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国家的圣诞假期期间,中国司法部门加快了对部分维权和异议人士的审判速度。12月26日,司法机关对两名在“709大抓捕”中入狱的活动人士进行了审判。两人的庭审结果截然不同。

China Aktivist Wu Gan (picture alliance/AP Photo/Anonymous)

维权人士吴淦入狱前曾录制视频称,自己永远不会自杀,不会拒绝委派律师

(德国之声中文网)”感谢贵党授予我的崇高荣誉,我将不忘初心,撸起袖子加油干”–这是网名为”超级低俗屠夫”的维权人士吴淦12月26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后在法庭上的第一反应,其代理律师葛永喜向德国之声透露称。

吴淦是中国网民中非常活跃的代表,2009年5月10日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事件发生后,他赶赴现场向外界传递信息,并为邓玉娇吁请法律和公众的支持;2010年3月31日,”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被审判的北京大兴法院门外,吴淦也在现场。4月16日,”福建三网民案”在福州马尾法院开庭,他和其他网友在法院外进行声援。除此以外,吴淦还参与了一系列维权案件及中国部分网民推进民主自由的围观行动。在中国当局眼中,身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专门聘任的行政助理,吴淦是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冲锋在前”的人。新华社曾在一篇题为”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的文章中表示,吴淦虽然不是律师,但在律所里”地位”特殊,深受周世锋的倚重,直接参与该所的重要决策。2016年,周世锋已经因”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刑七年。

中国当局于2015年7月初采取行动,大范围抓捕、传唤、刑事拘留维权律师和相关的活动人士。在这起被外界称为”709大抓捕”的行动中,已经有多人被中国官方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刑。除周世锋外,包括维权律师江天勇、李和平以及民主活动人士胡石根等。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吴淦被判八年的结果是所有”709大抓捕”受害者中量刑最重的一例。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当天公开的一份声明中则指出:”被告人吴淦因对国家现行政治制度不满,逐渐产生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其后,吴淦长期利用信息网络散布大量言论,攻击国家政权和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宣扬用以颠覆国家政权的’推墙’思想;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少数律师和其他人员,以’维权’、表演’行为艺术’等为幌子,采取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起哄闹事,在信息网络上辱骂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炒作多起热点案事件,抹黑国家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律师:抓捕是迫害

吴淦的代理律师葛永喜完全不认可司法机关的上述定罪,并指出在吴淦案的整个过程中出现了太多的违规、违法的现象。在他看来,最突出的就是吴淦其实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中国当局”将一个没有违法犯罪的人进行抓捕,本身就是一种迫害。”葛永喜指出:”这种迫害是法治国家所不允许的。”另外,他认为案件的指证、管辖以及专案组的构建都存在程序上的违法。

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的文章”祭刘晓波先生”中,署名吴淦的作者表示中国当局为了让他按要求认罪,上媒体配合宣传,放弃自己请律师的权利,对他实施了”各种折磨和酷刑”,包括”强制”安排其住进天津公安医院,通过”虐待式”的治疗摧残其身体和意志,制造压力恐惧。

律师葛永喜介绍,中国司法机关给吴淦定罪的核心”犯罪事实”是他参加的12起维权事件,属于他”颠覆国家政”的核心行动。在思想言论方面,主要是吴淦近年来发布的《杀猪宝典》、《喝茶宝典》和《被拆迁征地户维权宝典》。中国司法机关认为,吴淦”犯罪行为积极,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应依法从严惩处。”

China Xie Yang Menschenrechtsanwalt (picture-alliance/AP Photo/Ng Han Guan)

中国官媒公开报道谢阳的所谓认罪表态(资料图片)

709大抓捕最重的判决

也同样是在12月26日当天,中国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法院对”709大抓捕”中入狱的另一位维权律师谢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也做出了判决。法庭指称,谢阳”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了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来,谢阳多次利用信息网络发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并通过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但考虑到他”归案后认罪、悔罪”,而且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法院认定谢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谢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感谢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辛苦劳动”。


而据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法院庭审后公布的最新消息,谢阳声称在整个案件的办理期间,特别是在羁押期间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其合法权利。他表示,”感谢司法机关对他从宽处理,以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陈建刚曾经是谢阳的辩护律师,但在中国当局的施压下被解除代理关系。谢阳不得不委托中国官方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据之前包括《纽约时报》在内的媒体报道,陈建刚在会见谢阳时记录了他在狱中遭受虐待和酷刑的情况。谢阳曾告诉陈建刚,狱中他经历了被拳打脚踢 ,昼夜不停虐待审问的过程。记录信息显示,谢阳曾表态称:”我想尽快结束他们对我的审讯,哪怕这意味着死亡……后来让我怎样写我就怎样写。”12月26日德国之声拨通了陈建刚律师的电话,但后者表示出于”各种未知的原因”无法接受采访。但他指明有关谢阳狱中情况的信息可参照之前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消息。

已经在服刑期间因病去世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最后一次被判以重刑也是在西方国家的圣诞节假期期间。在人权组织”大赦国际”驻香港研究员潘嘉伟(Patrick Poon)看来,中国当局选择在圣诞节期间审判维权人士的做法是考虑到这段时间内国际外交的关注程度相对较弱。他批评称这是一种”及其恶劣、令人愤世嫉俗的政治算计”。中国官方曾多次表态称,有关被捕维权人士在狱中受虐待的说法与事实不符,系当事人或其辩护律师为了引起广泛关注的”炒作”。路透社于26日当天要求中国外交部对上述两起案件的判决予以置评,但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