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香港众志」因主张民主自决而未能取得公司注册,周二(17日)入禀法院寻求司法覆核。「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表示,公司注册处拖延近两年,到周庭被取消参选资格前后,才正式通知拒绝申请,明显是政治考虑凌驾行政原则,决定入禀司法覆核挑战。(林国立 报道)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星期二到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公司注册处的决定。他见记者时表示,「香港众志」在20162月开始申请公司注册,一般这些申请只需半年,但他们的申请就被拖延近两年,到今年1月在「香港众志」常委周庭被取消参选立法会补选的资格,公司注册处才正式拒绝他们的注册申请,当时官方的理由是「香港众志」主张民主自决,不符合《基本法》,黄之锋批评这做法匪夷所思,他作为本来注册公司的董事,决定代表入禀司法覆核。

 

黄之锋说︰拖延接近24个月,将近两年的时间,很明显公司注册处是有政治考虑,凌驾行政原因,香港在没有政党法的前提下,其实政治团体注册成有限公司是非常合理,无论是政治主张的表达自由,或我们相信的言论自由,既然「香港众志」并不涉及鼓吹武装革命或暴力行为,为何宣扬政治主张就会被拒注册成公司,这显然是匪夷所思。

 

他又表示,「香港众志」在未能注册成为公司的情况下,处理银行帐目出现阻滞及困难,过去曾经以成员个人户口筹款受阻,注册公司亦不成功,难以用公司名义筹款。他认为公司注册处的做法明显是政治筛选,担忧将来这条红线会愈收愈紧。

 

黄之锋说︰过去有主张香港独立的民族党不能注册有限公司,今年就有主张自决的「香港众志」不能注册成为有限公司,未来会不会随著国家安全凌驾民主法治的原则,会否令他日主张结束一党专政的团体,都不能拥有一间公司,很明显公司注册处有政治筛选和政治考虑。

 

他质疑由周庭被取消参选资格,到他们不能注册成为公司,都是有计划的打压。

 

财政事务及库务局回覆本台查询,不评论个别个案,但所有成立公司申请都是依法例处理,若公司宗旨及拟进行的活动性质,明显违反《基本法》,不符合根据《公司条例》规定,公司只可为合法目的而组成,就会拒绝申请。

 

公司注册处是于2月中拒绝「香港众志」的注册申请,指「香港众志」主张民主自决、公投和独立,不符合香港宪制秩序而且违反《基本法》,因此公司组成不符合合法目的,予以拒绝。

 

公司注册处去年亦曾经拒绝,让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党」,将一间公司改名为「香港民族党有限公司」,本土派团体「本土民主前线」2015年申请公司注册时亦受阻,最终不了了之。

 

根据公司注册处公开资料,要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程序不复杂,只要注册公司名字没有与其他公司重覆,有最少一名董事及股东,一名公司秘书及一个香港注册地址就可以,要每年填交申报表,并确保公司遵守公司法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