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74岁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已经停运超过一年的《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以及6名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4项罪名。
控方指有2500页What’s App对话待翻译
黎智英因本案及多宗社运案件,被还柙及服刑接近两年,6名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因本案被还柙超过一年,其中黎智英及3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不认罪,案件12月1日将于高等法院正式开审,星期一(11月14日)作审前覆核。
案件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李运腾审理,不设陪审团。黎智英独自一人被押解到法庭,他看来精神不俗,在犯人栏内戴上耳机听取聆讯内容,历时约一小时的聆讯,全程都有4名身穿制服的惩教署人员包围着他。
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开庭时表示,上诉庭裁定警方可以搜查黎智英手机内的新闻材料,目前还有大约2,500页的What’s App对话信息需要翻译,初步预计开审前一星期,即是下星期四(11月24日)可以完成。
有6人将以控方特赦或污点证人作供
控方表示,就两项有关勾结外国势力罪的承认事实,仍未与辩方达成共识,如果未能达成共识,控方可能要传召多20名证人作供。法庭早前透露,在黎智英涉嫌欺诈案中,作特赦证人的壹传媒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亦会在本案中以特赦证人身份作供,控方为周达权申请在案件开审时使用证人特别通道。
据了解,本案有6人将会以控方特赦证人或污点证人身份作供,当中部分人正在还押,亦有前《苹果日报》员工以及市民作证人。
黎智英一方拟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代表黎智英一方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表示,控方在开审前7日才提交What’s App讯息英文翻等材料,对辩方十分不公平。
彭耀鸿又表示,黎智英聘请的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将于本星期内抵达香港,他以审讯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及不设陪审团为理由,提出“永久终止聆讯”。
法官李运腾质疑,黎智英一方早已知道相关审讯安排,法官杜丽冰亦质疑,为何现时才提出相关申请﹖
彭耀鸿回应表示,需要时间搜集资料确保理据有可争议之处,就延迟申请向法官致歉。法庭表示,案件将会如期在12月1日开审,首日会处理辩方的“永久终止聆讯”申请,其后会处理证据以及法律争议。
大律师指永久终止聆讯是法庭最后一着
大律师萧志文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永久终止聆讯通常由辩方提出,因为控方如果想终止聆讯比较简单,可以直接撤销控罪,如果法庭接纳辩方的永久终止聆讯申请,结果就是“完场”,控方不可以再控告,但是被告不是一个经审讯后释放的情况。
萧志文说:“结果就是终止聆讯、‘完场’、‘完事’。即是控方没得再告,事件就完了,就不是一个经审讯后释放的情况,是直接案件完了在这里,并没有定罪、并没有任何打完(官司)之后脱罪,是没有这件事情的,是完了就完、突然间停了在这里,(被告)等于好像没有被人告过那样,如果有保释金的退回给他、他离开法院,如果他例如被还柙的,就会(释)放,如果他是在外面有担保的话,他就不用再上法庭了,总之所有的东西都完了,这个就是永久终止聆讯的结果。”
萧志文表示,辩方在几个情况之下可以申请永久终止聆讯,包括案件出现滥用程序,使被告无法获得公平审讯,例如控方延误审讯,或者审讯继续进行会有违公义,不过,无论辩方提出任何理据,法庭都不会轻易批准永久终止聆讯。
萧志文说:“其实控方检控是一个对社会公义的维持,另一方面,反过头来说,或者可能比较少人考虑和讲这件事情,一个被告如果他是无辜的,他是应该有权被带上法庭,在审讯之后获得一个清白,证明他是无辜的,所以如果他是无辜的,反过头来有些人都可能想带上法庭的,无论如何一些如果有重大影响的情况的话,带上法庭去审讯之后,如果他是无罪被释放的话,其实是一个合理的做法,不让聆讯继续其实不是一个很恰当的做法来的,不是一般、应该是所有法庭,都会将这个(永久)终止聆讯作为最后、最后、最后的后着。”
一星期内两案申永久终止聆讯
黎智英案是一星期内第二宗辩方申请“永久终止聆讯”的案件,同样涉及传媒人及机构被控。
已停运的网媒《立场新闻》,母公司及前总编辑钟沛权、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上星期一(11月7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第5日审讯,控方突然提出6个文件夹、过千页的新文件作为呈堂证据,辩方资深大律师余若薇表示,与早前作供警员的口供“有出入”,可能影响辩方的盘问方向,延误审讯,申请永久终止聆讯,其中一名被告林绍桐还押超过10个月后获准保释。
萧智文表示,如果他作为辩方代表律师,控方在开审之后有新的材料加入,作为检控基础,他都会提出反对,因为被告构成不公。萧智文又表示,以《立场新闻》为例,涉及的新材料包括一些未被控方采纳的材料,这些文件在开审前都应该让辩方知道,在有需要的时候向控方索取。
萧志文说:“这个情况在本案当中、即是在《立场新闻》(案)当中,这些文件的存在都没有让辩方知道的,就是在辩方说有一些基础的东西你(控方)没有给我的时候,接着第二天才拿出来,说有这些文件的存在,这当然不公道,所以情况就是说,正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辩方要求)押后,然后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这个是我明白那个概念上是对的,相信大家都明白,不是说作为检控基础,作为一些可能检控基础,但是一些可能对辩方有利的文件,我不知有没有、未看过,当然要让辩方知道。”
不同案件提相同理据未必不成立
黎智英是首位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被告,但不是首宗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首宗《国安法》案件,24岁被告唐英杰去年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成,合共判监禁9年以及吊销驾驶执照10年。
据香港《明报》今年7月中报道,唐英杰曾就案件不设陪审团一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败诉,他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亦被驳回,律政司早前向唐英杰发信追讨港币超过73万元(折合超过9万美元)的讼费。
萧志文表示,用相同理据对不同案件作出相同处理,未必会产生相同的结果,因为不同的资深大律师可能提出不同的法律观点,因此不能够预计黎智英聘请的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会提出什么理据。
萧志文说:“但是我怎么知道Tim Owen上去(法庭)讲什么呢﹖这样你又不可以在这个阶段太早去断定他这个申请(永久终止聆讯)一定会不成的,甚至你想想,如果上一次处理错误呢﹖法庭不是代表不会错的,如果法庭错的话,那个情况就是如果同一宗案件又没有再上诉处理的话,或者没有去另一阶段处理,那就等新的案件来将旧的、或者错误的情况更正回来,这个所有案(件)都是这样的。”
评论员指对司法审讯或失信心
化名谭美德的时事评论员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国安法案件可以不设陪审团的安排,对于法官而言也可能不公道,而短期内有两宗涉及国安法及煽动罪有关的案件,辩方提出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可能反映对司法审讯失去信心。
谭美德说:“在不设陪审团这一点当中,其实对法官都不公平,原因为什么呢,一定程度上面你是剥夺了某程度上的公众知情权,你所有东西都押下去法官身上,请问法官怎样去作一个判断呢﹖而公众其实是没有参与的啊,即是你现在给不给(陪审团)你就有机会为难法官,其实那些法官没有考虑这件事情的,他(们)怎会觉得自己会承担一些所谓政治带来的一个法庭后果呢﹖即是不是法律是法庭上面的效果,或者那个公众观感,所以其实我觉得在这一连串的事件当中,为什么到现在好像听到很多叫做(申请)‘永久终止聆讯’,其实背后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觉得不公平,或者他对司法审讯里面再没有信心,特别在立场案当中,那个成立性是比较强一些。”
对于多宗国安法案件,控方都被质疑太迟向辩方提交证据,谭美德认为,反映国安法作法自绑。
谭美德说:“因为我自己觉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么不理想呢,原因就是作法自绑,如果你最初的时候你不是基于一些有实质的东西(证据),你是‘动机’、即是讲一下都不可以的,甚至乎只是一个宣泄表态都不成,你就不会出现这个情况(控方要花很长时间搜证)。但是你现在已经牵涉里面所有人,全部都要去承受一件事,当然如果是还柙的人士就对他们来讲相当不公平了,原因为什么呢,你就算未找到证据之前、未上到法庭之前,他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他已经付出了一个代价,但其实他可能没关系(无辜)的,但问题是(控方)连开案都没有,他到底什么时候才‘望到家乡’呢﹖这个就不知(道)了。”
律政司不服黎智英聘英御状上诉终院
另外,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辩,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上星期三(11月9日)裁定律政司败诉,据多家香港传媒报道,律政司已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
香港《明报》星期二(11月15日)报道,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向该报确认,律政司已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公会星期三(11月16日)将向法庭提交陈辞。杜淦堃又指,公会正商讨此事,现阶段不便评论,该报正向律政司查询。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