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的死,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他就是岳飞。岳飞的死,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天字第一号的大冤案。其让后人之痛心疾首,一如明代诗人文征明的《满江红》所说:“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然而岳飞曾经是极受信任和器重的,宋高宗赵构甚至对他说过“中兴之事,一以委卿”的话,还对王德等人说“听飞号令,如朕亲行”。所以文征明才说:“慨当初,依飞何重,后来何酷!”这就和严嵩不乏相似之处。严嵩最得宠的时候是很风光的。因为年纪大,嘉靖特许他乘肩舆出入紫苑,还为他修办公室,每天赐御膳,赐法酒。最后呢?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睡在坟场里,靠人家上坟的供品过日子。岳飞和严嵩在皇帝那里所受的“两重天”待遇,真是何其相似乃尔!
或许有人会说,你怎么能拿严嵩和岳飞比?一个是公认的大奸臣,一个是公认的大忠臣。一忠一奸,泾渭分明;一功一罪,天壤之别!这当然不错。但我们要问:奸臣就可以冤枉么?坏人就该冤死么?罢免(后来又抄家)严嵩,处死严世蕃,固然是实现了“实质正义”,然而这种正义如果要靠不正当的手段来实现,那就只能叫做“荒唐的正义”。我在《帝国的惆怅》一书中,使用的就是这个标题。
正义要靠非正义的手段来实现,这种荒唐的事情只可能发生在荒唐的时代。不过,即便在那个荒唐的时代,也有很多人不以为然。张居正在主修《世宗实录》时就说,严世蕃是该杀的,但罪名应该定为“奸党”而不是“反贼”。其实,就连说严嵩父子是“奸党”,也是冤枉的。他们两个恶贯满盈不假,对皇帝却是忠心耿耿。我们知道,嘉靖皇帝为了长生不老,是要亲自炼丹的。丹炼好以后,要找人吃一下,试一试。谁试呢?严嵩。严嵩多大年纪呢?七八十岁。然后吃下去还写实验报告,说什么臣夜服仙丹一丸,浑身燥热,痛下淤血二碗云云。这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心甘情愿的充当皇帝实验室的小白鼠,你还说他是奸臣?所以,严嵩只能算是“奸贼”,不能算是“奸臣”,更不是“奸党”。
实际上严嵩原本也是“正人君子”。《明史》说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声音洪亮,才华横溢,名重一时,初入官场时也还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对嘉靖的胡作非为。但是,自从嘉靖皇帝发过一次“雷霆之怒”后,严嵩身上原本不多、却好歹还有的那么一点“正义感”,就荡然无存了,他也从此踏上了媚上、邀宠、弄权、谋私的不归之路。可以说,严嵩这个“奸臣”,其实是嘉靖“培养”出来的。
那么,嘉靖这个混账皇帝,又是谁“培养”出来的?何况中国古代的皇帝,又有几个不混账呢?只不过混账的程度各有不同罢了。还说岳飞这个案子。岳飞的死,在民间常常是归咎于秦侩之罪的,但史家却另有说法。许多历史学家都指出,大宋一朝,原本有一个比较好的传统,就是不妄杀重臣;岳飞以前,也不曾有一位大将被杀。秦侩胆敢破此先例,谋杀岳飞,没有高宗的默许,几乎就不可能。至少,也是投其所好。文征明说得好:“彼区区一侩亦何能?逢其欲。”也就是说,秦侩那贼,不过算准了皇帝的心思而已!
同样,严嵩干了那么多坏事,没有嘉靖的纵容,也不可能。不要以为嘉靖在西苑炼丹就两眼一抹黑了。实际上就连一只苍蝇从朝堂飞过,他都知道,怎么会不知道严嵩都干了些什么?不过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有意放纵罢了。等到不想放纵时,他自有办法对付。所以,严嵩混账是因为嘉靖混账,秦侩丑恶是因为赵构丑恶。皇帝,是所有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但你不能说皇帝就天生混账,皇帝的混账也是被“培养”出来的。谁的“培养”?帝国制度。前面说了,秦侩谋杀岳飞,是看准了高宗的心思。什么心思呢?“徽钦既返,此身何属!”也就是收复了中原,迎回了钦宗(其时徽宗已死),赵构就得让出皇位来。为了保住皇位,他就不能把仗打得太大,也只能向敌人曲膝求和,甚至帮敌人除掉岳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这,也许就是他默许甚至暗示秦侩杀掉岳飞的原因之一。
其实宋高宗也好,明嘉靖也好,如果不当皇帝,也未必就有多坏。靖康之难时,当时还是康王的赵构,也曾有过“慷慨请行”赴金人军营谈判的壮举,而且表现还不俗。嘉靖的个人素质也不差,至少是个明白人。但是一当皇帝,就对不起了,既没有是非,也不讲道理。“尽忠报国”如岳飞,“贪赃枉法”如严嵩,在他们眼里并没有什么两样,都是想用就用想杀就杀的。原因和道理也很简单,就因为他们是皇帝。
从这个意义上讲,混账和丑恶的就不是嘉靖和赵构,而是皇帝制度。或者说,嘉靖混账,是因为皇帝制度混账;赵构丑恶,是因为皇帝制度丑恶。正因为这个制度是混账和丑恶的,所以,就连皇帝本人,也未必都有好结果。黄仁宇先生就说,他《万历十五年》一书中所涉及到的人物,从权臣到名将,从清官到太监,从贵妃到皇子,其“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包括皇帝,也不例外。显然,制度才是问题所在,皇权才是万恶之首。
所以,我觉得对于历史人物,确实要有“历史之同情”,要看到他当时的那些处境和原因。最后我们得出的结论,也不应该是个人品质的优劣,而是制度的问题。简单地把历史人物分为好人和坏人、善人和恶人、君子和小人,是没有意义的。人性中不会纯粹是善,也不会纯粹是恶。坏人也有好心,恶人也有善意,小人也曾想做君子。我们要弄清楚的,就是这些原本也有好心和善意的人,是怎么变坏变恶的,如果有此可能的话。
曹操就恰恰是这样一个可以让我们做分析的人。一些朋友不理解我现在的讲法。他们质问:你为什么要用那么多的时间和篇幅去讲曹操?为什么不多讲讲高风亮节鞠躬尽瘁的诸葛亮?讲曹操这个“奸雄”,有什么教育意义呢?你究竟是“品三国”还是“品曹操”?我当然是“品三国”,不是“品曹操”,但重点是曹操。讲曹操,或许没有多少“教育意义”(其实未必没有),却很有“教训意义”。大家知道,我们对这个节目的想法是四句话:以故事说人物,以人物说历史,以历史说文化,以文化说人性。这就要有一个典型。曹操,就恰恰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可以让我们实现自己想法的典型。
为什么曹操是这样一个典型呢?因为在他的身上,善与恶是并存的,而且都很突出。他的人生道路,也是一个由“不太恶”到“比较恶”的过程。曹操这个人,可以说是少年“顽劣”,青年“英雄”,中年“枭雄”,晚年“奸雄”。这就很有意思了,值得分析。比方说,他临终前曾留下一份《遗令》,其中说到婢妾和艺妓们平时都很勤劳辛苦,我死了以后让她们住铜雀台,不要亏待她们(见本书第一集),很有些人情味。但是,也就是在他去世前没多久,他的一个儿媳妇──曹植的妻子,仅仅因为穿了一件漂亮衣服,便被他以“违制命”的罪名赐死。这就不但毫无人情味,而且简直是暴戾、恐怖了。
那么,曹操又为什么要以如此之小的罪名处死他这个儿媳妇呢?是因为他嗜杀,以杀人为乐,或者容不得别人对他的命令稍有怠慢吗?恐怕不是。在我看来,他杀曹植之妻,是为了敲打甚至贬抑曹植;敲打贬抑曹植,是为了让曹丕顺利接班;而让曹丕顺利接班,则是为了保证曹魏政权千秋万代。此外,他杀崔琰、杀杨修,也都与此有关。所以,他如此滥杀无辜,只是为了权力。而且,他能够这样滥杀无辜,也因为他拥有权力,并且是不受监督、限制和制约的最高权力。这种权力,才是比任何恶人都更可怕的东西。它甚至能使一个人从“不太恶”到“比较恶”和“非常恶”。我以为,这样看问题,才是“现代视角”。
我“品三国”,讲到最后,将会回答这些问题。我在前期,是想把这段历史尽可能按照原貌先交待出来,结论是放在后面的。但是我不会归结于个人道德品质的优劣,只会归结于制度,包括曹操的悲剧,包括诸葛亮的悲剧,都是制度所使然。
不过,制度问题也不简单。比方说,我们前面做的比较,给人的感觉好像是“法治”优于“德治”。其实不是的。中国古代的问题,主要不在于主张“德治”,而在于实行“君主制”。美国人能够防止他们的总统作恶,也不仅仅因为“法治”,还因为他们实行“民主制”。民主制主权在民,政权民授,总统自然可以监督。君主制主权在君,君权神授,谁能奈何得了?就连曹操这样的“准皇帝”,还有孙皓那样的“小皇帝”,也拿他没有办法。所以,讨论一个历史人物是君子还是小人,是没有意义的。争论法治和德治孰优孰劣,也是没有意义的。一个健全的社会和现代的国家,都既不可以没有法律,也不可以没有道德。道德管底线,法律管顾忌;法律防止作恶,道德使人向善,二者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比如我们讲“反腐倡廉”,就是既要有法律(反腐)又要有道德(倡廉)。这大概才是比较理想的制度。
其实就连中国古代那个问题多多的制度也有他的道理,也有一个演变过程,而且在诞生的时候还是不错的。否则,我们这个民族早就灭亡了,更不可能有让全世界瞩目的灿烂辉煌。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个制度又是有问题的。而且,正是由于自身的弊病,终于导致山穷水尽,不可收拾,最后被革命所推翻。现在我们建立了新中国,我们有了新制度,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然而,一个新制度的建立决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长时间的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其中就包括今天的诸位,将来都要为我们新中国的新制度做出自己的贡献。为此我才要把我们的历史做一个回顾,知道我们历史上有过哪些成就,走过哪些弯路,又有哪些谬误是我们现在需要避免的。这才是我出来讲史的一个真实的意图,这也就是我的历史观。
当然这里面的内容是很多的。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今天只能说到这里,算是开个头。诸多问题,只好留待将来。不过我还是很感谢老牛先生,让我有机会把这些思考整理出来。虽然我至今不知道这位先生的真实姓名,但我真的很感谢他。
事实上,学术讨论的目的,不是比个高下,争个输赢,而是探明事理,启迪智慧。成都武侯祠有清人赵藩之“攻心联”云:“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我略改数字,以为自勉,并与诸君共勉: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书非好辩;
不审势,即褒贬皆误,后来治学要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