由中国政府主办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日前在中国浙江省的乌镇开幕。国际人权组织特赦国际当天发表文章,敦促在中国运营的西方信息技术公司,抵制要求他们监控互联网信息和侵犯言论自由的《中国网络安全法》。

 

由中国政府主办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于1116在浙江乌镇开幕。根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出的有关信息,本届大会的主题是“创新驱动造福人类—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大会将于1118闭幕。

 

据中国媒体介绍,本届大会共设置互联网经济、互联网创新、互联网文化、互联网治理、互联网国际合作5大板块,并涵盖数字经济论坛、“互联网+”论坛、互联网全球治理论坛、网络反恐论坛、网络法治论坛、“一带一路”信息化论坛、、网络安全闭门会议等16个分论坛,设20个议题。

 

正当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乌镇召开之际,国际特赦组织东亚部研究主任罗珊莱夫(Roseann Rife) 1116发表文章,敦促在中国运营的美国和西方科技公司,认真思考他们是否要遵从中国新出笼的《互联网安全法》的条文,成为中国当局侵犯互联网信息自由权和隐私权行为的同谋。

 

文章说,中国的互联网“防火长城”是一个专门负责网络监控的、拥有庞大员工队伍的技术系统。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在没有足够的保障隐私权和维护言论自由措施的情况下,中国的新网络安全法迫使在中国运作的西方信息技术公司,向中国当局交出大量的、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数据资料,并从事审查用户帖文的活动。如果这些公司不遵从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严厉的处罚。而且,中国当局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也缺乏足够的透明度。

 

旅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表示,特赦国际在中国召开世界互联网大会之时发出这种声音是很必要的:

 

“特赦国际组织或其它人权组织,在这个时候发出这种呼吁是很正义、也是很正当的。因为的确有不少西方技术公司,为了在中国得到好处,听从中共的旨意。而习近平上台以来,对互联网和信息的监控也正在步步逼近。”

 

特赦国际的文章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前不久提出网络主权的主张,并声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而在中国运营的西方公司可以看到,在中国笼统而含糊的法律条文之下,过去几年,中国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而监禁了数以百计、甚至千计的人。

 

中国的新《网络安全法》大幅扩大了中国网络警察的权力。网络公司甚至在警察要求之前就必须着手删除、并向当局举报一些信息,这些可包括,在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创办的“非新闻”网上登载的有关抗议活动的信息、以及西藏作家周洛有关宗教自由的言论等。

 

中国《互联网安全法》所构想的互联网,是一个奥威尔式的、层层密布的天罗地网,旨在诱捕那些被政府认为的闹事者。在这种网络上,只有网络言论审查者才能决定谁能拥有言论自由权。而鉴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政治立场日趋强硬,再加上中国不存在独立的司法机构,因此谁也无法预计,中国政府明天会在哪里设定界线。

 

文章说,西方科技公司应该利用在乌镇聚会之际,严肃地考虑它们是否愿意在中国互联网安全法限定的条件下运营。它们是否真的打算成为侵犯人们互联网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行为的同谋?

 

中国的《网络安全法》规定,为了避免被罚款、业务被暂停或终止、或网站被关闭,网络公司不仅需要自我审查,还必须审查其用户。这种情形即使在中国也是前所未见。

 

如果网络公司遵从新法的有关条文,那些拒绝以实名登记的用户将无法使用智能电话网络、互联网、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服务。而当局的审查不会停留在社交媒体贴文上,人们的私人信息也会受到审查。

 

刘青指出,西方的科技公司,即使向中国政府做了屈服,按照他们的旨意办事,最终也没有得到好处。雅虎几年前的遭遇就是一例:

 

“一些在中国运营的西方技术公司,为了自己的商业好处,屈从于中共要他们监控互联网言论和信息、侵犯言论自由权的行为,但他们最终从中共那里也得不到太多的好处。雅虎就是典型的一例。”

 

特赦国际的文章说,中国政府以“需要保护国家的‘网络主权’”、以及应对“外部威胁”等理由来为其网络制定严酷的安全法做辩解。当然,一个政府必须保护人民免受真正的安全威胁,但中国“网络主权”的足迹远不止于保护人们的安全,它整个威胁到全球性开放互联网的基本原则。

 

特赦国际指出,科技公司有责任尊重人们的隐私权和言论自由,它们应该对中国新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提出质疑,让中国政府明白,他们从原则上反对执行任何违反基本人权的政府要求或指令。

 

对于技术公司而言,与中国政府进行这些困难而且复杂的谈判并不容易,它们中的不少过去也曾遭受过挫折。但是,它们本周在乌镇必须向中国官员传达的信息是,原则与人至上;至于《网络安全法》中所制定的那些条款,它们将拒绝唯命是从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