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裁定以炒卖为目的所签的楼房买卖合约无效,成为首宗案例。(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网站图片,拍摄日期不详)
天津法院裁定以炒卖为目的所签的楼房买卖合约无效,成为首宗案例。(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网站图片,拍摄日期不详)


天津法院近期就1宗楼房买卖纠纷案,裁定属于炒卖的楼房买卖合约无效,成为首宗案例。有律师认为案件反映法院成为政府调控楼价的工具。(黄思霖 报道)

大陆媒体周日(9日)报道,天津1名市民出售楼房予房地产经纪,发现买方原来是想炒卖房屋,并会以高价转售牟利,因此决定解除合约。买方因而控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约。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区裁定,原告买方利用熟悉房屋交易流程优势,签订买卖合约,目的是为了转售他人,所签的买卖合约并非真实目的,判处买卖合约不成立;案件成为同类事件的首宗案例。

四川维权律师冉彤批评法院做法不当,因为炒卖房屋并非犯法,亦不应以炒卖房屋作为裁定合约无效的原因。法院这样做,相信只是为贯彻政府调控房价的措施;他又预期,这种不尊重合约精神的案件会愈来愈多。而法院不是根据法律来作出判决,会令律师十分困惑。

冉彤说:在现实当中,政府和老百姓觉得炒房是不太好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来说并没有说因为炒卖而导致合同(约)无效。司法机关一定要以法律为准,有些行为政府未必喜欢,但这种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话,不能够因为政府不喜欢而作出有利政府的裁决。整体来说,我觉得法院成为了政府调控房价的机器,而不是独立审案的司法机关。

曾遭遇强拆的江苏访民许甫林表示,听到天津的案件裁决后感到灰心,因为即使签了合约亦可以被法院随时判处无效,小市民就更易被人欺压。许甫林希望大陆可以快点有司法独立。

许甫林说:在这个事情上,我确实是灰心的,这个都是政府说的了,所以我认为,政府说不能司法独立,这个说法是很不对的。是等到司法真正独立的时候,法制才能向前推进。

中央在宣布成立河北雄安新区后,当地的楼价飙升,现时新区的一切房地产交易活动已经暂停。本台记者致电新区范围内的雄县政府,值班人员承认,暂停房地产交易是国家指示,未知甚么时候会重新批准买卖。

值班人员说:现在就是政府管控,不可以炒卖,房地产方面都已经管控了,目前不让过户之类的。这是国家规定,具体时间解禁目前还没有。

大陆媒体指有约30间央企,包括中石化、中铁建及中冶,表示希望参与雄安新区的建设项目。雄县政府值班人员回应指出,雄安新区的规划尚未完成,相信要待政府公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