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及公民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 已逾4百人参与
1月24日“国际关注危险处境律师日”,欧洲多个国家发起声援行动。国际特赦比利时分部和一些律师到中国驻布鲁塞尔领馆前抗议对709律师酷刑及迫害。(国际特赦组织)
709被捕律师和公民受到酷刑的消息近期相继曝光,引发国际社会谴责及要求中国调查和问责。国内外十多名人士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表达关注,促请中国当局尊重人权。至今已有逾四百人加入。(吴亦桐/高锋 报道)
发起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的12位人士,国内的包括维权律师余文生、刘士辉,丁家喜、陈建刚、维权人士胡佳、王藏等;海外的有陈光诚、滕彪等人。通过在网路上徵集连署,目前已有逾400人加入。联盟在周一(13日)正式对外宣布创会的消息,预计连署人数将会陆续增加。
联盟在声明表示,酷刑问题一直是中国司法存在的痼疾,中国每个冤假错都有酷刑存在;酷刑在监狱和非司法羁押场所,如法制教育中、洗脑班、双规场所也大量存在,淩辱方式的酷刑在良心犯身上尤为集中。特别是709大抓捕以来, 709律师和公民遭受了骇人听闻的酷刑,这促使他们必须打破沉默。
发起人之一的维权律师刘士辉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已经揭露出来的709律师和公民所受的酷刑,加上类似聂树斌案这种层出不穷的冤案,推动他们根据中国宪法、刑事诉讼法及“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等,成立这个非组织化的理念共同体。以敦促中国停止酷刑行为并问责酷刑实施者。
刘士辉:鉴于近期所披露出来的酷刑越来越突出,应该有个平台大家来收集资讯,反映呼声,关注个案,维护权利。本身反酷刑就是政府法定的责任,作为政府来说,在案件经过的过程当中,应该主动的去禁绝酷刑的存在,如果有的话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另一位发起人,709案谢阳的代理律师陈建刚,他曾公开与谢阳会面笔录,披露谢阳在被羁押的一年半多的时间里,国保、看守、检察人员40余人施以12种酷刑折磨,引发国际社会纷纷发声谴责。
陈建刚对本台表示,这个联盟是向当局宣告一种文明社会的底线,但专制不除,酷刑难禁。
陈建刚:中国存在非常残酷的酷刑,这是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号称是一个“民主文明、现代化、法治的国家”是不应该存在酷刑的,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应该享有人权,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都应该享有人的尊严,这是发起的初衷。反酷刑是文明社会的底线。
近期除谢阳受到严重酷刑消息曝光外,709被捕活动人士吴淦遭受受非人道对待,709律师李春富保释后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李和平、王全璋遭受电击酷刑等消息,也被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欧洲多个国家的律师机构,上月下旬前往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前抗议中国使用酷刑;同一天,来自全球29位法律界人士在英国“卫报”发表公开信,谴责中国当局违反法治迫害律师;欧盟对外事务部其后也发表声明,严重关切709案被捕人受到酷刑。
陈建刚也呼吁联合国及国际社会,不能仅以一纸声明处理酷刑的投诉,应该建立有效的惩处机制。去年酷刑纪录恶劣的中国再度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成员国,曾招致广泛批评。
中国律师及公民成立反酷刑联盟
在中国大陆一些中国律师和活动人士发起成立反酷刑联盟,目前已有数百人响应加入联盟。有发起者表示,酷刑在中国大陆是一个禁忌话题,成立联盟的目的是为了发出声音,以遏制当局酷刑逼供不断严重的问题。
中国的酷刑问题经常受到外界诟病。日前,一些律师及民众发起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该联盟于2月7日发布的成立公告中指,不仅每个冤假错案的发生几乎都伴随有酷刑的存在,而且酷刑的目的也不仅用于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有时纯为凌辱,特别是709大抓捕以来,这些人权捍卫者普遍被施以指定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这一年多来被酷刑的消息高频率出现。包括人权律师李春富取保后一度呈现出精神分裂的症状;李和平和王全璋两位人权律师则传出被惨烈电击的消息。
公告中重申中国《宪法》禁止酷刑的精神内核条款,包括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此决定成立反酷刑联盟。
发起人之一,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向记者表示,酷刑在中国是一个禁忌的话题,而在习近平上任后,这一问题愈来愈严重,
“酷刑受害者国际日6月26号,这样的日子在中国是不会纪念,甚至是不会提及的。相反中国是全世界酷刑采用最广泛的国家,我们都是亲身经历过那种酷刑的,所以我们尤为知道那种酷刑施加在人身上所产生的创伤。习近平当政以后,他在2013年11月12号建立起他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成为一个超级政法委,施加各种压制人权的手段的效率和力量大大增强的背景下,我们明显感觉到酷刑将会继续实行、泛滥。尤其像今年十九大要召开了,他们肯定会广泛施加法律之外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手段。”
中国人大于1988年9月批准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该公约已于1988年11月3日在中国生效。公告认为防止并惩治酷刑行为是政府不可推卸的义务和应予承担的责任。
胡佳说,在无法杜绝酷刑的情况下,他们至少得发出声音,让外界知道酷刑是一把悬在每个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才有可能遏制当局的肆意妄为。
该联盟对所有人开放,截至目前,已有400多人响应,签名加盟反酷刑联盟。
参与签名的湖南居民欧彪峰说,谢阳在长沙的遭遇让他痛心疾首,因此加入反酷刑联盟以表达对酷刑的严厉谴责,
“中国当下的酷刑的情况一直是存在的,特别是前段时间湖南的谢阳律师,获准律师会见以后传出他在里面遭受虐待,各种酷刑的全文。对这个事情感到痛心疾首,民间发起反酷刑联盟的联署签名,我就积极参与,表达对酷刑的严厉谴责,也是尽公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