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并没有对这两种行为给出明确定义,从而引发了法律界学者的担忧。他们认为这会带来政府权力滥用的风险。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在她的微博上写道:“‘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是内涵极为模糊的概念,不同的人会有完全相异的理解与把握,将其作为法律上的处罚标准,必然面临处罚标准过于模糊的问题,容易造成任意扩张行政处罚的范围。”
她还警示说,这会刺激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蔓延,从而进一步恶化公众舆论环境,甚至给中国的外交造成障碍。
就在上个月,中国因为日本排放核废水而发起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反日宣传,还推广虚假信息。一些日本品牌遭到网民抵制,抢盐风潮也蔓延各地。
劳东燕的这段贴文发表不到两天已经收到了超过20万点赞。贴文下一条点赞最高的评论写道:“支持,模糊最容易造成扩大,最后变成人人自危。”
法律专家们的讨论与争议聚焦在草案里列出的两条可被惩罚的言行:“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和“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行为。
中国的宪法学者童之伟在微博上表示:“建议暂不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第2-3款。‘中华民族精神’由谁确认,按什么程序确认?‘中华民族感情’由谁体认,按什么程序体认和确定?这都是极大的、几乎无法循法治原则操作的问题。”
在官方近年来不断加剧打压异议声音的当下,公众人物和学者公开反对政府决议变得越来越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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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草案不仅让法律学者不得不发声,也促使部分公众积极加入了讨论。“怎么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成为了微博的热搜话题之一。网民们相互呼吁去中国人大网站的草案征求意见页面上留言。这次的意见征集将截止于9月30日。
截至发稿,已经有近五万人参与了该草案的意见征求,留言近六万条。作为对比,其他四部同样在征集意见的草案各自只收获了几百条留言。
连官方媒体《环球时报》特约评论员、前主编胡锡进也发文表示理解对该草案的担忧。
“老胡主张立法者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第二、三款的内容做进一步完善,针对疑义将‘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情况做出细化。也希望各地公安部门在法案正式出台后,准确把握立法的初衷,不要因为机械和过度执行而触发公众情绪,引发违背立法本意的负效应,” 他在文中写道。
此外,草案的第59条同样引起学者担忧。该条规定:“以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等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在一篇文章里表示,将“侮辱”、“谩骂”当作阻碍行为,意味着普通人或许会仅仅因为辱骂就被拘留,这违背了现代法治的“少拘慎罚”观念。这篇最初发表于中国媒体澎湃新闻的文章已经遭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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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和部分网民的担忧不出意外地遭到了民族主义阵营的批评,一些博主们认为对草案的担忧是出于反对者自己心里有鬼。
博主“正直的磊哥”写道:“只有坏人才会害怕监控摄像头,不管他们怎么辩解,拿出什么道貌岸然的逻辑,但是都不能否认他们屁股是歪的,所以他们反对的东西,一定是我们做对的,所以必须要支持《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改!”
中国公众对于此次草案支持与不支持的真实比例还不清楚,但目前网络上的几个投票都显示这是一个两极化严重的话题。截至发稿,在中国网络媒体《观察者网》发起的一个微博投票中,6600人表示支持,6000人表示反对。在北京新闻广播发起的投票里,8500人表示支持,6800人表示反对。
中国最初于2005年出台《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次修订新增的内容还包括对于考试作弊、组织传销、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孔明灯、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方面的规定。
中国官媒《光明日报》周二(9月5日)发文称:“这些新的举措,都是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形势,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将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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