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来,各方关注民间公益组织公盟被北京当局重罚和取缔。

2009年7月14日,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同时送到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通知书称,将于7月24日之前对公盟实施行政处罚,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项合计142万多元。公盟负责人许志永愤怒了,他在自己的博客发表了《苍天在上–公盟要被处罚142万多元》一文,表达对政府迫害民间公益组织强烈不满。

在中国,只要是不同的声音,只要是维护公民权益的行为,都是反党反政府,就是政治问题。资料介绍说,\”公盟作为一家非营利的多年来广泛支持民间维权、研究法律问题、促进社会改良的民间公益性服务机构,是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理性、建设性地推动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的公民组织。公盟坚持法治、理性和建设性,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为涉及公权力和具有制度变革意义的典型个案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正义并推动制度变革;组织专业人士进行研究,举办研讨会,通过人大代表和媒体推动公共政策改革;倡导并实践非暴力公民行动,维护公民权利;就公共事件发出理性声音,参与并引导公共事件朝着理性和建设性方向发展。\”

正是因为多年来公盟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让当局感到不安,害怕类似的组织越来越多,并且也越来越赢得更多民心。于是,为了当局所谓的\”维稳\”,在今年(敏感年)国庆阅兵之前,痛下杀手,取缔公盟,震慑公民就范。完全是政治迫害,只不过做了一些掩饰,\”政治问题非政治手段\”而已。

本周末,吉林通化钢铁工人罢工和示威,引起广泛关注。事态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媒体纷纷报道公盟被重罚和取缔事件

▲7月15日,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在博客发表《苍天在上–公盟要被处罚142万多元》,海外媒体大量转载,以下是全文:

2009年7月14日,公盟接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同时送来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于7月24日之前做出行政处罚,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项加起来一共是142万多元。

其中,地税的30万元处罚是针对耶鲁大学法学院自2006年以来的四笔资助以及公盟研究员王功权先生于2009年4月的资助,耶鲁大学的四笔资助我们于2009年5月已经交了税,功权的资助刚刚报给会计还没有来得及上税就被查了。国税的处罚同样是针对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我们努力解释过,2007到2008年度的合作合同直到2009年初才确认完成,2008到2009年度的合作项目还没有完成,给我们的钱只能算是预付款,而且,公盟得到的捐助全部用于法律研究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等事项,没有任何剩余,哪里来18万多元的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的罚款?

公盟是一家公益组织,无奈注册成公司,我们一直在申请民政注册。我们认识到了管理确实不够规范,我们都不太懂工商税务,尽管我一再强调过我们的税务不能出现法律问题,但我们聘请的专业会计没有及时帮助我们。在税务稽查的时候,我们默默尽力配合,主动更正一些过错。但是,在丑陋的敌意面前,所有这一切努力都已经没有意义。我们已经缴纳的营业税还是被处罚,我们没有任何盈余还是被处罚所得税,而且,根据法律处罚额度在50%到5倍之间,税务部门没有任何理由一律按最重的5倍处罚。

142万的处罚,也许对很多企业而言都算不得什么,可是对于公盟而言,这是残忍而邪恶的,这不是对公盟的处罚,这是对毒奶粉受害的孩子、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遭遇物业公司欺负的业主、为内心正义奔走呼号的上访者……是对千千万万最需要帮助的无权无势者的处罚,这处罚丧尽天良!

我们已经很谨慎了,考虑到一些没有良心的畜生们说三道四,我们拒绝接受一些基金会资助,我们选择了耶鲁大学法学院是因为他们也给一些政府部门资助,我了解他们,他们爱中国。公盟与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包括北京户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新移民准入制度的建议;就钉子户问题、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等问题召开研讨会;为小区业主维权呼吁;反对打工子弟学校强制拆迁;为河北承德五次被判处死刑的无辜公民、为被警方打死的杜学磊等一些列极端的冤案提供法律援助;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两会期间提出给人大代表的建议,等等。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理性的建设性的,我们怀着善良的愿望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我们从来都是这样怀着纯真的愿望。

合作项目的钱已经用完了。公盟是一个志愿者团队,我们所有的成员是凭内心的良知和正义感做事,除了很少的办公室专职人员外,我们大部分成员不拿工资,我们把所有的钱都用于良心和正义的事业,我们没有任何利润,从来也没有打算获得利润,我们的收获只是感动。现在如果税务部门要公盟补18万多元的所得税并作出93万多元的处罚,这巨额的罚款只能来自公盟现有的钱–素不相识的朋友们那100元、200元甚至5元、10元的捐助。

这是不可能的!作为公盟的法定代表人,我宁愿接受七年的刑事处罚,也绝不会把这些5元、10元的捐助交给丧尽天良的畜生们。说我许志永犯了偷税罪,就像临沂的警察指控我是小偷一样,可笑!

也许有人在背后恶狠狠地说,公盟有政治目的,我对这种说法报以同情。我们的政治目的很清楚,是为了这个国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了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幸福,不仅为了我们具体帮助的个体,更是为了建立民主法治健全的制度,让所有的人,包括那些至今仍然对我们怀有敌意的同胞也能获得正义、自由和尊严。

有人说,公盟就是为社会制造麻烦。我仿佛看到了一张被仇恨和猥琐弄脏了的脸,说,终于逮到了,罚,给我狠狠地罚,只要沾一点边的都给我罚,让你们再给我制造麻烦!不是我们制造麻烦,一年数万起群体性事件不是我们制造的,杨佳不是我们制造的,相反,我们努力把贪官污吏制造的矛盾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倡导绝对的非暴力,希望我们的社会没完没了的仇恨和冲突能够用爱化解。我们不仅是为了那些遭遇邪恶不公正的受难者,也是为了高高在上的肉食者,我们对这个民族怀有深深的责任–不要让这个国家再出现动荡以至于权贵们死无葬身之地,不要让我们民族的悲剧重演。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要遭到如此报应?因为我们一身浩然正气,因为我们倡导美好的政治,因为我们的愿望太美好了,因为我们对这个民族从没有放弃希望,因为无论遭遇什么我们内心从来充满希望的阳光。

我很荣幸再次成为小偷。第一次是在临沂,我被指控为小偷并被带到派出所,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我的朋友–一个从小双目失明为当地村民的尊严而奔走呼号的中国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四年徒刑。这次是在北京,我偷税,哈–哈–哈–!我是一个穷人,穷的只剩下信仰了。大人,把我的美好的信仰贡献给您一点行吗?你们应该需要这种信仰,你们应该有能力像我一样心怀慈悲,慈悲地看着鬼魅魍魉们不安的灵魂。

我是一个穷人,我们是一群穷人,你们不能从我们这里敲诈钱财,也夺不去我们执着的信念。我们没有愤怒,更没有仇恨,我们满怀慈悲,继续走自己的路。公盟不会灭亡的,这个民族的良心和正义的希望不会灭亡的。

许志永2009年7月15日

▲德国之声7月17日报道:中国民间组织\”公盟\”面临灭顶之灾

7月14日,北京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偷漏税为由,对北京市一家非政府组织\”公盟\”处以142万元的罚款。并提出如果10天内不交付罚款,该组织就将被取缔,法人代表许志永博士也可能面临七年的刑事处罚。今天(7月17日)是北京市国税局为\”公盟\”举行听证会的最后期限,但就在听证会还没结束的时候,当地民政局已对该组织下设的\”公盟法律咨询中心\”施行取缔。

五年来,由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许志永博士等人创办的民间组织\”公盟\”,曾经对中国的民主制度提出过很多建议,关注过河南艾滋病问题、更为普通百姓的维权提供过法律援助。对于本周二,该组织接到得额度高出应缴税款5倍、共计14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公盟\”行政主管田奇庄先生认为,当地执法部门的做法十分不合情理,也是违反执法程序的一项处罚。他说:\”5年来,税务部门从来没有到我们这检查过。但这次一上来,就如此大动干戈,这显然是蓄谋已久、不正常的一种行为。如果按正常程序查税的话,像我们这样的公司他们每年都应该安排税收专管员负责我们,他们会来走一走、看一看,提示我们有偷税漏税的现象,或是下达单据让我们补交。可是这些程序他根本就没有履行。\”

田奇庄补充说,该组织不可能一下子拿出来上百万的罚款,因为\”公盟\”不是盈利单位。对于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的,美国耶鲁大学提供的四笔资金,\”公盟\”也确实还没来得及上报,因为中国需要捐助的人太多了。他说:\”援助款项的目的是用来做公益事业的,而中国需要帮助的人又很多,我们的经费经常是捉襟见肘,精打细算的开支,哪有盈余。再说,他们如果真罚,我们也不会拿捐助人的钱去补这个窟窿,这种事我们是不会做。可以看出,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公盟\’最终倒闭。\”

在许志永的听证会还没结束的时候,今天北京市民政局已经以非法组织为由,将该组织办公室的电脑、资料等用品清空。意思是,该组织下设的\’公盟的法律咨询中心\’已经被取缔,剩下的只是以\’公盟咨询有限公司\’为名注册的空壳。此外,这家公司还必须承担巨额罚款。田奇庄认为,究竟哪笔钱应该算盈利,什么资金应该算支出?这都不是重要问题。值得大家关注的是,目前大部分中国民间非政府组织都会以各种理由遭到打压,\”现在他们有的组织也受到了警告,也有被查帐的,所以说这些组织生存的状况实在是非常糟糕。但是我只是说有一些政府当中的顽固政治势力,他们对于社会的一点不同声音,一点进步,他们都容忍不了。对于我们所做的一些维权的事情。他们都非常的厌恶和痛恨。我觉得这些势力一旦占到上风,对我们的民族会是一个很大的灾难。\”

田奇庄不排除10月1日国庆到来前夕,北京对非政府组织实行高压政策。但他还是希望,中国有关当局能关注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良性发展。距离税务局交付罚款的期限还有不到10天的时间。目前,该组织已接到全国各地民间组织、会计师和维权律师希望提供帮助的请求。

▲自由亚洲电台(RFA)7月18日报道:\”公盟\”遭政治打压 五倍罚款再遭取缔

为基层百姓及弱势社群提供法律援助的民间组织\”公盟\”,星期二遭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偷税总计二十四万八千多元,拟处以五倍罚款,总额达142万。两局同时告知,公盟有陈述、申辩、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权利。

公盟行政主管田奇庄星期五向本台表示:\”他们所说的就是我们有几笔款项没有入账,没有报收入,还有一笔款项来了之后,刚刚到,我们还没有记到账上,他们通通都算作我们收入,然后又把这个收入算到所得税的计税范围,这就顶格重罚。这种做法显然是太过分了,我们既没有故意隐瞒账目,也没有伪造账册,也不打算偷税漏税。\”

本台记者星期五早晨一直尝试致电许志永,但一直无法联系上,直到下午他接听电话时才告诉记者,北京民政局宣布\”公盟\”为非法组织,已取缔。

许志永:我现在说话不太方便。

记者:你们现在还有在运作吗?
许志永:当然我们会努力的。

记者:他们现在是把东西都搬走了吗?
许志永:对。

记者:今天早上来了多少人?
许志永:二十多个人吧。

记者:跟昨天的事情也是有相关吧?
许志永:应该是吧。

记者:他们有没有事先通知你要来这里?
许志永:没有。

记者:接下来有什么计划和打算没有?
许志永:我们会依法继续走下去,我们也会继续坚持、坚守我们的事业,良心和正义的事业。

许志永表示,当局的罚款主要和耶鲁大学的资助有关,他说140多万对他们而言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如果他不交,将面临7年的监禁。

公盟于2003年展开工作,2005年正式注册,主要为弱势社群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是由学者、律师共同发起,以推进民主法治、服务社会为宗旨的公益组织。曾参与的案件,除了备受瞩目的三鹿毒奶粉受害家庭索赔外,还曾为被控 \”贪污罪\”及\”行贿罪\”的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锋辩护。公盟也在其网站上及时发布各项维权消息。公盟成立前曾不断尝试用民政注册,但无法获当局批准,唯有申请商业注册。此次公盟被当局处以近一百五十万罚款消息传出后,引起其它民间组织的强烈反弹。

北京益仁平中心、无国界爱心、德先生研究所、打工之友、中国律师观察网、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及NGO诚信网等多个民间社团于星期四在网上发布联合声明,表示在中国想以民间的力量服务社会,成立不盈利的组织,而迫于现行法律规定,最佳的渠道竟然是成立盈利性质的公司。民间组织呼吁税务部门重新考虑对于工商注册的民间组织的选择性处罚。

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向本台表示:\”一直以来,我们在开展工作过程当中就发现,这些部门对于民间组织,尤其是独立的民间组织是不信任的,不喜欢的。\”陆军认为,当局这一次高调对付\”公盟\”完全是一种政治性的打压和报复,主要用意和目的也是在警告他们其它这些独立的民间组织。

▲美国之音(VOA)7月19日报道:公盟:未来难料但将继续运作

北京一个协助公民维权的非政府组织公盟在其下属研究机构被当局以偷漏税为由取缔后表示,难以预料今后会面临什么压力,但目前该组织仍在继续运作。

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星期五突然到公盟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地点,宣布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予以取缔。随后,这家一向为一些民众和弱势团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遭到查抄,包括数百本公民维权手册、中国信访报告、中国新闻自由度观察报告等书面资料和储存在电脑里的法律案件资料连同8台电脑等办公用品被没收。

*当局宣布取缔*

北京市民政局星期五宣布的取缔决定书指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有关规定。北京市民政局的取缔决定书表示,依照相关法律\”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公盟网站在公盟开设的法律研究中心遭到查封的当天发表公告说,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存在进行登记的问题。公告说,民政局的取缔行为是非法的。

*许志永:继续工作*

公盟法定代表人许志永星期六在接受美国之音电话采访时表示,他正在忙于他的工作。他说,他们在当局查封这个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研究中心之后,难以预料事态将如何发展。不过,他表示他们的公司依然存在,仍将继续从事他所说的\”良心和正义的事业\”。

他说:\”我们继续做我们的工作。我们有一些法律援助,有一些案件什么的,该做的事情继续做。\”

据报导,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被指未申报所得而面临142万元的税务处罚。香港苹果日报的报导说,许志永说,所谓漏报款项是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资助的研究资金,由于有关研究尚未完成,所以不能视为漏税。不过,这位民间组织的法人代表星期五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也承认,他们的组织确实存在会计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但他同时强调,公盟是非营利的公益组织,没有所得,当局以漏税为由罚以巨款是荒谬的。

公盟自2003年成立以来,曾经参与了一系列在中国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件诉讼,其中包括孙志刚案、陈光诚案、南方都市报案、毒牛奶案、邓玉娇案以及最近对\”绿坝\”软件提出法律意见等。

▲美国之音(VOA)7月21日报道:公盟继续运作 网友捐助 中外舆论声援

被以偷漏税取缔的北京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公盟\”,在网友帮助下星期一仍在运作。中外舆论同情和支持公盟及其使命的同时,也提出了非政府组织应该吸取的教训。

*压而不服 准备起诉*

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上星期五被北京民政和税务当局以偷漏税取缔,办公室设备被抄走。不过,星期一(7月20号)公司的主要人员继续前往办公。腾彪是这家民营公司三个创始人之一,他对美国之音说。\”我们还是继续工作,今天是星期一,我们都去办公室了。网络和电话都能够用,网站也能够进入,我们还在继续原来的工作。而且还准备对税务局和民政局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腾彪对北京民政和税务当局上星期五查抄公司办公用具行为表示气愤,不过他表示,经过周末的重组,他们决定星期一照常上班。他说。\”上星期五他们把资料和办公的东西,桌子、椅子、电话等全都抄走了。(不过)到现在还没有进一步的措施,只是当时宣布了取缔公盟的通知书。今天有网友给我们捐了电脑和其他东西,我们还能勉强维持办公。\”

*耶鲁教授赞扬*

与此同时,中外舆论对公盟被查抄的事件非常关注。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CLC)主任,法学教授保尔·格沃茨发表声明,同情公盟的遭遇,并且为公盟创始人许志勇正名。

声明说,多年来,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一直与公盟的法定代表人许志勇博士以及由他所代表的公盟合作,双方的交流着眼美中两国重大的法律问题。声明说,我们一直认为,公盟的研究成果是\”最高质量和专业的\”。

*北京律师:不该如此洗劫*

北京律师李苏滨说,公盟是一个民间组织,他们从事的更多的其实也是在做一些维护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工作。遭到这样的洗劫很不应该。李苏滨说:\”政府说公盟友偷漏税行为,从法律角度讲,通常针对这种所谓偷漏税问题,(税务局)应该有一个告知,或者纠正这样一个时间安排,不能这边一说,那边通知听证还没有进行,马上就把人家办公室洗劫了,还没有澄清问题。好像是先抓人后定罪一样,程序是倒着来的。\”

李苏滨说,可以看得出来,有关部门是铁了心了,要把这个公盟置于死地,这个意图是很明显的,我认为,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

*\”公盟\”理应得到政府支持*

不过,中国维权人士万延海在网上发表评论,题目是\”公盟的教训\”,文章试图从积极的方面总结教训。文章说,一批理想主义的法律人成立公司实属无奈。因为政府限制公民成立非盈利团体。公盟开展公益性质法律研究和法律援助,理应得到政府支持,予以经济援助。政府反而以税务稽查为由,动辄处罚142万元。

文章同时说,一些法律人士聚集在一起,参政议政,维护公民权利,但是却疏忽机构的管理,特别是疏于财务和税务问题的处理,机构内部缺乏专业财务人员。不过万延海说,就公盟的事业性质而言,不仅不应该交税,而且需要中国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支持公盟。政府对公盟的处罚,在法律上是不严肃的。

公盟创始人腾彪回答有关公司内部会计运作有暇疵的问题时对美国之音表示:\”应该说,公盟最多有一些会计上不规范的地方,但是完全构不上偷税。\”

▲德国之声7月21日报道引述《新苏黎世报》:胡锦涛收紧缰绳

\”尽管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做了含糊承诺,但看来他在第二任期内并没有推进自由化政策。相反,他又在收紧缰绳。\”『新苏黎世报』以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为以上这段话做了佐证:

\”最近,一些人试图建立一个稍许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律体系,但引人注目地遭受了许多挫折。上周周末,传出了北京当局周五封闭公盟的消息。法律专家们说,公盟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中心组织,独立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这个部分得到外国资助的中国网络为维护宪法赋予的权利和尊重人权而奋斗,它帮助毒奶粉丑闻的受害者对簿公堂,也帮助被逮捕的西藏喇嘛。这个组织是一块招牌,它要显示在现代中国有时也可以成功地举报当局的侵权行为。按照官方的正式说法,公盟并非因司法原因被封闭,而是因为所谓进行了错误登记、拖延缴纳税款。当局在封门时没收了工作人员的电脑、法律文稿,甚至搬走了桌椅。\”

▲自由亚洲电台(RFA)7月24日报道:公盟遭罚闭门听证 多名人士遭限制

曾从事一系列重大维权活动的大陆民间组织\”公盟\”日前被当局处以近150万元罚款后,表示不服提出听证要求,听证会于星期五早上九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举行。曾获得公盟帮助的许多访民在当天一早便赶往现场想声援公盟,却在接近听证地点时遭到大批警察拦截。访民张秀云告诉记者

张秀云:\”我们刚到朝阳区下车往路口走的时候,路口有人截着不让去,就没去上。\”

记者:\”他们有问你要去哪里吗?\”

张秀云:\”就是那条道全部戒严,不让走,实在没办法,我们真想去看看,没办法不让去。\”

另一位访民谢女士也表示:\”我们是很困难的,什么也不我们让参加。\”

记者:\”你们有多少人呢?\”

谢女士:\”我们有好几十个人呢。\”

她说,看到当局出动了六辆警车,有几十名的公安和便衣警察在现场周围驻守,戒备森严。

本台记者当天下午致电公盟负责人许志永,他表示整个听证会大约进行了两个半小时,\”大概是十一点多吧。\”

记者:\”现在程序是怎么样?有没有通知你们说什么时候……\”

许志永:\”这个还没有定。\”

另一位也参加听证的公盟志愿律师黎雄兵律师告诉记者,原本通知的公开听证,变成闭门听证,只允许他和许志永及彭健三位进入地税局,\”他们说不公开进行听证,不允许其它任何人参与旁听,他们没有说出明确的理由。我对这个事情认为,从法律规定上来讲,许志永及其公盟肯定不构成偷税。国税局认为我们这个钱是捐赠,就是外面单位无偿捐赠给我们的,地税局认为是我们的一个劳务输入,所以如果是劳务输入就应该交营业税,如果是捐赠的话就不该交营业税。\”

记者:\”如果宣布下来,对听证还是感到不满的话,那有什么方法吗?
\”
黎雄兵:\”那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北京律师江天勇表示,他在星期五一早便遭当局所派人员限制不得出门,\”今天我下去出门,一出我所在的楼的楼洞门,有一个年轻小伙子在花池的台阶边坐着,我觉得他不是这个院子里头的,这个院很小。然后到前面一个拐弯的地方有一个车,从车上下来一个直接在我面前拦着。这个人我认识,是海淀分局的国保,他说今天我出不了门。。他们也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任何手续都没有,他说今天出门为什么呢?后来他说可能跟许志永有关系吧。\”

除了江天勇以外,当天被限制出门的还有滕彪和郭玉闪两位律师。对于当局的限制行为,江天勇认为:\”可以看出他们对这个事情抱了一个极其恐惧的心态,本身公盟也没有做什么,公盟做的事实际上是推进这个社会和平稳定的健康发展。\”

公盟除了面临巨额罚款外,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也在上星期五遭取缔。许志永认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存在进行登记的问题,民政局的取缔是非法的。

▲南方周末发表赵凌的分析报道:公益组织深陷\”财税\”困境

在中国,数以万计的公益组织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为\”公益机构\”,只能到工商局去注册为\”公司\”。结果,这些实质上的非营利机构因为是\”公司\”,其受捐善款亦需纳税。其\”公司化生存\”的尴尬处境也因此变得令人关注。

一家向北京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的民间组织正在努力摆脱自己的\”公司\”身份。这家有13年历史、颇具声望的机构在寻求民政注册未果后,2001年被迫在工商注册为\”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农家女的前身是成立于1996年的\”打工妹之家\”,创办者是《中国妇女报》副主编谢丽华。谢对记者说,\”农家女\”目前正在向民政部门积极争取登记为\”民办非企业\”,以告别尴尬不堪的公司化生存。

在公司\”老板\”的位置上,谢丽华一直颇感为难,\”农家女有两套章程,一个是注册时使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另一个是NGO发展模式制定的,是我们实际执行的章程。前者虽然只是名义上的,但却具有法律效力。后者在实际运作中并不受法律保护。\”

另一个更实际的问题是,以公司注册后,按企业的税收规定,农家女需要从外界捐赠的善款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教育附加税和城建税等等。谢丽华告诉记者,农家女多年的公益活动因为被税务部门深知,因而在税收方面给予了相对宽松的\”政策\”,但每年仍然要缴几万元的税。这位从事了13年公益事业的女士迫切希望摆脱现有\”公司\”身份,\”我们碰到的问题,是所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NGO的普遍问题。\”7月14日,北京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过历时两个月的查账,认定一家全称为\”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总计24万余元,并处以总额罚款142万元。公盟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法律研究和个案援助为主要内容的非营利组织。

北京税务两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盟偷税所涉\”问题款\”来自于耶鲁大学法学院和另外一家公司自2006年以来的五笔资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北京地税局认为,这些\”捐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没有交纳5%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偷税达6万余元。

北京国税局则同样认定,这些\”捐赠\”属于法定企业收入,公盟没有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8万元。按照相关法律,偷税行为可施以50%至5倍的罚款。在对公盟的处罚中,两局执行了5倍的最高上限,罚款总额达到142万元。

面对高额处罚,公盟表示无力支付。目前该机构账面余额仅剩8万元,公盟负责人说,机构的资金全部来自于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不会用这些微薄的捐款缴纳罚款。多个NGO对公盟的态度表示理解。然而,大多数税务及法律人士则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作为一个工商注册的企业,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天经地义,没有任何可变通的道理。

面对农家女和公盟的境遇,外界感到不解的是,一个实质从事公益活动的组织,为什么不去民政部门注册为公益组织,而一定要去工商作公司登记?

据研究者保守估计,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已达到300万家,而截至去年底,全国经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民间组织仅约40万。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在 \”编外\”生存。按照现行的社团登记规定,在民政部门注册为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的非营利组织,都必须找到一个托管的主管单位,俗称\”找婆婆\”。现实中没有多少机构愿意为草根组织当\”婆婆\”,这就导致民政注册中70%的是如妇联、残联、青基会、红十字会等这些有政府背景的半官方半民间机构。

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所所长王名说,数以万计的NGO在民政登记无门的情况下,被迫选择了工商注册,以\”公司\”的面貌出现。公盟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 2005年工商注册而成。外部是公司,内部是NGO,这两套模式给公益组织带来很多尴尬。NGO业内普遍认为,税务两局对公盟的处罚是错误的,因为它们接收的是项目捐赠款,不是营业收入,不需要缴税。但按照现行税法,一旦是以工商注册的企业,任何捐赠都将被视为企业的收入。

一位税务人士解释,税务机关不会将企业接受的\”捐赠\”认定为慈善意义上的\”善款\”,必须做营业收入计算,更不可能为此免税。据了解,现实中税务机关要严查避免企业之间通过所谓\”捐赠\”方式互相走账,实现关联交易。这就意味着,\”捐赠\”概念只有出现在社团登记的民间组织中,才具有真正意义。

公盟负责人说,\”我们认识到了管理确实有不够规范的地方,我们都不太懂工商税务,尽管我们一再强调我们的税务不能出现法律问题,但我们聘请的专业会计没有及时帮助我们。在税务稽查的时候,我们尽力配合,主动更正了一些过错。\”

根据公盟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信息,地税认定的偷漏的营业税,公盟实际已经缴纳。对于国税所做的所得税处罚,他们亦表示存在争议。按照现行的处罚, 北京国税局对公盟接受的每一笔捐赠都分别作出了以全款的25%缴纳所得税,按照税法,所得税应当扣除成本、实际支出后盈余部分的25%。按照后者的计算方式,公盟已于7月14日缴纳了1万余元所得税款。对于这一争议,北京地税局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7月24日会举行处罚事宜的听证会,公盟将有权利进行申辩。

财税困境之外,工商注册的NGO普遍面临着公信力的考验。畸形身份为公益组织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公司\”外壳会导致机构信誉受损,在接受捐赠时\”名不符实\”。\”看到你登记的是公司,谁会想到你做的是公益,以为是骗子公司。\”北京一家专门为打工子弟学校服务的NGO负责人说。

王名教授调研的结论是,法律政策的不开放,导致了非政府组织难以发挥社会影响力。\”现在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要比登记注册的多出10倍。很多机构只好通过其他各种各样的方式变通,最常用的就是采取工商注册的形式。为什么老百姓不愿意给他捐款?因为你不是一个合法登记的组织,或者你是一个工商登记的组织,我给你捐款的话我可能面临一些风险。\”一位长期关注NGO发展的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民政部正在考虑放宽对民办非企业注册的条件,虽然还需要找\”婆婆\”,但\”婆婆\”将不会过分刁难。在这样一个政策转变之下,一批工商注册的非政府组织将有望向\”民办非企业\”转身,脱掉\”公司\”的外衣。

●各界声援公盟,谴责当局政治迫害

▲\”维权网\”就\”公盟\”遭重罚与\”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被取缔的声明

\”维权网\”获悉,北京著名的NGO组织–\”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即\”公盟\”),近日突遭北京市税务部门高达142万元的处罚;与此同时,北京市民政局还将\”公盟\”创办的法律研究中心以未经登记注册为名予以取缔并派人查抄了\”公盟\”的办公室,抄走大批财产和和物品。这一切显示以税务、民政等政府部门联合行动而欲将公盟致于死地的政治打压行动正在展开。\”维权网\”对这种刻意打压民间公益组织,剥夺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阻止公民参与维权运动及致力法治建设与公民社会发育的强权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有关当局尊重宪法和法治,立即停止打压\”公盟\”的违宪违法行为!

7月14日,公盟接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同时送到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通知书称,将于7月24日之前对公盟实施行政处罚,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项合计142万多元。其中,地税的30多万元处罚是针对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自2006年以来的四笔资助以及公盟研究员王功权先生于今年4月提供的私人资助。事实是:耶鲁大学提供的四笔资助,公盟已于今年5月缴纳了税款;而王功权提供的私人资助刚刚报给会计,还没来得及上税。国税的处罚同样是针对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公盟对此作出过解释,因2007到2008年度的合作合同直到2009年初才确认完成,2008到2009年度的合作项目还没有完成,给公盟的钱只能算是预付款,而且公盟得到的捐助全部用于法律研究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等事项,没有任何盈余,也就不存在所得,自然不应有18万多元的所得税,更不应该被处以93万元的罚款。

由此可见,北京市国税、地税两局联合对公盟处以142万元罚款,纯属罔顾事实的恶意打压。因为公盟是非营利组织,根本没有经营收入,更没有故意偷税漏税,而且与合作方的项目至今没有结束,不存在赢利不交税的事实,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罚款应该是50%到5倍,而税务机关给公盟这个不盈利的公益机构的处罚居然是按最高的5倍。

不仅如此,7月17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还到公盟办公地点,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以没有登记注册为名进行取缔,并对公盟办公室进行了查抄,将公盟办公室抄得一遍狼籍。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存在进行登记的问题,由此显见民政局的行为是非法的。

\”公盟\”的前身是2003年10月,由就收容遣送制度提出违宪审查公民建议的\”三博士\”许志永、滕彪和著名维权律师张星水发起成立的\”阳光宪政\”。2005年6月更名为\”公盟\”,因到民政部门申请不被受理只好在工商部门注册,全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盟是一家非营利的多年来广泛支持民间维权、研究法律问题、促进社会改良的民间公益性服务机构,是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理性、建设性地推动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的公民组织。公盟坚持法治、理性和建设性,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为涉及公权力和具有制度变革意义的典型个案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正义并推动制度变革;组织专业人士进行研究,举办研讨会,通过人大代表和媒体推动公共政策改革;倡导并实践非暴力公民行动,维护公民权利;就公共事件发出理性声音,参与并引导公共事件朝着理性和建设性方向发展。公盟与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包括北京户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新移民准入制度的建议;就钉子户问题、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等问题召开研讨会;为小区业主维权呼吁;反对打工子弟学校强制拆迁;为河北承德五次被判处死刑的无辜公民、为被警方打死的杜学磊等一系列极端的冤案提供法律援助;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两会期间提出给人大代表的建议,等等。从公盟成立以来所有开展的工作来看,公盟完全是公益性的,不存在任何盈利情况。

\”公盟\”一个完全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在中国居然不得不注册成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并且每年还要向工商和税务机关缴纳各种费用与税款。这种不让民间机构登记,严重扭曲机构性质,给民间社团戴上沉重赋税枷锁的做法,事实上严重阻止着公民社会的发育,阻止公民参与社会公益事务,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和参与社公共事务的权利。北京当局对公盟通过税务巨额处罚与民政取缔查抄多管齐下,目的就是要将公盟这个公民社团一举摧毁。联想到5月以来,北京司法局通过律师协会将一批维权律师以年度考核为借口而取消律师执业证的事件,我们有理由相信对公盟的打压,是执政当局整体打压维权运动中的对中国民间NGO机构整肃的开始。因此,这完全不是经济处罚,而是典型的政治迫害。

北京当局对公盟的打压,严重违反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保障公民结社自由权利的条款,严重违反中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结社自由的规定,也违背了今年4月中国政府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增强服务社会功能。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保障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承诺。同时,与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对外宣示的支持\”公民社会建设\”的政策相违背,与中国政府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相左。在此,\”维权网\”强烈要求:

1、北京地方当局应立即停止对公盟的打压,本着遵守宪法,尊重事实的原则,取消对公盟的处罚,恢复\”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归还查抄的所有物品。

2、北京税务与民政部门立即停止对民间非营利公益组织的选择性处罚与歧视性执法。

3、尽快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的承诺,修改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有关条例和法规,切实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和民间公益组织合法登记注册的权利,纠正民间公益组织被迫以公司形式登记注册并受到歧视的错误政策。

\”维权网\”

2009年7月18日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7月18日报道:中国公盟法律研究中心遭取缔人权团体抗议

\”中国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周五遭到取缔和罚款。警方查封了这家提供法律咨询的非政府组织。法新社发自北京的消息称,当局的做法周六引发多个人权团体的抗议。法新社说,这个非营利组织为毒奶粉受害家庭提供法律帮助。毒奶粉事件牵涉到30万个受害婴儿。

公盟法定代表人许志永表示,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17日来到公盟,对中心进行取缔,认为公司没有登记,是非法组织。但许志永表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存在进行登记的问题,民政局的行为是非法的。

北京市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向公盟下达罚款通知,指控公盟偷税24万8千 2百44元人民币,拟处以五倍罚款,总额高达142万多元。

法新社说,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7月9日,北京已有53名律师被取缔从业执照。

美国的\”人权观察\”呼吁中共当局停止打击律师,强调中国公民社会空间正在缩小。该组织亚洲事务负责人理查森表示,对公盟的打压,标志着北京当局对人权捍卫者的严打运动越过了一个界限。

设在美国的\”中国人权\”负责人霍姆表示,取缔公盟,显示中国政府在建政60周年前夕,收紧对公民社会的监控。也证明中国政府敌视独立的公民社会组织。

\”维权网\”今天发表声明,抗议取缔公盟。认为此举是\”打压民间公益组织,剥夺公民结社自由权利,阻止公民参与维权运动及致力法治建设与公民社会发育\”,并要求\”有关当局尊重宪法和法治\”,立即停止打压\”公盟\”。

本台在香港特约记者郑汉良对此案报道说,北京当局以公司没有登记及逃税罪名,取缔曾经处理多宗维权案件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向公盟发出处罚通知书,,指公盟由2006年起,分别收取不同组织的捐款及汇款,,但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现时需要一次缴交,并处以5倍罚款,需缴付 142万元人民币(约14万欧元)。

但公盟的法定代表人许志永表示,这是当局对他们的报复行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曾处理多宗敏感的维权案件,包括三聚氰胺毒奶粉索偿案以及邓玉娇自卫杀人案等。

许志永说,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17日上午来到公盟,对中心进行取缔,认为公司没有登记,是非法组织,但许志永表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存在进行登记的问题,民政局的行为是非法的。

在此之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14日分别向公盟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偷税总计248244元人民币,拟处以五倍罚款。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局拟罚款总额142万多元。两局同时告知,公盟有陈述、申辩、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权利。

许志永说,公盟在17日已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递交了《听证申请书》,要求对当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中所列责令\”补缴所偷税款\”事项举行听证。

许志永说,公盟倚靠外界捐款支持营运工作,没有营利,公盟也缴交了今年度的营业税 6万元,当局突然一次追收4年税款,是报复行为。他说,最坏的打算就是集体宣告破产,然后另起炉灶。

公盟除了许志永之外,还有多个著名的维权律师,包括滕彪和浦志强等。

▲德国之声7月21日报道:多家民间机构就北京\”公盟\”事件发出呼吁

7月17日, 北京市多家民间机构就从事人权和维权工作的民间组织\”公盟\”被北京市民政局和国税局处罚的决定发起了联合声明,呼吁应改变这类非营利机构被迫注册成营利机构的尴尬现状,当局应取消对民间机构的歧视性执法。同时,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也呼吁本周三(7月22日)为公盟事件及江天勇等五名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举行抗议游行。

由北京益仁平中心、中国律师观察网等近十家民间组织签署的这份联合声明中再次表达了这些民间机构对今后命运的担忧。因为几周来,北京市税务局先后对包括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北京传知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了税务检查。上周,北京市税务局对其中之一的民间组织\”公盟\”处以142万元的高额罚款,同时当地民政局还取缔了\”公盟\”下属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理由是该中心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联合声明的签署人之一陆军表示,其实在中国有很多民间机构都存在不同的税务问题,但有些部门和个人显然只针对一些从事维权工作的民间机构展开调查。他说:\”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案例,例如:中国一些大的国有企业或者是外资企业,他们是营利性企业。当他们出现税务问题的时候,对他们的处罚只是轻描淡写,为什么唯独对\’公盟\’这样一个,对中国民主法制进步作出很多贡献的公益机构要这么毫不留于地的给予严厉的处罚?我觉得这就是企业管理机构选择性执法的最好表现。\”

说以上这番话的陆军是在北京从事公共卫生领域活动的民间机构代表,也是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负责人。他担心,\”公盟\”的遭遇只是一个开始,因为在北京仅公共卫生领域的民间组织就有几十家。这些依靠国际捐助的非营利机构都会遇到相同的问题。

与世界NGO民间组织的注册惯例不同,现行的中国法律规定,以民间力量服务社会的非营利组织如果想在中国注册,必须寻找一家挂靠单位或者以营利企业身份注册。陆军认为,如果面前的问题不解决,政府不对民间机构开放独立注册,那么还会出现下一个 \”公盟\”。他说:\”在中国会有这么多的非营利机构以工商企业的形式来注册,这就是现行企业管理结构的缺陷。所有民间机构要想注册成一个社团,在中国是非常困难的。这样做的结果就导致,不仅会对NGO在当地开展工作带来不便,还有可能对政府和NGO间的正常沟通、依法规范和管理带来不便。更有可能给NGO的创办者带来牢狱之灾。甚至还会引起民间组织所服务的弱势群体与政府产生对抗情绪。\”

陆军分析说,北京市税务局对\’公盟\’处罚决定的两三天后,北京市民政局又取缔了公盟的法律咨询中心。但实际上按照有关规定,公盟内部允许设立多个机构,而且不需要任何登记。鉴于这样无法改变的现状,中国的一些NGO组织很有可能转入地下工作。他说:\”按照这样的状况来看,似乎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有的NGO的朋友就提出过,要不然我们就不注册了,以后接收资金就可以用个人帐户,那么花钱也不用经过工商或税务部门了。现在的确有人和我提出过这样的想法。当然,这种方法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个规范化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恐怕这样也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就在公盟收到处罚决定的前夕,北京市司法局公布吊销五名北京维权律师的执业资格。对此,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在公开信中分析说,\”这是中共建国60周年的敏感时期,政府对维权活动团体的打压。7月22日,他们将组织代表走上北京街头举行抗议活动。\” 而在7月24日和28日,还有两场听证会等待着\”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博士的申辩。

▲自由亚洲电台(RFA)7月22日报道:公盟打压获各界声援 香港团体游行抗议

本台上周报导过由多名法律界人士组成的大陆民间维权组织\”公盟\”被罚款近一百五十万元之后,周五再遭北京市民政局以未经登记擅自活动为由取缔。当局所派的数十名人员上门查抄\”公盟\”办公室,带走一批电脑、刊物和办公用品。

\”公盟\”办公室主任田奇庄星期三向本台表示,他们在星期一恢复上班,\”现在从礼拜一开始,我们的人都开始正常上班,正常工作。非法组织指的是\’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公盟咨询有限公司\’下设的一个单位,下设的一个部门,他们可以把这个部门取缔了,但是我们公司并没有受到工商局的取缔。\”

田奇庄认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存在进行登记的问题,民政局的取缔是非法的。

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博士告诉记者,面对巨额罚款及办公室被抄的打压,近日他又被房东告知希望他搬家,\”不知道什么原因,不知道什么人威胁了我们房东。\”许志永表示,他目前正在准备星期五即将召开的听证会,其余的他不便多谈。公盟曾代理多起案件,包括孙志刚收容致死案、毒奶粉受害家长案、胡佳案、邓玉娇案、四川豆腐渣工程案等敏感案件。

虽然公盟不断遭到打压,但外界给予许多支持,他们严厉谴责当局的做法。除了十几个民间机构发表声明抗议之外,也有访民亲自到公盟办公地点想表示支持之意,却受警察阻拦。访民张秀云告诉记者:\”那些保安的、物业的,那些看门的,都把守着,不让我们进。我们去了好多好多人,都给我们拦在外头了,差一点没打起来。完了公安把我们都拍下来了,录下来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另一位访民许舒洁也表示:\”我们觉得这是很不合理的,公盟本身就是替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说话的,它被取缔,我们的冤仇就更没有地方去申诉,更没有人敢为我们伸张正义了,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我们更没有地方去说理了。现在各个正规的信访部门都跟当地政府穿一条裤子。\”

除了在境内受支持外,海外也有不少团体先后声援。美国的\”人权观察\”呼吁北京当局停止打击律师,认为中国公民社会空间正在缩小。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星期三中午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呼吁各界共同关注大陆维权律师及组织被严重打压的情况。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表示:\”现在有越来越多通过法律维权来帮助国内的朋友,所以我觉得像是给了一个警告,就是你所有方式的维权工作、机构,你们都要看住,如果你们不听话的话,就会像公盟那样。我觉得这对国内很多一些民间的机构来讲,都会是一个非常差的先例。\”

●法学专家、作家和评论人士对公盟事件发出呐喊

▲法律博士滕彪发表文章《公盟不死》

7月17日,早晨起来,窗外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打开手机看到短信:\”民政局正在查抄公盟办公室!\”赶紧打一通电话,交待注意事项,研究对策。许志永火速赶往现场。

华杰大厦楼下多了搬家公司的大汽车,贼眉鼠眼的便衣,有人扛着摄像机,气氛已经不对了。保安问去哪个房间,我没说话就溜了进去。六楼走廊里人头攒动,有人指挥搬桌子搬椅子,忙忙碌碌,乱七八糟。到了办公室,许志永、李方平和张立辉都在,相视无语。桌子上摆着\”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通知书和\”没收物品清单\”,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五年来辛辛苦苦积累的东西被翻检、装袋、搬出房间,而且似乎要永远明珠投暗。一群没亲眼见过文革抄家的70后、80后,这回也算开了眼界。

会议室所在的房间被扫荡一空,办公室的全部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研究报告、维权手册都被抄走,只剩下四张桌子、一个书架。一个民政干部从抽屉里搜出一本国内外媒体的名片册,如获至宝,好像那就是通敌的铁证。我们最心痛的是各种材料:诉讼案卷、上访信、网友来函、会议记录,每一张纸都是凝结了我们的心血。一些上访者只能捡菜叶子吃,却花钱复印自己的冤案材料,如今都落入虎口。

感觉身后林峥在哭泣。\”执法者们\”正在往编织袋里装毒奶粉受害者的材料。林峥乃是公盟介入毒奶粉诉讼的最大幕后功臣,一直在与受害者家长联系,办理委托,收集材料,解释法律,在石家庄北京之间往来奔波十余次。有一段时间电话不停,同样的话要与各地家长一一重复数百遍,还要受到误解与质疑,工作之艰辛、琐碎外人难以想象,没有极大的耐心绝无可能持续下来。

我火了,扯着大嗓门冲他们喊起来:\”你们看看公盟得到的这些奖杯奖牌,我们做的是良知正义的事情!你们在干什么?!这些毒奶粉的材料也要抄走!不要把责任都推到你们领导那儿,不要把什么责任都推到制度身上,你们得想想那命令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夺走这些资料的你们自己的双手!假如你们的孩子喝了奶粉毒死了或得了结石,你们怎么想!你们怎么办!如果你们的孩子在这,你怎么跟他解释你们的工作?你敢不敢告诉他们公盟在做的事情和你们在做的事情!\”

干活的兰格衬衫眼镜男挂不住了,出去找警察,警察来了,格衬衫眼镜男说我妨碍执行公务。我说我没有,就把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许志永说,\”你们抄走所有的东西,说你们一句\’不讲良心\’怎么了?\”

不知哪位长官的意思,他们答应留下毒奶粉的材料。我的冲冠一怒,保住两麻袋材料。这也充分说明经过40年法治文明的飞速发展,今天的确比文革抄家进步了。

在数年的维权实践中,在法庭、公安等场合,我经常做大义凛然状教训执法者;技巧之一就是拎出执法者的孩子。当年英国殖民地政府在香港实行英国司法制度,让华人手按《圣经》宣誓不作伪证;但发现不管用。中国老百姓最敬畏的,不是基督,而是自家的老祖宗。于是,他们就把原来手按《圣经》起誓的程序,改成对着祖宗牌位盟誓。现在老爷们更不信上帝了,不怕良心受煎熬,不怕遗臭万年,不怕不得好死,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连祖宗、父母也不怕了。稍微怕一点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国保国安,省长书记,也知道心疼自己孩子的;都不希望孩子知道自己的坏事丑事。

据杨慧文律师讲,上午九点半,穿制服或便衣的20多条汉子闯进狭窄的公盟办公室,把两个志愿者小姑娘吓哭了。杨慧文要求他们出示证件,没有证件的被请出去了。折腾到下午两点,抄家结束,朋友们赶来时发现的是狼藉一片。该带走的全带走了,不该带走的也带走了,包括私人的充电器和钥匙。

公盟就这样完了吗?我们还有很多的计划准备实施,有很多项目正在进行,很多案件还没有结果,很多会议已经发出邀请,很多志愿者已经排好日程,很多访民在等我们援助,很多网友在开展\”日捐五毛\”。我们还有太多的理想等待实现。

2003年孙志刚事件后,我和许志永、俞江频频被媒体曝光,访民、冤案、求助信也源源不断地来到我们面前。他们说,你们三博士连收容遣送制度都能扳倒,还有什么冤案不能昭雪?其实,收容遣送的废除有许多偶然因素,功劳最大的乃是广大网民的正义呼吁;我们三介书生,哪有什么神通?但事情还是要做,成立一个机构的想法呼之欲出。我们三人与志同道合的张星水律师在2003年10月发起成立\”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名字稍微有点奇怪,因为\”阳光宪政\”的名字没有通过审查。但我们对外简称\”阳光宪政\”,这就是公盟的前身,当时英文名称the Open Constitution Initiative一直沿用下来。

当时在北大资源西楼的一间办公室,几个志愿者,几台电脑,一部电话,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一年后,民政局说,你们民间机构不能叫什么研究中心之类,注销了。同时出事儿的还有天则等著名民间机构。我们只好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下设\”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我们相信,通过参与具有制度意义的典型个案,通过参与公益诉讼和基层选举,通过民间对法治前沿问题的调查研究,可以带动公民意识的觉醒,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和进步,推动法治的发展和体制的变革。非暴力、理性、建设性,一直是我们的做事原则。为了机构的持续存在,我们不断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审查\”,尽量不碰线、不过线,不做激怒当局的事情,我们不碰8乘8,不碰气功大法;也不碰NED和索罗斯,虽然政府和大学能碰,但它不愿意非政府组织碰。我们极少以公盟的名义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许志永太谨小慎微了,酱紫的公盟的发展太慢了,能够做的事情和帮助的人太有限了。

但如此谨慎低调、温和理性的公盟,竟遭此毒手,不能不令人唏嘘。记得几年春节前后,受经济危机影响,大厦里不少公司关门了,我们需要增加一间办公室。我和许志永开玩笑说,你看,咱们不但没受影响,还扩大了一倍!

2008年我们的决策制度更完善了,黎雄兵律师加盟后,7人小组负责决策,在田奇庄等人的努力下,办公室的工作也更有效了。我们组织法律培训,推动律协选举,介入三鹿奶粉诉讼,密切关注公益事件,成功举办五周年大会。公盟出现在国内媒体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经济观察报》对许志永、我和郭玉闪分别做了个人专访,公盟逐渐具有了社会影响力。尤其是2009年继续援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介入邓玉娇案和绿坝事件后,知道公盟名字的人迅速增加。我们展望未来,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场,没想到风正一帆悬的大海之上,却冒出一股致命的歪风邪浪!

公盟就这样完了吗?

我个人的心灵史也是与公盟的成长不可分割的。五年多来,值得回忆的东西太多太多,让人感动的事情也太多太多。

2004年在北大太平洋大厦的承德案研讨会上,承德死刑冤案陈国清的母亲的哭诉,一直印在我脑海里,常常让我揪心。

办公室在华清嘉园时主办的人大代表论坛系列,常常看到,没有空调的狭窄办公室挤了数十人,倾听真正的人大代表的斗争故事。

从黑监狱解救出来的访民张小玉等人来到公盟办公室,她说:我太感谢你们了,我被抓进去当晚就生病了,咳嗽,发高烧,他们不给药吃。如果不是你们,我就没命了!

我和许志永、张亚东去山西洪洞为黑砖窑受害者代理国家赔偿行政诉讼,听奴工陈小军和庞飞虎讲那并不如烟的往事。我们在回程途中还穿过危险的\”炸药村\”,去调查更危险的黑煤窑。

一天下午,办公室来了很多访民,黑龙江的赵桂荣向我讲述,她的丈夫邢世库因为上访而被关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区民主乡精神病院,至今已经800多天了。她多次被关黑监狱,多次被哈尔滨市驻京办毒打,她说她已经很久没哭了,眼泪都干了,但见到我又忍不住要哭。我感到她的整个身体都是在泪水中泡过的。我永远无法忘记她那眼神里的悲愤、屈辱、绝望和哀求。

还有太多的访民,听到公盟的名字找到我们,希望关注他们的案子。我们只能说非常非常抱歉。有一个下午,我们陷入讨论:做的事情越多,找来的访民就越多,我们无力帮助的就越多,而来访的访民多到一定程度,正常的工作就会受影响。我们心痛。

就在前不久,负责毒奶粉诉讼的林峥接到恐吓电话:我知道你开的什么车,住的什么地方。有人出5万块钱,让我收拾你。电话免提,录音。哪一家毒奶企业雇的?不太专业。我们一屋子律师都忍住笑从头听到尾。从这里似乎可以看出取缔公盟的(黑)社会基础?

去年首届公盟公民责任奖,经我们投票,韩寒成为三个获奖者之一。他的助理说,他上公盟的网站研究了一天,感慨到,中国竟有这样的机构!

是啊,一群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傻子,一群不断推石头上山的西绪弗斯,一群拿理想当饭吃的博士律师们和不务\”正业\”的志愿者们。公盟公盟,也许就是中国特色的傻公民的联盟?

多少次,公盟的援助律师拒绝收费,或者只要1千元或2千元的象征性费用。他们做的是关涉公益、民权的重要案件,收入却是同行里面最少的。

多少次,许志永博士被驻京办、截访者和黑监狱的看守们打倒在地,而他却一次次爬起来。

多少次,各地的网民把捐款送到或汇到办公室,5元,10元,100元,500元;他们说,我们想不到别的办法能帮助你们了。

多少次,志愿者在办公室里收到或寄出堆积如山的材料,竞选宣言、研究报告,委托书,法律建议,信息公开申请书。

多少次,在例会上,我们讨论热点案件、分析形势、总结教训、安排会议、分配任务、激烈争论、投票表决。

多少次,公盟的律师、学者、志愿者,在客车上、火车上、飞机上,在法庭里、报社里、大街上,为访民、拆迁户、养狗人、网民、民工子弟、酷刑受害者、无辜孩子、艾滋病人–奔走、呼吁、辩护。

洗劫之后,我们决定继续原来的工作,该什么做什么。7月20日,星期一。大家都来上班了。各地网友送来了好几台电脑,有些网友正在把电脑邮寄过来;某QQ群的200个网友集资买了一台崭新的电脑送过来。数百访民要来办公室慰问,许志永含笑劝告他们不要过来,免得造成群体性事件,让维稳办操心。

办公室里只有四张桌子,显得宽敞多了。电话还是通的,网站还能更新,工作当然应该继续。

听证会申辩意见、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意见书、征求顾问的意见。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公盟代理的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马某家属的诉状。在公盟网站上更新消息。

江西抚州公民乐小女2007年在看守所被打死,他的妈妈以前来过公盟,从黑监狱出来之后立即与我们联系。她还不知道公盟出事了。

公盟的房东和许志永所租房屋的房东受到巨大压力,他们希望公盟立即撤出,希望许志永马上搬家。许志永说:我很抱歉把你们拖入了这样的麻烦。

保安在楼下拦截访民。一些前来采访的记者也被拦住。

办公室随时可能被贴上封条。

银行账号随时可能被冻结。

许志永也做好了入狱的准备,虽然可能性非常小。不过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即使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今天仍种我的苹果树。\”马丁·路德老人家说得多好。

公盟的遭遇反映了民间组织的生存困境,也是整个中国社会的悲哀。实际上,这也是每个中国公民所面临的艰难选择:良知、责任、人性、尊严、利益;真实、谎言、升华、堕落、我们只能在这个变迁的制度网络之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和生命的意义。

好在清醒的中国人越来越多。

很多网友要捐款,很多人发短信或邮件表示支持和声援,有些人主动转发公盟的消息,几个税务专家愿意贡献非常专业的意见,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和维权律师郭连辉等表示立即申请加入公盟,火线入伙。荔蕻大姐说得多让人感动:\”公盟,这是中国的希望所在。许志永,我被你感动,现在我也成了不沉默的少数。但我无怨无悔。许志永,如果你要遭遇牢狱之灾,我请他们加我一个。二十年前我曾经退缩,我曾经决定把自己捏成一个经济动物。二十年后回顾,我觉得我多活的这二十年毫无价值。因此我决定,这一次我不退缩,不。\”

人们用行动表明,公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继承了追求自由法治和公义的一切先驱者的光荣传统,甘地、特蕾莎、奥西茨基、罗莎·帕克斯、斯坦尼斯拉夫•马科洛夫,在这一刻灵魂附体!

翟明磊在声援文章中写到:你不能禁绝民间组织,正如你不能禁绝生活。

行动即是历史,行动即是永恒。公盟已经写入历史。

的确,公盟不死,也不会慢慢凋零。

因为爱与公义永存。因为追求自由和法治的精神不死。

▲学者吴祚来发表文章《公盟的困境是社会的悲哀》

7月14日,许志永主持下的公盟收到北京两税的处罚事项通知书,除要追缴税款外,并拟按最高\”刑\”处以五倍罚款,共计142万多元。

按许志永的解释,公盟并未产生所得,不应产生相关税收,而营业税已经缴纳。根据我以前做律师的知识和经验,有些法律条文并不非常明确、或者不完全适用于新情况,实践中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但最终的解释权却完全在相关职能部门手里。另外公盟的管理或许也有不够规范之处。因此,虽然在24日做出最终处罚前,公盟仍有权对此进行申辩,但对于许志永这样的法律博士来说,仍应吸取教训,以后具体操作性问题最好早早咨询具体管辖部门,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找到把柄。

但是,这场风波表面上由\”偷漏税行为\”引起,根源上却来自于公盟不尴不尬的\”身份\”。法律性质上,\”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但实质上,它从事的一直都是公益活动。其五年来的所作所为世人有目共睹,不需要我再去一一介绍。

既然如此,公盟为什么不去申请注册为社会团体法人?众所周知,在中国要成立社团组织,比成立一家私营企业要困难得多。它不仅需要一个民政部门认可的\”业务主管单位\”–这通常必须是一定级别的国家单位,要找到并不容易;并且需要\”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这给批准与否留下很大的解释余地,而潜规则大约是看你是不是\”敏感\”,有没有\”政治目的\”。

公盟因而陷入了两难的选择。要么不能做事,要么名不符实。其选择先注册为公司,却又将其带入了税务的困境:不但必须从有限的捐助中拿出一部分缴纳税款,特殊的资金来源更是给其遵守税收规定带来困难和不确定性。

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国家为何不给公盟这样的公益性社会民间组织以起码的生存空间?在我看来,一些观念、理想相同的人,想聚集在一起做点事,其目的也可能是简单而崇高的,就如许志永所言\”是为了这个国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了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公盟的理念代表了人类的永恒追求,其工作只是试图以自己努力推动社会的些微进步。它对这个国家并无直接或间接的坏处,对政权也无任何挑战性。如果说公盟\”制造麻烦\”,只能是妨碍了那些混迹于官场,以不作为、乱作为来以公谋私的个人和群体,妨碍了那些搞权钱交易的为富不仁者。而这样的\”麻烦制造者\”却是有利于我们的国家和政府、人民的。

在我看来,如果仍坚持国家对社会的严格控制,坚持过时的\”国家全能主义\”,不落实宪法授予民众的结社权,就说明国家还没有足够的勇气来正视公众权利、法治意识加速增长的现实,没有足够的智慧来应对民间力量的生长,更没有足够的洞察力来看到民众对社会稳定的肯定和对渐进变革的理性选择。我认为这极需改变。

而此事中另一个事实,是两税无理由地对公盟处以最高的五倍罚款。国家职能部门表面上符合法条的行为,实际上已因\”选择性执法\”而沦为一种\”打击工具\”。这也说明中国的\”依法治国\”只得其形,远未得其精神。因此,我支持公盟走完申辩、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的整个法律程序,首先谋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用为自身\”维权\”来践行自己的理念。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才说,公盟的\”身份\”困境已是我们社会的悲哀,如果它到最后仍因税而终,那将更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注:本文南方某刊曾许诺星期六刊载,刚来信言,老总担心外界会将许志永与某案联系读解,认为难以承担责任)

▲北京学者张耀杰发表文章《对于许志永及公盟的公开举报》

据许志永博士发来的电子邮件《苍天在上–公盟要被处罚142万多元》介绍,2009年7月14日,公盟接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同时送来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于7月24日之前做出行政处罚,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项加起来一共是142万多元。作为公盟法定代表人的许志永,还有可能遭受七年刑罚的牢狱之灾。

由此看来,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及公盟,注定是要被政府当局以非政治的手段加以政治性的消灭与扼杀的。为了帮助政府雪上加霜地摧残本国的民间公益组织,本人在这里对许志永及公盟进行公开举报:

2006年9月30日晚上,本人在理工大学交流中心与许志永、张星水、胡星斗、汪海洋等人一起吃饭时,许志永邀请在座各位给公盟网站写稿,说是每篇给稿费300元。当天晚上,有一辆北京市公安局的中型警车一直在外面跟踪看守张星水,车上一共有四名警察。这些警察肯定写有\”张星水值班日记\”之类的东西,可以查找出来充当权威证据。

2006年10月23日,本人写作的《国务院官员关注龙泉地案》在公盟网站发表,其中专门表扬了国务院法制局的官员对于浙江省龙泉市龙渊一村违法征地案的跟踪关注。到了2007年9月26日,龙泉市政府派出近千名全副武装的公安、特警、民兵、民工强行捣毁了龙渊一村200多亩基本成熟的稻田和蔬菜基地,并以扩建公路为由,强拆30多间民房,从而以事实证明所谓的国务院官员关注龙泉地案,其实是在排演一出官官相护、狼狈为奸的政治骗局。

尽管如此,300元的稿费,许志永及公盟还是应该兑现的,但是,迄今为止本人从来没有收到过。此后多次见到许志永,他也再没有提到这件事情。而且有几次他讲到参与维权活动时自己被毒打以及别人被毒打的感人情景时,本人还情不自禁地想给他捐款,只是因为被中国艺术研究院无理解聘之后无钱养家,暖在口袋里的几十元钱实在拿不出手,所以只好既惭愧又敬佩地看着别的朋友慷慨解囊。

考虑到中央政府有两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白送给美国、朝鲜、非洲都没有人愿意接受,只好烂在财政部的国库里面不断贬值;又考虑到给许志永及公盟捐款的都是心肠比较软的穷苦人;本人建议凡是给许志永及公盟捐过款的人,都尽快到公盟登记以索回自己的捐款,免得这些小钱被北京的地税局及国税局抢走之后,又被更高级别的贪官污吏拿去养小三、包二奶以弘扬中华民族一夫多妻的传统美德。借用许志永的话说:\”我是一个穷人,我们是一群穷人,你们不能从我们这里敲诈钱财,也夺不去我们执着的信念。我们没有愤怒,更没有仇恨,我们满怀慈悲,继续走自己的路。\”

▲公益服务维权人士万延海发表文章《公盟的教训》

一群理想主义的法律人,2003年成立公盟,前身是阳光宪道,在工商部门注册,后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著名法学界三博士许志勇、滕彪、俞江,和著名律师张星水。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公盟成立以来,介入大量公益性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公民权利。

法律人成立公司,实属无奈,因为政府限制公民成立非盈利团体。公盟开展公益性法律研究和法律援助工作,理应得到政府支持,予以经济援助。但政府税务部门却来进行税务稽查,对公盟行政处罚142万元。随后,民政局前来对公司下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下达取缔令,没收电脑和保险柜等公司下的物品。

公盟的教训在于,一群法律人聚集在一起,参政议政,维护公民权利,却疏于对机构的管理,特别是疏于财务和税务问题的处理。长期以来,虽然资金量不大,但公盟缺乏专业财务人员参与公司管理,没有财务和税务审计,也不主动纳税。当然,就公盟从事的事业而言,公盟不仅不应该缴税,而且需要中国政府用中国纳税人的钱来支持公盟。

但是,问题在于,政府税务部门对公盟公司的处罚,民政部门对公盟中心的处罚,法律上是不严肃的。理由如下:

1、税务部门对公盟公司接收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资金赠款没有纳税予以处罚是错误的,因为公司接收项目资金赠款,不是公司收入,而是捐赠款,不需要缴税。如果公盟每年进行税务审计的话,审计公司可能早就把这些问题帮助公盟处理好了。

2、民政部门对公盟公司下设的公盟中心下达的取缔令,法律上没有依据。公盟中心不是独立对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是企业下设的研究中心,所谓企业社会责任范畴,民政部门无管辖权,更不应该没收电脑和保险柜等公盟公司的财产。

中国很多民间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因为缺乏政府的政策和经济支持,大量组织接收国际赠款开展工作。今天,行政当局对公盟同时采取税务罚款和民政取缔令的做法,令所有同类组织面临恐惧。税务和民政这两把刀何时砍向其他的组织?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家、公盟办公室主任田奇庄发表文章《\”两税\”顶格重罚,公盟命悬一线》

7月14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向公盟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偷税总计248244元,拟处以五倍罚款。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局拟罚款总额142万多元。两局同时告知,公盟有陈述、申辩、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权利。

公盟成立于2003年,是由学者、律师共同发起,以推进民主法治,服务社会为宗旨的公益组织。公盟成立五年多来,所作所为世人有目共睹。

按照宪法规定,这样一个纯粹的民间公益团体,本应在民政部门注册为社团组织。可是,在中國特色的环境中,公盟不得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民营企业。

公盟的生存全靠社会各界捐助。成为企业后,于是公盟必须从有限的捐助中拿出一部分缴纳税款,这使得公盟本来就很窘迫的财务捉襟见肘。

身为法律研究机构,公盟当然知道依法纳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而自成立后一直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这一次,仅仅由于公盟工作人员对一个连续项目的资金入账、结账理解与\”两税\”不一样,尚未申报纳税(当然,也有可能存在工作失误),即被\”两税\”处以顶格重罚,我们认为这极不公平。

对于一个完全依赖赞助,没有一点经济收入的公益组织,142万元罚款意味着什么,恐怕大家心里都很清楚。

那么,公盟究竟做了什么事,使得\”两税\”如此大动干戈呢?让我们回顾一下公盟五年来走过的历程:

2003年许志永、滕彪等三位北大博士提起孙志刚案违宪审查;发起了推动基层人大代表预选程序。

2004年,参与起草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宪法人權条款的修订建议;关注河南爱滋病村\”关爱之家\”孤儿院被政府强制关闭事件;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和主编程益中辩护;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五次死刑案;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合法性组织研讨会提出质疑。

2005年,进行中國信访制度的研究;推行人大代表接待日;人大制度研究;撰写《中國人權发展报告2005》。

2006年,完成《2005年中國人權报告》;关注北京出租车提价和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中國信访问题研究报告;关注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直选;关注打工子弟受教育权;撰写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7年,帮助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关注中关村拆迁案;开展各类公民参与活动;

2008年,公盟为援助毒奶粉的受害者,组建了律师援助团提公益诉讼;发起了北京律师协会直选活动,促进行业协会民主选举。

进入2009年,公盟发表了西藏314事件的成因调查;发起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向多个地方政府提出了三公消费、财政收支的信息申请;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传播了维权、选举中的法律知识;为邓玉娇、黑监狱受害者、上访者提供援助;召开了居委会选举、绿坝、精神病等多个研讨会;在重大问题上公开发表法律意见,引导舆论走向理性发展的轨道。

以上就是公盟同仁、志愿者以及支持者们五年多来所做的主要事项。

面对着苍天热土,面对着亿万同胞,面对着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面对着试图置公盟于死地的个别人,我们郑重宣告:

公盟无私。公盟成立以来,所立项目都出于公共利益,所做事项都为追求公平公正。有些事情我们可能做的不够好,但我们敢说,我们没有牟取私利。

公盟无敌。公盟过去所做的事情可能得罪过一些人,我们也受过来自不同方面的打击。但公盟没有敌人,也不把任何人当成敌人对待。

公盟无怨。我们经历过许多挫折,即使面对\”两税\”办理公盟专案的人,我们也没有怨言。我们所遭遇的,就是现实需要我们承受的,我们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公盟无悔。我们选择人生的道路,就准备接受荆棘坎坷的考验,无论什么艰难险阻,都不能阻挡我们前行的决心。

我们的民族经历了太多苦难,经不起再折腾了。如今中國大陆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凸现,利益冲突升级,群体危机事件层出不穷。如今政治环境,迫切需要公盟这样具有公信力、影响力社会组织,发出理性的声音,调解矛盾,抑制事态情绪化发展,促成制度化进步,实现社会健康和諧发展。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恳请北京\”两税\”机关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良心负责的态度,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办事,对公盟从轻发落,让公盟生存下来。

▲媒体工作者昝爱宗发表文章《公盟走投无路,但天无绝人之路》

北京公盟的许志永先生太富有理想主义情绪了,错以为共产党\”本善良\”,可回到现实,被猛地击了一棍:以偷税为名,处以142万元重罚。

其实我知道,这事早晚都会发生,暂未发生是因为时间未到。看看共产党的当代史就可以知道,麻雀一撅屁股就知道它要拉屎了,吃的是什么就知道它拉什么屎了。共产党本质上是非常惧怕组织的,不但它完全控制自己的组织(它不放心),还严密控制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共眼里,公盟就是一个异己组织,它不灭你灭谁?

有人说共产党有八大民主党派,可翻翻历史书就知道,1949年以后从没有正式成立过一个新党(1998年民间成立的中国民主党被政府列为敌对组织),八大民主党派都是1949年之前成立的,不算共产党的功劳,但却都一律成为共产党的亲密朋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现在从中共既定的法律上看,新成立党绝无可能,风险极大,而且它对组织化的东西历来都严密防范,不留任何余地。不过,是制度总能找到漏洞和缺陷,比如人们可以自发成立志愿者组织,就像业主们可以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样,志愿者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就是合法的。公盟作为公益组织,即NGO,不应当以公盟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即公盟不能再上\”中国特色\”的当,而要谨慎、务实。公益性质的NGO借公司的壳出现本身就不对,中国的公司有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管理,有收入就要纳税,比如国税要求纳税人达到月收入5千元的标准就要登记报税,你不报他们就以群众举报为名查你偷税,你还能说什么?

至于法律不公正,制度有缺陷,是另外一回事。在制度没有修改完善之前,名为公司、实为NGO的公益组织确实无法规避他们的监管。为此,我认为公益组织不应当以公司形式出现,而应该以志愿者组织出现,比如公盟就是公盟志愿者联谊会,就是公盟志愿者的个人行为,只不过是个人联合起来,或志愿者走到一起来了,比如举办法律研讨会,比如到四川灾区赈灾,比如慰问访民和艾滋病患者,比如看望邓玉娇等等,至少不受那部公益组织也需要纳税的恶法所制约。

当然,成立志愿者的组织,依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老共们要收拾总能找到把柄。比如你有外面的钱进账(赞助),他们可以查非法经营,可以栽赃,又有什么办法呢?是的,你就叫公盟志愿者联谊会,让他们来对付这个吧,虽然法律不能明确保护志愿者组织,但也没有明确禁止志愿者及其组织,就拿志愿者做事,有关赞助就直接由个人接收,就像牛博网的罗永浩一样把网友捐款打入个人帐户,然后捐给灾区,有明细有证据就可以放心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政府非要罗织罪名让其下狱,那也是躲不过去的,但这样至少让政府下一番捏造罪名的功夫,而且他们一开始就证明是错的,将来还会一错再错,错上加错,就让政府承担这个错上加错的成本吧。

公盟落难,我在论坛上留言,只指有关部门\”胡来\”,胡来即胡折腾。他们折腾,确实无法阻拦,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令其疯狂。如今公盟走投无路,但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所谓北京国税、地税的处罚,我认为吓唬第一,处罚第二。不理会这个罚款,公盟账上也确实没钱。若是公盟就此停下来了,也就让他们达到了目的。所谓142万元的处罚,也是一个零,因为你是NGO,你没有营利,更不是经营,罚什么?他们不过是吓唬人而已(中国的法律仿佛泥巴,中石化陈同海涉案近2亿,死缓;许霆非法占有他人卡上17万则要无期徒刑),很多司法白条举不胜举,而且他们税务部门将等着上法庭当被告。比如公盟不服处罚,对税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再是告到法院,一审二审,过程很重要,每一个过程就是揭一次政府打压公益组织的伤疤,政府先是折腾别人,最后他们会发现真正折腾的是自己。比如民政部下文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其实就等于承认中国合法成立了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成都民政部门取缔秋雨之福教会,其实就等于承认成都正式成立了秋雨之福家庭教会。现在秋雨之福家庭教会要求行政复议,民政部门不敢受理,但至少秋雨之福教会没有胆怯和退缩吧,退缩和胆怯的恰恰是动辄以取缔为名压制民间组织成立的政府机构。
中国处于转型时期,就是政府失信、民心混乱需要重新拾起公信和民心重振之时,公盟需要继续走上台面,彻底裸体当NGO,当志愿者,丢掉借公司这个壳的幻想,公司从来都不是NGO,公盟以前缴纳的6万税款也是多余,这6万元完全可以永在志愿者公益服务上面,真正让受益者得益,至少可以帮国家少开支,这才是真正的爱国行为。

现在,我明确支持公盟就五倍罚款的处罚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通过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在诉讼过程中为公盟的公益组织进行司法定性。如果官司不赢,彻底败诉,对于中共政府来说也不是一盘什么好棋,毕竟你宪法上写着普世价值,实际上却没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这算什么宪法?这算什么尊重和保障人权?

所以我说,没有熬不过的黑夜,也没有永远迟到的正义,即使公盟真的因此停办了,许志永博士真的因此而身陷囹圄,那就更证明了许志永做公益事业的正确,也为公盟这个真正的NGO做了一个大广告,公盟也就成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启蒙。公盟一天得不到认可,就说明我们争自由的路还没有走完,我们就要一天天推进。争公盟的自由,就是争我们每个人的自由,包括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自由不分你我,不分地域,不分身份,你若不珍视自由,自由就会离你远去。

▲专栏作家李平发表评论:中共伟光症发作,公盟受难

「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的公盟为甚麽被封杀?因为中共的伟光症又发作了!为了庆祝建政60年,中共绝对不容许有异于党的声音、有别于党的利益的存在。中央电台的记者到河南为土地被霸佔的村民抱打不平时,当地官员说的再明白不过了:「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一心要替老百姓说话的公盟,岂能见容于党?

甚麽是伟光症?这是中共独有的怪病,源于中共言必自称为「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政党。据说,「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可以追溯到1922年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登峰造极的变形之作是文化大革命时的口号:「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

文革结束后,中共并未着手治疗伟光症,每逢中共建党、建政纪念日都有类似山呼万岁的文章、影视作品问世和庆祝活动,而不愿下跪的公民,自然不会有好果子吃。今年是中共建政60周年,第四代领导人胡锦涛希望藉大阅兵、大游行获得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类似的欢呼,伟光症岂会不发作?

争公民权益变眼中钉

《零八宪章》签署运动发起人之一刘晓波,遭软禁半年后,上月底被正式逮捕,将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是中共伟光症发作的强烈讯号。学者、名人要求实施宪政,与民间要求维权,都刺痛了中共的神经。公盟竟然集结了学者的力量,为公民争权益,岂能不成为中共的眼中钉、肉中刺?

再来看看中共以国庆的名义筹办建政庆典的所作所为:中小学生被逼冒着酷暑操练,为的只是展示党的胜利标语和口号;万千访民的申冤被压制,为的是粉饰社会的和谐;亿万网民的言论受到审查、封杀,留下的是官方传媒的歌功颂德。如此种种,不是国之喜庆,是民之悲哀、国之悲哀。

▲署名\”荒原\”的评论人士发表文章《为何剿灭\”公盟\”之类民间NGO》

公盟事发合情合理不合\”法\”

7月中旬,设在北京的民间组织\”公盟学术研究中心\”(简称\”公盟\”),被北京国、地税两局以\”偷漏税\”为由高额罚款,被民政局事后高调宣布取缔,并进行查抄。

公盟,是当前民间组团大潮中的一员,更是被政府强势打压的代表之一。这种游离于党的掌控之外的民间公益性质的团队在中国已非独家,只不过政府一直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对口主管部门–民政部(局)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往往最后才不得不以公司法人形式出现,同时给政府进行打压也被动地留下了借口。

从公盟的种种表现可以看出,是以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为主要业务,完全是建立在社会改良的理念和基础之上,假如是在正常的民主契约社会中,正好作为政府行为和司法不足的一个补充,毫无疑问其所有行为正是政府所求之不得的。但在以专制立国的中国,政府\”眼里面容不得沙子\”,民间社会力量渐趋壮大和成熟,则对执政当局在隐形心理上和现实态势上造成了所谓压力和危胁,已引起了某些人的不安和恐惧。

虽然公盟是以\”奴仆为主人洗袍子\”的心态和方式介入国家政治生活的,但中国传统认为,任何不受政府节制者,在主人没有点头认可之前(其实永远也不会如愿),皆会被其视为\”敌对势力\”,\’必然不能为专制者所容忍,同样也会受到\”理所当然\”的无情打击,公盟自然也不会例外。所以,对公盟的打击,应该说从当初不能进行正常注册之时,就已开始了,有今日之事,当属必然。

消灭\”异类\”是既有之策

中共在立朝之初,便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将土地、财富和国民据为己有私产,不但对国人从肉体上管束,在衣食住行、工作、学习上完全推行集中营式的军事化、程式化管理,甚至还从思想上进行禁锢,慢慢\”培养\”成为唯党是从的马列主义教徒和生物机器,人人以争做\”螺丝钉\”和\”党的好儿女\”为荣。

党为了防止一切形式的变革与革命,保证自己的既有利益,就必然要打击所有的自己不能掌控的民间社会和组织,锁死所有可能失控的社会渠道,以求一统天下,别无\”分号\”之效。

为达独霸天下的目的,奉\”罢黜百家,独尊马列\”之策,将中国社会本有的一切政治团体和民间组织重新梳理,具有政治特征的,归入党领导的\”政协\”旗下的\”民主党派\”,充做其政治\”文明\”装点和\”橡皮图章\”;对于有宗教特征的,则归入宗教管理局旗下的\”三自爱国教会\”,进行党化洗脑和强行管制,以它教之名行党教之实,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从此成为唯马教独尊的\”不自由\”;具有中国传统帮会性质的会、道、门组织,则一概打的打杀的杀,如从孙中山时代就已存在并参与了历次\”革命\”的\”致公堂\”者,虽党名早兴天下,但这一次才真正被\”改造\”成政治花瓶\”致公党\”,有\”沙里澄金杨六郎\”之大难不死,却再也没有了其\”革命\”的精、气、神。

此社会政治生态如后期的《动物庄园》般等级森严,其间有能苟且偷生而不殉道于党教者,即为大幸。公盟被罚、被取、被查,只是强权政治的一种自然延续,是身在中国的一个必然宿命,此即类同于中国的基本人权–\”生存权\”之现实表现。

社会变革需要团队组织

任何形式的社会变革,都离不开有效的团队组织来领导和运作。

\”洋务运动\”,离不开\”洋务派\”领袖的组织:\”武昌兵变\”,离不开军营首长的领导:\”辛亥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孙中山的华兴会和黄光的兴中会的不懈努力,少不了同盟会的影响;红朝立国,更离不开苏俄的支持和直接\”关怀\”,离不了在中国成立政党及其\”铁血组织\”的带动:\”文化大革命\”的开展,离不开毛伟人的默许:\”改革开放\”的推行,必然也离不开邓氏的支持和引领。而这一切,全有赖于组织和团队的作用。

89六四民运的失败,是因为没有一种强大的凝聚力,没有一个成熟的组织进行通盘管理和宏观引导,所以才值得让人反思。

现在的民运大业各自为政,为续艰难,恰恰是因为没有凝为一体,不能整合成一个有效运作的团队之故,所以才有了\”整合\”的呼声。

遍地分散的各类维权抗暴运动,同样是散而无效,所以才催生了\”冤民大同盟\”。如此种种,说明人类社会生活很多时候是需要有组织有团队的集体行为,因为,人类本身就是群居动物,任何时代和制度都不能反其道而行。

公民社会是大势所趋

公盟事发,并不说明在当前中国不应该进行民间社团的组织和建设,而恰恰相反,正好说明了对弱势国民进行及时帮扶和对强权进行震慑的必要性,说明了中国社会需要民间公民社会的存在和成熟,才能对专制体制进行有效的制约和平衡。

公盟事件还说明,在一个专制的社会中欲行改良之事,是多么艰难,甚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因为专制者所进行的一切改良,并不是为了改变专制,而是为了维护专制并预防革命的发生。一旦改良危胁到了其统治根本,这种改良马上就会终止。

时至21世纪民主大潮再次强势来临,身负家国之念具有良苦用心的中国民间社会,再现暗潮涌动悖党成势之兆,各种或是利用公司法人形式,或是与政府许可组织进行\”挂靠\”,或是自立半公半暗的隐形团队,正风起云涌逆势显现出来。

不管政府愿意于否,一股股潜在的制约力量已经出现,一种\”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公民意识已然显现,当政者意欲再用传统的圣君哲学和霸王之道治中国,继续一味拒绝一切哪怕最良性最善意的改良建言,甚至如《零八宪章》这样温和理性的吁求也视若无睹,弃若蔽履,反而一意孤行推行警察政治和机密治国(如《保密法》强势出台),它将来所能等来的,除了革命,怕无其它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