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右运动中,我因向报社投寄一篇为诗人流沙河鸣不平的文章而被打成“右派”。接着,又因收听“敌台”被打成“反革命”,判刑15年,投进监狱“劳改”。1972年8月9日,我终于把这个15年的“牢底”坐穿了;当时正在文革中。监狱劳改干部朱贻蛟把我叫了去对我说:“你明天就满刑了,你有什么想法、打算?”我几乎不假思索地答道:“那就请政府依法释放我回家去。”谁知“朱管教”一听冷笑道:“你想摆脱无产阶级专政是吧?告诉你,趁早别做这个梦。第一,你虽然满刑了,但仍戴有反革命帽子;第二,根据你的犯罪和改造期中的表现,你还不适合于回到人民群众中去,人民群众也是肯定不欢迎你的。因此,经研究决定,对你进行强迫留队继续改造思想。哪一天思想改造好了,哪一天才可以回到人民行列中去。”
那位“朱管教”见我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便又继续对我进行“教育”道:“思想不要抵触,抵触也没有用。当然,政府对你们也是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并给出路的嘛!从下月起,一般就业员月工资是十八元五角,鉴于你有一点医疗技术,按技术工种对待,每月工资二十九元。政府还是照顾你吧,你应该很好地领会党的宽大政策,加强思想改造才是唯一出路,抵触、抗拒只有死路一条……”就这样,我从二十岁起,劳改十五年后,又开始步入“强迫留队改造”的“就业员”生活。
如果说就业员和劳改犯人有什么区别的话:第一,每月有点工资——实事求是地说,当时我29元的工资,让当地许多农民都感到“羡慕”,因为他们当时干一天农活最多两、三角钱,有的还不到一角钱;第二,可以不再穿囚服(但有的就业员由于既缺钱又缺布票,还是把那劳改服穿在身上);第三,星期天经过批准可以出去在附近赶集买点当时极其匮乏的日用品;第四,也许是最大的差别,即从“理论上”讲,就业员可以找对象结婚——但实际“操作上”比登天还难。
当时监狱所在地附近农村缺医少药又无钱,而监狱医院不仅靠劳改犯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资金充足,设备齐全,还关押和使用着多名“资产阶级反动医学权威”级的中、西医师。当时地方许多基层医院经过文革七斗八斗,多搞成了半瘫痪状态,所以当地的县长、书记都争着来我们这里住院。当地农民看病则必须持大队证明其成分是“贫下中农”、非“地富反坏”,否则免谈。当时我在医院门诊上班,因此认识了许多贫下中农、“革命”群众。于是,经一位友人李希才君的介绍,我才在36岁那年与-位年方二十、姓张的农村姑娘谈上了恋爱。
作为男友,我第一次去到未婚妻家,顿时被农村吓人的贫困状况所震惊。她一家五六口人挤在三间茅草房中,土墙上的裂缝,手都可伸得进去,从茅屋顶和墙上的破洞可以看到外面的树木与天空。“绿树偏宜屋角遮,青山正补墙头缺,更那堪竹篱茅舍”,这是“元曲”中的名句,但这里却绝非“名利竭,是非绝”的世外桃源,而是在毛暴政下,中国农村贫穷到骨的写照。
未婚妻的家中,就只有几条木板凳,一张破桌子,真是“家徒四壁”;更要命的是床上铺的就是稻草、烂布、破被,大洞小眼。当时农村蚊子又多,挂了多年的蚊帐,上面一个个破洞拳头都伸得进去。这就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农村“翻身解放”了的农民过的生活。这是我从学校到劳改队、从书本到报纸上都不可能知道的真正知识。
我虽然也穷得够呛,但也得帮帮他们。我回来后,便打起了“挖社会主义墙脚”的“歪主意”。当时我们医院有不少医用纱布、治疗巾之类的,仅用过一两次,但还像新的,四处乱丢无人管,我便毫不客气地将其收捡起来,化整为零悄悄地带到她家里去,用以补被单、蚊帐、衣裤等。在那既无钱又无布票的时候,这比当今送名牌提包更“实用”。那时,农民既无肉票也无油票,粮食少,喂不肥猪,几个月吃不上肉是常事;没有油,菜只有用清水煮。我每月供给的几两油和肉全都给了她。就在这样的贫困中,我们互相同情了解,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然而监狱当局竟然不予批准我们结婚。当时监管“就业员”的“中队长”叫武占槐,是个一字不识的文盲痞子,他振振有词地说:“你们就业员结婚,回你老家去找,在我们监狱周围农村找贫下中农,政治影响坏!”什么“政治影响”,怎么“坏”? 谁知道?无理可讲!
我不甘心,反复申请了很长一段时间。当时监狱干部中也有个别较有知识、比较通情达理的人,他们见我还年轻,就在领导面前给我说了些好话。领导终于松口,但却提出个“要求”,叫我去把我女友及她的父母找来,他们要亲自问我女友是否了解我、是否真正愿意嫁给我。我只能照办。事后,我女友告诉我,所谓“询问”就是恐吓加威胁,要她不要与我结婚。那位所谓的“管教科长”对她说:“你们知不知道此人是反革命,现在还戴有帽子,也就是四类分子、管制分子?”我女友说“知道”。“知道还和他来往,还打算和他结婚?”我女友说:“过去犯了错误,政府教育,改了就好。”那位科长说:“你农村人没文化,糊涂!这哪是错误?是反革命,阶级敌人。你要是和他结婚,你家里人今后想要参军都不得行,你们一辈子都伸不到皮(方言:受歧视之意)。”但不管这位科长如何说,我女友对我已有一定了解,还是坚持要和我结婚。人家是贫下中农,理论上叫“国家的主人”,科长没权去管人家,没办法,只好算了。此时我才明白,人家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你这些“阶级敌人” 有家庭、婚姻。那位科长的这些话让今天文明人听起来,真无异于天方夜谭上的故事。
我终于被“批准”结婚了。我们去到公社领个证,就算完事。没有仪式,更没有婚纱、宴席,在就业员的集体宿舍中,划出-间小屋,里面有张1公尺宽的床,一张小桌,几个木凳,这就是我今生新婚之夜的“洞房花烛”。领导临时准我与妻住3天。
好在还有几个平日相处较好的难友,帮我买来了点花生、劣质香烟,大家聚在一起,以茶代酒,算是我们的“婚宴”。其时正值中秋后,一场雨过,皓月当空。我自我安慰,虽清贫如洗,也总算是花好月圆了。待妻睡后,倚枕吟哦,遂成俚词一首,调寄《满江红》:
“骤雨初停,碧空净,晚风渐歇。浮云散,天际星淡,临空皓魄。丹桂月前红欲染,青枝雨后翠若滴。最可怜花影上瑶阶,天籁寂。
追往事,情激越;闲愁恨,何时绝?三十年一梦,轻抛岁月。壮志凋残如水逝,韶华消磨似烟灭。喜素娥与我结同心,盟头白。”
三天后,我上班,妻回娘家。
妻子娘家离监狱约有七八里之遥。那时没有“双休日”,就只有星期六晚才能回家与妻团聚。所以每周从星期一起,便搬着指头算,还有多久才是周末“胜利逃亡”的时刻,去完成一周一次的“鹊桥会”。
然而周末回家去也有不少令我尴尬的事。一是那时农村几乎家家养狗,那狗也“怪”,看见农民不大去咬,一见我,好像也怀有“阶级仇恨”、知道我是“反革命”似的,便群起向我扑来,不仅狂吠,硬是要咬我。最怕的是多条狗从四面来袭,真难以应付,有次裤子都被狗撕烂了。以后每次回家,我只好手拿一根棍子以痛打恶狗。邻居见状不解,便问我妻:“你爱人怎么年纪轻轻就拄拐杖了?”妻听了哭笑不得。更令人烦恼的是怕下雨,特别是连日阴雨后,农村田埂路泥泞难行。我这个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人对此极不适应,不知摔了多少回跤,有一次还跌下田去全身弄湿。那时买衣必须用布票,又缺钱,所以少衣缺裤,真弄得“捉襟见肘”。到了夏天,由于农村卫生差,屋前后都有粪坑,外加杂草丛生,导致蚊蝇滋生,一到傍晚,屋内外群蚊乱舞。记得我女儿一岁时被咬得直哭,那时连蛟香也没有,更没有电扇,我只有挥舞篾笆扇以驱蚊护女儿。夜间睡在床上,虽然补好了蚊帐,帐外的蚊子轰鸣如雷,像要把蚊帐掀翻了似的。不过虽有这么多烦心事,但小夫妻一周一聚,至今思之仍觉甜在心间。
监狱每半月便要在周末放露天电影,让农民也来看。那真似节日般的“文化盛宴”,周围十多里的人都要前来“躬逢其盛”。其实电影都是些老掉了牙的如“样板戏”、《地道战》、《地雷战》以及当时的新闻简报(越南打仗、老毛接见外宾之类),偶尔放映个朝鲜或阿尔巴尼亚的影片,那比我们今天看好莱坞大片还珍贵。可惜当时的中国人对国外(尤其是欧洲电影)的一些艺术表现手法已看不懂了,于是便有顺口溜云:“中国的新闻简报,越南的飞机大炮,朝鲜的又哭又笑,阿尔巴尼亚的莫名其妙”,叫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但不管什么影片,我妻子、岳父母一家必来,我则忙于接待找椅子板凳。电影一完,我们一起回农村:岳父高擎火把走在前面,姨妹、舅子、亲戚断后,妻子叫我走在中间,绝对安全,再加人多势众,狗只敢在远处狂吠,偶有敢靠近的恶狗,都被我的妻舅、亲戚顺手捡起地上的石块打得惨叫而逃。“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我,见此情景,真从心里佩服他们的好手段!
往事如尘,一晃四十多年过去,我的儿女也有了孩子,岳父、岳母都已作古。只有这往日的情景,不管是苦、是乐、是喜、是悲都变成了无尽的怀念……
2017年2月4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