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
我们是关注公共卫生领域的民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在武汉疫情爆发后,我们于2020年1月份发布《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建议》,在2020年2月发布《公益机构义务协助新肺感染逝者家庭索赔公告》,希望在科学防疫抗疫及民众健康权利保障方面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近三年,极端的新冠“清零“政策造成各地发生众多人权侵害事件和人道危机,在遭到全国性抵制抗议后,各地政府相继取消了大规模的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措施,转而推行以“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重点的新政策。
我们认为,这样的防疫政策转向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过去的时时处处严苛管控到现在的毫无保障的任其感染,没有把科学防疫作为基础,更没有把民众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过去三年,阴性人群也被处处限制出行,现在在各地缺医少药的情况下,重庆、浙江、安徽、广东等地却要求阳性患者必须继续上班。
此时正值流感高峰期,加上又有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流行,本来就低效的国产疫苗也没有普遍注射加强针,特别是大部分80岁以上的老人并未疫苗抗体保护,政府也没有为放开而提前开展公众健康防护教育,完全在民众没有任何心理、生理和物资准备情况下突然政策转向,导致在很短时间内,各地民众大面积感染,全国性的药物紧缺、大城市医院人满为患,甚至殡仪馆都在超负荷运转。在2023环球时报年会生命健康分论坛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前首席科学家曾光直言,现在疫情大幅度上升,且上升速度非常快,出乎公共卫生专家的预料。网上流传的来自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1日下午4时组织召开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的会议纪要显示,根据估算,12月1日至20日累计感染已达2.48亿人,占总人口的17.56%。
鉴于目前疫情传播迅猛,受害人群规模不断增大,为避免造成更多延误治疗的人道危机,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引进海外疫苗,给国民自愿选择注射的机会。
美国和香港等地曾对是否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群调查对比感染风险和重症死亡风险,发现新冠肺炎疫苗是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力工具,与未接种疫苗者相比,接种疫苗者的罹患重症和死亡风险都大大降低。中国的疫苗是传统的灭活技术,而美国、德国研发的是前沿的信使核糖核酸(mRNA)技术疫苗,中国目前仍未批准使用该技术的疫苗。中国疾控中心前主任高福曾在4月份承认并表示,中国现有的新冠疫苗保护率不高的问题需要解决。他说,中国已正式考虑将不同技术路线疫苗的“序贯接种”,同时考虑采用其他疫苗接种策略。但迄今为止,中国仍只有单一的国产疫苗,民众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希望能尽快引进mRNA疫苗到国内,让愿意注射加强针的民众多一项保护选项。
2、 免费发放检测试剂,利用网络问诊、方舱医院等降低医疗负荷。
政府应大规模发放免费检测试剂给需要的民众,让民众根据自己需要居家检测,一方面避免了集中检测的感染风险,一方面让居民了解自己目前健康状况。对于阳性感染者,有条件的地区尽可能提供网络问诊服务,并免费发放指尖血血氧计、口罩、非处方退烧药等物品,有利于居民居家隔离恢复,避免恐慌式就医。
利用前期已经建好的方舱医院,缓解目前医院门诊拥挤、床位少的困境。对于发烧、感冒等症状的门诊尽量结合居民自测结果,分流成新冠感染者和非感染者,避免交叉感染,也降低拥挤程度。
3、 立即取消药物销售限制令,为药物生产、销售提供充分支持
从去年开始,各地政府开始出台禁止药房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物。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在2021年2月前,全国至少有25个省市发布了停售或实名购买退烧、咳嗽等药品的政策。随后又有多个地方出台类似限制令,如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在2021年8月份禁止零售药店向发热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10月份,要求药店对发热者停售“四类药品”, 违规将受最严厉处罚。
我们建议各地政府马上取消此类限制令,并为药物生产、销售等环节提供充分的支持,将大大降低民众的恐慌。
4、鼓励民间自救,避免政府干预
由于前期政府对药物销售的干预,导致市场上药物存量有限,在防疫政策转头调整前又没有做任何准备工作,目前退烧药变得非常紧缺。在这种情况下,不少民间开展自救工作,如浙江一些药店老板将退烧药分拆后免费发放给亟需的民众;郑州一市民用自己私家车建立“流动药箱”共享退烧药;腾讯上线新冠防护药物共享平台,用户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快速进行药物求助,而有多余药物的用户,也可以通过平台提供帮助。
这充分说明,只要政府不干预,民间的力量和潜能可以最大化的发挥作用,有助于降低人道灾难的严重程度。我们希望政府能够鼓励民间自救,以后也避免再次干预。
5、修改新冠死亡标准,避免灾难重演
随着这波疫情传播范围不断扩大,即使现在官民一起万分努力的去防疫,也为时已晚。不可避免的,会有更多老年人和有基础病的人被感染,变成重症患者,甚至因为延误治疗或医治无效离世。经过我们与武汉及上海的疫情死难者家属接触,我们了解到大部分逝者家属得不到赔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拿不到与新冠病毒死亡的医疗证明资料,要么病历不显示,要么干脆不给病历。即使给了病历或死亡证明,也往往不归为新冠死亡病人。
在2022年12月份国家卫健委在对相关死亡病历分类中,只把由于新冠病毒导致的肺炎、呼吸衰竭为首要死亡诊断,归类为新冠病毒感染导致的死亡;因其他疾病、基础病,比如心脑血管疾病、心梗等疾病导致的死亡,不归类为新冠导致的死亡。而美国的新冠死亡数据,基本是将所有因受新冠影响而死亡的人都算在内,以便更好地评估这一灾难性的疫情对生命的影响。在美国疾控中心国家卫生统计中心新冠死亡率数据的技术说明中,称“本报告中的死亡人数,包括实验室确认的新冠死亡和临床确认的新冠死亡,包括将新冠列为‘推测’或‘可能’原因的死亡。” 在世卫组织的网站上,认证新冠死亡的指导方针和美国比较相近,只要临床确诊为新冠,除非有明确的与新冠无关原因导致的死亡(如外伤),相关疾病导致的死亡都应算作新冠死亡。 我们认为,国家在没有充分疫苗免疫、没有充分药物准备、没有对民众防疫科普宣传、医疗资源配置没有预案的情况下,毫无征兆的政策转向,导致民众大规模感染,使得那些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很快转化为重症和死亡。他们感染死亡后,若只把他们统计到心脑血管疾病、心梗等疾病中,不仅不能真实地反映这波疫情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灾难,也无法为下一波疫情应对带来最有效的价值参考,很可能类似灾难再次重演。
综上,我们希望国务院特别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虑我们以上建议,尽快采取措施。在保障民众基本权利的情况下尽可能为民众的生命健康权提供保障,也期望每一位同胞都能得到足够的防护,安全的渡过疫情期。
致送:
国务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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