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网络甚传江西铁路局系统一对新婚人洞房抄党章照片DR网络照片
最近一个月来,江西官方连续发布《江西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十不准”承诺书》《江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对当地机关干部的穿衣、吃饭、工作以及言行提出规范,号称要向庸、懒、散等工作作风“亮剑”。日常行为方面,《江西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规定,包括含临时、借调、借用、跟班在内的所有省直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甚至是奇装异服上 班”。
新规对公职人员言行方面作出新的约束,例如“不准发生斗殴、辱骂等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如果公职人员出现了家暴、虐待老人等违背公德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也会介入,作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在工作纪律方面,新规提出: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准上班时间做炒股、网购、娱乐、健身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以及“不准妄议省委决策部署等”。
几天来,新规这条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新规提出的“不准妄议省委决策部署”,这在全国范围内,也还是首次。即便承认中共从维护集中统一的前提出发,认为其规定党员不得“妄议中央”有某种合理性,但将其继续扩大的危险则非常显然。
江锡钰的评论说,省级党委有三十多个,市级党委有几百个,县级党委有几千个,乡镇级党委有几十万个,从逻辑上讲,如果这个头一开,既然省级党组织可以“不准妄议”,那乡镇党组织又为何不能规定“不准妄议”呢?
事实上,此前,对所谓禁止“妄议中央”规定,无论在不承认体制合法性的异议圈子,或者以承认体制为前提,要求推动改革的公知圈内,都备受批评。
批评者认为,禁止妄议,堵塞言路的后果必然是决策失误或腐败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