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授权发布)2009年7月22日,湖南著名维权人士、泛蓝联盟成员谢福林及弟谢树林两人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带走,7月23日,两人被“盗窃罪”的名义被刑事拘留。
据悉,此次罪名是因为谢福林先生兄弟的家庭用电而起,情况并不复杂,谢福林先生在获得现有房屋的使用权后,得到环卫所负责人允许使用环卫所电表,环卫所派出专业的工作人员陪同谢福林先生购买电线安装。因没有房屋产权证,供电部门以“房产不明确”为由拒绝其安装电表申请。为此,谢福林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安装电表,芙蓉区政府副区长及芙蓉区信访局局长向其表示“你暂时先用着吧”。供电局多次派人前去剪电,都被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出面阻止,在多方协商同意的情况允许谢福林用电。此次突然以“窃电”的名义抓捕谢福林先生,违背了基本的事实真相,不仅如此,供电部门出具的电费金额竟然高达十多万元(半年家庭用电),明显违背常理。
据悉,谢福林兄弟被湖南当局以“窃电罪”的名义非法拘捕以后,谢福林先生的家人曾向供电部门索要高额电费的祥细清单,被当地供电部门拒绝。另外,关押谢福林先生的看守所内犯人登记档案上记录谢福林先生的案件属性为政治犯。
鉴于中共当局曾以各种名义对泛蓝联盟各地成员实行政治迫害;鉴于本案中事实清楚的案情内容;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中共湖南当局对政治异见人士实行的又一桩政治迫害。
鉴于近日湖南当局重判政治异见人士谢长发先生的事实,我们认为,湖南当局在执政思维方面越来越向毛泽东时代的极左道路上大幅度倒退。
我们认为,这既违反了基本的国际人权与公民权法律,也违反了本国宪法法律,同时,与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先生2008年8月提出的“解放思想、还权于民”的开明政治理念背道而驰。
据此,中国人权捍卫者联盟主张:
第一、立即无条件释放谢福林、谢树林两兄弟。
第二、对谢福林先生、谢树林先生在关押期间遭受的精神侵害进行赔礼道歉,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三、重新调整对政治异见人士的政策思路,包括对谢长发先生一案重新研究定性,审慎研判,切实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共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