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拒绝向警方国安处提供资料,被判入狱4个半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2023年3月13日, 自由亚洲电台报道, “香港法院近日审理多宗涉及’港区国安法’案件,其中原支联会的3名常委因拒绝向国安处提交职员和活动等资料,被判囚4个半月。该组织前副主席邹幸彤在法庭上指出,相关判决是在“惩罚守护真相的人”(香港法院判处三名原支联会常委入狱 邹幸彤:惩罚守护真相者)。

香港支联会(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北京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30多年以来,香港支联会曾经连续三十多年在香港维园组织大型的烛光纪念晚会,一直全力支持中国民运和政治异见人士,包括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八九民运人士李旺阳、“天安门母亲”、“六四酒案”被捕人士、“709大抓捕”律师,以及“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丁家喜等。因此,香港支联会成为香港警方打击迫害的对象。

中国共产党在香港实施国安法后,香港支联会于2021年9月被迫宣布解散,其主要领导人也先后被捕。
2021年8月25日,香港支联会多名常委收到港警国安处的信件,表示根据《港区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要求其两星期内交出资料。被要求提供资料的人,包括邹幸彤、刘慧卿、关尚义,梁锦威、徐汉光、陶君行,还有正在服刑的何俊仁、李卓人等10 名支联会常委及相关人士。香港警方要求支联会提交的资料,包括成立以来职员及成员的个人资料、 2014年起的会议纪录及收支,以及与其他组织及人士的活动资料。香港警方认为支联会属“外国代理人”。

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邹幸彤驳斥了“外国代理人”指控:“随便贴一个标签给你,就要你交出所有资料,现在贴一个外国代理人的标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指控,完全是假的指控,支联会怎会是外国代理人?我们完全是香港人自发的组织。”

2021年9月5日,香港支联会召开记者会。

邹幸彤表示,国安处随便指控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支联会强烈否认。她又质疑警方没有列明所涉罪名、支联会是否嫌疑人等细节,做法毫无理据。

邹幸彤说,支联会拒绝提供资料给国安处,“这是身为常委,对成员、支持者最起码的保护”,邹幸彤批评警方令公民社会处于恐惧,但支联会不会助长当局散播恐惧(《香港支联会拒交资料 否认警方指控》)。

2023年3月11日,邹幸彤亲自陈情时重申,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这一年来的折腾亦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是。她形容在这样的情况下判刑,等同于“惩罚捍卫真相的人”。

邹幸彤表示,真相是,“国家安全”被用作虚假的借口向公民社会发动全面战争;香港的人权民主运动植根香港,不是由“邪恶的外国势力移植而来”;香港人有自己的声音,并不会被噤声。

邹幸彤认为当“国家利益”由一党甚或一人去定义,“国家安全”将无可避免成为对人权的威胁。对比在想像中,身分不明的“外国组织代理人”,实在而不受问责的国家权力,是一头更危险的野兽”

邹幸彤又示,法官可以就各被告的不服从宣判;但当权力的行使是建基于谎言,“生而为人我们只能不服从”。邹幸彤宁可服刑,也要坚决拒绝放弃言论自由等保释条件。

我平生尊敬的中国女性有四位。

少年时,我尊敬秋瑾。她的“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的豪言壮语,在我的面展现了一个高大的女侠形象。

成年后,我尊敬张志新和林昭。

张志新曾在批斗会上说:“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

林昭在《判决后的申明》写下:

“这是一个可耻的判决,但我骄傲地听取了它!这是敌人对于我个人战斗行为的一种估价,我为之由衷地感到战斗者的自豪!……历史法庭的正式判决很快即将昭告于后世!你们这些极权统治者和诈伪的奸佞–歹徒、恶赖、窃国盗和殃民贼将不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诉的罪人!公义必胜!自由万岁!“

今天,我尊敬邹幸彤!

邹幸彤说过:“要结束一党专政,就是要挺直腰骨做人,打破思想牢笼和恐惧,提供选项,自由地说话,捍卫重要价值和原则”。

中国共产党妄图用”外国代理人”的罪名迫使邹幸彤屈服,交出香港支联会资料,她毫不畏惧,拒绝交出资料。我钦佩她,勇敢无畏,宁肯坐牢,也要守护真相,绝不背弃原则、出卖朋友!

邹幸彤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