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5.12死难学生事件”致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公开信
说明:本公开信已经草拟很久,签名也已进行多日,到本日仍在继续,本拟在5月12日前发布,但鉴于今日四川省政府公布了他们的死难学生调查数据,我们决定今日提前发布此公开信。对四川官方公布一份遇难学生名单,我们表示欢迎,但也想指出,仅此是不够的,希望官方能在此基础更近一步,不仅查明死难学生人数身份,更要如本公开信所希望的那样查明造成大规模学生伤亡中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警戒后人,为杜绝此类灾难创造条件。同时,停止迫害调查伤亡事件的公民,允许公民社会参与调查灾区死难者的情况和灾后重建,为在中华大地上营造一种尊重生命、尊重生者和死者权利的文化而努力。
——特此说明。2009年5月7日,于汶川大地震周年前5日
5.12汶川大地震过去一年了,当时的惨象至今仍历历在目,尤其许多学校教学楼的倒塌导致大批年少的学生集体死亡的场景更是惨绝人寰,令人刻骨铭心、伤痛不已。鉴于当时抗震救灾的紧迫形势,人们并未就教学楼倒塌中豆腐渣工程的问题要求政府立刻给予说明,而政府也一再承诺会就此加以彻查,给人民一个交代,人们在等待中度过了一年。
整整一年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也已一载,官方的死难学生名单不见踪影,“豆腐渣教学楼”调查更是不见下文,相反人们却看到了一系列令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四川省各级政府将死难学生名单视同国家机密,严防死守,拒不公布,甚至恐吓、骚扰为遇难子女讨要说法的学生家长,跟踪、监视和抓捕民间5.12死难学生调查行动的志愿者,视“5.12死难学生调查行动”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在如此荒谬的阶级斗争意识支配下,死难学生的调查情况得不到正常的进展,相关官员对外界对此的关注和死难学生家长的正常要求却态度冷漠、傲慢蛮横甚至敌视。四川省常务副省长魏宏在今年人大新闻发布会上继续以调查5.12死难学生名单“工程浩大”为借口,以“地震强度大是公共建筑倒塌的主因”来搪塞记者相关提问就是一个例证。
人们不禁要问,即使那些毫无行政和经济资源支持的一些民间志愿者都能做出的一些事情,而靠纳税人的钱所养活的具有庞大官员的政府竟然拿不出一个基本的死难学生调查名单,更谈不上对倒塌的教学楼的原因给出具体的说明,这不能不让人发出“是不能为还是不为?”的疑问。这显然不是一个标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人民政府”所应有的作为。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3日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中,官方再次提及将公布死难者名单,我们对此表示欢迎之余也难免不心生疑虑:一方面做如此宣示,一方面却抓捕关押黄琦、谭作人等这样调查灾难和死难学生状况的民间人士,官方真意何在?为何不能允许公民社会象当初参与抗震救灾一样发挥作用,为寻找真相,告慰死者,重建正义,再造社会和毁坏的家园做出其应有的贡献呢?尚不论我们至今不知官方对死难者的调查究竟进行到何种地步,而即使以后官方公布一个没有任何中立的公民社会参与和监督的调查结果,那又将如何赢得人们的信服呢?我们认为公布死难学生名单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工作,但与公布此名单同样重要的是要调查造成如此重大伤亡的的原因,汲取教训。官方曾在汶川大地震后向全国人民保证要调查全国的校舍情况,此项工作进行的如何,公民们有权知道,我们不能再等到另外一次灾难来临再去做同样的宣示和承诺。儿童是我们民族的未来,如果我们连他们的生命都漠视草菅,那我们的民族注定不会有辉煌的未来;假如对他们的伤害都得不到应有的惩治,那我们的国家永远不会是受人尊重的文明国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作为公民,我们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政府履行以下职责:
1、尽快向社会公布政府目前所掌握的5.12死难学生名单,让那些地震中罹难的学童享有人的尊严,成为一个个让人记忆的鲜活的名字,而不是一堆抽象的数字。
2、向全国人民报告5.12豆腐渣教学楼的政府调查结果,依法追究制造豆腐渣工程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检讨制度过失,以警戒来者,避免灾难重演。允许公民社会参与对全国学生校舍的质量的普遍检查与监督。
3、立即停止打压、阻扰死难学生家长祭奠孩子的民间自发纪念活动,停止对民间自发调查死难学生行动的干扰,支持民间纪念反思大地震,释放因调查或纪念死难学生而被逮捕者。
部分《08宪章》联署者以及关心死难学生的中国公民(按姓氏笔画)
孔天乐 马玉忠 车宏年 王丹(加拿大)王德佳 王薇 王永智 王仲夏 邓太清 毛庆祥 北风 司徒华 田祖湘 艾鸽 冯爱玲 冯保罗 叶楚茵 甘乃威 龙胜熊 申有连 齐家贞 朱耀明 朱瑛娣 朱虞夫 全林志 齐墨 齐志勇 关振邦 老戴维(顾明德)任旭 李柏光 李果 李华明 李建强 李剑虹 李任科 李文祥 李晓明 李耀基 李永达 李元龙 李卓人 刘慧卿 庄耀洸 刘淼 刘绍夫 刘士辉 刘逸明 刘云霞 阿木(林明敏)阿森(吴森成)汪师东 吴玉琴 吴郁 肖利彬 严明 邹巍 应红善 余世新 麦海华 陈德富 陈弘莘 陈西 陈英 何俊仁 杜和平 苏明 孙立勇 孙文广 张大军 张鉴康 张锦雄 张伦 张明珍 张铭山 张伟强 张文光 张小刚 张宇浩 张重发 张祖桦 林鉅成 郑大 郑家富 郑酋午 郑义 郑裕 武宜三 杨淦 杨海 杨开新 胡平 段雯 施晓晖 赵常青 赵达功 赵东明 郭少坤 郭奕 郭永丰 高海兵 高健 高军生 高瑜 唐小昭 陶君行 涂谨申 熊勇 徐光 徐国庆 徐汉光 逸君 莫巨烽 秦耕 秦志刚 梁春潮 梁国华 梁国雄 梁耀忠 梁永泉 黄成智 野渡 野火 萨冲 盛雪 黄燕明 黄志强 韩文光 曾宁 蒋亶文 蔡楚 蔡陆军 蔡耀昌 廖双元 锺岩 黎小龙 黎丽霞 潘福尧 潘嘉伟Charlie Xiao (142人)
有认同此公开信并愿意签名者,请发信到如下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