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副主席、东北案在囚抗争者 黄浩铭)

 

 

 

近日,在狱中拜读终审法院就公民广场案的判词。诚然,与上诉庭那份比较,终院可谓有理有节,没有「一股歪风」般的情绪化用词,而且参考丰富案例,甚至学术名著《正义论》亦被引用,相信与案件本身受本港与国际高度关注不无关系。

 

到底这是否一份严厉的判词?还不好说,起码我留意到终院清楚说明上诉庭复核刑期受四项原则规范,亦指出若裁判官事实陈断有全面考虑,上诉庭不宜干预,因裁判官有酌情权处理证供的比重(第62段)。同时,更委婉地点名批评杨振权副庭长判词不合理,不应作为判刑基础(第127段)。而且,正如我在东北案自辩时痛陈控方有关大规模暴乱的案例并不适用,终院亦刻意不点名提醒上诉庭(或所有人)要谨慎阅读相关案例(意思是不能过份比对)(第96段),更清楚道明新指引不适用于正审理的案件(第7879段)。种种说辞可说是相当公道,纠正了不少上诉庭错误的主张。

 

然而,终院亦非一面倒推翻上诉庭的裁决,多次强调上诉庭新指引在时下香港应当使用。换言之,今后的抗争万一牵涉暴力,以新指引(量刑准则)就有必要判处监禁。当然,以我理解,终院没有硬性地说一定会坐牢或判以像黄之锋等那般的刑期(留意第124段),只是法庭日后根据新指引去量刑。可是,通篇判词却无定义何谓暴力,或者说,将暴力的标准订得太低,即连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等都当成参与或促成暴力的一分子,才令人感到非常失望!

 

法院或沦为威权工具

 

若然将暴力标准订得太低,那么以过往游行集会为例,因警方不合理封路而发生挤拥就瞬即跌入监禁的罗网。双学三子在9.26当晚的行动是否暴力相信自有公论,但若然他们也算是暴力,那么警察在9.28当日向手无寸铁的市民和学生投掷催泪弹岂非更大的暴力?那么警员以执法为名,发泄为实,向已被制服示威者拳打脚踢或用警棍殴打,不是更严重得很的暴力,应受更大的阻吓性刑罚?然而,这些肉眼可见的暴力都不是最大的暴力。

 

自九七政权更替至今21年,最暴力当然是多次的人大释法和人大决定。这个隐性的制度暴力不但推倒港人原本应有的双普选,剥夺港人参与制订政策的机会,间接使香港贫富悬殊、官商勾结、政策倾斜,直接引发雨伞运动的出现。随后亦粗暴引致六名民主派议员被取消议席,变相推翻选举结果,同时令保皇党有机可乘修改《议事规则》,废立法会监督政府的武力。而一地两检的决定更是「一言九鼎」,颠覆《基本法》,严重损害法治。在重重中共的暴力之中,我们的法庭似乎紧张公民反抗的「暴力」比制度向人民施加的暴力更甚。我们的法庭只能向人民解释他们有责任跟从一个政治机关所作的决定或「法律」解释(连联合国也表明此举损害香港法治),接受种种极权向人民施加的暴力,反而严苛地对待他们认为是暴力的反抗者(连双学三子也是暴力!),俨如被强奸者反抗时踢伤施暴者却被指控普通袭击!

 

真正且最残酷的暴力往往都非肉眼可见,而又时刻损害我们的权利。当权者可以用这样的制度暴力取消人民的发言权(如DQ议员或DQ异见者参选),他们犹可用「刀叉食人肉」般,比我们更讲究「法律」,更「依法办事」,将我们的不满都带到法庭处理,利用法庭的权威去欺压异议,而法庭碍于人大释法的限制,变相成为威权政府的刽子手,我们所追求的公义和法治就越来越远。因此,当我们(尤其是我们的法庭)认为香港不应该有暴力的集会出现时,同时更应留意,甚至制止更严重且践踏人权的制度暴力。

 

应探究人民反抗原因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前南非总统曼德拉早年以非暴力抗争要求废除种族隔离政策,但由于无法改变且面对南非白人政府镇压,曼德拉转而创立武装力量──民族之矛,打算以暴力寻求变革。结果,曼德拉被控「蓄意破坏罪」判以监禁终身。廿多年后,即使南非白人政府以释放曼德拉为利诱,要求非洲人国民大会停止武力对抗,曼德拉亦不为所动,反要求南非政府先取消种族隔离及开放普选权。如以今日法庭的标准,曼德拉判囚终身可谓「合法合理」,反而释放曼德拉才是破坏法治!然而,这样相信南非就未能得到民主自由,各种族亦未能取得公平待遇,而继续深陷战火内乱之中。

 

以曼德拉为例,并非说明我支持暴力抗争,到目前为止,我仍然认为非暴力抗争运动能为港人带来真正的民主自由,但我必须指出,我们不应视人民反抗暴政所牵涉的暴力是不道德,纵然我们可不同意暴力反抗的手段,亦应探究人们暴力反抗的因由,正如有盗贼入屋爆窃,屋主以扫帚驱赶,我们也不会指摘屋主的「暴力」是错误云云,亦因此,如以法庭对暴力的标准,「符合比例」的「暴力」反抗(如闯入公民广场)其实也是非常合理,不应严苛待之。

 

相反,我们必须大力指摘隐形的制度暴力,抨击此等暴力对香港带来更长远且重大的不公,例如贫富悬殊(香港约三分之一长者属贫穷!数十万人长期轮候公屋!或者看今年逾千亿盈余如何分配,便可知一二!)官商勾结(横洲及新界东北规划)或破坏法治践踏人权(DQ议员及一地两检)。今天,在高墙与鸡蛋之间,我仍然坚定不移地站在鸡蛋一方,坚持争取民主普选,要求当权者还政于民,打倒不公义制度,那么,诸位又打算站在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