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媒体的特殊功能
市场化媒体的时代背景,除了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转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转型,是社会政治层面的转型,即向公民社会的转型。向公民社会的转型,应该是有序的转型,这个有序必须建立在有组织的前提之下,这个组织不只是政权组织,更重要的是社会组织,社会如果自身没有组织,13亿人向着13亿个方向去转,那么这种转型就不可能是有序的,结果就只能是混乱和混帐。
在中国特色的背景之下,市场化媒体具有一个无可替代的功能,就是相当程度上替代社会组织的功能。这是中国市场化媒体在转型期间所肩负的历史重任,与别的转型国家的媒体的一个根本区别。在这个意义上说,它不只是一个媒体,不只是一个舆论机关,而同时肩负着沟通社会、组织社会的重任。
这就是中国媒体一个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我们的媒体远不如发达国家的媒体成熟和强大,人家的媒体我们知道叫做第四权,跟立法、行政、司法并重,而我们离这很远,远远谈不到第四权。但是另一个方面,我们市场化媒体所肩负的责任,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比发达国家、比其他转型国家的媒体,要沉重得多,复杂得多。
市场化媒体把我们带出信息黑洞
中国是世界罕见的新闻富矿。这一方面成就了市场化媒体,同时更推动了许许多多的公共事件。媒体跟公共事件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一个事件发生,如果没有媒体参与,就不可能把它带入公众视野,就不可能把它跟公共利益相联系,那么它背后的普遍性也就不可能被发掘出来,它就不可能成为公共事件。
媒体的社会功能在哪?主要就在于通过追问悲剧来避免悲剧。没有媒体的介入,每个人都被信息的黑洞给屏蔽开来,每个人都呆在信息的黑洞里头,你看不见外面任何东西,你不知道隔壁的村子、隔壁的县、隔壁的省在发生什么事情。因此你就不可能知道你这个悲剧跟其他人的悲剧是同样的,你没有去比较没有去联系。信息屏蔽的罪过就在这。任何一个悲剧、任何一个灾难,如果它背后的普遍性没有被发掘出来,那么它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案例,它的教训就不可能真正被后人吸取,那么它背后普遍性的因素,就不可能被根除,这样的悲剧就还要反复发生。这就需要媒体尽可能把每个悲剧、每个灾难都从信息的黑洞里发掘出来,带到公众面前,带到舆论的阳光下,让大家来思考,让大家来辩论,让大家来找出背后的普遍性的联系。
很多老板跟我讲,他们现在做生意到哪做?哪里媒体力量强大他就去哪做,因为如果媒体力量强大,那个地方的社会秩序肯定要好一些,那个地方的政府肯定要规范一些,那个地方的营商成本也就低一些。越是媒体力量弱的地方,就越野蛮越不规范,营商成本就越高,他们就越不敢去。这就是媒体对社会的作用。通过追问,追问公共事件的真相,追问公共事件背后的普遍性联系,来变革我们的制度,然后杜绝类似的悲剧,不让它重复发生,这是媒体对于公民社会的第一个推动作用。
公共辩论提升民族智力
媒体第二个推动作用就是把公共事件带到公众视野,让公众来讨论。这就是说,媒体能带动公共讨论、公共辩论。
如果说媒体对公共事件的第一个推动,主要由调查报告来完成,第二个作用就主要由评论来完成。中国的媒体评论原来好像还构不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品种,尤其对市场化媒体而言,原来市场化媒体似乎都是摆在报摊上,说的都是一些市井新闻。后来有一家报纸扭转了都市报的这种传统。这个媒体就是当下中国都市报的第一品牌,就是《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破天荒地每天拿出几个版做评论,做独立的评论板块,刚开始这个模式很多人是质疑的,据说这不符合老百姓的阅读习惯,但坚持下来最后还是成功了,评论成了《南方都市报》第一个拳头产品,很多读者买南方都市报第一时间看它的评论,它强制性地改变了读者的阅读习惯。南都模式在中国的都市报当中,得到了快速复制,内地但凡有点影响的都市报,他们评论版的操作跟《南方都市报》基本上都差不多。评论在市场化媒体的快速崛起,就起了一个巨大的作用,它们本质上都是公共辩论、公共讨论,而这种公共辩论、公共讨论恰恰是当下中国最紧缺的一个公共产品。
发达国家的公共辩论是非常普及的,这种公共辩论是忠于事实和逻辑的一种辩论,主要为了探讨真相、达成基本共识的一种辩论。这种公共辩论普不普及,深不深入,持不持久,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根本问题,一个民族总体智力水准高低的问题。但凡公共辩论没有广泛展开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总体智力水准肯定是有限的。这个有限在我们中国表现得非常明显,表现在官方就是拍脑袋决策,不需要辩论,表现在民间就是网络上排山倒海的吵嚷。
所以中国要达到民主,的确需要一个训政的阶段。当然,训政不只是对老百姓的,同时也是对统治者的训政。训政办法很多,其中一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公共辩论。如果说我们市场化媒体对公民起着什么作用的话,公共辩论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作用。全中国的公共辩论,是随着市场化媒体在中国的发展壮大,然后才展开的。接下来,我希望它能够逐步逐步地扩展到课堂上,扩展到我们的人大会堂上,扩展到我们政协的会堂上,在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展开。
社会要长骨头才能站起来
通过推动公共事件,通过推动公共辩论,最终推动公共政策的改进。这是媒体第三个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作用。
我本人就是做评论的,或者说我本人就是参与公共辩论的,我参与的一个主要意图就是影响公共政策,使决策机制更民主、更理性、更科学。但民主、理性、科学的决策需要一个前提。为什么官员总是拍脑袋?他不能不拍脑袋,他不拍脑袋也没办法。
公共政策是什么东西?公共政策就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标准。但这个标准的背后,需要一个更大的标准,也就是标准的标准,来丈量公共政策是不是科学、是不是民主、是不是理性,这个标准的标准就是底线共识。
公共辩论的目的是什么?公共辩论就为了达成一个底线共识。市场化媒体客观上就起到了这个作用,我们的公共政策乃至我们的法律法规,很多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荒谬的。在市场化媒体崛起之前,公共辩论全面展开之前,怎样荒谬的法律法规都没有一起事件因为民意而改变,但是,有了市场化媒体之后,有了公共辩论之后,这个状况得到了很大改观,孙志刚事件是一个最重要的起点,它的直接结果就是废除《收容遣送条例》。然后是钉子户事件,改变了整个《拆迁补偿条例》,前所未有地提升了拆迁补偿标准。
市场化媒体对公民社会的推动作用,主要是从以上三个方面展开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落地生根,也就是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到2007年,这十多年是市场化媒体凯歌行进的十多年,也是中国公民社会快速成长、快速壮大的十多年。
中国社会的转型不可能是13亿人一盘散沙的转型。没有公民社会的成长,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只有肉没有骨头的社会。公民社会是干什么的?或者说一个一个民间社团,一家一家市场化媒体是干什么的?他们都是社会的骨头。一个社会必须有肉更有骨头,这个社会才能够站起来,这个社会才能够有“力”,才有资格跟政府的力量去博弈。这个博弈不是要打倒政府,这个博弈是跟政府互动。在这个博弈的过程当中,在这个互动的过程当中,政府跟民间社会共同学习,共同成长。这对双方都是好事情,是双赢的事情。
(作者系南方周末评论员,本文是作者在香港大学的部分演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