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地区直选产生的立法会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去年打着“民族自决”的本土口号成功当选立法会议员,惟两人宣誓时将China读成“支那”等,被法庭裁定拒绝宣誓,取消议员资格。他们25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惟即日遭驳回。
这两位属于“青年新政”的前议员获悉终审法院的决定之后感到非常失望,他与游蕙祯对未能捍卫选举的结果向支持者致歉,梁颂恒甚至对当初参选感到后悔。他说:“重新给我机会,我不会参加这个选举……因为一个获得民意授权的选举,却可被没有民意授权的政府轻易推翻,参选是毫无意义。”
梁颂恒又指,终审法院拒绝两人的上诉,是一“灾难性”的裁决,因为终院法官对下级法院部份断章取义、或与社会脱节的裁决无动于衷,并认同人大释法具有凌驾性和追溯力,对香港而言是一个灾难。
是次聆讯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和霍兆刚审理,他们听取上诉理据后随即休庭半小时,及后毋须政府一方回应便指理据无合理争拗之处,拒受理案件,下令梁、游支付讼费,稍后颁判词解释。
在梁游两人遭到立法会取消资格之后,中央和特区政府对其他同样在宣誓时“有欠庄重”的泛民主派议员亦不放过,时任特首梁振英为此还邀请人大常委就宣誓原则形式及内容进行释法,人大于11月7日通过就香港基本法104条释法,而在人大释法下,香港法院不但没有解释基本法的空间,而且还必须按照人大释法作出追溯性的裁判,香港之后于是又有多4名民选产生的议员被取消资格。
梁游聆讯终结,讼费账单接踵而来。两人除本身律师费外,更要支付政府高昂讼费,预计数计高达1200万元(港币,下同),两人已有心理准备破产。二人首两仗皆由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及潘熙两师徒代表,昨则改聘英国御用大律师彭力克(Lord David Pannick)及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出庭。有法律界人士估计每次聆讯律师费合共逾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