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己开发的首个治理评估框架,日前由中央编译局正式发布。人权与公民权、公民参与、法治及合法性,均占有突出地位。

人权与公民权方面,涵盖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公民权利的实现程度,妇女、儿童、贫困居民等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对少数派和不同意见者的保护和宽容,公民和官员的人权意识,公民合法的游行示威,公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公民的维权,以及对公民的法律救助等内容。

公民参与方面,则包括选举法规、直接选举的范围、竞争性选举的程度、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企业职工自治、重大决策的公众听证和协商、网络民主的发展程度、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的状况、社会组织的制度环境、社会组织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等内容。

显而易见,这个治理评估框架是跟现代文明接轨的,是尊重国际公认的价值的。但它并没有让国际公认的价值停留于口号,而是转化为具体的技术标准,以之引导行政过程,在波澜不惊中打造一个有限的政府,公共的政府,具备基本人文素养的政府。宏大布局,微观切入,技术先导,构成其鲜明个性。这应该是当下推行宪政最可操作的方案之一。

刚巧,今年正是中国立宪百年,中国首个治理评估框架此刻问世,这个历史的偶然中似乎蕴涵着必然,似乎是对中国立宪百年的回应,似乎暗示着中国宪政转型的顽强和坚韧。

早在百年之前,清廷颁行的《钦定宪法大纲》,在明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的同时,也肯定了宪政的大方向,肯定了人权保障是宪政的核心,而有如此庄严承诺:“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臣民非按照法律规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惜乎立意虽美,然时机已过,政府立宪的诚意不被社会所信任,革命的躁动引发社会爆炸,承诺无从兑现,令人扼腕。

此后宪政进程屡仆屡起,而在抗战时期达于顶点。中国共产党成为抗战时期宪政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中国共产党机关报《新华日报》,则成为传播宪政思想、对抗法西斯独裁的舆论高地。1954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既参照了几十个国家的宪法版本,一定程度上可说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更是清末预备立宪以来,中国人民不懈追求宪政民主的总成果。

就像黄河必将入海,中华民族走向宪政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但她走向宪政的具体进程,也像黄河九曲十八弯,充满了曲折和艰险。不能不承认,宪政,我们的这个百年梦想,即便到今天仍较久远。而一部百年动荡史已经不可辩驳地证明,宪政是善治的基础,没有宪政,就没有人权保障,也就没有善治可言。

如果说,我们的第一个三十年主要是阶级斗争为纲,第二个三十年主要是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今后三十年,中心工作则应该主要转向社会发展,应该主要转向公共治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持续高发,已经不是现存体制之下任何常规手段所能应付的,而且随着金融危机的逐步蔓延,社会矛盾和冲突还有可能升级。通过推行宪政提升公共治理,以此化解戾气,化解危机和困境,已经刻不容缓。中国首个治理评估框架的主要价值,正在于它契合了这个时代的需要,堪为时代的先声。

总结百年立宪的深刻教训,一是宪政需要决断,需要勇气,稍有疏忽就会坐失机会,而机会往往一去不复。二是就当下来说,尤其需要方案,需要通过具体的方案,需要通过针对具体方案的讨论,来集中全民智慧,提升我们的宪政经验,提升我们公共治理的水准。所以,首个治理评估框架固然是很好的示范,但仅有这么一个示范方案仍远远不够。宪政既是一个价值问题,更是一个操作问题,一个技术问题。只有从具体方案切入,操作才有一个起点,技术的精进也才有一个起点。这方面,有待我们费心雕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