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学民思潮召集人兼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周四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庭。他和数十人因参与2014年雨伞运动被控藐视法庭罪。出庭前他曾表明自己会认罪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路透社报道,20岁的黄之锋在法庭外表示,作为主张公民抗命的组织者,他选择认罪以此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即使会被判入狱也不会后悔。
但是黄之锋和”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学运领袖向法庭提交的书面誓章中,均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却不承认有关案情。
香港01报道称,黄之锋的律师在法庭上为其辩护称,黄之锋是”怀着高尚动机的年轻人,未来更打算参选立法会选举。如果判刑超过3个月,将会令他的希望粉碎。”律师表示,黄之锋在案发时是学民思潮召集人,”视雨伞运动为反对人大831决定的公民抗命。他到旺角占领区是为了保障学民思潮成员的安全,没有煽动集会人士,亦没有使用暴力”。
据报道,法官宣布会于6月10日处理其他被告认罪答辩及审讯后,一并处理判刑。
去年8月,香港东区法院就2014年9月26日发生的示威者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广场事件,裁定黄之锋和”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立、”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立。黄之锋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罗冠聪被判120小时社服令。周永康被判入狱3星期,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