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有近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这些企业大多位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在这两条中国目前最发达的城市经济带上,乃至任何一座发达起来的城市里,都集中了大批进城务工的农民。因此,在众多企业倒闭的同时,与之共生的便是农民工“失业潮”的出现。
由于农民工不具备城市户籍,在各地政府统计公布的失业率中,显然不可能包含他们的数量,所以很难估计到底有多少农民工失去了城里的工作。我们只能从官方媒体零星透露的信息中窥其大致:重庆市截至10月底有10多万农民工回流,江西、湖北两省在短短两个多月里返乡的农民工达60余万,安徽省在11月30日前就有40万农民工提前返乡。另有来自浙江方面的消息称,由宁波前往成都、贵阳及西安等方向的客流量,在近期比平时足足增长了两成多,而宁波正是这一轮经济萧条中纺织企业倒闭的“重灾区”,以致有的媒体惊呼“今年春运提前开始”。
往年的春运列车上,满载的同样是这些农民工,那时他们带回去的是辛辛苦苦打了一年工积攒下来的薪水,还有一份值得期待的对来年的希望。但是,今年的这一路归途却将明显不同于以往,因为他们不知道来年还能不能再去城里谋到一份生计。
此间有评论认为,农民工返乡未必是坏事,一则可以缓解城市就业压力,二则现阶段施行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对粮食收购价的保护和土地新政,更能有助于农民工安心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甚至还有人觉得经过三十年改革,今天的农村足以吸引游子的回归,并且也有条件留住他们不必再去城里打工。
持此论者未免过于天真,或者说他们漠然无视于一个基本国情,那就是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是无法养活现有的农业人口的,而制度化的城乡差别更是剥夺了农民拓展生存空间的自由。在经济大萧条背景下,农民踏上的返乡之旅,不是利益比较后的选择,更不是对田园生活的诗意回归,而是被城市的又一次无情抛弃与隔绝,他们所要面临的也不是合家团圆带来的幸福,而是失去收入和生活再度陷于困境的开始。大批的农民工返乡,无疑只会加剧本就脆弱的农村经济社会之负担,更会进一步拉大积三十年改革之力却始终未能消除的城乡差别。
城乡差别是自古就有的,但使之制度化却始于1958年中共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从表面上看是严格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而其实质是造成了城乡居民在享受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不平等,以及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财政投入上的厚此薄彼,并施行了城市对乡村的疯狂掠夺。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为了奠定工业化基础,政府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截留农民创造的财富,投入到了城市工业的发展上,留给农村的就只能是年复一年的贫穷与落后。
而比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掠夺性更甚的,当属城乡土地价格的“剪刀差”了。近二十年间,在加快经济建设和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名义下,城市对农村土地的“吞食”更是屡见不鲜。有数据统计显示,仅1997年至2005年间,中国新增城区面积约1.23万平方公里,为城市化建设和公路建设征地2.5万平方公里。而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显然就意味着耕地的锐减和失地农民的日益增加。
一个农民失去土地,往往就意味着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按照中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并明确了如果征收征用农民土地要给予补偿的原则。但是,事实上政府在征用农民土地时,给出的补偿只是象征性的,而一旦政府转过身再把这些获取成本极低的土地拍卖给开发商时,其中差价就何止十倍百倍,以致近年来人们常把地方财政戏称为“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的泛滥,意味着对农民生存条件的釜底抽薪。在缺少公平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的条件下,农民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就往往成为他们谋生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发端的近三十年改革,在农村也正是大多体现在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上。土地承包制把集体土地使用权归还给了农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也在较大范围内消除了饥饿现象,但由于受土地的资源限制和庞杂的税费盘剥,还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生活的贫困。于是,若想改变人均耕地面积过少、农业人口又过多的唯一办法,就只有把农业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也就是通过减少农民来达到富裕农民的目的。
从最初的“离土不离乡”到后来的“离土又离乡”,从封闭的大山、贫瘠的荒原、落后的乡村走出来的农民,在城市里长年累月干着最苦、最累、最脏、最险、时间又最长的活,拿的却又是最低的工资。通常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只有干同样工作的城市职工的40%左右。另外,根据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显示,目前在中国的采矿业、建筑业、环卫业等高危艰苦行业中劳动的农民工达4000多万人,其中仅在各地矿山井下第一线采掘作业中,农民工就占到90%,而恰恰这些行业的劳动保护、生产安全情况最令人担忧。
截至2007年底,中国农民工的总数已近3亿之多,换言之全国有近三分之一的农民是靠进城务工维生的,而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收入,不仅养活了自己,还都支撑着一个留在农村里的家庭。当代中国的农村,对农民来说早已不是什么“希望的田野”,稀少的土地无论怎样辛勤劳作,也不可能换回物产丰富。即使中共新近颁布的并无多少实质性突破的所谓“土地新政”,也最多只会对城市化边缘地带的农民有利,对于大多数人多地少、又位居偏远的农村地区来说,输出劳动力仍然是当地农民最主要的收入,一旦失去了这笔收入,他们就极可能失守温饱而滑落至生存线以下。
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可以说是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长期对立的必然产物,进城务工则是在现行经济社会体制框架内,中国农民试图改变自身地位和经济状况而无奈采取的一次突围。如果说当年农民进城务工是在转移劳动力的同时,也转移了农村的社会危机,那么今天农民的回流又必将重新彰显农村社会的矛盾。
这次席卷全国的大规模农民工“失业潮”,显然已引起中共当局的高度关注,一方面严令各地就地缓和事态,比如东莞市樟木头镇合俊集团旗下两家大型玩具厂倒闭导致近7000名工人失业后,由当地政府拿出资金来垫付企业拖欠的工人工资,上海的一些企业则根据政府的要求纷纷作出不裁员的承诺,另一方面又急招全国2000多名县委书记进京,分批集中到中共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等地培训,据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由此可见,中共高层已经预感到,当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回到农村又找不到新的出路时,社会动荡则势所难免。
中共三十年改革始于农村,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也常被作为一项人权奇迹向全世界炫耀,却最终因农民工回流返乡、农村社会再度危机迭起而频频示急,显然给了正在大肆宣扬三十年辉煌成就的当局一个莫大的难堪。其实,早在去年官方就已经承认,虽然2007年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4140元,但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了1:3.33,为改革三十年来差距最大的一年。一场旨在消除城乡差别的农村改革,竟然在三十年后出现这一结果,显非改革之预期,却又是这场只为权贵阶层利益最大化服务的改革之必然。
2008年12月5日 写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