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邀请来自大陆、香港及台湾的律师在港召开了一场“律师与司法改革-两岸三地的经验”的研讨会。大陆维权权律师莫少平、张思之出席了此次会议,主办单位对于北大拒绝让贺卫方出席会议的做法提出抗议。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一直关注大陆维权律师状况的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星期天下午在香港大学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律师与司法改革-两岸三地的经验研讨会。主办单位邀请了大陆维权律师莫少平及张思之、及台湾的魏千峰、薛钦峰及顾立雄律师到港共同召开学术会议,香港方面则邀请了潘熙大律师。
去年在德国获奖、今年已八十几岁高龄、被称为“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心”、曾经担任多起政治案件的辩护工作的张思之律师首先在会上提出中国大陆必需进行司法改革等问题,他表示:“在司法改革的领域里,或者说我们在司法活动过程当中,应不应当和如何运用群众路线,真正的关键问题是到底谁有司法权,司法权到底是在法官手上还是在法院手上,还是在群众手上,这就涉及到一个便民的问题,便民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怎样付诸实施,这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我们律师在司法改革当中究竟应该起什么作用,”
张律师表示,司法改革必需近代化,一定要具有全球观点,也必需具备郑重性及严肃性。再者,司法独立问题涉及到法律、法官及法院三方面是否能独立。莫少平律师则在会中阐述了大陆的律师在参与司法改革中所遇到的困难,他说:“在中国大陆以前的刑事诉讼法里面,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侦查机关是可以派人在律师旁边听着的,甚至可以随时打断你的话,比如告诉你‘你不能这样问了’,而且可以随时中断你的会见。律师会见当事人是不应该被监听的,可惜中国的行政诉讼法没有对此进行修改,公安机关会称这并不违法,说他们不是监听,而是‘直接听’,这是很荒唐的。所以,刑事诉讼法没有修改就造成这样一个问题。”
会中不少与会者提问,有人提到在许多法官贪污受贿的案件上,不少律师实际上也有参与,如果要司法改革应如何避免此种现象。
另一位与会者,大陆作家小乔认为,既然中国大陆的律师协会受制于行政司法机关而无法完全独立,律师们便应团结自治,她在会后向本台表示:“律师应该促进司法改革,因为其它公检法很难介入,他们应该争取自己的权利,争取有这么一个行业自主的开始。”
来自香港及台湾的与会者则分别探讨了香港法制与司法复核及行政法和台湾法制改革等问题。该场研讨会主办单位,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告诉本台记者,原本他们也邀请了日前被北京大学派驻新疆石河子大学教书的贺卫方教授,却让北大以贺教授刚到新疆不适合再到香港出席会议为由以致无法参加研讨会。何俊仁对此表示:“听说北大方面认为贺卫方刚刚去新疆,不能这么快就离开任教的岗位来香港,大概是受到了压力,这也是表面的原因,希望他不要讲得太多。但我们还是见到了莫少平和张思之两位,他们也是签署了《零八宪章》的,我们感到很高兴,对贺卫方不能来我是感动非常遗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