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维权律师莫少平 |
*质疑当局施压家属更换律师是否合法*
莫少平律师向记者说明了警方对刘晓波家属施压更换律师的经过:“警方跟刘晓波的太太首先是明确表态说,莫律师也是零八宪章的签署人之一,而且是第一批签署人之一,所以他不能为刘晓波进行辩护;这是跟他太太的说法。在刘晓波被监视居住期间,他的太太刘霞曾经被警察带去见刘晓波见过两次。刘晓波在那个期间,也曾经向警察明确提出说,我要请莫律师作为我的辩护律师。当时警察跟刘晓波说,莫律师也是零八宪章的签署人,不能作你的辩护人。在昨天的时候,我带着所里的另外两个律师,去公安机关和他们正面交涉的时候,警察他是怎么说的呢?他说,莫律师,我们在晓波的案件材料里面,发现出现过你莫律师的名字,他们认为应该可能是有牵连的,所以我们认为你不适宜当刘晓波的律师。”
莫少平律师表示,警方对于他询问《零八宪章》是不是刘晓波被逮捕的原因,并没有明确回答;如果刘晓波不是因为《零八宪章》被逮捕,那么莫少平律师便不算与案件有关,照理可以继续担任此案的辩护律师。
莫律师并且质疑当局对家属施压来撤换律师,是否合乎法律:“到底是警察,还是检察官,还是法官有权决定一个律师能不能当一个当事人的辩护人,这个在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里面,确实没有详尽的规定。但是从法理原则上来讲,应该有这个决定权的,只能是法官,而不能是警察。我也明确提出来,如果认为我不适宜作他的律师的话,希望你给我出示一个书面的、文字性的东西,并且写明依据什么。这个他表示非常为难,他说我们没有出具过这种文件。我最后表态说,如果你的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跟我无关的话,那当然我仍然是有权去作刘晓波的辩护律师。”
*新律师探视刘晓波*
异议作家刘晓波和妻子刘霞 |
而刘晓波对于自己被起诉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也提出自己的看法。尚宝军律师转述了刘晓波的话:“第一,主要是指控他的事实,也就是《零八宪章》,和01到08年他在网络上发表的二十几篇文章,这个责任他愿意负。然后对于这种行为,他认为这是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范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每个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范畴。他也是站在一个爱国者的立场来发表这些言论的,丝毫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意思。即使说文章有不妥,或者说过激的部分,也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也是观点的不同,但他绝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
*五十知识分子上书要求释放刘晓波*
另外,有50位中国知识分子递交联名呼吁书,要求当局立即释放刘晓波。其中一位崔卫平对记者表示,刘晓波的逮捕其实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并呼吁尽快释放刘晓波。
他说:“对,应该是相冲突的。因为他一直在现在的宪法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他的工作。刘晓波主要是一个写作者,那么他的言行不超过法律的界限。主要是因为刘晓波是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在今天的中国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意见,那解决这有关社会冲突的问题,我们主张以政治协商的思路。是应该通过协商的办法,来解决不一样的意见,或者不一样利益的冲突。我们希望能够尽快的释放刘晓波。”
莫少平律师指出,《零八宪章》合乎中国政府今年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画》,并且也合乎联合国人权宣言的规定,中国身为联合国的一员,不应该加以否定。要以《零八宪章》来将刘晓波定罪,是不合理的。
他说:“《零八宪章》是原定于08年的12月10号来对外公布的。12月10号事实上是《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那么《世界人权宣言》本身又是联合国正式的法律文件。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他不可能否认联合国的这份《世界人权宣言》的。而《零八宪章》本身所宣示的理念和价值,是符合《世界人权宣言》里面的理念和价值的。同时呢,《零八宪章》就我个人认为,它也不违反中国的宪法规定,同时它也是符合人类的普世性的价值理念,比如说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等。所以如果以这个作为指控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认为肯定是不能成立的。”
尚宝军律师表示,刘晓波的案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之后不能拘留超过2个月,若遇到案情复杂届满无法侦结的话,经上级等批准,最长可以羁押刘晓波7个月。而若到起诉和审理阶段,警方还是没有依据证明莫少平律师不能担任辩护律师,莫律师依旧可以为刘晓波辩护。
关键词:零八宪章,刘晓波,莫少平,颠覆国家政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