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前政治犯蔡贡加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罪」获刑3

 

前藏族政治犯蔡贡加因批评国家的民族政策,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罪」上月被秘密判刑3年。在海外的藏人行政中央批评当局清洗藏族文化和宗教信仰。人权组织呼吁国际社会向北京施压。(吴亦桐 / 黄乐涛 报道)

 

总部位于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民主与人权促进中心」,周日(18日)发布消息,藏人前政治犯蔡贡加于上月10日,被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蔡贡加现已被转移到西宁市东川监狱服刑。

 

「西藏民主与人权促进中心」援引西藏的知情者信息,蔡贡加极大可能因为微博言论而被判刑,他早前在微博中批评中国政府没有真正推行「民族团结」政策,指出中国当局执行的一系列政策和宣传活动表明,「中共的所谓的民族团结政策」主要是为了淡化藏人和其他所谓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和宗教特徵。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法院在官网上公开蔡贡加的判决书。本台多次致电该院未获回应。

 

藏人行政中央台湾代表达瓦才仁向本台表示,当局对捍卫藏族文化、宗教和母语的人士抓捕并判刑已成常态,现在在当局的「打黑除恶」运动挺进藏区,再将这些民族捍卫者当成「打黑除恶」的目标,彻底清洗藏族文化。

 

达瓦才仁:他(蔡贡加)就是讲的中国(政府)并没有真正促进民族团结,中国讲的民族团结完全变成「我就是同化」,只要你提倡民族自治、或者是民族语言、文字等,这些都会被中国的相关部门「关心」,如果政府「关心」之后你还不改变,那一定会被抓,判「煽动民族分裂」这是一种常态。现在中国正在进行「打黑扫恶」,像西藏自治区和很多地区都把提倡民族自治、母语运动啊,变成「扫黑打恶」的对象。应该会更严重。

 

旅居土耳其的维吾尔人瑞法特在接受本台采访时指,蔡贡加和被判无期徒刑的维族学者伊力哈木一样,当局的构陷判刑,是为了打压少数民族精英和彻底同化少数民族。

 

瑞法特:西藏也好,新疆也好,有多少批评人士几乎不给他们任何证据直接就是秘密抓捕、秘密宣判;中共当前所说的高度自治、而且宗教自由,那都是骗人;中国共产党没下台之前,不会给任何少数民族最起码的生活尊严,更不要说人权了。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潘嘉伟指,藏区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正呈现「人权孤岛化」。他呼吁国际社会能够向中国有效施压。

 

潘嘉伟:就是用这个所谓的国家安全的理由,来把少数民族的朋友关押,然后去判刑,现在国际社会发出的声音需要更多,要给中国政府压力。

 

现年55岁的蔡贡加为藏人政治犯,曾于1993年被当局指控成立「反动组织」以「间谍罪」等罪名判刑6年。201612月再被海北国家安全部门拘捕,指控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在拘押期间,蔡贡加拒绝回应审讯,并抗议当局剥夺其聘请律师的权利。

 

20172月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蔡贡加案致函中国政府,要求提供拘留蔡贡加的真实可靠证据,但未获中国政府回应;该工作小组于20174月做出裁定,指中国政府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为任意拘留蔡贡加辩解,拘留行为违反国际法。同年53日,法院对其案件进行审理,逾8个月才予以宣判。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强烈谴责当局对蔡贡加的任意拘留和不公正判决,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该组织还要求当局停止监禁西藏活动人士。

 

另外,青海省一位倡导母语教学的藏人扎西文色,于20161月被当局抓捕,亦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罪」,今年14日在青海玉树中级法院一审开庭,目前本案尚未宣判。国际社会对该案高度关注。

 

青海知名前政治犯蔡贡加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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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5岁的获刑藏人蔡贡加(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

 

青海刚察县知名藏人前政治犯蔡贡加于2016年年底再度被当局拘捕,近期被指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而遭判三年徒刑;印度的西藏人权组织对此提出谴责,呼吁中方无条件释放蔡贡加。

 

设立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于上星期天(218)发布新闻声明指出,青海海北州刚察县知名藏人前政治犯蔡贡加于2016年年底再度被当局拘捕,并被监禁一年多之后,于上月被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宣判三年有期徒刑,后被转押到西宁市东川监狱服刑。

 

有关方面,该中心研究员、新闻发言人白玛杰星期一(219)对本台表示:“蔡贡加是于2016129号在青海海晏县被海北州安全人员拘捕,并被单独监禁在刚察县看守所;同年1224号,当局把蔡贡加的逮捕令副本发送给他的家人,并告知他犯有‘煽动分裂国家罪’,但允许他的父母探监。他被关押期间,曾以绝食禁言来抗议中国政府对他栽上莫须有的罪名。201753号,当地法院对蔡贡加进行审理,但8个月之后对他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当时蔡贡加被禁止聘请律师辩护,院方对他进行的是闭门审判,并不准他的家属和亲友到庭旁听。蔡贡加在此之前一直在刚察县拘留中心由海北州国家安全局官员羁押,获刑后被转押到西宁市东川监狱服刑。”

 

就蔡贡加被拘捕的原因方面,白玛杰说: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蔡贡加曾透过微信发文批评中国政府经常宣称的‘民族团结’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真正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

 

白玛杰表示,蔡贡加的个案曾引起联合国有关部门的强烈关注,并批评中国政府任意拘捕蔡贡加构成对《国际法》的违背。

 

“联合国任意拘禁问题工作组于201723号就蔡贡加个案致函中国政府,强调因行使个人的基本权利而被拘留受惩罚者,政府有责任提供定罪的具体证据,但是中方在限定的两个月期限内未作任何回应。该工作组于20174月在其第78届会议上裁定,中国政府剥夺蔡贡加的自由具有任意性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工作组方面还批评中方没有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国际文书所确立的关于公平审判权的国际准则,强调对蔡贡加的拘留构成对《国际法》的违背。”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呼吁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蔡贡加。该中心研究员白玛杰说:“蔡贡加合法行使了中国《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而当局不仅对蔡贡加进行任意拘留并非法判刑,还剥夺他聘请律师的权利。对此做法,我们中心方面提出强烈谴责,并要求中方无条件释放蔡贡加。”

 

据介绍,现年55岁的蔡贡加曾任青海刚察县教师及公安局痕迹鉴定员等职务,平时热衷于从事公益活动。1993年,他被指控成立“反动组织”而遭到拘捕,当时以同罪被捕的还有现居澳洲的原西藏前政治犯组织“九•十•三运动”主席李科先和原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研究员安乐业。他们三人于1994年被一审判处十二年至十七年重刑,后在国际组织的施压下,经二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不等,其中被判刑六年的蔡贡加于199959号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