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赖斯(Condoleezza Rice)国务卿表示,美国希望国务院每年发布的《各国人权报告》(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获取信息的渠道,并激励所有为在全球实现和平及民主变革而继续奋斗的人\”.
国务卿赖斯、主管民主和全球事务的副国务卿多布里扬斯基(Paula Dobriansky)以及主管民主、人权与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洛温克朗(Barry Lowenkron)于3月6日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简报会上发布了《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并介绍了报告的内容。
遵照美国法律每年向国会提交的《各国人权报告》审视了196个国家和实体在2006年度的人权状况。报告记述了有关国家履行他们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国际承诺的状况。
赖斯表示,随着2006年度报告的发布,美国人民\”再次坚定地同那些为其自由和权利而奋斗的英勇的男女志士站在一起\”.她说:\”我们再次坚决要求每一个仍将其公民的基本权利视为可有可无的政府承担责任,因为正如布什总统所言,这些权利是人类尊严不可辩驳的要求。\”
赖斯指出:\”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太频繁地、痛心地看到,尽管人权不言自明,但却并不能自行实现,尽管人类对自由生活的向往普遍存在,但却尚未得到普遍尊重。自由和人权的确立依赖于透明、负责的方式运作的国家机制、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独立的司法和立法部门、自由的媒体以及有能力维护法治的安全部队。\”
洛温克朗表示,关于各国情况的章节虽自成一体,但仍反映了一些整体态势。
洛温克朗说:\”2006年,全世界的男女民众继续争取各项权利,要求个人得到尊重,政府响应民意并听取民声,每一张选票都发挥效力。\”他指出,尽管在人权和民主方面取得了许多来之不易的进展,但有些国家却停滞不前。
例如,根据报告的导言部分,埃及虽然在2005年举行了有史以来的首次多党总统选举,埃及政府却继续监禁前总统候选人艾曼??努尔(Ayman Nour)。
洛温克朗说,报告发现,国内和跨境冲突威胁人权领域取得的进展。报告的导言提到了在伊拉克、阿富汗、黎巴嫩和印度尼西亚发生的情况:暴力或恐怖主义破坏民主进程或导致大批人员流离失所。
洛温克朗说,报告还发现,\”随着世界各地大力促进个人和政治自由的要求日益高涨,这种要求受到了那些将政治和社会变革视为威胁的人的越来越强烈的抵制。\”
洛温克朗说,遭到抵制的有非政府组织和新闻记者,一些国家通过了针对他们的法律或有选择地实施针对他们的法律和法规,这类国家数量之多令人不安。例如,俄罗斯通过了向某些非政府组织强加更严格的登记要求的新法律。在白俄罗斯,税务检查使公民社会组织难以开展活动。除特许情况外,土库曼斯坦的新闻记者被禁止与外国人进行任何接触。
报告导言着重指出,权力集中在不受问责的统治者手中的国家,无论是极权国家还是独裁国家,都依然是世界上最有系统地侵犯人权的国家。这些国家包括北韩、伊朗、缅甸、津巴布韦、古巴、中国、白俄罗斯和厄立特里亚。导言还提到了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发生的灭绝种族的大屠杀。报告说,苏丹政府和得到政府支持的贾贾威德民兵对此负有责任。导言说,那里的战乱至少导致200,000名平民死亡,200万人流离失所。
2006年年度报告首次在每个国家的报告中加入了尊重因特网言论自由的章节。多布里扬斯基说,报告包括了每个国家的公民是否获准使用因特网和利用因特网广泛程度的信息,并提供有关政府是否不恰当地限制或阻止民众上网或审查网站的信息。此外,报告还记述了限制因特网的手段和在因特网使用受限制的国家在网上行使言论自由权的人所受到的惩处。
多布里扬斯基说:\”世界各地很多国家的政府不顾自己作出的言论自由的国际承诺,蓄意扼杀因特网的变革力量,限制本国公民在网上交流信息、思想和理想的权利。\”她说,在一些国家,有人因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而遭受监禁。
多布里扬斯基说:\”我们将继续保卫因特网自由,包括通过直接与相关政府接触以解决压制因特网自由的问题,并努力使外国官员相信,限制因特网自由不符合他们本人和他们国家的利益。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新的信息将作出重要贡献。\”
(完)
《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序言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发布
2007年3月6日
综观全球,人民大众纷纷追求更多的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争取实施民主机制。他们正在寻求达到布什总统所说的\”人类尊严不可辩驳的要求\”.
许多个人和非政府组织不顾人身安危和重重困难,勇敢地揭露侵犯人权的行径。他们奋力保护少数民族、宗教少数派、劳工和妇女的权利,制止人口拐卖。他们努力建立充满生机的公民社会,确保自由公平的选举,建立公民问责的、以法制为基础的民主国家。
这些满怀热忱的爱国者正在突破过去认为不可逾越的限度。确实,在短短几代人的时间内,自由在发展中世界广泛传播,共产主义专制政权土崩瓦解,新的民主国家蓬勃兴起。如今,《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阐明的权利受到保护的程度之高,保护这些权利的国家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
这项崇高的事业仍在继续,尚有待完成,并面临着执意抵制的对手。毫不奇怪,那些感受到民主变革威胁的人竭力抗拒改革的倡导者和实行者。在过去一年中,我们看到有人试图骚扰和恐吓人权卫士和公民社会组织,限制甚至禁止他们的活动。不公正的法律被用作对付有独立见解人士的政治武器,还有人试图用法律以外的手段压制不同政见。
非政府组织和其他人权卫士无论何时遭到围攻,自由和民主都会受到损害。全世界的民主国家必须声援人权卫士。这是当今我国外交事务中的重要使命之一。我们希望,国务院的《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将有助于推动这项工作。基于上述想法,我特此向美国国会呈交这份报告。
国务卿
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
(序言部分完)
《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导言
《各国人权报告》记述了有关国家履行他们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国际承诺的状况。这些基本权利体现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被布什总统称为\”人类尊严不可辩驳的要求\”.正如赖斯国务卿所言,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全部承诺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实现,但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使命。
《世界人权宣言》呼吁\”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促进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美国严肃对待其人权承诺。我们认识到,我们是在自己的记录以及我们为应对恐怖主义袭击所采取的行动受到质疑时起草这份报告的。美国将继续坦诚应答其他方善意的关切,其方式之一就是遵照已签署的各项人权条约的义务定期提交各种人权报告。我们还致力于不断改善有关状况。美国有关拘押、对待和审理恐怖主义嫌疑人的法律、政策和做法近五年来有了相当大的改进。我们的民主政府制度并非完美无缺,但这种制度实行问责──我国强大的公民社会、生机勃勃的自由媒体、相互独立的政府机构以及健全的法治都能起到纠正作用。
以下根据国会要求起草的各国人权报告是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尊重人权的事业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30年来,《各国人权报告》在美国国内外被广泛用作评估已取得的进展和仍存在的挑战的一份参考文献。人权报告还为寻求制止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加强各国保护所有人基本权利的能力的各国政府、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合作行动奠定了基础。
报告回顾了各个国家在2006年的表现。关于各国情况的章节自成一体,但我们总结出几种整体态势并记述如下,同时以各国的具体实例为依据。有关实例旨在说明问题,不求面面俱到。
发展趋势展示希望但现实状况严峻
正如《各国人权报告》所示,2006年全世界的人民大众继续争取各项权利,要求个人权利得到尊重,政府响应民意并听取民声,每一张选票都发挥效力,以及人人都享有司法公正。此外,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民主制度是最能满足公民获得尊严、自由和平等要求的政府形式。上述趋势的确展示了希望,但报告也记录了严峻的现实状况:
第一,在人权和民主领域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捍卫成果也是一项艰巨任务。在一些国家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另一些国家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了倒退。
以下的一系列实例说明,各国的表现大不相同,取决于政府承诺的力度、有关机制的能力、腐败的程度以及公民社会的实力等种种因素。
2006年1月,由非洲第一位女性国家元首埃伦??约翰逊-瑟利夫(Ellen Johnson Sirleaf)领导的、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利比里亚团结党(Unity Party)政府接替了在利比里亚长达14年的毁灭性内战结束后自2003年起临时执政的全国过渡政府(National Transitional Government)。利比里亚政府为弥补过去的人权缺陷采取了重大步骤,其中包括同国际合作伙伴共同重整利比里亚司法部门并在首都设立了一个公共辩护人办公室。利比里亚总统对一些腐败的政府官员予以解职或停职。于2005年建立的致力于调查内战期间的侵权事件及战争罪行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开始收录证人的证词。但尽管取得了上述进展,利比里亚仍在人权领域面临严重问题,其中包括依然薄弱的司法体制、官员腐败并逍遥法外的现象、对女性施暴的行为以及迫使儿童充当劳工的赤贫状况。
在印度尼西亚的政治敏感地区,遭到军队和警察杀害的人数在本年度继续显著减少。印尼共举行了54次基本上自由与公正的省级、县级、地区和市政选举,其中最突出的是12月在亚齐省(Aceh)举行的选举,一位前反叛组织的战地指挥官在这次选举中当选省长。种族间的教派暴力活动尽管总体上有所减轻,但在某些地区仍持续不断。印尼政府和法院未能依法追究印尼和东帝汶过去发生的侵权罪行与暴行。
摩洛哥的人权记录有了显著改善,但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摩洛哥政府开始通过人权协商委员会(Consultative Council on Human Rights)向1956年到1999年期间发生的逮捕、失踪和侵权事件的受害者提供赔偿,并以此补救过去践踏人权的行径。摩洛哥政府于3月颁布了反酷刑法,但仍不断有报告说治安部队的各分支机构使用酷刑。尽管新闻和言论自由继续受到限制,但公众和媒体得以展开大规模的、基本公开的辩论。摩洛哥政府在本年度基于对言论自由的种种限制规定处罚了一些新闻工作者,很多新闻工作者进行自我审查。人口贩运问题,特别是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以及儿童劳工问题继续受到关注;不过,摩洛哥政府和公民社会越来越积极地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刚果民主共和国45年多以来首次举行民主选举,选出了总统和议会,并结束了内战后持续了三年的过渡时期。一部新宪法开始生效。但刚果的人权状况依然恶劣。刚果东部地区的冲突仍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政府控制该地区的能力薄弱,武装团伙继续犯下严重的侵权罪行。此外,刚果各地的政府治安部队也犯下了严重的侵权罪行并逍遥法外。
海地公民在2006年三次前往投票站投票,显示出实现民主的决心。海地有350多万名公民登记参加投票,在2月举行的首轮总统和议会选举中,登记选民的投票率估计超过了70%,令人赞叹。在相对平稳且没有发生暴力事件的选举进程结束后,勒内??普雷瓦尔(Rene Preva)当选为总统,同时产生了129名议员。12月,海地举行了10年来的首次市政选举。然而,要全面恢复法治仍有许多工作有待完成,其中包括彻底整治海地毫无效力的司法体制,并持续进行重新培训和审核海地国民警察(Haitian National Police)的工作。
乌克兰在橙色革命(Orange Revolution)后人权状况显著好转,并继续得到改善。2006年3月举行的议会选举是乌克兰独立15年来最自由的一次选举。该国继续在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和建设公民社会方面取得进展。尽管取得了上述进展,一系列严重问题仍然存在,其中包括政府各个分支中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
乌兹别克斯坦的人权状况在2005年产生民选政府后得到显著改善,2006年为期一周的大规模和平抗议活动促使一部经修订的宪法迅速得到通过,这部宪法为真正实行分权制衡创造了条件。但乌兹别克斯坦议会于12月底通过了另一部宪法,取消了很多关键的分权制衡措施。乌兹别克斯坦还对外国资助的非政府组织进行骚扰。
尽管穆沙拉夫(Musharraf)总统公开承诺实行民主转型和\”开明的温和\”路线,但巴基斯坦的人权记录依然不佳。迁移、言论、结社和宗教自由继续受到限制。地方维权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失踪的事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在内部局势动荡不安并发生暴乱的省份。安全部队继续采取法外杀人的手段。任意逮捕并实施酷刑的行为仍然普遍存在。整个政府和警察部队系统的腐败现象无所不在。不过,具有积极意义的是,《保护妇女法案》(Women\’s Protection Bill)于12月在国民大会获得通过并由穆沙拉夫总统签署生效,导致30年来巴基斯坦政府第一次成功地取缔有损妇女权益的法规。这项立法修订了1979年《惩戒令》(Hudood Ordinance)中有关强奸和通奸的条款,在处理强奸行为时以巴基斯坦刑法为依据,而不再以巴基斯坦伊斯兰教法(Sharia)为依据。这项立法还废除了要求被强奸者必须在四名男性证人出面作证的情况下才能提出指控的规定。
虽然埃及在2005年举行了有史以来的首次多党总统选举,但2006年公众要求加强民主化和问责制的呼声有时引起政府的强烈反应。前总统候选人艾曼??努尔(Ayman Nour)继续被监禁,引起人们对埃及政治改革与民主道路的严重忧虑。政府逮捕并拘押了数百名与被取缔但得到宽容的穆斯林兄弟会(Muslim Brotherhood)有联系的活动人士,拘押时间通常持续几个星期,使从2005年开始的这种趋势得到延续。2月,两名高级法官因公开要求司法独立而被质询。埃及警察逮捕并拘押了500多名参加支持司法独立示威的活动人士。此外,还发生了多起有案可查的当局施行酷刑的事件。政府还逮捕、拘押和虐待多名因特网的博客发稿人。
在哈萨克斯坦,政府强加繁琐的登记程序,阻碍或拒绝政党登记,以此限制政治反对派发挥功能。由于亲政府的各政党合并,纳扎尔巴耶夫(Nazarbayev)总统所属的祖国党(Otan Party)稳固的主导地位得到巩固,人们表达不同观点和提倡改革的政治空间却更形狭窄。政府采取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和限制集会自由的手段骚扰政治反对派,通过限制新闻出版自由的法律,并骚扰非政府组织。
俄国行政部门继续加强中央集权,包括修改选举法和通过有关政党的新立法,给予政府广泛的权力对政党进行控制、调查、限制乃至取缔。再加上顺从的国家杜马、执法的腐败和选择性、对司法部门施加的政治压力及对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限制等现象,种种趋势都使政府的问责制进一步被腐蚀。在车臣和北高加索其他地区,严重侵犯人权的行径继续存在,包括联邦和车臣共和国安全部队非法杀戮和虐待平民的行径。反政府武装人员在该地区制造了恐怖爆炸和出于政治动机的人员失踪事件。在越来越多的案例中,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都要求俄国对这些侵犯人权事件负责。
在委内瑞拉,查韦斯(Chavez)政府继续加强行政部门的权力。政府继续骚扰反对派和非政府组织,削弱司法的独立性。国际观察人员认为12月的总统大选大体上是自由、公平的。查韦斯总统赢得63%的选票得以连任。他在就职演说中要求由他的政党控制全部席位的国民议会赋予他通过行政法令实行统治的权力。
在斐济和泰国,军方推翻了民选政府。
第二个严峻的现实是:国内和/或跨境冲突造成的不安全形势可能威胁和阻碍人权和民主政府的进展。
尽管伊拉克政府继续致力于促进民族和解和重建工作,坚持选举方针和建立法治,但2006年日益加剧的宗派暴力和恐怖行径严重削弱了人权和民主的进展。虽然伊拉克宪法和法律为保护人权提供了有力的框架,但人权从两个不同的方面遭到武装组织的破坏:一方面是公开宣称与政府为敌的\”基地\”组织恐怖主义分子、不甘心失败的阿拉伯复兴党残余分子和从事游击战的叛乱分子;另一方面是实施酷刑和从事其他侵权活动的什叶派民兵组织成员和名义上站在政府一边的个别政府部门的安全部队。
自塔利班于2001年垮台以来,阿富汗在人权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但其人权记录依然很差。这主要是因为中央机构的软弱和反叛活动造成的伤亡:塔利班、\”基地\”组织和其他极端组织加紧攻击政府官员、安全部队、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援助人员及手无寸铁的平民。年内的自杀性爆炸事件和对学校师生的袭击均大幅增加。继续有关于任意逮捕和拘押、法外杀人、酷刑和监狱条件恶劣的报告。卡尔扎伊总统于12月发起过渡时期司法行动计划(Transitional Justice Action Plan),要求解决以往侵犯人权的问题和提高司法系统的体制功能。
在2005年前总理哈菲克??哈里里(Rafiq Hariri)遭暗杀及此后叙利亚结束近30年的占领进行撤军后,黎巴嫩在改革道路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自2006年7-8月发生真主党和以色列的冲突事件以来,这方面的进展受到阻碍。冲突爆发前,黎巴嫩政府已开始扫除阻止组织政治社团和党派的很多障碍。在真主党从黎巴嫩领土越境进入以色列绑架并杀害多名以色列士兵后,以色列军队作出了进入黎巴嫩领土的反应。这场冲突以联合国斡旋的全面停止敌对行动而告终。尽管敌对行动已经停止,同时在黎巴嫩南部地区部署了黎巴嫩军队和联合国临时部队(UN Interim Forces),黎巴嫩民兵组织和真主党在黎巴嫩部分地区依然保持相当大的影响。
在东帝汶,国防军与各种持不同政见的军队、警察部队和平民力量之间的一系列严重冲突导致首都到处发生暴民和帮派暴力活动。应东帝汶政府的请求,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葡萄牙的军队承担了保障首都安全的责任。8月25日,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UN Integrated Mission for East Timor)接管了维持治安的责任。这场国内冲突造成约15万人流离失所,占全国人口15%以上。
第三,尽管世界各个地区在人权和民主原则方面有所收获,但是大多数人仍然生活在恐惧之中,并仍然向往自由。
那些权力集中在不受问责的统治者手中的国家──无论是极权国家还是独裁国家──继续是世界上最恶劣的蓄意践踏人权者。
2006年,北韩仍然是全世界最孤立和最具压制性的政权之一。北韩政权控制着公民生活的几乎各个方面,剥夺他们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限制迁移自由和劳工权利。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但是真正的宗教自由并不存在。估计包括政治犯在内的15万到20万人被关押在拘留营,很多囚犯死于酷刑、饥饿、疾病和严酷的环境。
缅甸军政府为维持铁腕统治,大量采取处决、强奸、酷刑、任意关押和强迫整个村庄──特别是少数民族村庄──迁移等手段。囚犯和被关押者遭到虐待,关押条件恶劣并危害生命健康。监视、骚扰和监禁政治人士的活动继续进行;诺贝尔奖得主,反对派领导人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继续遭到单独软禁,还有1100名政治犯在监狱中遭受折磨。强迫性劳动、人口贩运、征用儿童兵和宗教歧视仍普遍存在。缅甸政府再次召开有名无实的国民大会,指定会议代表并禁止展开自由辩论。被吹嘘为\”民主路线图\”的一部分的国民大会的目的是废除1990年的选举结果并通过一部对现政权有利的新宪法。现政权残酷和破坏性的暴虐统治还造成难民外流、传染病蔓延以及毒品与人口被贩运到邻国。
伊朗政府公然践踏言论和集会自由,加强镇压持不同政见人士、新闻记者和改革派人士。其采取的镇压手段包括任意逮捕和关押、施行酷刑、(致使)人员失踪、过度使用武力和不给予公正的公开审判。政府继续关押和虐待伊朗巴哈伊教(Baha\’i)和其他少数派宗教(成员)并主持召开了一次广泛遭到谴责的大会,否认发生过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在12月15日的伊朗专家会议(Assembly of Experts)选举之前,申请参选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其中包括所有的女性候选人──被取消了资格,造成很多席位无人竞争。参加全国范围市政选举的数百名候选人也被取消了资格。2006年,伊朗政府继续无视国内和国际要求建立负责任的政府的呼声,却支持叙利亚和黎巴嫩的恐怖主义运动,并煽动消灭联合国的一个成员国。
在津巴布韦,穆加贝政府继续全面侵犯人权。官员腐败而不受惩罚的情况普遍存在。2002年的《政府机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和《公共秩序与安全法》((Public Order and Security Act)继续有效,严重地限制了公民自由。在2006年议会补缺选举和农村地区委员会选举中,政府操纵选举进程,剥夺了选民的权利,造成选举偏向执政党候选人。执政党的统治地位导致在没有经过广泛协商的情况下就能对宪法进行修改。安全部队骚扰、殴打和任意逮捕批评人士和反对派支持者。农场骚乱和查抄财产的活动继续发生,有时是暴力性的。在2005年的\”恢复秩序行动\”(Operation Restore Order)期间致使70万人流离失所的强迫性拆迁仍在有所减小的规模上继续。政府干涉人道救援组织提供援助的工作。12月,穆加贝和忠实于他的人提出将总统选举推迟至2010年的方案,从而将他的任期延长两年。
在古巴,因菲德尔??卡斯特罗(Fidel Castro)生病而暂时由劳尔??卡斯特罗(Raul Castro)领导的政府继续侵犯其公民的几乎所有权利,包括和平更换政府或对革命和政府领导人提出批评的基本权利。2006年,政府对持不同政见者和其他被视为对政府构成威胁的公民的骚扰进一步升级,往往利用包括谩骂和人身攻击在内的被称为\”否定行动\”的暴民行径。殴打和虐待被关押者及囚犯的行径不受惩罚。虽然这一年里出现了象征性地释放犯人的情况,但是到年底至少有283名政治犯仍被监禁和关押,其中包括在2003年3月的镇压行动中被监禁的75名民主和维权人士中的59人。
2006年,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在某些方面进一步恶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涉及监督、骚扰、拘留和监禁政治和宗教维权人士、新闻记者和作家以及依法谋求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辩护律师等引入注目的案件。他们中有些人的亲属也遭到骚扰和拘押。要求纠正不公正做法的群众游行和抗议活动继续大量发生,在有些情况下遭到暴力镇压。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包括因特网在内的媒体以及法庭和法官施加新的控制。对未注册的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特别是对维吾尔族和藏族──的镇压仍然令人严重关切。
在白俄罗斯,卢卡申科(Lukashenko)政府继续并加强实行压制性政策。三月份举行的总统选举舞弊严重。在随后对公众抗议选举结果的示威活动实行镇压期间,可能有多达1000人被捕并有很多人被判处短期徒刑。很多维权人士和包括在总统选举中挑战卢卡申科的科祖林(Aleksander Kozulin)在内的反对派成员被判处从2年到5年半不等的徒刑。
厄立特里亚政府继续是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压制民众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2006年的人权状况进一步恶化。政府安全部队法外杀人;有可信报告说,安全部队当场枪毙试图越境进入埃塞俄比亚的人。政府加强了逮捕逃避国民军役者及其亲属的运动,并且有可信报告表明,被捕的人中有些人遭受酷刑。如在2005年一样,尽管非洲之角(Horn of Africa)出现严重干旱,政府仍下令要几个国际人道救援非政府组织离开厄立特里亚。宗教自由继续受到严重限制。
第四个严峻的现实是,随着世界各地大力促进个人和政治自由的要求日益高涨,这种要求受到了那些将政治和社会变革视为威胁的人的越来越强烈的抵制。
人权捍卫者和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国家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今天的世界上,各国面临的问题太复杂了,就是那些最强大的国家也难以独自处理。公民社会的贡献和思想及信息的自由传播对应对一系列国内国际挑战至关重要。限制非政府组织的政治空间和公开辩论只会限制社会自身的发展。
2006年,在全球各个地区,一些政府对有关个人和政治自由的日益增长的要求采取的应对措施,不是接受他们对人民的义务,而是镇压非政府组织和包括因特网在内的独立媒体等倡导人权和揭露侵权行径的团体。令人不安的是,一些国家通过了或有选择地施行对非政府组织和新闻记者不利的法律和法规。非政府组织和新闻记者还受到往往由身份不明的袭击者发起的未经法律准许的攻击。例如:
在俄国,一项针对非政府组织的新法律于2006年4月开始生效,对非政府组织实行更加严格的登记规定,对组织结构实行严格监督,对项目计划和活动实行广泛和繁褥的报告规定,并授权联邦登记署(Federal Registration Service)拒绝登记或根据模糊和主观的标准关闭任何一个组织。由于政府施加的压力和限制,自由表达观点的权利和媒体的独立性削弱。10月,身份不明者谋杀了捍卫人权并以撰文批评车臣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而知名的新闻记者波利特科夫卡娅(Anna Politkovskaya)。政府通过对所有国家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以及大部分有影响力的地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所有权的控制,限制人们获得被认为敏感的信息。
在白俄罗斯,税务稽查和有关非政府组织登记的规定纷杂繁琐,使公民社会组织难以运行,同时独立媒体成员继续受到袭击。11月,民主活动人士德米特里??达什克维奇(Dmitriy Dashkevich)因经营未经登记的非政府组织被判处18个月监禁。
哈萨克斯坦政府在反对党\”光明道路\”(True Ak Zhol)共同主席萨尔森拜尤利(Sarsenbaiuly)遇害后同意该党登记,但限制性地解释宪法第五条,禁止外国资助的、超派别的政党培训活动,并宣称提供信息相当于资助政党。7月,纳扎尔巴耶夫(Nazarbayev)总统签署限制性的媒体问题修正案。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负责媒体自由事务的代表认为这是倒退行为。政府继续利用限制性的诽谤法对媒体机构、新闻记者和批评人士征收罚款,定罪和下达禁令。4月,一被禁媒体机构的成员遭到毒打。
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在土库曼斯坦受到严厉限制,政府力图控制所有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全国各地可收看来自境外的卫星电视,但政府控制了所有的国内媒体,国内新闻记者禁止与外国人进行任何接触,除非得到特殊批准。政府拥有的土库曼电讯公司(Turkmen Telecom)提供非常有限的因特网服务;2002年9月以来,首都地区不再允许建立新的账户。8月,政府逮捕了新闻记者奥古萨帕??米勒多瓦(Ogulspapar Myradova)、安纳库尔班??阿曼克利谢夫(Annakurban Amanklichev)和萨帕尔杜迪??哈吉耶夫(Sapardurdy Hajiyev),指控他们拥有武器,在草率地进行不公开审判后判三人6至7年徒刑不等。9月,自由欧洲电台/自由电台记者米勒多瓦很可疑地死在狱中。非政府组织的报告说,米勒多瓦及其两位同事在夏天被监禁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要他们承认拥有武器。12月21日,总统萨帕尔穆拉特??尼亚佐夫(Saparmurat Niyazov)去世。
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试图控制大部分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以违反法律为由查封了200多个公民社会组织,其中包括在该国开展活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独立新闻记者和人权活动人士继续受到迫害。
叙利亚政府严厉控制信息的传播,严禁批评政府和讨论教派问题,包括宗教和少数民族权利问题。一些人因发表违反这些限制的个人言论受到拘押和殴打。例如,新闻记者阿德尔??马赫福兹(Adel Mahfouz)在描绘先知穆罕默德形象的漫画引发争议后,呼吁不同宗教间进行对话,他因此于2月遭到逮捕。政府利用其新闻出版法、刑法及紧急状态法监控因特网的使用,还限制电子媒体。国内人权活动人士也受到骚扰,例如受到经常性的密切监控,在争取出国参加研讨班和会议时受到旅行限制等。
伊朗的新闻自由已降到前所未有的低水平,政府查封了独立报纸《资讯报》(Shargh)和《伊朗报》(Iran),封锁因特网新闻网站,包括《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和BBC波斯文网站,并监禁新闻记者和博客发稿人。当局还以禁止出国作为对付新闻记者的手段。
在布隆迪,政府逮捕、拘押和恐吓新闻记者及人权活动人士的事件增多。很多人被警方逮捕和拘押,其中有该国倡导反腐败的主要非政府组织的主席,被拘押达数月之久。据报道,一位省长称该国倡导人权的主要非政府组织,布隆迪人权联盟(League Iteka)为和平的敌人;11月,一名政府官员宣布,已在该国登记的32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可能被驱逐出境,原因是未向该国政府递交规定的年度报告。
在卢旺达,公民社会所处的环境限制其发挥功能。法律规定国内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必须每年登记并向政府提供有关其活动的报告。据报道,当局规定一些非政府组织在为某些项目寻求国际捐款前需得到政府的批准。除此之外,所有的非政府组织需加入一个对有关活动进行管理的联合机构。
委内瑞拉政府继续骚扰和恐吓公民社会组织,首当其冲的是监督选举的非政府组织\”结盟\”(Sumate)的领导人。该组织的领导人被指控接受外国赠款并按阴谋罪和叛国罪受审一事已被无限期推延,但他们继续受到威胁。年底,国民议会审议一项法律草案,该法如果得到实施,将增加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财务控制,并将限制非政府组织从事促进人权和民主的工作。有关侮辱公共官员可判监禁的刑法修正案以及暴力袭击新闻记者的事件均加剧了自我审查的压力。政府加强对独立和反对派新闻媒体的骚扰。12月,总统查韦斯宣布,政府将不再延期该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电视网,加拉加斯电台电视(Radio Caracas Television)的广播执照。政府指控该电视网的拥有者为\”政变机器\”并背离了公众的信任。
在中国,国内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继续面临更多的审查和限制。到2006年底,\”记者无国界\”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的报告说,31名新闻记者和52名因特网作者遭到监禁。虽然政府鼓励使用因特网,但政府仍采取措施监控因特网的使用,对内容加以控制,对信息实行限制,并惩罚违反规定的人员。政府实施更为严厉的网站登记制度,加强官方对网上内容的控制并扩大对网上非法内容的界定。政府一贯封锁被其视为有争议性的网站,有报道说当局开始利用更先进的技术,有选择地封锁具体内容而非整个网站。
越南继续对因特网进行监控和限制,封锁国际人权和新闻网站。法律允许公民对政府效率低下和腐败现像公开表示不满,但政府继续禁止新闻媒体撰写文章置疑共产党的作用,倡导多元化与多党民主,或者对人权政策提出疑问。政府禁止通过独立的服务供应商直接使用因特网,要求网吧业主提供顾客的个人信息及其查阅的网站。政府释放了几位著名的政治和宗教议异人士,其中包括范洪森博士(Pham Hong Son),他因翻译有关人权的文章并在因特网上传播而被监禁。
种族灭绝构成最严峻的现实。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诞生至今已近60年,人权宣言反映了人类良知对犹太人遭到大屠杀的暴行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的大劫难表达的义愤,然而种族灭绝行为仍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肆虐。
2005年1月达成的《全面和平协议》结束了苏丹南北方长达22年的内战,同年并成立了统一政府,但是苏丹的种族冲突仍在继续,达尔富尔地区的局势最为残酷。苏丹政府及政府支持的贾贾威德(janjaweed)民兵组织应对达尔富尔的种族灭绝行径负责,参与冲突的所有各方都有严重的侵权行为,如大规模杀害平民,以强暴为战争武器,一贯实施酷刑、抢劫以及招募儿童兵。到2006年底,达尔富尔冲突已导致至少20万平民丧生,200万人因战争流离失所。23.4万难民逃亡到邻国乍得。在乍得和中非共和国与苏丹接壤的边界地区出现残暴的种族冲突。
苏丹政府尽管表示支持\”亚的斯亚贝巴(Addis Ababa)框架\”,但公开拒绝国际部队进驻达尔富尔,并于2006年下半年重新发起军事攻势。安全局势的恶化迫使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和人道主义组织减少或中止活动。
保卫人权卫士
要实现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伟大诺言,那么国际社会──尤其是世界上各民主国家──就不能认可今天严峻的现实不会改变的观点。事实上,正是现实促使我们与那些为人类尊严和政治改革而努力的人士结成联盟。
在2006年,民主国家政府对人权卫士的无畏行为给予了高度重视:
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通过的针对具体国家的决议强调有必要保护伊朗、白俄罗斯、北韩和缅甸的人权卫士。
以布什总统2004年向联大提出的设想为基础、并于2005年成立的联合国民主基金(UN Democracy Fund)已顺利完成第一年度的工作。基金董事会同意资助从100多个国家提出的1,300多项申请中选出的125个项目,赠款总额达3,500多万美元,主要用于支持赞同民主的公民社会组织。
在地区一级,美洲国家组织(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OAS)在2006年6月召开的全会上通过了《圣多明各宣言》(Declaration of Santo Domingo)。这是该地区国家作出的一项开创性多边承诺,旨在\”确保人人享有言论自由,其中包括通过因特网等各种形式的大众媒体参与不受检查的政治辩论和自由地交流思想。\”美洲各国的外交部长们还宣布,他们决心制定和鼓励与上述承诺相关的战略和最佳做法。
美洲国家组织所属美洲人权委员会所设立的支持人权卫士的人权小组(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Unit for Human Rights Defenders)发布了一份报告,谈到他们在某些国家面临的严重问题,强调各国政府有必要支持他们的工作。
在非洲联盟(African Union)于去年7月召开非洲各国元首大会之前,来自19个国家的公民社会组织在冈比亚班珠尔(Banjul)集会,为出席峰会的领导人制订各项建议,其内容涉及:在检查各国履行条约义务状况的非洲同级评议机制中公民社会所起的作用;改善公民社会获取信息的方法;防止带有歧视的公民身份法等。这些建议在峰会上获得采纳。
在大中东和北非地区,\”未来论坛\”(Forum for the Future)会议的召开使政府官员、该地区的公民社会代表以及8国集团(G-8)的伙伴们聚集于约旦的死海(Dead Sea)。作为该地区16个国家数百个组织的代表,近50名公民社会的领袖参与了法治、透明度、加强妇女与青年权能、公民社会组织的法律环境等问题的讨论。他们还讨论了如何根据建议用建立机制的方式来加强改革。虽然最艰难的工作还在后面(采纳和实施公民社会提出的建议),但\”未来论坛\”有助于开创过去不存在的成立公民社会组织并与该地区政府互动的政治空间。
为纪念2006年12月的国际人权日(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赖斯国务卿就美国支持人权和民主卫士的工作提出两项重要的行动方案:
她宣布设立一项将由美国国务院管理的\”人权卫士基金\”(Human Rights Defenders Fund)。它将迅速地分发小额资助,以帮助因遭受政府压制而面临特别需要的人权卫士。这笔资金可用于支付法律辩护费、医疗费用或维权人士家属的紧迫需要。
赖斯国务卿还发布了关于政府如何对待非政府组织的十项指导原则(http: //www.state.gov/g/drl/rls/77771.htm)。这些核心原则将指导美国如何对待非政府组织,同时我们还将依据这些原则来评估其他政府的行动。这些原则旨在对阐述有关人权卫士问题的篇幅更长、内容更具体的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文件加以补充,为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公民社会团体和新闻记者提供简便的参考信息,从而有助于在全世界为遭受压制的非政府组织寻求支持。
民主国家对维权人士和公民社会组织的工作予以支援之日,即是我们帮助世界各国人民大众争取自由的命运之时。我们正在通过这样的行动推动建立一个对所有的人更安全、更美好的世界。
我们必须保卫这些卫士,因为他们是和平、民主变革的使者。
(导言部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