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海内外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政府下令强制电脑购买者安装“绿坝”屏蔽软件事件,虽然中宣部6月10日已下令媒体不得就此发出批评,但公民的的质疑仍然没有平息。
据法广上海特约记者曹国星发来的报导指出,中国学者魏永征和周泽星期四向国务院提出撤销工信部行为的建议,并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递交『行政垄断违法举报信』。
魏永征和周泽详细列举了工信部行为涉嫌“违法”的五大理由:1“变相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其次,“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第三,“在计算机质量国家标准之外,另行提出了新的标准,对生产者强加了『产品质量法』之外的产品责任和义务”;限制了消费者对类似软件商品的选择权;最后5,违背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交易自由”“缔约平等、自愿”等原则。
此外,他们认为,预装屏蔽软件的行为,“名为保护青少年”,实际上却可能对电脑用户通过互联网络获取信息产生限制,不符合『联合国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关于“表达自由”的精神,也不符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原则。
他们提出,工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违反相关法律,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建议国务院撤销这一文件。
两人还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递交『行政垄断违法举报信』,称工信部要求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同日,北京律师李方平则向工信部提出了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和听证申请。李方平在给工信部的听证申请中表示,要求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行政行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但相关决策出台的过程缺乏法律依据与公开辩论。
他提出了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括工信部这一措施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财政资金的申请及批准程序、“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工作原理和作用、厂家基本信息、选择软件和厂家的依据和程序、招标过程和公正性保障、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保障、未来软件使用费的负担问题,以及不良信息和黄色信息的界定标准等内容。
李方平说,上述问题都需要工信部详细解释和合理说明,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前天,中宣部向中国各级媒体和宣传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媒体不得质疑最近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的强制预装上网过滤软件(即“绿坝-花季护航上网过滤软件”)。
如新华社等的中国官方媒体前天也都陆续刊发了一些为当局辩护的报导表示,电脑厂商必须提供这一软件,但用户完全可以随意拆除卸下软件。”并说,该软件“对用户上网行为不进行任何监控,也不搜集任何用户信息。”
但事实上,据网友的使用报告,该软件无独立路径,强行装入SYS32目录;安装后进行图像和语义过滤,并检视鼠标和键盘活动。软件还把电脑与一个更新的被禁网站数据库连接起来,阻止电脑访问这些网络地址,并过滤掉时政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