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拜读了余杰先生及其好友徐晋如联袂发表的大作「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和「康圣人碰见章疯子」,余先生在文内说「建议有更多的零八宪章签署者公开撰文,在宪章已有的框架之内外,作进一步的深化及发挥。」又说「我那篇文章中所标举的康有为,乃是在此段时期之内……而非民国之后……的康有为,我的文章写得很清楚,可惜的是,有些商榷者根本没有仔细阅读便展开了批评。」笔者曾经写过文章批评余先生「刘波(零八宪章)的道路就是康梁的道路」,余先生这一篇新作仍然坚持说「零八宪章……与当年康有为……不谋而合」,「保守主义、改良主义……,当零八宪章被扣上类似的帽子的时候,我们要引以为自豪。」所以不是批评者没有看清楚余先生的文章,而是余先生坚持自己的看法。笔者与余先生素不相识,之所以斗胆发表不同意见,完全从爱护中国民主化运动出发。在此愿意和余先生以及广大读者深入讨论:一、何谓康有为的道路?今天它是否仍然值得我们效仿?二、零八宪章是否保守主义和改良主义?因为笔者认为民主化对中国非常必要,而如何实现民主化以及实现何种民主化更重要。
一、变革的目的和手段
笔者在贵刋「中国民主转型现状与前瞻征文」上发表过若干文章(以下引文不一一列出标题–笔者注),批评过有些民运人士认为「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的观点,认为目的和手段是分不开的,引用过著名的美国人权斗士马丁.路德金的话说:「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在你使用不正确手段的同时,你的目的也就变得不正确了。还举例说当年抗战胜利后,毛共口口声声「民主自由」,说要建立一个「人民政府」而发动内战,结果数百万同胞人头落地,还未见到「民主自由」,还未见到「人民政府」,最宝贵的生命已经被剥夺了!目的再崇高、再伟大,也早已沾满了鲜血,真是「未见其利,先见其害」。
在这个问题上其实和余杰先生没有什么根本矛盾,分歧在于余杰先生只强调了为达到正确目的,必须使用正确手段;而完全忽略了使用正确手段,必须为了正确的目的。所以才一再推崇「康有为的道路」。笔者认为目的和手段是不可分割的、相辅相成的,康有为提倡改良主义不错,但是他的保皇目的错了,不值得我们今天仍去效仿。
历史考证清楚表明了康梁「公交车上书」的主要目的是救亡图存,主要内容是:拒和、迁都、练兵、变法,全都是为「保大清江山」。其后六次上书,提出变法纲领,其核心内容:一,「开制度局于宫中,……重新商订制度」;二,「设待诏所,许天下人上书」。按照康有为的设想,「制度局」负责设计新政,供皇帝决定;「待诏所」负责收集民意,供皇帝参考。两者都仅是咨询机构,而非权力机构。戊戌变法前,康有为不断将自己的著作如「日本变政考」、「俄彼得变政记」等赠给光绪,鼓动他「干纲独断」。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梁启超回顾变法过程说,康有为最先提倡民权,「然,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理由是「国人陋习未改,民智未开,骤然给予权力,天下必乱。」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里面说「以君权雷厉风行」,中国「民智未开,蚩蚩自愚。不通古今中外之故,而遂使之议政,适增其阻挠而已。今府州县开之,以奉宣德意,通达下情则可。」戊戌变法失败后的康有为更加反对民主共和,策动勤王,张勋复辟,力主光绪复位、满清复生,既然余先生说他推崇的不是变法以后的康有为,在此就不再赘述了。
史料证明,余先生所推崇的康有为主张的「君主立宪」是集权制的君主立宪,康有为说「中国唯以君权治天下而已」,强调君主集权。另有人持余先生相同的观点,批评笔者在拙文「条条大路通罗马」里说的「胡适的道路并不等同康梁的道路,胡适主张民主共和,康梁主张君主立宪,而共和和帝制是两个相反的政体」,认为君主立宪也可以实现民主政制,并举英国日本等国家为例。这位先生可能没有注意到,笔者曾经在拙文「康梁的道路走不得,胡适的道路走不通」里说过:「戊戌政变失败后,国内外形势继续恶化,顽固保守的西太后也不得不接受维新变法,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不过,清廷的\”政改\”实质上并不像日本英国德国那么彻底,二十三条中竟然有十四条是关于\”君上大权\”。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等等,大权独揽。中国的\”君主立宪\”是\”实君立宪\”,而不是日本和西方国家的\”虚君立宪\”」。
笔者之所以反对余先生提倡「康有为的道路」,是因为当今现实中有些人,假民主真保皇,提出种种保留共产党政治特权的所谓「民主改革方案」:比如赵紫阳时代,有人提出「新威权主义」,「开明专制」,主张效法新加坡,经济开放、政治独裁,甚得赵紫阳欢心。近期有人不约而同地提出「民主阶段论」(主张保留共产党特权,先实行党内民主,再国家民主)、「自由先于民主论」(主张先争取自由,再争取民主)。具体建议有:「由中共中央全体和民主党派骨干组成参议院,(中共总书记兼任参院议长),十至二十年后,逐步向其它党派开放。」「只有党员公民有完全的公民权,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非党员公民虽不得享受党员的从政权利,但享有除此之外的一切公民权利,诸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将现全国人大改称参议院、将现全国政协改称众议院,二十年内除共产党外,不允许任何其它政党活动,以换取言论自由」、「自由人权优先于民主」、「大陆人不应该先争民主的形式,争选举的形式。……今天的中国,自由、人权重于民主;自由、人权先于民主。」等等。他们无不异口同声地说这是为了避免革命、避免流血,唯一可行的民主化道路,但结果都是保留共产党的政治特权,和余杰先生提倡的「康有为的道路」,目标是保留皇帝政治特权一样,难道这就是中国人民为之奋斗了一百多年的民主目标?为此,笔者冒着得罪人的风险,著文一一批驳说:「任何以\”党内民主\”取代国家民主,任何保留某党某派小圈子政治特权,保留未经民选的任何人政治地位的「民主方案」,都是假民主,大家不要上当了!」(见拙文「历史不会等待,人民不会等待」)
二、革命和改良,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
关于革命和改良、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笔者说过「就个人的感性选择而言,革命与改良,笔者宁愿选择改良。因为革命意味着社会制度和经济生活的急剧改变,势必会给社会秩序以及人民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甚至关乎到千百万人的生命安全和尊严;而改良则是渐进的持久的改变,广大民众在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在社会秩序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向普世价值靠拢,逐步同世界文明接轨,显然代价最小、最安全、最稳当。如果改良行不通,一定要革命,则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笔者宁愿选择颜色革命。因为暴力革命的过程中千百万人头落地,本身就和革命的目标背道而驰。况且,以中国数千年封建传统的土壤,是很难养育出华盛顿来的,以暴易暴的结果只能是新暴政取代旧暴政,陷入专制独裁的恶性循环,这一点早已为迄今为止的数千年中国历史所证实。」
所以,其实和余杰先生提倡改良主义没有什么根本矛盾,分歧在于余杰先生独尊改良主义,而笔者认为当改良主义在中国行不通,革命甚至局部的暴力革命在所难免,我们不应该一律加以排斥和反对。
笔者还说过:「讨论中国民主化走什么道路?不能光是比较谁最好最理想?还得看这条道路走不走得通?如果走不通,再好再理想也没有用。客观情势的变化,并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尽管我们有良好的愿望,可是当权者冥顽不化,正如「观察」杂志主编杨莉藜先生所说\”如果和平演变的道路被堵死了怎么办?\”」况且,革命和改良、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辅相成,他们之间很难绝对明确的界定。比如说,辛亥革命起源于革命党人十数次分布各地的起义,终于汇集成武昌首义,然后各省呼应纷纷宣布独立,迫使满清皇帝宣布「逊位」,这算暴力革命还是颜色革命?又比如,台湾经过二三十年党外抗争,蒋经国认清了民主潮流,开放党禁报禁,李登辉先生在总统位上开放普选,这算是改良主义还是颜色革命?……。既然这样,就不应该也没有必要独尊一味,反对其它。历史人物也是如此,很难绝对地划分派别,因为有些人的主张本来就比较折衷,而且人的思想和认识行动都在不断地改变。比如说康梁维新派里,谭嗣同、林旭主张开议院、行宪法。康有为则反对说:「于时,复生等又欲开议院,吾以旧党盈塞,力止之。而四卿亟亟欲举新政,吾以制度局不开,琐碎拾遗,终无当也。」谭嗣同反对君主专制思想,在「仁学」解释孔子学说:「黜古学,改今制,废君统,倡民主,变不平等为平等。」「世初本无君臣,皆民,由统治,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他所说的已经不是君主制的世袭君主,而是共和制的民选总统了。如果说,要在清末维新派里挑出一个既主张改良主义手段,又有民主共和目标的人物作今人的榜样,余杰何不选谭嗣同而选康有为呢?而且还要将康有为分成某某时段的康有为,可见余先生也明明知道康有许多为人诟病之处,其实康的保皇思想是始终如一的,余先生这篇大作不免予人硬撑强辩的感觉。
余先生和徐先生大作推崇康有为说,中国之所以百年后的今天仍然没有民主,过去的一世纪中华大地腥风血雨灾难重重,是因为当年没有走「康有为的道路」,不幸走上法俄革命的歧途。如果当年戊戌变法成功了,中国变成了君主立宪国家,就会和平演变成民主共和国,就可以避免了两次国共内战、避免了日本乘虚而入、避免了中共六十年祸国殃民的专制统治……。但请注意,这仅仅是假设,众所公认,历史是不能假设的,因为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谁也不能保证一定会如此发生。如果满清君主立宪以后死抱权力不放,武力镇压一切民主诉求呢?那不就反证了「康有为的道路」错了吗?所以笔者认为判断一种政治选择是否正确?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看这种政治主张是否有利于导致民主自由。而当年康有为的政治主张不过是君主立宪,而不是民主共和,和大多数人的民主诉求不相符,因而遭到大多数人的摒弃就不奇怪了。
须知社会的发展从不以少数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取决于客观形势和大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即使事后证明「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无奈当时大多数人没有认识到,没有接受具前瞻性的意见,历史还是只有沿着多数人的道路走,所以有时不免走了些弯路。毛泽东共产党当年的暴力革命就是如此,无疑胡适先生和平理性的改良主义道路最理想,国民党蒋介石也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他的主张。抗战胜利后,1946年1月召开了包括共产党在内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了「宪草审议委员会」,由国共双方共同举荐民社党张君励主持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保留三民主义基本原则,建民治民享民有民主共和国。无奈中共在军队编制问题、政府名额问题、解放区等问题上提出许多不合理不民主的要求,蓄意发动内战夺权而流产。中共这场导致其后毁灭数千万人生命、破坏无数资源财产、停滞数十年经济发展的暴力革命,光是毛泽东一个人能搞得起来吗?就算加上他们几十万几百万党员就能搞得起来吗?中共将领陈毅说过,淮海战役的胜利是靠数十万老百姓的独轮车推出来的。其后毛泽东的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等,若不是有一大批应声虫、胡涂虫、落井下石的小人、喝饱狼奶的红卫兵……一呼百应,搞得起来吗?所以,不能不承认,是当年千百万人民群众包括知识阶层都缺乏清醒的头脑,上了毛泽东共产党的当,共同造成了这一场场长达一个世纪的民族大灾难。今天的情况同样如此,中国民主化是全体中国人的事业,而不是个别人物的专利。中国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形势这么复杂,各阶层各政党各团体各民族必然有不同的想法,中国民主化必然有很多条道路,但将来形势的发展仍然取决于大多数人的意向。所谓「先知先觉」的知识阶层,唯一一能做到而且应该努力做到的就是大众启蒙,向人民大众宣传和平改良,反对流血暴力,影响尽可能多的人,包括执政党内的开明人士,希望能取得大多数人的认同,走上和平理性民主改良道路。但同时不应敌视和排斥其它观点其它道路,张耀杰先生说得对:「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方式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进步,却没有权去否定别人既有的努力和贡献。」只要是为了促进和实现中国民主化,都应该鼎力支持。
三、「零八宪章」是否保守主义,改良主义?
余文说:「我为什么说零八宪章是改良主义的呢?首先,零八宪章所提出的若干呼吁和建议,都是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其次,零八宪章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
笔者不敢苟同。本人身在海外但无参加任何民运组织,对「零八宪章」知悉较迟,然一旦在网上看见了就详细阅读全文,并在第三批签了名。正如众多评论所说,零八宪章和平理性,所说的都是众所周知的普世价值,没有号召暴力革命,没有提出推翻共产党。但并不因此就可以说零八宪章是保守主义和改良主义,更不能说「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笔者说过「若是如此,相信零八宪章不会得到包括笔者在内的如此广泛的支持。」
须知零八宪章是仿照捷克七七宪章的一份政治纲领,是一份未来宪法要点的大纲,它是各党各派不同政见都可以接受的最低纲领,而不是一份行动纲领,不可能也不必要规定行动的方针是革命还是改良,是暴力革命还是颜色革命。零八宪章没有提出暴力革命,不等于说「零八宪章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只需具有普通逻辑的常识,都知道没有提到的不等于反对。老实说,如果零八宪章宣称只可自上而下的改良,不可以自下而上的革命,或者宣称只可颜色革命,不可暴力革命,以全体中国人当然领导者和救世主自居,规定人民大众只可这样,不许那样,笔者不会签名。因为我觉得我们抱着良好的期望,希望能通过自上而下的改良达到民主化目标,但如果统治者冥顽不化,人民忍无可忍爆发革命甚至暴力革命,我们都不应该站在对立面去反对、去排斥,否则就等于和独裁专制站在一起反对民主共和。况且,历史表明首先使用暴力的,往往是武装到牙齿的统治者,而不是手无寸铁的人民大众,五四运动、四五天安门、六四惨案……..哪一桩不是统治者首先使用暴力?面对血腥屠杀,我们怎能忍心在法理上道义上剥夺人民群众自卫的权利?人民保留使用各种方法争取民主的权力,有利无弊,只会增加对统治者的压力,让他们不可小觑人民的力量。
零八宪章没有也没有必要明确提到推翻共产党政权,但不等于说是「保守主义」,零八宪章指出:「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至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在法理上道义上打倒了共产党,在人民的心目中打倒了共产党,已经足够了。
零八宪章提出的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和宪政六条基本理念和十九条基本主张,不但完全符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完全符合民主自由的普世价值,而是很多是共产党六十很多年前讲过的,甚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也写着的,只不过共产党言而无信而已,正如宪章所说「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无宪政」。零八宪章里面提到了所有现代民主宪政国家必须具备的条件:天赋人权、人人平等、个人自由、民主宪政、多党议会、全民普选、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这就够了,只要能真正做到这些,中国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民主国家。而所有这些,在在都和目前中共宪法所规定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义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格格不入相克相反的,怎么能说「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呢?怎么能说他是「保守主义」呢?坦率地说,如果零八宪章包含有笔者上面引述的任何一种保留共产党或任何小圈子或个人政治特权的内容,笔者也不会签名。
四、民主化道路的多元性,呼唤团结包容
当下中国的社会矛盾已经越积越多,人民大众的民主呼声越来越大,在国际金融风暴的吹袭下,0九年很可能是中共的多事之秋,连中共党魁胡锦涛都不得不承认「中共的执政地位不是必然的,今天执政不等于明天执政、永远执政。」中国实现民主化是迟早的事。但是,民主化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各政党各团体各阶层各民族团结包容,也需要与国内外环境协调发展。笔者说过:「时代不同了,今天无论客观的环境和主观的条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年国民党北伐军从南打到北,共产党解放军从北打到南那种席卷全国的大规模内战已不可能重演,即使有人想当蒋介石毛泽东,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当炮灰,屠杀自己的同胞了。……但是,将来中国出现局部的\”暴力革命\”,类似辛亥革命的武昌首义、各省呼应;或者罗马尼亚式军事政变不无可能。笔者看将来中国政治局面的演变,不会是单一可能,而是多种可能性并存:或者像前苏联,共产党领导层核心内出戈巴卓夫和叶利钦,宣布解散共产党;或者像台湾,国民党领袖蒋经国先生开放党禁言禁,李登辉开放普选,国民党以平等身分参加竞选;或者像罗马里亚,军队倒戈,独裁头子死于枪下;或者像前东欧和苏联加盟共和国,发生大规模持久的群众抗议运动,迫使共产党垮台;或者像辛亥革命,武昌首义,各省响应;甚至或者中共朱成虎之流疯子狗急跳墙,发动战争,被人灭了,像日本一样,麦克阿瑟移植美国民主……。既然有多种可能性,中国民主化就应有不同的道路。笔者不同意谢韬「不能急、不能等、只能促」、不同意余杰独尊「胡适的道路,也就是康梁的道路」,两者都是不准革命,只许改良,而且限于党内的改良,甘心情愿地把十三亿中国人的命运全部交给几千万「党员」,彷佛只有这几千万共产党员才是中国的主人;笔者同意焦国标先生「急也要、等也要、促也要」(但这个「等」应该是「等待时机」的「等」,而不是「消极等待」的「等」–笔者注)、同意张三一言先生「如果以为单凭宪章的正义性就可以实现民主理想,必然会失望;如果与所有其它民主力量,包括从党内改革到暴力革命配同合作,则实现民主宪政可能性大增。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笔者希望全体中国人要更加互相包容,求同存异,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团结起来,每一个中国人都以自己认为最恰当的方式去冲击顽固的千年封建专制,比如刘波们的「0八宪章」、法轮功的「退党退团」、杨佳的「怒杀恶警」、瓮安的「火烧公安」、黑龙江的「分田宣言」、重庆的「教师罢教」、广州的「的士罢驶」、厦门的「集体散步」、地震难童家长的「集体悼念」、毒奶难童家长的「集体索偿」、拆迁户的「维权上访」……汇成一股滚滚向前的洪流,条条大路通罗马,中国人期盼了一百多年的民主宪政一定会实现。」
写于09年2月25日-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