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革新论》共同作者 黄冠能)

 

「双学三子」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以及反新界东北发展的13名社运人士,都被改判入狱。政治犯出现,令人对被视为香港最后支柱的法治有所动摇,一时间所有支持民主拥抱自由的香港人,都活于愁云惨雾之中。但越是艰难的时候,我们越需要认清香港的处境。

 

我们选举制度的改进,自2010年政改后停滞,人大831决定更否定香港人以真普选产生特首的愿望。更恶劣的是,仅有35个直选立法会议席的选举过程,都处处见问题,小则疑似种票,大则候选人被行政手段DQ。就算当选,政府也依靠人大释法,事后更改对宣誓过程的要求,迫使法院DQ直选议员。

 

在立法会内,亲中派凭选举制度占有多数议席,经常粗暴剪布扫除反对障碍。在反对阵营被DQ6个议席后,立法会财委会主席陈健波就明言,要在财委会进一步剥夺议员的发言时间及机会、提出休会议案的权力,甚至规定被逐议员同日不能返回会议。议员权力势将进一步被削弱,拉布抗争亦变得更困难。

 

传媒方面,几近全被中资或亲中商人持有,报道渐见偏颇。无线电视的新闻,连最表面的「平衡报道」也讲不上,正反两面所占报道时间差距显而易见,更莫说资深传媒人区家麟所讨论那些不显眼的「结构性审查」。第四权监察政府的能力大不如前。

 

选举、议会、传媒逐一沦陷,香港已渐见威权统治(Authoritarian rule of law)雏形,但尚欠最后一块拼图──就是将英治末年「借来的法治」,改为威权法治模式,让香港法院臣服成为政权工具。双学三子东北十三人被判入狱,显示威权法治近在咫尺。

 

所谓威权法治,要旨是抽空法治当中的自由人权价值,而强调依法维持政权和社会秩序;同时,又在经济商贸法规上,保持一定的公平公正──新加坡正是威权法治模式的典型。香港在英治时期一度建立和维持保障自由人权的司法体制。主权移交后,如果顺利实现民主过渡,建立起民主自治政府,这套「借来的法治」就能落地生根;但当北京决意在香港建立威权统治,「借来的法治」必然被推向威权法治。在这个政治脉络下,近年律政司和警队渐失中立性,政治检控成风,抗争者所付出的代价越见沉重,他们随时遭受警方打压,事后亦可能被律政司以含糊不清的《公安条例》控告;遇有法庭轻判时,律政司会复核刑期,结果当抗争者遇着立场保守的法官,便可能面对较重的刑罚。

 

法官任命独立性成未知之数

 

香港走向威权统治步伐是快是慢,法院的独立性将是关键。现时,香港法院仍有颇高的独立性,但未来法官任命制度能否维持独立性,也是未知之数。当整个司法系统越来越像「以法统治」(Rule by law),多于以法限权的「法治」(Rule of law)之时,就是港式威权统治全面确立之日。

 

那是否代表香港只能等死?我们可幸还有国际社会支持,本地公民社会亦有韧力;加上香港的国际金融地位仍为北京所需,因此仍未有铺天盖地的打压。但会否变得更差,就得看香港人有没有坚守的主体意识。去!捐助在反抗运动中被检控的义人!去!支持依然坚守新闻自由的几家传媒网媒!去!支持反对阵营的议员全力反抗议会内的不义!最重要的是:去!走入公民社会,走入你的家长教师会、业主立案法团、小区关注组织、专业团体等,在每一个角落散播民主自治的文化,在地抗争,守护香港!香港是否玩完,就看我们是否愿意,为守护香港出一分力,度过以年计的政治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