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哲学家们就已经开始思考关于存在的问题。巴门尼德声称存在是一直都存在的。这个说法并没能让人们接受,因为人们觉得人死了就是死了,不存在了。如果说存在是一直都存在的,那么巴门尼德他自己这会儿在哪呢?

柏拉图则提出了“非存在之谜”,即:人们声称某个东西不存在,但却能提到它,这显然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因为不存在的东西也是一个东西,所以我们不能自圆其说地声称某个东西不存在。

两千多年来,非存在之谜一直都没人能解开,当然,这首先是因为对存在这个概念一直都没有一个能自圆其说的解释。

上世纪美国的哲学家奎因1947年12月2日在哈佛大学哲学俱乐部作了一个题为《逻辑对哲学的重要性》的演讲,他试图用改写语言表达、翻译的方法来避免出现“非存在”的悖论,他说到:“如果我们所要谈的帕格索斯并不存在,我们又如何能自圆其说地说帕格索斯不存在呢?……如果帕格索斯不存在,我们就不会想到他,因此说帕格索斯不存在是自相矛盾的。我们通常认为不存在的事物一定在某种更深刻的意义上是存在的。”然后他说到:“改写包含这些成问题的实词的语境,使新语境中不再包含与它们相应的单一成分。”而他所说的改写,是通过摹状词的运用。所谓摹状词就是形容词,也就是定语。但一旦给一个名词加上形容词定语,也就改变了这个词的内涵定义,成了偷换概念。他说了一大堆,越说越复杂,却还是没能真正地说清楚。这大概正是他从未将这篇演讲稿公开发表的原因吧。

奎因先生所说的“我们通常认为不存在的事物一定在某种更深刻的意义上是存在的”这话已经走到了宝藏的跟前,但很可惜,他却绕过去了。事实上,非存在的悖论是无法通过表达方式、翻译的调整来避开的。例如,我们说永动机是不存在的、造不出来的,那么,既然它是不存在的,为什么我们能认识到它、提到它呢?这个意思不论用什么样的表达都无法说得通,因为永动机这个东西过去不存在、现在也不存在、将来也永远都不可能存在。那么永动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还有意识,大家都认同它不是物质,也就是不存在的。既然意识是不存在的,那我们怎么会有意识呢?我们说意识可以通过人的大脑对物质起作用,可它根本就不存在,怎么对物质起作用呢?这可真是无法自圆其说。我们经常说“当今社会上存在某种意识”,那么意识为什么不是一种存在呢?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必然有个类别归属。事物的分类是有很多层次的,从最小的分类到最大的分类,亦即终极分类。例如,房子、汽车、山、动物、植物等等等等,它们的终极分类就是物质。很多哲学流派认为存在就是物质。那么,意识的终极分类是什么?它肯定不是物质,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如果它无法归到哪一类,那么它自己本身就是终极分类,总之它在这个世界上必须得有个名份。我们不能既老是把某个东西拿来用,却又不给它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名份,这很不地道。中国官员、富人们喜欢包二奶、N奶,就是这么个德性。

事实上,人们把物质等同于存在这是搞错了。物质只是存在的一种,除此之外,逻辑、意识这些也都是存在。我把逻辑这种存在称之为“道理存在”,把意识这种存在称之为“意识存在”。道理存在和意识存在与物质存在是同一层次、地位的概念。这样一来,很多问题就都可以自圆其说了。

一个化学元素,当它被我们在自然界里发现的时候,那么它毫无疑问是物质存在,而当它没有被我们在自然界里发现的时候,我们只是通过元素周期表知道它,这时候它是什么呢?它既然在元素周期表里,也就是说它是符合道理的,那么它就是道理存在;它既然被我们知道了,那么它又是意识存在。一幢房子、一辆汽车,我们把它设计出来,就是根据房子的原理、汽车的原理设计出来的,在我们还没有设计出来的时候,它的道理就已经存在了,即它是以道理存在的形式存在的。我们把它设计出来以后,它就以意识的形式存在了,即为意识存在。我们把它建造、制造出来以后,它就以物质的形式存在了,即为物质存在。如果没有这个道理存在,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设计出来,或者设计出来的东西不可能转化成实物,只能停留在意识存在状态,例如宇宙学家罗杰•彭罗斯画的非欧几何图形“回转阶梯”。

这说明,对于一般事物来说,道理存在是先于物质存在而存在的。当然,如果追索到世界的原点,某些物质存在是否与道理存在同时存在的,这在目前还无法确定,但物质存在是绝不可能先于道理存在而存在的。至于意识存在,由于必须是先有了人类才有人类的意识,所以从总的根源上来说,意识存在是后于物质存在而存在的。就某些具体的事物来说,在一般情况下也是这样,因为人们往往是通过对物质的接触认识而产生意识的。但是,也有些事物是先有意识存在而后有才物质存在,因为人们是通过对其他事物的认识进行推理而认知到这个事物的,然后才制造出这个事物,所以,就这个具体事物而言,是先有意识后有物质,例如所有的科技产品就都是这样。当然,意识存在是绝不可能先于道理存在而存在的。

道理、物质、意识是构成这个世界的三个成分(但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是没有意识存在的)。此外还有空间、时间,把这两者归入物质也不合适,如果把它们也各自当做一种存在,那么这个世界就有五种最基本的存在,这就是我提出的五元存在论,只有它才能达到自圆其说,只有它才可以解释世界上的一切问题。

什么叫存在?存在就是不依赖人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东西。道理、物质、意识、空间、时间这五种东西都符合这个定义。也许有人会问:意识不是人的大脑的反应吗?怎么能说意识是不依赖人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所谓不依赖人的意识而独立自在,就是不管人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它都在那里。意识也是这样的:我头脑中有某种意识,即使你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它也存在于我的头脑中。人甚至连自己头脑中存在着的某些意识都没意识到,这就是潜意识。潜意识同样可以支配人的行为。

中国春秋时期的思想家老子最早提出了“道”的存在,说它是“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他说的“道”就是我说的“道理存在”。“先天地生”指的是先于物质存在而存在;“寂兮寥兮”是指由于它先于物质存在而存在所以显得很寂寞,而且它默默地存在着,一般人不知道它的存在,默默无闻;“独立而不改”是指它不依赖别的东西而独自存在着,并且它不受其他东西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周行而不殆”是指它时刻发挥着作用,体现出规律性;“可以为天下母”是指万事万物都是按照它而产生的。老子的这番话已经是非常全面、准确地描述了道理存在的特性。

时间和空间是道理存在、物质存在、意识存在这三种存在的载体。道理存在是无处不在、无时无刻不在的,世界上任何一点的位置上都存在着所有的道理存在;物质存在则是有的地方在、有时候在,而且在一个时间、一个空间位置上只能存在一个具体的物质;意识存在则又以物质存在为载体,随着物质的存在而存在。当然,并不是有物质就一定有意识。意识原产于人的大脑,但也可以转移到其他物质上,例如绘画作品就是人的大脑意识在画布上的展现。一个大脑可以同时存有很多的意识,具体能存多少,这可说不清。

道理存在、物质存在、意识存在也是具体概念的三种存在形式。有的概念可能只以道理的形式存在着;有的概念既以道理的形式存在又以物质的形式存在着;还有的是同时以这三种形式存在着;还有一些概念可能只有道理存在和物质存在;另外还有一些概念则只以意识的形式存在着,例如永动机、各种谬误。谬误就是既在现实中不存在,又在道理上说不通的,也就是既没有物质存在也没有道理存在的,只是一种意识存在,它是人的大脑中的各种意识胡乱组合的产物。

那些历史上的人或物,在当时那个时候是以道理存在、物质存在的形式存在的,有些还以意识存在的形式存在(如果那时被人们认识到了的话),而就现在来说,他(它)的物质存在没有了,只以道理存在和意识存在的形式存在着,所以我们仍然可以提到他(它)、评价他(它)。

这样一来,柏拉图的“非存在之谜”就彻底解开了。

关于五元存在论的详尽论述请看我的《世界的基本问题》一文。

除了上面提到的五种基本存在,也许还有一些还有其他的基本存在,例如光,把它归纳到物质存在似乎也不合适,也许把它看成一种独特的存在更合理。不管人类最终确定是有几种基本存在,反正道理、物质、意识、空间、时间这五种基本存在是无可否认的。

既然这里提到了奎因的《逻辑对哲学的重要性》,最后我想就哲学及其与逻辑的关系多说几句。

哲学一词来自希腊文“爱智慧”,中文的“哲”字也是“聪明”的意思。我们有时候说某人的话富有哲理,也是“富有智慧”的意思。那么“智慧”又是什么?《辞海》里的解释是:“对事物能认识、辨析、判断处理和发明创造的能力。”那么智慧就是对世界的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即哲学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实哲学就是智慧的集合。既然爱智慧,就必然会去收集、研究,从而成为系统性的知识。所以,哲学就是人类所有知识的集大成者,其他所有学科都是其中的分支。各门学科的不同只是在于对象的不同和方法途径的不同。

人们为什么会爱智慧呢?因为它能给人们带来幸福快乐,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这就是人们研究哲学的目的。要想让自己快乐,就得处理好与自然界和他人的关系,从而使自己的正常需要得以满足。而要想处理好与自然界和与他人的关系,就得了解自然界和人。在了解自然界和人的过程中,人们发现,可以通过对这部分事物及其运动、变化的认识推及其他事物及其运动、变化,从对这部分人的认识推及其他人,从人的某些行为推及其他行为,也就是说,自然界的事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存在某些固有联系,即规律,也就是逻辑。

所以,逻辑是哲学中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抛开了逻辑,我们就摸不到真理的脉络。就像这篇文章,如果没有逻辑,那就成了胡言乱语,人们无从理解,更无法探讨。人们进行探讨的基础就是逻辑。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类的哲学最终是会走向统一的。如果哲学最终不是走向统一,那么就成了各人自己的喃喃自语,或者少数人之间相互的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