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4曰,中国政府决定起诉刘晓波,这个消息即使我失望,又使我愤怒。原本我想在刘晓波带领303位中国进步知识分子,签署了《零八宪章》之后,中共关押了他大半年,大慨是基于国内多个敏感纪念日的重叠,我对朋友们说,过了六四20周年,刘晓波就会重获自由,现在看来,做为一个对中共还抱有幻想的人,我过于天真,中共一次又一次地愚弄百姓,伤害善良的知识分子,不断地把朋友变成敌人,已是不可救药。
刘晓波究竟犯了什么法?他坚持自由写作的神圣权力,是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保护的。现在,政府引用刑法中所谓的煽动颠履国家政权的条款,起诉刘晓波,根本是不讲道理!因为这个条款与宪法有关言论自由的规定,自相矛盾,原本早就应当建议人大废除。假如中国有宪法法院,就能立即否诀对刘晓波的起诉,可惜,中共的伪善与残暴并举,不会依法诒国,亦不会做出这样的政治与司法框架设计。当然,它亦不在乎国际社会的遣责。
刘晓波煽动了什么?造谣与诽谤了什么?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写了几篇文章,出了几本书,即使是《零八宪章》,所讲的18条都是普世价值,并无新意。如果读过哈维尔的《无权者的权力》一书,便可知道,刘晓波受其影响重大。所以,刘晓波只是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化,很少涉及到哈维尔所说的后极权时代,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状况,据我了解,近年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普通公民,大都不知道刘晓波,有人知道刘晓源,郑恩宠与冯正虎,但并不知道刘晓波是什么人,也就是说,他与中共官员忧心忡忡的突发事件,设有任何因果关系,因此何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试问,难道瓮安事件,陇南事件,重庆抢枪事件,直到石首事件,与刘晓波有关?
再说,世界上目前还不存在哪个政权,是由几篇文章煽动颠覆的先例,中共不仅有举世共认的经济腾飞的奇迹,又有庞大的军队与训练有素的警员,何怕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刘晓波?
最近,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发布了《保护人权行动计划》,而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特别是言论自由的权力,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力,抓捕起诉刘晓波,显然是践踏人权的行为,如果他真的判刑入狱,那么该计划就成了笑柄,成了人权倒退行动计划。等于中共自打耳光!
其实,刘晓波是共产党的镜子,如果中共明智,应当从中看到社会危机与历史使命,应当还政于民,开放党禁报禁,让所有党派参加竟选,中共亦未必下台,即便下台也可以再努力,或能象台湾国民党那样东山再起。所以,封住刘晓波的嘴是不聪明的,是自断后路,是逆历史潮流而动。
2001年大连地方法院在薄熙来的操控下,也曾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过我并判我入狱8年,后改判6年。不论是罪名,还是所谓证据,即在香港及海外发表的文章,都与刘晓波类似。时间流逝了近10年,中共的政权没有被煽动颠覆,知识分子也设有全部折断手中的笔。这说明了这个罪名的荒谬性,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由近期发生的震惊诲内外的石首事件看,中共多年来压抑不同政见,封锁不同的声音,累积了可怕的地火,已为自已挖好了坟墓,充分显示的社会危机已说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人,不是刘晓波,是大大小小的贪官,是失信的不公平的司法,是失语的不独立的媒体,是政府的谎言,一句话是一党执政的体制。对刘晓波以言治罪,只能是火上浇油,它解诀不了任何社会矛盾,也封不住知识分子的嘴巴,只能进一步压抑民意失去民心,造成更大的新的社会动乱!总之,把刘晓波再次关进高墙电网之内,等于告知所有同情或参与石首事件的人们,中国政府不需要通过和平民主非暴力的方式表达民意,那么社会会和谐稳定吗?所以,在这个令人悲伤的时刻,我想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词句: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2009年6月26日于多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