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举报信 (图)



    

――对四川自贡专门针对护地农民发布10.18镇压令案的举报
    
    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18日,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和谐令)中央六次会议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作保障。10月18日,中共自贡市委、市政府领导人,故意授权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制定《严厉查处扰乱生产工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等违法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镇压令)、中央政府与自贡政府同日颁布,一个是和谐令,一个是镇压令。我不知这是一个巧合,还是地方政府的故意?
    
    
    





向法院告汇东公安分局



5人举着起诉书、拘留证,向法院告汇东公安分局
    
     10月20日,自贡政府的镇压令在红旗乡大岩村正式执行了,发生”10.20”镇压事件,遭暴打致伤村民6人,抓捕10人,行政警告处罚4人,行政拘留处罚6人,其中1人因患疾病未进拘留所关押。但是,中央政府的和谐令,在自贡市市民中迄今还未见宣传、执行。自贡地方政府的镇压令,却被官员大力宣传和执行,并由此制造出又一起典型的侵犯人权,官与民争利的案例。我现将调查的情况,向国家领导人及中央责任部门负责人举报如下:
    
    一、自贡政府镇压令全文如下:
    
    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
    
    关于严厉查处扰乱生产工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等违法活动的通告
    
     近期以来,汇东辖区多处建设施工工地连续发生规模性的强力阻扰施工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区乃至自贡市城市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为严厉查处扰乱生产工地正常施工秩序等违法活动,保障广大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对擅自闯工地阻碍施工、生产致使企业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厉查处;造成严重损失的,则依照《刑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非法拦截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对擅自占公路阻碍交通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视其情节,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妨害公务,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或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视其情节,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四、严禁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对不听劝阻的,视其情节,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
    
    五、凡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公章)
    

二、遭受镇压的护地农民
    
     2006年10月19日,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警察在汇东高新区范围内的各乡、村、组,房地产开发商施工工地现场和各人群集中地点,张贴从重处罚的镇压令。10月20日上午,在红旗乡原大岩村2组、4组、7组交界地段,三个组的村民约400人,集结在自贡工业泵厂厂大门对面,自贡远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营企业)修建远达都市森林住宅商品楼小区,村民保护耕地。村民提出,要求政府给予土地补偿费,增加生活补助费,为失地农民办理医疗、养老保障等诉求,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市政府在20日上午约10点钟,动用约200多警察和政府官员,几台摄像机,交通警察在红运厂至大缺口公路段交叉口,实行车辆警戒,对各种车辆一律不准通行,进入远达都市森林住宅楼施工现场,围观群众约1000人,由少数施工人员和政府官员、便衣警察故意对村民挑起事端,用铁铲将河沙、水泥向护地村民身上撒。受侵害的村民向挑起事端者提出质问和抗议时,立即遭到数人暴打。其中有:侯世强(男)39岁,侯俊良(男)65岁,李永成(男)约80岁,冯学琴(女)66岁,翁淑芳(女)约60岁,刘修平(女)47岁。被暴打的村民伤势较重的有李永成老人,现由官方给了500元钱,在家就医和疗养。翁淑芳伤势严重,倒在地上,官员向翁警告说:你要伙同去告,就立即将你儿子下回家去。(翁的三儿子在开发区当电工)翁在官员的威胁、恐吓下,也不敢去告了。刘修平已经离开现场约200米远,进入1户村民家中去了,被数名凶手从村民家中抓住头发强行拖出暴打,现场一个胖娃男性,约30多岁,几名凶手抓住刘的头发死死的不放,胖娃对刘拳脚相加一顿暴打,刘女士被暴打不断呼救,在现场穿着警服的警察无一人劝阻和救助,15天后刘修平身上还是伤痕累累。其余人员属轻伤。
    
     刘修平等人惨遭凶手暴打后,又被汇东新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处罚:刘修平,拘留7日,侯世强,拘留15日,侯俊良,拘留10日,李存华,拘留10日,刘玉华,拘留7日处罚决定。其中,李存华属于城市下岗工人,路过暴打村民现场,见有人在殴打村民便前去劝阻,反被警察抓捕,无辜遭受非法拘留10天的处罚。暴打护地村民的凶手,迄今消遥法外。目前,原白果村8组被暴打、拘押的6人,二次向法院起诉、上诉遭刁难。大岩村被拘押的5人,已正式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状告汇东新区公安分局。
    

三、自贡镇压令对抗中央和谐令
    
     自贡红旗乡、卫坪乡、凤凰乡的失地农民看见四处张帖的镇压令,纷纷打电话告诉我,有的农民将镇压令撕下来保存;有的看后一边咒骂、一边把镇压令撕成粉碎。我及时赶去现场将镇压令拍照留下证据。
    
     镇压令公布后,在汇东开发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商依仗政府的镇压令,拒绝依法补偿土地费给农民,开发区内的失地农民也被政府的镇压令吓住了,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怕农民阻止施工了,凡是失地农民去找政府官员提出合理合法给予土地补偿请求,官员就用镇压令和红旗乡原大岩村”10.20”镇压事件,对农民进行威胁、恐吓。政府官员以土地是国家的、以国家建设为名义,欺诈、欺骗农民。
    
     10月23日上午,我去找政府官员对镇压令提出严正抗议,并指出:市政府指使汇东新区公安分局对农民制定的镇压令,与中央政府和谐令公开相对抗!市政府对失地失房农民疾苦不闻不管,相反却公开颁布镇压令,暴打、抓捕、拘留大岩村农民,暴打护地农民的凶手消遥法外,市政府公然一面镇压农民,一面积极维护房地产开发商谋取暴利的行为,我不知是国法规定,还是家法,私法的规定。我表示严正抗议!当晚约6点钟,上级指令汇东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所长2人前来我家里找我谈话。一面奉劝叫我不要去管,一面说高智晟是怎样被抓捕的你知道吗?对我进行暗示。我说:知道。但是市政府对农民的疾苦问题不解决,实行镇压手段的行为,我表示坚决反对!
    

四、自贡政府竟敢如此非法作为,胆子从何来?
    
     2006年10月15日上午,市国土局、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红旗乡政府等官员在白果村1组,下午又在白果村3组,召开征地村民群众大会,由官员向该2个村组村民宣布:村民土地由政府全部征用,村民的青苗、附着物立即进行清算。该2个组土地面积约1100亩,其中,包括耕地、非耕地、宅基地,涉及人口约800人。据村民反映,市政府同时在红旗乡大岩村5组,凤凰乡大湾村,高峰乡考举村,征用3个村组的全部土地,共计5个村组土地,搞旅游开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共涉及人口约2300人,涉及土地面积约3000亩。中央政府对征用农民土地有严格规定,耕地审批权收归国务院,严控征用耕地。我也不知是自贡政府故违抗中央政府的严禁令呢?还是中央政府的严禁令文件如同白纸一张了!
    
     自贡从03年至06年的今日,从未停止或缓征土地。06年达到更加疯狂的暴征土地的高潮,对付失地农民不择手段,达到残忍、残暴的镇压护地农民。据不完全统计:06年镇压农民护地群体事件约11起,被警察、涉黑人员暴打、传讯、监控、威胁、恐吓、拘留、警告,先后涉及受侵害人达100人以上。我们向党中央领导人、省委、省政府反映,控告、举报、呼救等信函,向法院起诉、上诉,也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自贡市06年镇压护地农民群体事件,在国内国外媒体、网站连续报道,也是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程度最高的一年。
    
     我认为,自贡地方党、政前任和现任一把手官员,竟然公开的肆无忌怛的无视党纪国法、侵犯人权,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非法暴利,他们的胆子主要是从上级官员故意不作为而来的。也可以说,自贡市政府长达12年的非法行政,暴征暴拆、掠夺平民财产、镇压平民百姓的恶劣行为,是在上级官员的纵容下进行的。因此,我再次向国家主席、总理及中央有关责任部门举报,并再次恳请中央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职责,重视人权,尽快派员来自贡深入调查,对非法倒卖土地及侵吞拆迁补偿费达51.7亿元的大案进行查处,整肃自贡的贪官污吏,为民伸张公平、正义,创建一个真正美好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此致
    举报人:刘正有
    2006年11月13日于自贡出租屋
    联系电话:0813—8791056
    注:我的声明:
    1、该举报信同时抄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张学忠、张中伟。
    2、该举报信如有调查不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3、该举报信发送后,本举报人有可能遭到地方政府打击报复、迫害,望国家主席、总理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高度关注和声援。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举报信 (图)



    

――对四川自贡专门针对护地农民发布10.18镇压令案的举报
    
    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18日,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和谐令)中央六次会议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作保障。10月18日,中共自贡市委、市政府领导人,故意授权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制定《严厉查处扰乱生产工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等违法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镇压令)、中央政府与自贡政府同日颁布,一个是和谐令,一个是镇压令。我不知这是一个巧合,还是地方政府的故意?
    
    
    





向法院告汇东公安分局



5人举着起诉书、拘留证,向法院告汇东公安分局
    
     10月20日,自贡政府的镇压令在红旗乡大岩村正式执行了,发生”10.20”镇压事件,遭暴打致伤村民6人,抓捕10人,行政警告处罚4人,行政拘留处罚6人,其中1人因患疾病未进拘留所关押。但是,中央政府的和谐令,在自贡市市民中迄今还未见宣传、执行。自贡地方政府的镇压令,却被官员大力宣传和执行,并由此制造出又一起典型的侵犯人权,官与民争利的案例。我现将调查的情况,向国家领导人及中央责任部门负责人举报如下:
    
    一、自贡政府镇压令全文如下:
    
    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
    
    关于严厉查处扰乱生产工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等违法活动的通告
    
     近期以来,汇东辖区多处建设施工工地连续发生规模性的强力阻扰施工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区乃至自贡市城市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为严厉查处扰乱生产工地正常施工秩序等违法活动,保障广大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对擅自闯工地阻碍施工、生产致使企业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厉查处;造成严重损失的,则依照《刑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非法拦截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对擅自占公路阻碍交通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视其情节,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妨害公务,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或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视其情节,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四、严禁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对不听劝阻的,视其情节,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
    
    五、凡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公章)
    

二、遭受镇压的护地农民
    
     2006年10月19日,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警察在汇东高新区范围内的各乡、村、组,房地产开发商施工工地现场和各人群集中地点,张贴从重处罚的镇压令。10月20日上午,在红旗乡原大岩村2组、4组、7组交界地段,三个组的村民约400人,集结在自贡工业泵厂厂大门对面,自贡远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营企业)修建远达都市森林住宅商品楼小区,村民保护耕地。村民提出,要求政府给予土地补偿费,增加生活补助费,为失地农民办理医疗、养老保障等诉求,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市政府在20日上午约10点钟,动用约200多警察和政府官员,几台摄像机,交通警察在红运厂至大缺口公路段交叉口,实行车辆警戒,对各种车辆一律不准通行,进入远达都市森林住宅楼施工现场,围观群众约1000人,由少数施工人员和政府官员、便衣警察故意对村民挑起事端,用铁铲将河沙、水泥向护地村民身上撒。受侵害的村民向挑起事端者提出质问和抗议时,立即遭到数人暴打。其中有:侯世强(男)39岁,侯俊良(男)65岁,李永成(男)约80岁,冯学琴(女)66岁,翁淑芳(女)约60岁,刘修平(女)47岁。被暴打的村民伤势较重的有李永成老人,现由官方给了500元钱,在家就医和疗养。翁淑芳伤势严重,倒在地上,官员向翁警告说:你要伙同去告,就立即将你儿子下回家去。(翁的三儿子在开发区当电工)翁在官员的威胁、恐吓下,也不敢去告了。刘修平已经离开现场约200米远,进入1户村民家中去了,被数名凶手从村民家中抓住头发强行拖出暴打,现场一个胖娃男性,约30多岁,几名凶手抓住刘的头发死死的不放,胖娃对刘拳脚相加一顿暴打,刘女士被暴打不断呼救,在现场穿着警服的警察无一人劝阻和救助,15天后刘修平身上还是伤痕累累。其余人员属轻伤。
    
     刘修平等人惨遭凶手暴打后,又被汇东新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处罚:刘修平,拘留7日,侯世强,拘留15日,侯俊良,拘留10日,李存华,拘留10日,刘玉华,拘留7日处罚决定。其中,李存华属于城市下岗工人,路过暴打村民现场,见有人在殴打村民便前去劝阻,反被警察抓捕,无辜遭受非法拘留10天的处罚。暴打护地村民的凶手,迄今消遥法外。目前,原白果村8组被暴打、拘押的6人,二次向法院起诉、上诉遭刁难。大岩村被拘押的5人,已正式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状告汇东新区公安分局。
    

三、自贡镇压令对抗中央和谐令
    
     自贡红旗乡、卫坪乡、凤凰乡的失地农民看见四处张帖的镇压令,纷纷打电话告诉我,有的农民将镇压令撕下来保存;有的看后一边咒骂、一边把镇压令撕成粉碎。我及时赶去现场将镇压令拍照留下证据。
    
     镇压令公布后,在汇东开发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商依仗政府的镇压令,拒绝依法补偿土地费给农民,开发区内的失地农民也被政府的镇压令吓住了,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怕农民阻止施工了,凡是失地农民去找政府官员提出合理合法给予土地补偿请求,官员就用镇压令和红旗乡原大岩村”10.20”镇压事件,对农民进行威胁、恐吓。政府官员以土地是国家的、以国家建设为名义,欺诈、欺骗农民。
    
     10月23日上午,我去找政府官员对镇压令提出严正抗议,并指出:市政府指使汇东新区公安分局对农民制定的镇压令,与中央政府和谐令公开相对抗!市政府对失地失房农民疾苦不闻不管,相反却公开颁布镇压令,暴打、抓捕、拘留大岩村农民,暴打护地农民的凶手消遥法外,市政府公然一面镇压农民,一面积极维护房地产开发商谋取暴利的行为,我不知是国法规定,还是家法,私法的规定。我表示严正抗议!当晚约6点钟,上级指令汇东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所长2人前来我家里找我谈话。一面奉劝叫我不要去管,一面说高智晟是怎样被抓捕的你知道吗?对我进行暗示。我说:知道。但是市政府对农民的疾苦问题不解决,实行镇压手段的行为,我表示坚决反对!
    

四、自贡政府竟敢如此非法作为,胆子从何来?
    
     2006年10月15日上午,市国土局、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红旗乡政府等官员在白果村1组,下午又在白果村3组,召开征地村民群众大会,由官员向该2个村组村民宣布:村民土地由政府全部征用,村民的青苗、附着物立即进行清算。该2个组土地面积约1100亩,其中,包括耕地、非耕地、宅基地,涉及人口约800人。据村民反映,市政府同时在红旗乡大岩村5组,凤凰乡大湾村,高峰乡考举村,征用3个村组的全部土地,共计5个村组土地,搞旅游开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共涉及人口约2300人,涉及土地面积约3000亩。中央政府对征用农民土地有严格规定,耕地审批权收归国务院,严控征用耕地。我也不知是自贡政府故违抗中央政府的严禁令呢?还是中央政府的严禁令文件如同白纸一张了!
    
     自贡从03年至06年的今日,从未停止或缓征土地。06年达到更加疯狂的暴征土地的高潮,对付失地农民不择手段,达到残忍、残暴的镇压护地农民。据不完全统计:06年镇压农民护地群体事件约11起,被警察、涉黑人员暴打、传讯、监控、威胁、恐吓、拘留、警告,先后涉及受侵害人达100人以上。我们向党中央领导人、省委、省政府反映,控告、举报、呼救等信函,向法院起诉、上诉,也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自贡市06年镇压护地农民群体事件,在国内国外媒体、网站连续报道,也是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程度最高的一年。
    
     我认为,自贡地方党、政前任和现任一把手官员,竟然公开的肆无忌怛的无视党纪国法、侵犯人权,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非法暴利,他们的胆子主要是从上级官员故意不作为而来的。也可以说,自贡市政府长达12年的非法行政,暴征暴拆、掠夺平民财产、镇压平民百姓的恶劣行为,是在上级官员的纵容下进行的。因此,我再次向国家主席、总理及中央有关责任部门举报,并再次恳请中央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职责,重视人权,尽快派员来自贡深入调查,对非法倒卖土地及侵吞拆迁补偿费达51.7亿元的大案进行查处,整肃自贡的贪官污吏,为民伸张公平、正义,创建一个真正美好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此致
    举报人:刘正有
    2006年11月13日于自贡出租屋
    联系电话:0813—8791056
    注:我的声明:
    1、该举报信同时抄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张学忠、张中伟。
    2、该举报信如有调查不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3、该举报信发送后,本举报人有可能遭到地方政府打击报复、迫害,望国家主席、总理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高度关注和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