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撰稿人 范克)
《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号发表文章〈近期中央对香港的这两项举动,颇有意味〉,提及港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央宣讲团来港讲解十九大报告,批评香港作为「新兴民主地区」,忽略严明法治而陷入混乱,是一个搞混了自己家庭角色的熊孩子,为此必须正本清源,令香港社会意识到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而是源自中央。
回顾港英政府管治百年,只闻港督抗衡外务大臣,未见帝国组团来港训示。作为英国海外属土的香港,港督权力来自成文的《英皇训诰》和《皇室训令》,哪怕帝国官员有意,都不能随便对香港内部事务作出任何干预。碰上作风强硬者如戴麟趾,曾经担任英国首相的杜嘉菱,都不能凭空生出一个全面管治权,来对香港问题指手划脚。甚么「英国人做得到的,中国人也能做到」?中共所谓的高度自治、一国两制,早在九七年以前已经实现,中国人看着样办办事,始终办不到。
僭建一国威权
除了自治,香港的民主进程──作为「新兴民主地区」,算起来也不新了。早于八十年代,香港逐步走向代议政制,至1995年立法局选举推行「新九组」,再到今日的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亦有30年岁月。由80年代到九七主权移交,香港未见有大规模动荡。但由北京宣布废弃「直通车」、另组临立会开始,香港过去20年来经历多次政改讨论和北京干预,民主进程犹如逆水行舟,双普选更是遥遥无期。那些一言九鼎的权威,不断强调中央对港有多少权力,僭建一国的威权于明文的两制之上,不单从未解决问题,反倒制造更多混乱,令香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屡创新低。
跟着下降的,还有香港人对法治的信心。九七前的香港紧随英国实行普通法,而普通法中所隐含的,正是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分离。透过分权制衡,从而达至法治,促进社会稳定,是西方国家在过去数十年引以为傲的成就。然而,对于自1949年建政就醉心于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该国领导层而言,分权既是个陌生的观念,同时有危害到专政的可能。
例如,邓小平在1987年表明,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中共领导层一方面希望能够维持香港法治,以确保一国两制顺利运作,另一方面却否定分权和制衡,把一党专政包装成「行政主导」来推销。这充份显示专政国家对于普通法制度的理解有多无知,也反映出专政国家对于法治的认识有多浅薄。秦始皇一统江山的手段,离不开严刑峻法,中共管治神州的手法,也离不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在崇尚法治的国家,没有人能够高于法律。但一个专政近70年的国家,便是没有法律能够高于政权。这个政权会做出甚么?当幼儿园频频传出虐儿、性侵、猥亵丑闻,官方实时为事件定调,拘捕散播讯息的网民;为解决发达城市人口暴涨问题,异见人士和贫苦学生纷纷被标签成「低端人口」,以暴力手段驱除,好比纳粹德国赶绝犹太人。类似恶行罄竹难书,一如英国法官Tom Bingham所言:「The list is endless.」这样的国家竟然向香港人说教,解释何谓法治?野蛮人教文明人用刀叉的笑话,恐怕不会是最后一次,而且陆续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