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王:制度之恶不能代替个体之恶

连邓小平也说过:坏制度把人变成鬼,好制度把鬼变成人。可见制度有多重要。本人一点也不否认制度的重要性,而且很多专家学者都论述了制度如何重要。自己举双手赞成。
 
 
 
 
可如果把个体所作的恶,都推给制度,本人绝不同意。著名例子就是东德政府垮台后,审判开枪打死逃亡者的一个士兵时,法官有句评语,现在差不多已成经典,那就是你的职责是开枪打逃亡者,没错,但没有规定你一定要打准逃亡者,因此,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所以说,即使是职责,是制度,仍然可以因人性的不同而结果不同。
 
相形之下,我们在坏人堆里常常能看到好人,在好人堆里也常常能见到坏人。坏人把作恶推给制度,我们肯定有意见。警察不好吗(维护城市治安),城管不好吗(保证城市道路整洁畅通),谁都不敢说。建立这两个机构的初心,都是为了城市安全,市民安全;都是为了让城市更畅通更美丽。可后来发现确实有“恶警”“恶城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警察队伍或城管队伍中的“败类”。
 
那些制度难道不管这些人吗?这些人为什么就不像那些好警察好城管那样为民执法?有时哪怕只有几个城管在执法,你也能看出他们当中哪个更善良,哪个比较野蛮。
 
如果没有制度,再好的道德也没用。这已被人类文明史所证明。可一个人如果缺乏良善,即使有好制度,也还是会作恶。不管你多么痛恨美帝,都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充分自由民主的国家,其制度不可谓不完善,可在这样的国家也还是会有人作恶。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生活自然也跟着千变万化,且时时更新,甚至一日千里。但人性中既存善心也有恶念,却一直没有多大改变。因此,一个国家的制度除了跟随时代的变化发展有所修订外,一些基本制度往往一直保留着。再说,制度只能惩罚行为,不管什么样的恶念,只要没变成行为也没说出来,制度就无能为力。
 
黑人佛洛伊德之死,就是那几个警察在作恶在暴力执法。可美国的警察制度绝没有让警察那么做(即使他曾是个罪犯,且服过刑,还包括他嗑药)。或者说,如果那几个警察更多点良善,不让有人感觉“不能呼吸”,就不会发生这起事件,也不会掀起后来那样大波澜,对美国社会造成多么大伤害。
 
我们的制度好不好有多好,这里不讨论。现在很多华人移民到那些公认自由民主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家,而有些中国人虽然没有移民,也是跟着移民的家人和他们一起在移民国生活。按常理,入乡随俗,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到了一个公认的文明国家,别的不说,不管你是从多么不文明国家来的人,也应该跟着变得文明些吧。
 
你想错了。记得在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看到,(现在说,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在法国,如果某幢公寓楼里某一层搬来了华人,那一层的外国人就都会搬走。为什么,华人嗓门大,喜欢大声喧哗,这还不算,还让他们的孩子在走廊拉屎拉尿。外国人受不了。
 
在中国,只要是孩子,随地大小便,特别是小便,似乎天经地义。谁都不能说。谁说,家长马上就会堵你嘴:他或她还是个孩子,没办法。可在西方,在文明社会,人们不这么看。
 
这样一说,也就理解几年前为什么就因大陆游客带着孩子逛香港购物,在街头撒尿后,能引发当地人不满(随后演变成事件)。大陆游客很不理解,而不理解的理由就是,他(她)是个孩子,不是大人。孩子憋不住。可为什么香港的孩子就不会在街头小便?
 
所以说,说到底,还是个文明程度不同的问题。你要不承认,谁也没办法。从后来的消息中知道孩子父母一直有意见,把一件原本因自己孩子不文明行为引发的公共事件,上升到政治高度,骂人家是殖民地。其实明白人都知道,文明就是文明,不文明就是不文明,与是不是殖民地无干。香港是被殖民一百多年不假,可它现在比大陆文明,你不承认,也没用。香港是“一颗东方明珠”,你所在的城市是吗?
 
早上还躺在床上就看到有网友给自己转来一帖子,内容是引一个在美国做义工的中国人讲的一件小事:周六我做义工发放食物。墨西哥人、黑人一家人,只取一箱食物和一本圣经。还有两个巴基斯坦的小伙子,过来询问后,只拿了圣经,不要食物。可华人却是全家出动,重复领他们根本不喜欢吃的食物,对圣经更没兴趣,不要。有一家华人领了三箱食物,我过去问他们,说是三家的。我知道,他们是在撒谎,而且随口就撒谎。
 
我不知道,在美国制度下,这些华人为什么还是这样。当然,你会说,他们都是去美国时间不太长的华人,还没有被美国文明浸泡。也许吧。你要拉这样的客观我也没办法。
 
现在美帝说把中国政府与人民分开,有人高兴得不得了,支持美帝。可他就是不想我们自己就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或者说我们这些人就很文明很值得别人尊重吗?我是不敢这么想。或者说我知道自己也不好。比如我就是个大嗓门,人家肯定不喜欢。人家不喜欢不是人家的错,是因为我的大嗓门影响人家。
 
几千万或两亿三亿人确实不能完全代表十四亿人。可几千万也好,两三亿也罢,与十四亿人又有多大区别?说那几千万或两亿三亿就是中国人民的代表,我一点意见也没有。
 
前天,一个大学生(现在最新消息说他已毕业二年也已参加工作)因偷外卖被刑拘(现已保释)的消息一出,有网络写手紧跟做了篇文章发在公众号,题目的意思是发生这种事,“我们都有罪”。现在不去讨论作者是否夸张是否炒作,仅就这个短句,我认为没有错。
 
不是说了吗,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为什么说到人时,就不愿意承认了呢?就要全都推给制度呢?如果雪花有灵,它可不可以弱弱地问一句:雪崩是我们每一片雪花造成的吗?你们把你们作的一切恶推给制度,为什么要把雪崩推给每一片雪花呢?
 
 
 
也不知有哪一个中国人有勇气站出来回答雪花。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郭王:制度之恶不能代替个体之恶

连邓小平也说过:坏制度把人变成鬼,好制度把鬼变成人。可见制度有多重要。本人一点也不否认制度的重要性,而且很多专家学者都论述了制度如何重要。自己举双手赞成。
 
 
 
 
可如果把个体所作的恶,都推给制度,本人绝不同意。著名例子就是东德政府垮台后,审判开枪打死逃亡者的一个士兵时,法官有句评语,现在差不多已成经典,那就是你的职责是开枪打逃亡者,没错,但没有规定你一定要打准逃亡者,因此,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所以说,即使是职责,是制度,仍然可以因人性的不同而结果不同。
 
相形之下,我们在坏人堆里常常能看到好人,在好人堆里也常常能见到坏人。坏人把作恶推给制度,我们肯定有意见。警察不好吗(维护城市治安),城管不好吗(保证城市道路整洁畅通),谁都不敢说。建立这两个机构的初心,都是为了城市安全,市民安全;都是为了让城市更畅通更美丽。可后来发现确实有“恶警”“恶城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警察队伍或城管队伍中的“败类”。
 
那些制度难道不管这些人吗?这些人为什么就不像那些好警察好城管那样为民执法?有时哪怕只有几个城管在执法,你也能看出他们当中哪个更善良,哪个比较野蛮。
 
如果没有制度,再好的道德也没用。这已被人类文明史所证明。可一个人如果缺乏良善,即使有好制度,也还是会作恶。不管你多么痛恨美帝,都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充分自由民主的国家,其制度不可谓不完善,可在这样的国家也还是会有人作恶。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生活自然也跟着千变万化,且时时更新,甚至一日千里。但人性中既存善心也有恶念,却一直没有多大改变。因此,一个国家的制度除了跟随时代的变化发展有所修订外,一些基本制度往往一直保留着。再说,制度只能惩罚行为,不管什么样的恶念,只要没变成行为也没说出来,制度就无能为力。
 
黑人佛洛伊德之死,就是那几个警察在作恶在暴力执法。可美国的警察制度绝没有让警察那么做(即使他曾是个罪犯,且服过刑,还包括他嗑药)。或者说,如果那几个警察更多点良善,不让有人感觉“不能呼吸”,就不会发生这起事件,也不会掀起后来那样大波澜,对美国社会造成多么大伤害。
 
我们的制度好不好有多好,这里不讨论。现在很多华人移民到那些公认自由民主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家,而有些中国人虽然没有移民,也是跟着移民的家人和他们一起在移民国生活。按常理,入乡随俗,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到了一个公认的文明国家,别的不说,不管你是从多么不文明国家来的人,也应该跟着变得文明些吧。
 
你想错了。记得在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看到,(现在说,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在法国,如果某幢公寓楼里某一层搬来了华人,那一层的外国人就都会搬走。为什么,华人嗓门大,喜欢大声喧哗,这还不算,还让他们的孩子在走廊拉屎拉尿。外国人受不了。
 
在中国,只要是孩子,随地大小便,特别是小便,似乎天经地义。谁都不能说。谁说,家长马上就会堵你嘴:他或她还是个孩子,没办法。可在西方,在文明社会,人们不这么看。
 
这样一说,也就理解几年前为什么就因大陆游客带着孩子逛香港购物,在街头撒尿后,能引发当地人不满(随后演变成事件)。大陆游客很不理解,而不理解的理由就是,他(她)是个孩子,不是大人。孩子憋不住。可为什么香港的孩子就不会在街头小便?
 
所以说,说到底,还是个文明程度不同的问题。你要不承认,谁也没办法。从后来的消息中知道孩子父母一直有意见,把一件原本因自己孩子不文明行为引发的公共事件,上升到政治高度,骂人家是殖民地。其实明白人都知道,文明就是文明,不文明就是不文明,与是不是殖民地无干。香港是被殖民一百多年不假,可它现在比大陆文明,你不承认,也没用。香港是“一颗东方明珠”,你所在的城市是吗?
 
早上还躺在床上就看到有网友给自己转来一帖子,内容是引一个在美国做义工的中国人讲的一件小事:周六我做义工发放食物。墨西哥人、黑人一家人,只取一箱食物和一本圣经。还有两个巴基斯坦的小伙子,过来询问后,只拿了圣经,不要食物。可华人却是全家出动,重复领他们根本不喜欢吃的食物,对圣经更没兴趣,不要。有一家华人领了三箱食物,我过去问他们,说是三家的。我知道,他们是在撒谎,而且随口就撒谎。
 
我不知道,在美国制度下,这些华人为什么还是这样。当然,你会说,他们都是去美国时间不太长的华人,还没有被美国文明浸泡。也许吧。你要拉这样的客观我也没办法。
 
现在美帝说把中国政府与人民分开,有人高兴得不得了,支持美帝。可他就是不想我们自己就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或者说我们这些人就很文明很值得别人尊重吗?我是不敢这么想。或者说我知道自己也不好。比如我就是个大嗓门,人家肯定不喜欢。人家不喜欢不是人家的错,是因为我的大嗓门影响人家。
 
几千万或两亿三亿人确实不能完全代表十四亿人。可几千万也好,两三亿也罢,与十四亿人又有多大区别?说那几千万或两亿三亿就是中国人民的代表,我一点意见也没有。
 
前天,一个大学生(现在最新消息说他已毕业二年也已参加工作)因偷外卖被刑拘(现已保释)的消息一出,有网络写手紧跟做了篇文章发在公众号,题目的意思是发生这种事,“我们都有罪”。现在不去讨论作者是否夸张是否炒作,仅就这个短句,我认为没有错。
 
不是说了吗,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为什么说到人时,就不愿意承认了呢?就要全都推给制度呢?如果雪花有灵,它可不可以弱弱地问一句:雪崩是我们每一片雪花造成的吗?你们把你们作的一切恶推给制度,为什么要把雪崩推给每一片雪花呢?
 
 
 
也不知有哪一个中国人有勇气站出来回答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