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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常识(网络图片)


 

周强大法官说司法独立是西方思潮,要坚决抵制,这是犯了常识性错误。一个大法官,犯这种常识性错误,不仅很可笑,而且让人不可思议。就凭他公开这样讲,全世界法学界任何一个人都有理由怀疑:周强真的懂法吗!法是天啊!有什么能大过天!有什么能高于法?

 

人类五千年文明史,慢慢叠加,逐步积累了许多常识。所谓常识,就是那些已经成为不证自明的东西,比如:人不能离开空气、水和阳光;人一定要吃饭才能长久而正常地活着或叫生活;人是用脚走路,不能用头走路;太阳只会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而不是相反;东西只会从天上自然掉到地上,不会从地上自然掉到天上。

 

当然,有很多现在不证自明的常识,在几百甚至几十年前还不能算是常识,或说在有些国家、地区是常识,在另些国家、地区不是常识,比如像人人生而平等,比如像司法独立,比如像无罪推定,等等等等,这些,几十几百年前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就不是常识。

 

但现在是了。某种现象,一旦成为常识,就等于说大家都不能违背,谁违背,谁就会遭到众人嘲笑。如果你要说违背常识的话,就“说”不通,如果你要做违背常识的事,就“行”不通。当年刘少奇曾提出“党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结果连宪法都不能保护他,最终自食其果,有人就认为,这是对刘少奇最终下场的最好解释。中国有句成语叫作茧自缚。刘少奇就是“榜样”或说刘少奇就是“下场”。

 

周强院长“宏论”一出,套用一句中国文革时喜欢的说法,互联网上“万炮齐发”,也不知周院长的“毫发”是否有损,想来应无大碍。对于久经网络沙场的中国官员们,网民的讽刺、嘲笑、批评乃至骂娘,早就练出来了,没有这点定力,还怎么在这个国家做官。

 

其实,这不能怪那些网民。周强院长说“司法独立”是“错误思潮”,很像在公开发表一篇数学宣言,要推翻大约连一些动物好像也懂得的一道算术题,他要告诉人们:你们错了,2×2=4是错误的。你说这不是要命吗!

 

西方,不好意思,即使我知道周强院长恨死了西方——大约在他看来,凡是错误思潮,往往都是西方的,我也还是在引用一句西方谚语:“即使是上帝,也不能让二乘二不等于四。”现在看来,连上帝都做不到的事,周强院长却跃跃欲试。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用笑蜀的话说,周强讲那些话的要害就是“反西方”,也就是在配合当下的时局。

 

最要命的是,一个认为2×2=4是错误的人,在我们这么大个国家掌握着司法公平公正的最终裁决权。一个连2×2=4都“算不好”的人,又如何能担如此重任?如果真要弄个比喻,我只能想到,还是西方,只有那个连自己到底穿没穿衣服都搞不清楚的荒唐国王,才可以与司法独立是错误思潮论的发明者周强这个中国最高法院长“相媲美”。

 

我想告诉大家,中新网发布周强院长的司法独立是错误思潮几小时后本人就看到了,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口啊。这样想是有理由的:如果不是脑子进水,就是想做更大的官想昏了头。最高法的一个院长,又是大法官,说要抵制司法独立,就像说一个正常的人,要求别人限制他的自由,或者要别人给他束缚起来,你说这不是有病吗!一个大法官怎么会这样说?又怎么敢这样说!他不要常识了吗?如果现在我就站在他的面前,别的什么都不问,就只问这么一句: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常识,对,就是常识:依常识,周强之所以敢冒这种天下之大不韪,与堪称保护人类公平公正的司法独立为敌,背后一定有种什么“力量”在支持他,当然这种力量也有可能是他幻想的——对不起,我只能说是力量,或叫动力,我不能说是有一种什么逻辑在支持他,因为用什么逻辑都无法证明2×2=4是“错误的”。所以说,支持周强院长这么说的只能是力量或叫动力,而力量或动力,是不一定需要逻辑支撑的。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我也有理由,甚至可以说还有逻辑支撑着。

 

要知道,像他这样的高官,不可能公开随便开口发表言论,他要说的话都是根据轻重缓急,经过“深思熟虑”,权衡再权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说得说不得”。他不会也不敢说那些“说不得”的话。因此,像他这样的高官,大凡让媒体公开发表出来的话,都一定在说之前认真地想(我实在不想用“思考”二字,不然亵渎了思考一词)过:这话能不能说?

 

不过,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与贺卫方同在一所大学学的法律理论知识,怎么可能是相反的呢?我不能相信,贺卫方学的是司法独立,而周强学的是司法不能独立,司法独立是西方思潮因而是错误的。当年周强的老师就是这么教他的吗?中国目前还有这种学校吗?两人同在一所学校,学的也是同一种专业,然而所传授的理论知识乃至观点却是相反的。你说有这种可能吗?

 

一个大法官兼中国最高法院长,怎么可能不知道:司法需要独立。司法必须独立。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司法独立,一切公平公正也就无从谈起。这已经不止是常识,而且是最基本的人类共识了,你说周强院长不论随着年纪的增长,脑子如何退化,也不至于糊涂到连这些常识乃至人类共识都不知道了吧。

 

退一步,如果周强院长果真不堪到这等地步,中国人大常委会为何还不换人?一个国家最高司法长官已经糊涂到这步田地,这在全世界都是笑话不说,这个国家还谈得上“依法治国”吗?似这样一个糊涂透顶的人当这个国家最高法院长,这个国家还能有司法公平公正吗?请给个理由。

 

当看到周强大法官说司法独立是西方的错误思潮,在第一反应即“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口”后,接下来就想到,周大法官这么说,就相当于说人要吃饭是错误的,说司法坚持公平公正是错误的,说周强院长每天用脚走路是错误的。

一个大法官要向“司法独立”亮剑,等于说一个正常的人,你给他自由,他却向你抽出剑来,并要准备杀死你,你说这不是胡扯吗?近几年,大家一直在谈“斯德哥尔摩症”,一个大法官反对司法独立,这算不算“斯德哥尔摩症”?谁要求他司法独立,他就要向谁“亮剑”,你说这种像傻子一般的人如何能做大法官?也难怪一个聂树斌案,在真凶出现后居然还是又拖了十余年,现在看来,与有这种傻子般的大法官做中国最高法院长不无干系。

 

说到这里,我就想问,反对司法独立的结果周强院长想过吗?本人已经看到有不少网民都拿刘少奇做例子,我想,今天的周院长如果当时也在那种场合,一定会像那些红卫兵小将们这么说:你举宪法干什么?宪法又不能做挡箭牌!宪法也不能保护你!宪法里说的都是从西方学来的,都是错误的,我们是中国人,不需要。

 

从现在来看,周院长一定会这么说。因为即使文革已经发生五十年结束四十年后,周院长的那些论调与当年那些“革命小将”们的意思又有多大差别呢?

 

其实,除了刘少奇这个典型例子,前几天从手机微信中看到有人还转来一条,巧了,说的也是文革时候的事:某地有一农民,为了向伟大领袖表衷心,他把庄稼地也种成他想要的那种形状:在地里种出一个大大的“忠”字,很有点像至今不能解释的外国“麦田怪圈”。可谁知,庄稼成形后,他既不能浇水,更不敢施肥,因为那时候给庄稼施肥,往往就是浇稀释过的人的屎尿。这个农民很清楚,如果对地里那个大大的“忠”字浇屎尿,别人知道了,弄不好,就会说成“恶毒攻击”,就是“现行反革命”,自己的小命难保。这样,他束手无策,只好什么都不干,任庄稼自生自灭,结果,由于天气的原因,那块地里的粮食几成“绝收”。

 

今天已经不是文革时代,周院长也不是那个农民,但细想想,周院长反对实行宪政,尤其反对司法独立,这与那个农民的“作茧自缚”很有点异曲同工的味儿。

 

都说现在的中国是在大倒退,而周强的言行也不过是又添了一个证明。然而,我有理由相信:中华民族只要还有未来,一定属于追求文明进步的中国人,而不会属于那些倒退者,不管他是大法官,还是领导大法官的人。

 

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