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事情让人有一种想起诉的冲动。重庆大坪中学的“伪劣世界冠军”是一个诱因——本来只允许同一个学校的全日制学生参加的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大坪中学硬是调动了中国国家少年队,还一下拿下了冠军。内蒙古鄂尔多斯地方法院生造出一个“诽谤政府罪”,因此得以把一个无辜公民送进监狱是另一个诱因。

起诉的原因,不是用国少队队员替代大坪中学的中学生参赛公然弄虚作假,而是因为弄虚作假曝光后有关方面的态度,先是重庆体育局和中国足协第一时间发表声明撇清关系,接着是有关当事人站出来称,这支雇佣军不能代表大坪中学但“可以代表中国”,无论如何是拿了冠军,也算为国争光。主管机关和当事人表态的潜台词是,只要是为国争光,造假、欺骗、藐视规则就都成了合理的,至于追究责任更别想了。

没错,许多国人至今习惯于把中国在某一领域对外国的赶超视为“为国争光”,但今天的中国早已超越了用一时输赢来给国民打强心针的阶段。尽管在特定时期,我们曾经对某些弄虚作假表现了相当的容忍,像运动员改年龄,专业选手打业余选手这些体育方面的弄虚作假还只是小节,经济生产动辄亩产过万,科技界的“汉芯”骗局……哪一个不是因为扯上“为国争光”,“赶这个,超那个”的幌子,而把政府、百姓忽悠得好惨?随着实力、自信、尊严的提升,今天的中国人越来越不齿于用弄虚作假来沽名钓誉,大坪中学作弊事件当事人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才更令人反感。

把用欺骗手段获得本不属于“中国人”的荣誉硬按到“中国人”头上,让国人感到没来由的羞耻,这无疑侵害了“中国人”的荣誉权;自己坑蒙拐骗愚弄世界也就罢了,还偏偏要“代表中国”,事实上也确实影响了相关国家对中国人道德、诚信的评价,这就损害了“中国人”的名誉权。但能不能因此起诉大坪中学偷梁换柱以及声称是“代表中国”的当事人呢?

从中国法律对名誉权的规定以及相关判例来说,几乎完全没有可能。比如,“代表中国”之说是否损害了“中国人”的道德与德行,民众觉得名誉因此受损究竟是事实受损还是仅仅是主观感觉等等,本来就难于认定;更别说根据普通法的理解,对于“中国人”这样一个大团体,团体中没有一个人有权利提起这样的诉讼。也就是说,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厚颜到自己以及身边有人不高兴,就觉得是中国人都不高兴了。说起诉,不过是一时意气之后的揶揄。

但内蒙吴保全案的曝光,却又给意气用事以一丝侥幸。凭借鄂尔多斯市地方法院生造“诽谤政府罪”的勇气与开创精神,加上中国的名誉权规定还远未达到普通法那么完备的地步,或许起诉一下也未尝没有可能。反正,蔡铭超当日的出尔反尔,并想当然地声称,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站出来,就惹得陕西咸阳一位律师写了诉状。

说笑归说笑,“伪劣世界冠军”被讥讽所折射的中国公民意识的蓬勃,或许是这件糟糕事情中最让人感到欣慰的地方。我们能够看到,国家之名已经不再意味着当然正确,扯上为国争光的大纛就能牵引人们思想的时代已经过去。中国人已经能够独立思考,他们有足够的自信来判断是非对错,判断什么才是对这个国家真正有益的,当然他们更不会想当然地觉得自己的想法就一定能得到别人支持。

国家的发展,岁月的历练,教会了中国人思考,他们看重赢,更看重赢得坦荡,赢之有道。面对这样的公民,“为国争光”的糖衣片已经不管用了。大坪中学造假争光,留下的只会是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