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伞运动”:7名被告警员袭击罪成立
香港法院2月14日裁定,7名“雨伞运动”期间曾殴打集会社工曾健超的警员袭击罪名成立。法庭将案件押后至本周五宣判,全部被告需要还柙。根据香港法律,袭击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者最高可判监入狱3年。
2014年10月15日香港雨伞运动期间,总督察黄祖成、高级督察刘卓毅、警长白荣斌、警员刘兴沛、陈少丹、关嘉豪和黄伟豪在金钟龙和道清场时,把参与集会的社工曾健超带到变电站殴打。
历时2年多时间,案件于2月14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裁决,裁定7名被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罪名成立。
法官杜大卫在裁决中表示,他重复详细翻看了所有录影片段、新闻片段以及所有相片,认为证据都属于真实,信纳曾健超的面部、颈部、左肩以及锁骨、腹部、背部的圆形伤势都是在变电站袭击造成。
不过,法官认为7名被告不构成严重身体伤害,因此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不成立,改判一项代替控罪,即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成立。其中第五被告陈少丹另一项普通袭击罪同样罪成。七名被告即时还柙,不准保释等候周五判刑。
本台尝试与七警案的曾健超联络,但他没有作出回应。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公民党前党魁梁家杰认为,裁决来得迟,即使法官改判一项交替控罪的罪名相对较轻,但也能彰显了公义。不过他觉得社会仍处于撕裂状况,敌我矛盾,不容易解决。
香港“民阵”认为判决合理,彰显司法公义,足以告诫警队若肆意滥权,将受司法体系制裁。警权组召集人洪俊毅指出,七警案不过是反映雨伞运动期间警方滥用暴力的冰山一角。例如前警司朱经纬涉以警棍殴打途人事件,至今未提出刑事诉讼,与提出复核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案件成强烈对比。
洪俊毅希望能尽快作出处理。
洪俊毅说︰其实我们看到七警案只是冰山一角,我们看到朱经纬的案件有大量的片段和图片,已经证实了朱经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可是800多天后律政司都没有作出任何的起诉,跟DQ的案件对比,我们觉得那个落差确实很大。
香港“民权观察”成员沈伟男表示,七警案的裁决,有助提醒其他前线警察不要滥用暴力。
沈伟男说︰我们欢迎法庭的裁决,某程度上还了曾健超一个公道。当然我们更加期望这个案件后,希望警方公开使用武力的守则,让市民能够监察到警方有没有使用不恰当的武力。其次是在拘捕的过程中,如何确保被捕者的权益。
特首参选人林郑月娥出席电台节目时回应说,近年社会多撕裂,对纪律部队尤其是警务人员造成极大压力。她相信,绝大部分情况下,警务人员都是受害的一方。
香港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说,尊重法庭的裁决,同意法庭判处较轻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罪名。
香港警务督察协会主席李占安回应指,事件是令香港不开心的事,他们稍后会与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开会商讨事件。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对裁决表示遗憾,希望会员要沉着不满,对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外务长董耀明接受香港媒体查询时说,估计7人会就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法例,袭击致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最高可被判监3年。
7警殴打曾健超罪成周五宣判
2017年2月14日,有市民到法院外,批评涉案警员滥用私刑。(林国立摄)
被控在香港占领运动期间,殴打示威人士、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的七名警员,周二(14日)被区域法院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加控的普通袭击罪亦罪成,他们要立即还押,案件押后到星期五判刑。(林国立 报道)
事隔两年多,案件星期二在区域法院宣判,主审法官杜大卫于判词中指出,遇袭的事主曾健超,承认自己当日在龙和道,将液体淋到警员身上后,被军装警员逮捕,然后交到其他警务人员,再抬去变电站,之后被警员拳打脚踢,法官信纳他的证供可靠。
法官表示曾翻看录影片段,新闻片段以及相片,认为证据都属于真实,准确反映当时发生的事。7名被告警员,没有将曾健超带到其他被捕人士所在的旅游巴,反而抬他到变电站,唯一目的是要袭击曾健超,又指第3至第7被告,即警长白荣斌、警员刘兴沛、陈少丹、关嘉豪及黄伟豪,都有参与袭击,包括捅、踩及踢曾健超。
至于第1和第2被告,总督察黄祖成和高级督察刘卓毅,虽然没有亲身参与袭击,但看著事件发生,他们作为警员有责任停止其他人犯法,即使是同僚犯法亦一样,认为他们不阻止同事殴打曾健超,是实际鼓励及支持同僚的袭击行为。
法官又指,曾健超的面部、颈部、左肩,以及锁骨、腹部、背部的圆形的伤势,都是在变电站袭击造成,不过不构成严重身体伤害,所以裁定他们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不成立,改判一项交替控罪,即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成立。
至于第5被告陈少丹,另外被控在警署内掌掴曾健超两次,裁定一项普通袭击罪成。法官裁决时表示,他重复详细翻看相关的新闻片段,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裁定7名被告罪成。
被告的律师求情时,希望法庭考虑案发时正值占领运动,涉案警员当时已连续长时间执勤,疲于奔命,又经常被人骂是黑警和警犬狗,承受很大压力,各被告亦因本案前途尽毁,家人和生活亦受影响,希望能法官能考虑判缓刑,法官押后至星期五判刑。
案中事主曾健超指,目前案件仍未判刑,有很多变数,会留待判刑后才回应事件。
大律师石书铭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7名被告原本被控的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最高可以判终身监禁,现在改控交替控罪,是最高判监3年的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两条罪的定罪门槛不同。
石书铭说:现在这条罪容易一些,因为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需要证明那班人本身有意图,造成一个严重的身体伤害,现在定的罪,不需要他们有一个意图,蓄意去做成实际上的身体伤害,只要证明他们有意图做一些伤害行为就已经足够,伤害的程度亦比严重身体伤害低,瘀伤擦伤等都已经足够。
案发在2014年10月15日占领行动期间,警方在金钟龙和道清场,示威者之一曾健超,被7名警员抬到添马公园的暗角,被警员拳打脚踢。涉事7名警员事发逾40日后方被捕,案件去年6月开审。
七警案掀社会争议两派庭外对峙
七警打人案在社会引起争议,有人同情警察在处理暴乱事件中所受的压力,亦有人批评警方不应滥用警权。周二早上法庭裁决之前,就有两批立场对立的人士在庭外对峙,互相对骂。警察工会就对裁决表示遗憾,指7名警员可能会上诉,暂时不作进一步评论。(林国立 报道)
支持案中事主曾健超,和支持警察的团体,早上分别在法院门外集会,双方不时互相对骂和喝倒彩,大批警员就在现场戒备。
支持警察团体“珍惜群组”召集人李壁而接受本台访问时质疑,法官的裁决不公,认为涉案警员执勤时很大压力,当时的做法是情有可原。
李壁而说:很不高兴,当日在龙和道大家看到,那些暴徒群情汹涌,警力很薄弱,有些警员为了守护那里,两三天没有休息不眠不休,他们是人来的,这是情有可原的轻微暴力,情有可原的执法。
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发声明,指对7警案的判决表示非常遗憾,明白有会员认为法官的判决偏颇、不公平和不公正,甚至在有疑点的情况下,作出有罪的判决,令人难以接受。但作为执法者的警察,要守卫香港司法制度。香港的司法制度,有各级法院,让人们提出上诉。警员必须以合法合理的渠道,反映对判决的不满和不同意,协会正会向7警及家人提供援助。
警务督察协会就指,7名警员稍后可能再有法律行动,现时不便对裁决作评论。
占领运动其中一名学生领袖、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法庭判决公允,还事主曾健超一个公道,但相信在占领期间,有更多类似的案件,根本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
罗冠聪说:还了一个公道给错健超,但更重要的是,有更多相类似的案件,没有被挖掘出来,或因为律政司不愿意检控执法部门,或不同原因没有被挖掘出来,特别是像朱经纬这个案件,也是很瞩目,但律政司至今都没有行动,所以你可以说,香港人是出了一口气,但整个结构性不公,不会因为一宗瞩目的案件,判了一个相对公允相对持平的结果,而恢复对整个制度的信心。
曾健超遇袭时是公民党成员,公民党前党魁梁家杰接受港台访问时认为,今次案件隔了两年多,裁决来得迟但彰显了公义,社会应该思考,令警方和市民对立的真正原因。
梁家杰说:终于一些滥权的警务人员可以绳之以法,亦挽回了香港人对法治的信心,但我想更深一个层次,香港人应该要明白,是谁令警察成为磨心,谁将香港人和警察对立起来,就是梁振英和西环治港这个路线迫出来,令社会撕裂。
民权观察成员沈伟男接受本台访问时指欢迎裁决,他指近年来出现很多警方涉及殴打示威者的事件,今次有警员因此承受法律后果,所以对案件判决是正面的,亦希望警方严正看待法庭的判决,如何在机制上加强对警员纪律的要求,以至整个投诉警员或监察警员纪律上,亦应该有些相应的回应。期望警方认真看待,避免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