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丁汉忠案改判死缓 家属称不公将上诉

 

在山东,村民丁汉忠抵抗强拆,致拆迁人员死亡案810日上午二审审结。法官宣判,被告的刑罚由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丁汉忠的家人表示,此判决不公正,丁汉忠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正当防卫。他们将会提起上诉。

 

810上午930分,丁汉忠案在山东潍坊昌乐县城郊法庭公开宣判。丁汉忠被改判为死缓。判决书指,潍坊中院认为,丁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丁汉忠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施工人员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判被告人丁汉忠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

 

丁汉忠的女儿丁玉娥在宣判后向本台记者表示,对于判决结果不满,认为这不是一个公正的判决,会提起上诉:

 

“非常不满意,因为我父亲是正当防卫。他(法官)这么做是陷害,我们会上诉。我父亲太冤了,是他们去的我们家,在自己的住宅内,不就是在自己的家吗?如果在自己的家里都保护不了自己,保护不了自己的房屋,你说我们活着的意义何在?”

 

丁玉娥还告诉记者,法院只给了家属两张旁听证,其余前往声援的公民朋友均未能进入法庭。有公民在网上说:法院广场不允许进入,在法院旁边的马路也遭到驱赶。

 

关注案件的山东维权律师刘建军向本台表示,这一判决结果包含了政治因素:

 

“这种政权在这种状态下,它要维持,必须要让老百姓做顺民,抵抗的声音不能过大,它要压制你。丁汉忠这个案子,我觉得,正是因为有太多人关注,这个关注有时候起正面作用,有时候起反作用。起反作用就是越关注的人多,我(法官)越往重里判,让你们这些关注的人失望。”

 

现年56岁的丁汉忠是山东潍坊退伍军人,2013年,因其母亲房屋被强拆,父子两人被几十名不明身份人员围殴。丁汉忠摸起一农具挥舞自卫,导致两名拆迁者死亡。20147月,山东潍坊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引发舆论强烈质疑。20165月,山东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定728开庭宣判,后突然取消,延期至810

 

 

丁汉忠重审裁决再判死刑

 

山东省潍坊市村民丁汉忠,因杀死2名拆迁人员被判死刑,案件发还重审后,周四(10)被法院再判死刑、缓刑两年,家属表示会上诉到底。(海蓝 报道)

 

案件周四上午约9时半在潍坊巿昌乐县城郊法院宣判,2名家属及代表律师张维玉到法庭听取判决,宣判约半小时结束。

 

丁汉忠女儿丁玉娥在判决后表示,父亲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被限制减刑及赔偿死者两家人45千多元。父亲的精神状况不好,听到这个结果接受不了。法官没有问父亲会否上诉,但家属在庭上表示要上诉。

 

对于判决,她指出,父亲在缓期2年期满后,会改为无期徒刑,至少服刑25年至20年不等。她认为该判决不公平,父亲属正当防卫,律师也建议上诉,但他下午有事情,或以后再到看守所与父亲讨论上诉的事情。

 

丁玉娥说:他(父亲)肯定不如以前好,听这么一个结果接受不了。我当时表示上诉,这是他们的一个陷害,父亲是正当防卫,律师也建议上诉,上诉之后是以后的问题。

 

丁汉忠儿子丁超亦有到法院听宣判,他指出,重审判决的结果跟一审基本上没有改动,与山东省高级法院在二审认可有问题,发还重审没有答覆该些问题,他对判决感到失望,认为没有公信力。

 

至于法院外情况,丁超指,逾20名各地维权人士前来声援,遭到警方驱赶,没有人被抓,但有外地公民被当地国保传唤或监控,没法到昌乐县法院。

 

丁超说:被驱赶,也有被说脏话说得挺难听,他们在马路对面都不行,就一直被赶,没有被抓。这个我也听说,有些人一出来,派出所及时便打电话,有些人已经被传唤,包括河北维权人士刘星、张皖荷夫妇。

 

河北访民张皖荷表示,邢台西门里派出所周三(9)下午4时致电给她,表示要见她,其后警察到家中,出示警官证,要求她及刘星到派出所传唤,期间要求他们打开手机让警察查看微信,被他们拒絶,传唤至晚上约9时结束。她又指,事件与丁汉忠案件有关,因为刘星曾在网上“号召周四到潍坊巿吃萝卜”,桥东区国保不准他们近日离开邢台。

 

张皖荷说:我觉得是有关系,因为后来邢台巿桥东区国保过来问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也没问什么,只是说手机要扣押,这几天不能出邢台。

 

记者致电张维玉律师,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2013925,数名拆迁人员试图拆除丁汉忠位于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的房屋,期间双方发生冲突,丁汉忠被拆迁人员打伤头部,他用镰刀还击,致2名拆迁人员死亡。

 

2014728,潍坊巿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丁汉忠对判决不服,认为行为属于自卫,因此提出上诉。事隔大约2年,在201656的二审,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并发还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