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0日,湖南省沅陵县因城管打伤摊贩,7月22日引发当地民众大规模堵路抗议事件,,从现场图片看当时参与堵桥的民众非常多。沅阮县政府网则称“双方伤者经全力医治伤情平稳,群众情绪基本稳定,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据了解,被城管打伤者叫向必银,男,是沅陵县太常乡跳岩村一名普通的村民,他为了生存和其它人一样,在沅水河边的码头上,经营着一个流动粉摊。2009年7月20日早上,沅陵众城管人员到码头龙舟广场,要求向必银等商贩必须离开。当时向必银的椅子上还坐着两名正在吃粉顾客,向必银请示城管说等两名顾客吃完了再收拾,话音未落,一名城管的脚就来了,一脚将旁边的煮粉煤炉踢翻,搁在上面的煮粉锅煞那间掉了下来,滚烫的油水正巧泼在旁边两岁小孩的身上,小孩的胳膊、屁股以及下背部被烫伤。

向必银火了,冲向一边拿起旁边卖肉的砍刀,用刀背向城管砍去,连砍了数刀(只是外伤),见城管用力反击,便丢下刀朝县拘留所方向跑去(向必银的临时住所)。不料,没等他跑出30米,一群城管蜂拥而上,将向必银打到在地,不顾他的生命安危,使劲的在他身上脚踢拳打,向必银头部、胸部、腰部全部受伤了,全身都在流血,向必银早已在殴打中昏迷过去。城管见他一动不动,没什么反应了,才停止了殴打,后来有人将向必银送到了当地医院。

2009年7月22日早上,向必银家属在其遭打的地方挂起“城管打人,法理不容”的横幅,并将其受伤的孩子以及相关的照片印刷出来进行游街示众。从龙舟大看台出发,沿着步行街,再到辰州大道,最后直接到沅陵的主要交通要道沅水大桥,大约上午九点左右,伤者家属及其亲属同乡在桥中央挂起了横幅,贴出了照片,并向桥上的行人诉说。一时间,前来了解此事的群众越来越多,路过的司机也停下车来看个究竟……顿时,桥上的人越来越多,前来围观的人一波又一波蜂拥而上,整个大桥被堵死了……

沅阮县政府网在7月23日名为《沅陵县积极迅速稳妥地处置“7.22”堵路案件》(http://www.yuanling.gov.cn/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2803)的文章中对该事件的说法如下:

7月20日8:30左右,沅陵县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30余名执法人员来到县龙舟广场周边进行市场秩序整顿。按照事先下发的《关于在龙舟广场限时经营的通知》要求,广场周边所有经营摊位(点)必须从7月20日开始,每天上午8时后不得在龙舟广场周边进行经营活动,经营摊位(点)必须收拾撤离。当执法人员检查至龙舟看台上码头时,个体经营业主向必银拒绝按要求撤离自己的小吃摊点,与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生口角继而演变为相互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向必银从旁边摊点拿了一把屠刀,砍伤了张先福等3名工作人员后,跑向县治安拘留所。执法局工作人员全先峰等十余人追到拘留所,未能控制住当时的情绪,将向必银打伤。公安机关人员赶到现场后,与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一道,及时将伤者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医治。

7月22日上午8:00,县委、县政府召开全体县团领导、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乡镇负责人大会,通报了这一案件的经过,表明将依法查处相关人员。就在大会召开的同时,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策划并蛊惑伤者家属及部分闲杂人员上百人,手举贴有20余张伤者照片,在辰州大街上游行,引起数百群众围观,进而在沅水大桥聚集,导致交通堵塞。县委书记黄泽春带领全体县团领导亲临现场疏导,进行耐心劝解。经过7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工作,聚集人员于15时50分全部被疏散,沅水大桥交通恢复正常。目前,双方伤者经全力医治伤情平稳,群众情绪基本稳定,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