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今天(星期二)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一名去年四川大地震后发表文章批评校舍豆腐渣工程的异议人士判刑。

谢长发星期二上午被长沙中级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他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撰写了批评豆腐渣工程的文章于当年6月25号被逮捕。今年4月28号进行了审判以后到今天作出了宣判。

*家属不服要上诉*

谢长发的弟弟谢长祯在法院听到宣判结果后,当场高呼抗议,表示不服,他对美国之音表示他要为哥哥提出上诉。他说:“我哥他在看守所,还要看他是什么意思。我们又见不到,我今天打了看守所的电话,他还是不能见。而我的意思肯定是要上诉。”

58岁的谢长发89年天安门六四时事工自联领袖曾被判劳教三年,他因发表批豆腐渣工程以及参加中国民主党活动去年被捕。他被判13年监禁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宪法权利没保证*

谢长祯对美国之音表示,他不认为他的哥哥有罪,他的作为都符合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他说:“我们犯了什么罪呀?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言论、出版、游行、集会、结社、宗教、人士自由等等没有一点给予人民。说一套做一套。这是很残暴的,判13年,他到刑满释放的时候已经就70多岁啦。”
 
谢长发的辩护律师马纲权表示,谢长发是行使公民结社、集会的自由权力, 而中国刑法里面也没有规定这样就构成非法组建政党罪,或者非法集会罪,因此他认为这并不构成犯罪。

*异议人士造打压*

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谢长发星期二被判刑,已经是8月5号维权人士黄琦、谭作人、学者郭泉批评豆腐渣工程以后相继被审后,第四起涉批评豆腐渣而受审被判的案例。

关键词:谢长发,豆腐渣 , 民主党,颠覆罪 ,异议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