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争取基层民主的标杆性人物姚立法

DWNEWS.COM-- 2008年1月18日21:10:59(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昌英整理/中国又要开全国人大了。这让我们想起挑战中国社会潜规则和现行制度的剑客、为中国争取基层民主的标杆性人物——姚立法。他从1987年第一次公开竞选原潜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今22年来,共有九次以独立候选人身份轰轰烈烈的竞选人大代表经历。


姚立法,男,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湖北潜江市人。


姚立法竞选潜江县和潜江市人大代表各一次和六次,竞选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和湖北省人大代表各一次,并曾于1998年以非正式候选人(姓名没被当局印在选票上)即独立候选人身份成功竞选上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姚立法曾被中国多家主流媒体评价为“一个把人大代表权利发挥到极致的代表”、“中国未来代议士的现实代表”。


姚立法从1993年以来,在中国十五个省和直辖市组织、培训、指导和帮助公民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曾编印百万余份(册)选举资料赠送给选民。


姚立法对中国1999年以来一浪高过一浪的争民主、拼选举潮流,起到了可观的推动作用。他被誉为中国争取基层民主的标杆性人物。


姚立法从1999年以来,在揭露中国人民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村委会成员的选举上没有真正的即没有司法救济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揭露由非法当选的人大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非法选举产生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官员和非法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工作。比如,他在2007年3月曾向吴邦国、胡锦涛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开信,指出他们的代表资格不合法。



姚立法举行讲座,介绍选举法的有关内容和知识。(资料图片)



 
姚立法在组织和指导公民联署罢免村官、罢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委罢免全国人大代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他在2007年9月曾指导湖北省11个县市、六千多位被辞退民办教师、联署建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联名提出罢免俞正声(原中共中央十六大政治局委员、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议案。


姚立法在组织和指导中国社会下层弱势阶层如不能领到足额工资的中、小学教师,被地方政府苛捐杂税压得直不起腰的农民,遭遇官商勾结而使国有、集体资产贱卖后失业的下岗工人,失地农民,上访冤民,小企业主和个体户等维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姚立法从1999年以来,遭到红黑两道的诽谤、恐吓、威胁和陷害数十次,被警方无理传唤十余次,经常被便衣跟踪和监视,三次被红黑两道的人毒打、其中两次被打得骨折,两次出席国际会议受阻,2007年中共17大前后他夫妇二人被潜江警方非法拘禁33天。


姚立法的事迹被多家国际主流媒体数十次报道,他被评价为挑战中国社会潜规则、挑战国家法律和挑战现行社会制度的剑客。


姚立法曾于2004年9月受美国政府邀请,以争取中国实现民主的精英和中国选举问题的专家双重身份赴美观摩其总统大选。


2003年以来,姚立法六次被中国多家主流媒体评选为“年度人物”。如2005年元月,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25年来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姚立法2007大事记


元月:赴河南洛阳、江西鄱阳,指导独立候选人竞选县级人大代表。


指导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1200多位农民,依法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组成人员要求(该村党支部书记游安才是第九和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前主编、首席记者朱凌撰写的——《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姚立法)的参政传奇》一书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定为禁书一事,接受多国媒体的采访。


二月:赴河北省邯郸市,指导武安市、磁县、鸡泽县、永年县和丛台区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三月:致吴邦国、胡锦涛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公开信,论证其代表资格不具有合法性。并就公开信接受多家国际媒体的采访。


撰写的《建议修改人大代表选举法》一文在北京两会期间发表在《南方农村报》上。


起诉潜江市公安局在2006年11月无理传唤并非法收缴其随身携带的竞选潜江市人大代表宣传品(潜江市法院至今不立案也不裁定不予立案)。


帮助潜江经济开发区彭鲁村失地农民、潜江复原退伍军人维权。接到国保电话威胁。


四月:在汉口和中国泛蓝联盟湖北、河南籍成员见面。


指导九棵松村1407位农民联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控诉游安才,指导1407位农民联署建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联名提出罢免游安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议案。


五月:协助江西到湖北投资的企业主维权,在武昌遭到警察的威胁。


协助潜江市坚持罢工九天的350多辆的士车主维权。


六月:前往瑞士出席国际会议(同时列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会)时,在北京机场受阻。


七月:协助潜江市菜科所失地农民维权。


两次赴邯郸指导武安等五个区县的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赴山东微山县指导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接待德新社记者敖伦先生到潜江采访并陪同敖伦先生赴九棵松村,在九棵松村遭警察等刁难。


八月:赴湖南省常宁市、衡阳县、蒸湘区和珠晖区,指导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九月:协助潜江市公交车主维权。


因接受自由亚州之声采访,被潜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制造谣言”传唤(传唤人是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茂松)。


协助湖北省十一个县市6000多位民办教师联署“控告不兑现‘三个代表’承诺、没有能力领导‘构建和谐社会’的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的万人联名信”和“关于强烈要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对俞正声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罢免案的建议”。


因协助民办教师维权,被潜江市国保以涉嫌“诽谤他人”(指俞正声)传唤并搜身。被潜江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潜江市熊口农场招持所(其妻同时被潜江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潜江市田关河泵站招持所)。在中共潜江市委领导下的潜江公安局私设的监狱里绝食绝水48小时。


十月:撰写的《我对中国基层民主的一些观察》于中共17大会期在《同舟共济》上发表。夫妇二人被潜江市公安局非法关押33天。


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传唤并受到威胁。被潜江和蕲春公安局搜查住所。


十一月:指导湖南省宜章县、山东省微山县和江苏省宜兴市、阜宁县的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协助山东冠县、临清市、莘县和微山县农民揭露和抵制非法的村委会选举。


参与茅于轼、贺卫方和江平等69名专家学者签名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指导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独立候选人竞选区人大代表。同时揭露牡丹区的选举是反人民反社会的。


十二月:指导江苏省赣榆县励庄镇农民竞选村官。同时揭露农民的选举权被红黑两道掌控。


指导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选民揭露践踏人权和法律的县级人大代表选举。


参与潜江经济开发区第四选区另行选举时的竞选。同时揭露该选区的选举比萨达姻统治下的选举还要反动。


两次因私事离开潜江,都有其所在单位(潜江市实验小学)派专人专车陪同。


撰写文章揭露中共十堰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夏国玺打击报复民主党派党员和作家邓复华。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为中国争取基层民主的标杆性人物姚立法

DWNEWS.COM-- 2008年1月18日21:10:59(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昌英整理/中国又要开全国人大了。这让我们想起挑战中国社会潜规则和现行制度的剑客、为中国争取基层民主的标杆性人物——姚立法。他从1987年第一次公开竞选原潜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今22年来,共有九次以独立候选人身份轰轰烈烈的竞选人大代表经历。


姚立法,男,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湖北潜江市人。


姚立法竞选潜江县和潜江市人大代表各一次和六次,竞选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和湖北省人大代表各一次,并曾于1998年以非正式候选人(姓名没被当局印在选票上)即独立候选人身份成功竞选上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姚立法曾被中国多家主流媒体评价为“一个把人大代表权利发挥到极致的代表”、“中国未来代议士的现实代表”。


姚立法从1993年以来,在中国十五个省和直辖市组织、培训、指导和帮助公民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曾编印百万余份(册)选举资料赠送给选民。


姚立法对中国1999年以来一浪高过一浪的争民主、拼选举潮流,起到了可观的推动作用。他被誉为中国争取基层民主的标杆性人物。


姚立法从1999年以来,在揭露中国人民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村委会成员的选举上没有真正的即没有司法救济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揭露由非法当选的人大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非法选举产生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官员和非法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工作。比如,他在2007年3月曾向吴邦国、胡锦涛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开信,指出他们的代表资格不合法。



姚立法举行讲座,介绍选举法的有关内容和知识。(资料图片)



 
姚立法在组织和指导公民联署罢免村官、罢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委罢免全国人大代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他在2007年9月曾指导湖北省11个县市、六千多位被辞退民办教师、联署建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联名提出罢免俞正声(原中共中央十六大政治局委员、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议案。


姚立法在组织和指导中国社会下层弱势阶层如不能领到足额工资的中、小学教师,被地方政府苛捐杂税压得直不起腰的农民,遭遇官商勾结而使国有、集体资产贱卖后失业的下岗工人,失地农民,上访冤民,小企业主和个体户等维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姚立法从1999年以来,遭到红黑两道的诽谤、恐吓、威胁和陷害数十次,被警方无理传唤十余次,经常被便衣跟踪和监视,三次被红黑两道的人毒打、其中两次被打得骨折,两次出席国际会议受阻,2007年中共17大前后他夫妇二人被潜江警方非法拘禁33天。


姚立法的事迹被多家国际主流媒体数十次报道,他被评价为挑战中国社会潜规则、挑战国家法律和挑战现行社会制度的剑客。


姚立法曾于2004年9月受美国政府邀请,以争取中国实现民主的精英和中国选举问题的专家双重身份赴美观摩其总统大选。


2003年以来,姚立法六次被中国多家主流媒体评选为“年度人物”。如2005年元月,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25年来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姚立法2007大事记


元月:赴河南洛阳、江西鄱阳,指导独立候选人竞选县级人大代表。


指导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1200多位农民,依法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组成人员要求(该村党支部书记游安才是第九和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前主编、首席记者朱凌撰写的——《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姚立法)的参政传奇》一书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定为禁书一事,接受多国媒体的采访。


二月:赴河北省邯郸市,指导武安市、磁县、鸡泽县、永年县和丛台区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三月:致吴邦国、胡锦涛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公开信,论证其代表资格不具有合法性。并就公开信接受多家国际媒体的采访。


撰写的《建议修改人大代表选举法》一文在北京两会期间发表在《南方农村报》上。


起诉潜江市公安局在2006年11月无理传唤并非法收缴其随身携带的竞选潜江市人大代表宣传品(潜江市法院至今不立案也不裁定不予立案)。


帮助潜江经济开发区彭鲁村失地农民、潜江复原退伍军人维权。接到国保电话威胁。


四月:在汉口和中国泛蓝联盟湖北、河南籍成员见面。


指导九棵松村1407位农民联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控诉游安才,指导1407位农民联署建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联名提出罢免游安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议案。


五月:协助江西到湖北投资的企业主维权,在武昌遭到警察的威胁。


协助潜江市坚持罢工九天的350多辆的士车主维权。


六月:前往瑞士出席国际会议(同时列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会)时,在北京机场受阻。


七月:协助潜江市菜科所失地农民维权。


两次赴邯郸指导武安等五个区县的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赴山东微山县指导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接待德新社记者敖伦先生到潜江采访并陪同敖伦先生赴九棵松村,在九棵松村遭警察等刁难。


八月:赴湖南省常宁市、衡阳县、蒸湘区和珠晖区,指导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九月:协助潜江市公交车主维权。


因接受自由亚州之声采访,被潜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制造谣言”传唤(传唤人是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茂松)。


协助湖北省十一个县市6000多位民办教师联署“控告不兑现‘三个代表’承诺、没有能力领导‘构建和谐社会’的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的万人联名信”和“关于强烈要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对俞正声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罢免案的建议”。


因协助民办教师维权,被潜江市国保以涉嫌“诽谤他人”(指俞正声)传唤并搜身。被潜江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潜江市熊口农场招持所(其妻同时被潜江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潜江市田关河泵站招持所)。在中共潜江市委领导下的潜江公安局私设的监狱里绝食绝水48小时。


十月:撰写的《我对中国基层民主的一些观察》于中共17大会期在《同舟共济》上发表。夫妇二人被潜江市公安局非法关押33天。


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传唤并受到威胁。被潜江和蕲春公安局搜查住所。


十一月:指导湖南省宜章县、山东省微山县和江苏省宜兴市、阜宁县的独立候选人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协助山东冠县、临清市、莘县和微山县农民揭露和抵制非法的村委会选举。


参与茅于轼、贺卫方和江平等69名专家学者签名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指导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独立候选人竞选区人大代表。同时揭露牡丹区的选举是反人民反社会的。


十二月:指导江苏省赣榆县励庄镇农民竞选村官。同时揭露农民的选举权被红黑两道掌控。


指导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选民揭露践踏人权和法律的县级人大代表选举。


参与潜江经济开发区第四选区另行选举时的竞选。同时揭露该选区的选举比萨达姻统治下的选举还要反动。


两次因私事离开潜江,都有其所在单位(潜江市实验小学)派专人专车陪同。


撰写文章揭露中共十堰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夏国玺打击报复民主党派党员和作家邓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