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人提议言论自由要承担社会责任,但有人把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话语甚至霸权话语争得所谓的社会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话语、强权话语、霸权话语大行其道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过,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在没有理解恶的时候也就不可能理解善,在没有言论自由的空间里争论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是毫无意义的。我们提倡、主张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亦是如此。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既是公民的义务,同时也应当是统治者的义务,任何义务都是与权利对应的,不能只承担责任而不享受权利。因此,任何国家法律规定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能只针对一部分人的社会责任。
一方面,这种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必须以平等、公平、公正为原则,毛泽东针对持不同政见者有言,\”宪法和党章都规定我有说话的权利,你们凭什么剥夺我说话的权利。\”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也是如此。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具有两面性,既可以表现为公民关注国家事务、极积投身于公民社会的建立和成长;同时也可能成为专制者打压政治异见者,剥夺公民权利的大棒,成为专制者恣意妄为、压制公民表达自由的工具。《经济、社会和文化国际权利公约》规定:\”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因此,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应体现为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承认,动不动以\”代表人民\”的名义对\”极少数自由化份子\”进行\”口诛笔伐\”,枉顾公民个人意愿,对社会进行思想钳制、精神污染,没有平等对待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的价值观念,会造成社会严重不公正、冲突矛盾日渐显现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还应当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不移权利的认同。极少数人享受无限自由的言论权利,绝大部分人没有任何言论的权利都应当予以纠正。真正的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应当建立在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不移权利的基础上,剥夺了公民权利只能将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抽象化。另外,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社会群体之分。在国外如此,在中国也应当如此。就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而言,普通公民就应当宽松于行政官员或公务员的社会责任,因为普通公民的观点仅仅代表个人的政治见解,但是行政官员或是公务员的言论则影响到整个社会甚至于国家,其社会责任比普通公民更大。
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是为了让世界、让国家、让社会更和谐,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而不是脱离言论自由空谈社会责任。\”极权主义\”给我们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一旦没有公民权利,不尊重人权,就会产生\”马克思加秦始皇\”式的人物,掌权者就会\”无法无天\”,这种主义是多么可怕。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也应当对言论自由负起社会责任,不当言论至多是侵犯他人权利、精神索赔的民事范畴,不至于上纲上线至政治高度,动辙剥夺工作权、劳教、监禁甚至于割喉断颈的非人道行为。如果这种社会责任被允许,这不仅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而且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必须以言论自由为前提,有利于维护公民权利、促进人类的固有尊严、平等和自由为基础。
伏尔泰有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现在有人提出的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问题是与话语权紧密相联的,谁的话语权强,谁的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就小,没有话语权,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就成为无限拔高的高度。在当前\”两杆子\”都由极少数人掌握的情况下,借着话语权强势,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成了打击别人的工具和手段。在杨佳击警案件中,所有媒体被一律禁声,不惜隐瞒事件真相、非法进行军事审判,屏蔽所有关于杨佳事件的网络讨论,同情杨佳的言论便成为不负社会责任的表现,这能谓真正的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吗?这些人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应负社会责任只是强势下的盛气凌人的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是罔顾事实真相借社会责任打击别人的言论自由。种种事实表明,某些人提倡的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在很多场合下变成了政治工具,而且具有双重标准。他们可以随意捏造一个借口,称公民的言论表达不负社会责任,堂而皇之进行污蔑,这岂不是对其所宣扬的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的绝好讽刺。
中国经过六十年的极权主义统治,社会结构被完全\”推倒重来\”,公民生活在暴力与恐惧的谎言氛围的包裹之中,不敢有独立自由的声音发出来。一旦有骨气、敢于坚持真理、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的言论发出来,便被扣上\”不负社会责任\”的政治大帽给予消灭和打击,远有林昭、张志新,近有杨子立、卢雪松、胡佳、高智晟、陈道军、刘晓波等难于计数的良心犯、思想犯,有的人不顾这种当前的这种社会现实,抱着强权政治、霸权政治对这些社会现实置若罔闻,甚至恶意诋毁。这种做法是反人性的,也是不负社会责任的。
所以,我们提倡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但不赞同那种抽掉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空谈社会责任的做法。我们同时也反对,将公民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上纲上线到政治高度。那种将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政治化、泛化甚至于神化的观点和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