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舉世矚目的雷洋案有了最新消息,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認為五名涉案警務人員已經構成玩忽職守罪,但是犯罪情節輕微,因此決定不起訴。
也許很多關注此案的人會覺得,這個不起訴決定太違背常識和法律,太雷人。但我仔細想想,雷洋案到現在變成雷人案,已經有一些微小的進步。在古老的、「搬動一把椅子都要流血」(魯迅語)的進步緩慢的中國由「類人社會」向「人類社會」進化的過程中,這注定是繞不過去的一個小小基因突變。如果是在一個非網絡時代,雷洋已經在央視上「被嫖娼」,5名警務人員說不定不僅沒犯罪,還立功受獎了呢。
豐台區檢察院的事實認定坐實了邢某等5人的犯罪事實(具體是不是玩忽職守罪,應當由法院判決裁定):
2016年5月7日晚,因懷疑雷某有嫖娼行為,邢某某等五人在執行公務活動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執法行為超出合理限度(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還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致使雷某體位多次出現變化。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以致發生死亡結果。且事後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
但豐台區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原因,卻與上面的事實認定自相矛盾:鑒於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開展執法活動,對雷某執行公務具有事實依據與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礙執法行為,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決定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不起訴。
上面叫你執法就可以打死人不擔責?上面叫你執法也沒有叫你違法致人死亡!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算犯罪情節輕微嗎?「事後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是認罪悔罪嗎?
看了這個自相矛盾的文字,你不得不佩服,世界上有一種邏輯叫邏輯,還有一種邏輯叫中國邏輯。
我們也可以認為,這是司法不獨立,受到某種非正常權力壓力的結果。大陸的公檢法體系,向來是公安做菜,檢察院和法院吃菜。
但此案並非就此終結。雷洋家人可以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這方面的工作,其家人已經開始啟動。
真相和正義仍然在路上!仍然需要社會各界的持續關注和努力!
我並不因為豐台區法院的這個不起訴決定而喪失對於中國、對於未來的信心。因為,在互聯網的時代,世界終歸會愈來愈透明。在技術進步一日千里的時代,整個人類,自然也包括中國,進步的速度是以加速度形式進行的。人類的每一次進步,既是漸進的,同時也是某種程度上以基因突變的方式進行着。
按照《大轉折時代》作者、未來學家戴維•霍爾的分類:從原始社會發展到農業文明,人類花費了將近15萬年。之後,從公元前1萬年人類進入農業文明開始,到300年前蒸汽機的問世,人類花費了近1萬年時間邁入工業社會。時代更叠的進程還在不斷地加速。從300年前工業時代的大發展,到第一台計算機的橫空出世,人類僅花費了5-6代人的時間,就全面步入了信息時代。而從上世紀70年代信息時代的概念提出至今,又過去了40年,人類已經進入了世界互聯和萬物互聯的時代。
和工業革命這樣偉大的技術變革相比,一切冠冕堂皇的競選口號,一切血雨腥風的改朝換代,一切凌空蹈虛的理想主義,能夠帶給人類個體的自由、尊嚴、富裕幸福,在工業革命這樣的文明變革前都弱爆了!
互聯網將是幾千年人類文明史上的第二次革命!它帶來的社會變化,將與「寒武紀生命大爆炸」相媲美!5億多年前,地球上的生命開始了壯麗的爆炸式進化,我們稱之為「寒武紀大爆發」(Cambrian explosion)。在地質學意義上,幾百萬年只是一瞬,在這個短短的「瞬間」,生命突飛猛進地進化出了新的體型、新的器官、新的掠食和自衛策略。是甚麽因素導致了這樣迅速的變化?進化生物學家一直爭論不休。不過,英國牛津大學的動物學家安德魯·帕克(Andrew Parker)提出了一個「迷人」的假說:大約在5.43億年前,由於一個偶然的原因,淺海和大氣中的化學物質發生了變化,使得淺海和大氣的透明度大大增加。隨着大量的光線進入海洋,動物的眼睛開始迅速進化,隨之飛速進化的還有動物的行為及相應的器官。也就是說,是海水和大氣透明化導致了寒武紀生命大爆發。
互聯網下的信息透明化同樣將帶來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的巨大變革。在透明時代,秘密就像同位素,半衰期愈來愈短。一切靠信息不對稱牟利的機構都將土崩瓦解。
但是這樣的日子不會自動到來,而是每一個公民拼盡全力捍衛安全、自由、尊嚴與正義的結果。
童大煥 : 雷人案
真相和正義需要社會各界的持續關注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