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1万元开始,逐渐演变成收受数百万元的巨额贿款也麻木不仁。至案发前,她的囊中已经收入792多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巨款,办案人员称了一下,现金足有26公斤之巨!(据2009年2月26日《扬子晚报》)

说实在话,如今的贪官动辄贪个千儿八百万,早已不是希奇的事了,然而,我从这则报道中,却发现了一个千古一奇的高论,那就是:腐败“经过组织考验”!且看报道写到潘被查处当初的反应: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潘玉梅五雷轰顶:“出事了。”她对未来的美好预期瞬息间戛然而止,心里盘算决不能说出收钱的事,始终坚信高某不会出卖自己。原来早在2005年5月,高某就曾因行贿被调查过。那次事件之后,潘玉梅见周围风平浪静,便喜滋滋地为高某接风,赞他是“经过组织考验的人”。

看看,这不是千古一奇又是什么?!原来,腐败是要“经过组织考验”的,这就无怪乎如今的腐败是越反越腐,以至于到了威胁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地步了。

组织到底是个什么东东?表面看来,它无处不在,又无处不发挥无穷的威力,但我还是以为,组织的概念是没有多少人能够道得清、说得明的,仅从潘的这例个案来看,我倒以为,这所谓的“组织”,就是她本人,而只有经过她这个“组织”考验后的人,她才最放心!乃至于不惜屈下身价,亲自为高某接风!

当神圣不可侵犯的组织沦落为贪官个人谋求私利的工具之时,便是腐败不可遏制之日。是故,不从权力制约的根本上下功夫,再怎么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我还是不得不认为:这腐败,终归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恐怕真的要亡党亡国的。

然而,即便是如此,曾记得一个落网的省委书记夫人说过的一句话:“亡党亡国关我屁事,到时我到美国去,一切都万事大吉!”有此一说,那所谓亡党亡国之说,也只能是忽悠屁民了。因为正有相当多的迹象表明:腐败早已“经过了组织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