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监狱再续请愿:
 
在北京看守所关了三天,那几个审询的人再没有来提审我。
     
大概是6月23日,重庆警方来人了。他们来了五个男的,后来我知道其中一个处长姓房,一个科长姓曾,另一名科长姓余,另还有两名警察和一个女随行职员,一共六人。北京监狱开了两辆小车把我们七人送到了北京西站后便算交接完了。
   
我听一个警察说,本来说是乘飞机回重庆,但不是因什么事情误了机,所以就只有乘火车了。
     
一上火车,在软卧车厢坐了不一会,几个警察便很随和地给我聊起来了。
     
一个警察对我微笑道:”说实在的,我们把你接回重庆去比在北京监狱好些,北京监狱吃玉米窝头,我们重庆监狱吃米饭。只这一点比较就比在北京好!你说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的确,北京监狱的牢饭筒直像猪食!每天发的就是粗玉米窝头加一瓢没油的白菜汤。这对南方人来说是很不习惯的”。
     
另一个警察说:”听说是你跟北京警方很不配合,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吗?其实就是个思想认识问题,你说也是这么回事,不说也是这么回事,争什么硬气都没有必要。你说对不对?”
     
听他这一说,的确对我有所启迪。我点头道:”本来是这么回事,当时不是我不配合,因为我的确很疲惫,不想多说话。”
   
“没啥子,我相信你肯定能跟我们配合的。你说话又不费力,我们作记录的人还要费力些。”说着,大家都笑了起来……
     
吃饭时,房处长他们去餐车吃完饭,多半要带些菜回来大家吃。其他西瓜和饮料没限制。睡觉时把我的一只手铐在床栏上。上厕所也铐着一只手让他们牵着。
     
有一次房处长和几个警察到餐车吃饭去了,包厢里留下两个看守我的警察。一个对我同情地说道:”你这个事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思想认识问题,你可找个律师帮你好好辩一辩。”
     
“没有作用。”另一个警察说,”这是大头头要严查的案件,哪个大律师也辩不了。不比得是外国。”
   
“那到是,外国人喊打倒总统也不犯……”
   
 “你可莫……”此警察对彼警察摇头示意,并对我笑道:”说实在的,我们这帮子人为你这案子可算是跑大了脚,前后两年时间,你又在不断的写发请愿,我们专案组的人是马不停蹄的在奔波,可说是没得休息过。”
     
“你也真算有点反侦能力,好几次你是从我们眼皮底下逃脱的,我们很多布控都形同虚设……”
     
从他二人的谈话和后来审案人的谈话中,我大概了解到,他们向全市各区县事企业单位彻查比对传单笔迹、多方发出通揖照片,彻查我所有市里市外的亲戚朋友(唯独郭表姐例外)及在各车站码头及亲戚家布控……等等,前后两年出动了近两千人次警力,耙费了近两百万警资,他们专案的头还受到了”办案不力”批评!最后竟然让我第三次北上请愿自投罗网才算了案!可见,这独裁政权”要把一切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确是下足了大力气。也说明他们害怕民主,害怕真理传播,害怕人民反独裁专制如惊弓之鸟般惶惶不可终日!  
     
我大致记记得是6月25日(?)抵达重庆。市局把我直接送入了市看守所。第二天他们便接连不断的对我审讯了近一个星期。他们有几次来审我都带了些火腿肠和香烟让我吃。这其中透露出他们的良心是向善的。我记得有一个书记员审到动情处,竟忍俊不禁发出了赞叹声!
     
我与重庆警方的配合算是合拍的,就跟他们说的一样,说也是这么回事,不说也是这么回事,不存在任何组织关系。这其间,除了房处长、李处长、徐处长等人来审过外,市政法委书记陈光国也来询问过。以后被判死刑的重庆市公安局长文强也来看望过。问我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我的回答是:”在真理与生命之间,若问我选择谁,我只会选择真理。因为真理是永恒而伟大的;生命是短暂而渺小的!”
       
以后是市一检察院及市一中法院来依次作文章,然后他们就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我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结了案。
     
值得一说的是,有个法官对我还是比较善良的:因我有一次在狱中阻止重刑犯暴力,他便告诫我道:”你在狱中别去跟重刑犯闹,你最多就是五年刑期,你跟重刑犯闹会很危险!”我听了他的话后以后,在狱中的情绪就平稳了很多。
     
从当时的监狱管理来看,无疑是很暴力和恐怖的。狱犯与狱犯之间的尔虞我诈、或虐待、或暴力至死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在我那间囚室,据说还是”文明”的。
     
从整个司法体系看,无疑也是很黑暗腐败的。公检法两面”双吃”(吃原告和被告)是司空见惯的事。据很多狱犯聊斋披露的黑案子来看,钱权交易的勾当真的是骇人听闻,只要你有钱贿赂法官,本当判死刑的就可以判成活刑!以毒品犯为例,重庆监狱就有好几个贩卖毒品上千克的没判死刑,而只贩卖了几十克或百克左的毒犯却是有多个判成了死刑!你可见这国家的”橡皮筋”(指可轻可重的量罪法)法律的伸缩性之灵巧给腐败官员创造了多少生财之道!
       
当然,以上是我十九年前的监狱见闻了,在经过这样多年的深化改革后,我想,即是还有黑暗腐败,可能是今非昔比了吧?
       
我在市看守所关押期间, 因为我不服一中法院判决,便向市高法院提起了上诉。自然的,在法律法制根本不健全的独裁专制国家,所谓上诉、尤其是政治案件只是流于形式罢了。
       
在市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我便被重庆看守所送到了重庆监狱(原省二监)正式服刑。
       
由于我是非暴力请愿,请愿书也没有”打倒共产党”之类的煽动口号,并且有一篇请愿书还注明了”本请愿以求民主自由人权为宗旨,不以打倒推翻共产党为目的,切望中共中央理解”之说明。因此我始终不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虽明知再申诉是徒劳,但我想泄泄心中愤懑总比不泄愤畅快些。于是便在重庆监狱继续书写了长达三万言的申诉书,系统的对我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四项基本原则、反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及关于人权问题、关于民主问题、关于腐败等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辩驳和阐释阐明,并借着申诉对毛的独裁专制和灾难运动进行了狠批。我认为本申诉是实事求是和具有建设性的建言建策书。但重庆监狱的头认为我是”对共产党在作系统批判,是对共产党示威”!因此便以”抗拒改造”之名把我关了9个月暗无天日的小监!
     
在重庆监狱,除写了三万言的申诉书外,我还写了以下三个请愿文件:
      一,《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关于成立国家政策和策略正反论证专家委员会请愿书》。该请愿书的积极意义在于发扬民主政治,组成多学科、多党派、多学者参政议政会,避免政策策略误判给党和国家人民造成灾害损失。
      二,《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关于成立宪法和刑法监督施行委员会》。该请愿书的积极意义在于以民主政治为基础,以宪法刑法为准绳依法办事,避免以党代政、以党代法、以党压法。形成事事讲法、依法、尊法的社会价值观。
      三,《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关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置换天安门毛泽东画象请愿书》。该请愿书的积极意义在于,进一岁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给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色会主义营造新的国家面貌、新的国家气象;分化支毛派和拥毛派矛盾,同心同德合力搞四化建设。
       但以上三个请愿书随着我的申诉书被认定是”对共产党在作系统批判、对共产党示威”而被没收也就完全徒劳无果了。
     
以后,我被关入严管队的小监九个月,在无人谋面无人语的极度孤寂中,我便默默地在思索中筹划起写小说的腹稿来。我以文革女英雄张志新反文革、反独裁、反个人封建崇拜、反阶级斗争政策为题,又以爱情为主线思索酝酿起小说的人物情景和对话等情节来……于是,一部没纸笔的小说《人面桃花传奇》的大概框架便在默默无闻无语中大致构思成了。我就用这样的一种”修炼”方法,打发了在小监孤寂无聊的苦难时光。
       
放出小监后,我便找纸笔依据我在小监初步构思的腹稿写成了这部歌颂文革女英雄张志新和桃花反文化大革命、反阶级斗争、反个人崇拜的爱情传奇小说。
     
这部传奇小说,我能带出重庆监也是很不容易和有传奇性的。因为我所写的东西在监狱当局的那个头看来,都是反动的,”你是在向共产党示威!”因此他对我的管制搜查是很严的。好在是写点藏点储存起来,然后把它藏匿在劳改犯的文化思想宣教办公室一个狱友那里。在如此写成了大概的初稿后,这件事被一个管教干部发现了。他把我的稿子收去押了很久,我几次求他还给我,他都没搭理我。临到快出监了,他才把稿子还了我,语重心长道:”我如果早还了你,你这部稿子就早毁了,懂不懂?”
   
 “啊,原来是这样!”我算是明白了他的良苦之心!
     
刑满出狱那天,另一个管教干部也算是手下留情放过了这部书稿。他对我不无同情道:”想不到你一个小学文化竟能写小说、写请愿、干出这样大的事,真是奇了!”我想,我是遇上这些好心人了,不然《人面桃花传奇》是不可能让我带出监狱的。
     
在黑暗恐怖的监狱来说,并不都是恶毒凶险。从人之初、性本善来讲,多半的管教干警和犯人之间的关系还是融洽的。只有少数的干警利用少数的狱犯在狱犯与狱犯之间制造虐待虐害事件。当然这也是他们利用犯人管犯人的一种方法。
     
总的来说,除了很少数的两个干警对我不够宽容外,多数干警对我还是比较好的,比如安排我做轻松活,许可我在监狱散漫走动,这就算是很优待了。
     
生活上,早上馒头稀饭盐菜基本是不定量的;午餐也基本没定量。但菜只有一样,晚餐也如此。每次进餐,排队依次打饭。逢年过节,10人一组围在一起,菜品可多达10种以上。平常是每星期打两个牙祭,或红烧、或粉蒸、或烧白,基本有余。比起毛泽东时代的生活要好上10倍!因此,有个别贫困农村的刑犯刑满了不想走的都有!
     
我在监狱除蹭了九个月与世隔绝的小监外,总的还算好。最令我烦心的一件事是,出小监后,我托人买了一个短波收音机进来,,当我第一个收听到美国”911”事件,把此新闻传开后,我的收音机便被人举报查收了。这是我感到很窝火的。但我对有些干警的照顾还是感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