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国庆大典之日。国庆阅兵作为这一盛大庆典最隆重的节目当然备受瞩目。为了这一恢弘的画面,三军将士为之挥汗如雨,踏破铁鞋无数;佼佼天子为之牺牲自由,酷暑训练三月:“人民群众”踊跃歌功颂德,欢声笑语一片。然而,在那恢弘画面的背后的首都北京却是高度的紧张,黑衣特警持枪巡视,黄衣自愿者遍布社区,迷彩服民兵坚守天桥。十一之前的北京可谓是:民警、交警、便衣警察处处皆是;难民、访民、异议分子全被清除。
在如此特别紧张的喜庆日子到来之际,在远离首都的无名小镇浮山县确发生了数百警察在黑夜的掩护下偷袭家庭教会,殴打教会信徒,推毁聚会场所的恶剧。这场与国庆六十周年的喜剧遥相呼应的恶作剧因为其特殊的时期、特殊的背景、特殊的手段、特殊的对象也势必会对中国的宗教自由产生特殊的意义。
一、基层政府的黑社会化愈演愈烈
这是一出怎样的剧目呢?据报道,09年9月13日凌晨,在经过了先行断水、断电、断路、断通讯的破坏行动之后,400多名组织严密的偷袭者闯入山西临汾浮山县家庭教会聚会的“福音鞋厂”,他们手持军械、木棍、砖头、铁钩等利器冲进教会的聚会场所抢电视、砸冰箱、毁汽车、砸毁厨房里的锅碗餐具,连院内树木花卉也都不放过全被摧毁了。聚会场所的钱物,信徒的圣经、衣物、手机、金钱全被抢走。他们对在现场的百余名毫无防范基督徒大打出手,数十人倒在血泊中,严重伤员当场昏迷不醒。与此同时,推土机和挖掘机也出动并推毁了几十间建筑物,现场一片狼藉,剩下的只是些残墙断壁和被砸毁的锅碗灶具,被掀翻的家具、电器,还有那地上的斑斑血迹正诉说着那见不得光的暴行。事发之后,当地教会有近千名基督徒在大雨中祷告了四五个小时。随后,政府曾跟教会谈判,同意允许教会重建,并且承诺赔偿损失费用,但是,随后当局政府即食言并且加大了打压力度,数十名教会同工被非法拘禁,并有军警驻扎临汾大教堂禁止基督徒聚会。浮山教案的事态在进一步扩大中。
这种场景不禁的让人想起了三年前发生在杭州的萧山教案,那是在2006年的7月29日下午,杭州萧山区政府动用数千名警察(包括武警)在大型掘土机的帮助下,暴力拆除了萧山区党山镇由当地信徒集资建造的教堂,并且抓捕了五十多位信徒,后来有八名基督徒被判刑追究刑事责任。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从萧山教案到浮山教案,都是政府部门针对家庭教会的聚会场所而进行的强行拆毁行为,并伴随着针对信徒的暴力殴打行为以及毫无法律手续的非法拘禁行为。不同的是萧山教案发生前政府部门还有谈判及劝导行为,还曾发出通告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而浮山教案就连发出通告的法律程序也都免了,在茫茫黑夜的掩护下就悄悄地进村了。这种场景不得不让人想到军阀割据时期的无法无天的土匪进村抢劫的情形,又或是电影里抗日战争时期鬼子进村时的镜头。
浮山教案与萧山教案相比更加的暴露出了当地政府的黑社会化。如果说萧山教案中政府部门还在用虚假的法制外袍来掩盖他们打击教会的险恶用心的话,这次的浮山教案政府部门的行动表现的更加的狂妄而凶恶,他们不仅不用拿法律理由来遮羞,也更不讲什么执法程序和法律手续了,连自己的承诺也被自己的行动给打翻在地了。浮山教案中政府部门所用的唯有暴力和谎言,他们不仅不用思考如何寻求行动的正当性了,连遮羞的法制也被他们抛弃了。
在重庆市正在进行的大规模的“打黑行动”中,包括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和部分县级公安局局长等众多的高级官员因其涉黑而依法被处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揭露了中国基层政府官员中的黑社会化趋势。然而完全脱掉了正当性和合法性的遮羞布的临汾浮山县政府在这次事件中则是彻底的暴露了其黑社会化的本质。
基层政府的腐败和权力滥用引发的基础政权的黑社会化导致了中国整个官僚体制僵化和霸权化。这种僵化的官僚体制和官员黑老大式的霸权思维不仅不能够化解国内各样的冲突和矛盾,相反还在制造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冲突和矛盾,近几年来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即是例证。这种政府部门的黑社会化更是加速了社会的溃败。因为此时的国家不仅没有能够有效的消除“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这样一种自然状态,相反,它还在制造更大规模的原本不必要的战争。一个毫无公义可言的政府也会塑造出更多“行侠仗义”的“侠客”,也会出现越来越多自己出来行使公义的杨佳“杨大侠”。国庆之前,前门地区一男子行凶杀死两人,砍伤数十人的悲剧也正显明了这种危险。
崇尚暴力和恐吓的黑社会化思维制造的将是更多的更加残忍,更加冷血的杀手和恐怖分子。当一个社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心中所被“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仇恨所吞噬的时候,这些人的心中是何等的黑暗。红色的鲜血原是革命者为了追求光明,为了美好的自由生活而付出的代价。今年十月一日,天安门广场上的那面红艳艳的、巨大的五星红旗原本就是为了纪念这些革命烈士。可悲的是,如今,红色的鲜血成为了政府部门打击家庭教会,剥脱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见证。这又是怎样的一个黑暗时代?又是怎样的黑暗社会?这浓浓的黑暗压抑的让人无法呼吸。然而这黑暗试图吞噬的是追求生命的真光,在这世上做光做盐的家庭教会。这势必是一场光明与黑暗的争战。
二、教产问题:中国宗教自由的突破口家庭教会是在逼迫中成长起来的,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故事了。而政府部门从以前对于家庭教会的盯、关、跟的策略到逐步走向了宗教问题法律化的策略,虽然这只是披上了一层虚伪的法制外袍,但是这种迈向法治的趋势是值得肯定的。2004年出台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05年开始正式施行。姜时华先生在考察了该《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后认为,“宗教团体的所谓‘登记’,不过是官办宗教的掩饰。”[1]范亚峰先生更是一语中的的指出了《条例》设立的目的,那就是政府利用《宗教事务条例》进行选择性执法,使其成为了控制家庭教会的一个手段。[2]
自05年以来,各地教会都有被政府部门以“未经登记属于非法聚会”为由而进行取缔的经历。从“取缔某教会”到“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取缔某圣经培训班”,只要跟家庭教会有关的,能够被取缔的都被取缔过了。因为政府的“取缔”行动也曾引发了家庭教会对于教会登记的争议。曹志先生在考察了宗教团体的登记制度并且结合了北京守望教会独立登记的实践以及安徽铜陵教会未经登记为由被取缔的案例进行分析,说明了其登记管理的逻辑“其根本原因在于以宗教团体的政治化、行政化、单位化和单一化为特征的宗教管理体制。”[3]而在这种宗教管理体制下,家庭教会以登记获得合法性的愿望也就必然会遭遇失败。不过,在这之后,家庭教会以其合乎中道的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依法维权为家庭教会赢得了有限的空间。因为登记与否并不能成为教会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标准,或者说当家庭教会根本就不去登记,也不在乎其所谓的“合法性”的情况下,无论政府部门怎么取缔,家庭教会仍然坚持聚会。因为这是来自上帝的命令也是符合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质的。在中国基督教的教义、教会问题有了根基之后,紧接着的教产问题便成为了制约教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教产问题也是衡量中国宗教自由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09年6月份,成都秋雨之福教会先是被以“消防整改”的名义将信徒赶出了聚会场所。后又有民政部门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以“秋雨之福教会”属于“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为由将其取缔。这也体现了政府部门处理家庭教会问题上的非宗教化和非政治化的趋势。不过,这离中国的法治还是有很大的距离的。因此,秋雨之福教会在诉诸法律的救济手段之外,坚持在户外聚会,为要获得属于自己的权利,也渴望借此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做出一点贡献。刘同苏牧师在谈到秋雨之福在户外坚持聚会的九个主日的意义时提到,“此次秋雨之福教会在户外坚持主日聚会,一方面表明决不主动退出公共生活领域(其聚会的公园仍然是公共生活领域),另一方面也申明自己在写字楼(原聚会地点)聚会的权利。……民众在违宪剥夺基本权利的情况下以非暴力不服从的形式申明自身的权利;政府虽不当使用行政强制手段剥夺民众基本权利,却在民众回应之后理性地承认了民众的基本权利。此事件的过程与结果,标志着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初步形成,并且显示了公民社会中政府与民众互动的基本机理。”[4]
当政府部门的“取缔”并不能阻止家庭教会的聚会,限制基督徒的宗教信仰自由之后,政府部门便从空间上开始控制家庭教会。因为随着信徒的人数的增加,单个的家庭里面再也满足不了信徒聚会的需求的时候。家庭教会便走出了家庭进入了一定的公共空间。这个公共空间的获得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如北京守望教会租用房子的方式,另一种是如临汾浮山家庭教会自建厂房、教堂用于聚会。而政府部门对此进行了三种有针对性的打压策略。第一种就是前面提到的“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第二种就是针对租用地方聚会的教会采取给房东施加压力,要求其解约退租的方式。第三种是最为恶劣的拆毁家庭教会用于聚会的房屋的方式。
第一种直接取缔的做法是基层政府打压教会一贯的做法。而第二种策略因为在得到房东的配合的情况下,也不用政府部门直接与教会发生关系就能实现控制和打压教会的目的,所以基层政府部门经常会用这种策略。而且对于他们而言,如果某个教会不在他们所管的辖区这就够了,他们也就不用承担责任了。但是,这种策略也不会时常有效,因为很多时候房东并不愿意违约退租,这也意味着他们要承担一定的损失。对于教会来说,无论是被取缔还是以退租的手段来逼迫教会的话,他们首先会理性的诉诸法律的救济渠道,与此同时,教会也会另找一个地方或者就在这个辖区的露天场所坚持聚会。
09年8月份政府决定对北京守望教会在内的几个教会采取行动,他们也就是采用这种逼迫房东解约退租的方式进行的。而守望教会在08年就曾遭到政府的取缔,不过他们仍然坚持聚会,维护了自身的信仰自由权利。而政府部门给房东施加压力要求其退租从而达到打压教会的行为以前也曾采用过。然而“你们不可停止聚会”这是来自圣经的教导,这也是教会的底线,任何属神的教会都不会突破这个底线的。不能在室内聚会,信徒也会走到户外,在公园里或者其他场所公开聚会。因此,由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政府部门最终还是放弃了这次打压行动。
然而,第三种策略因为政府部门将宗教问题非宗教化,以“非法建筑”的名义强行拆除教堂或聚会场所,以非宗教法规来处理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从而很好的隐藏了打击家庭教会的意图而被各地政府广泛的运用。06年发生的萧山教案就是一例,而且在此问题上,宗教问题被当局政府转化为“非法建筑”问题了。因为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以及《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不仅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也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政府部门是绝不愿意给可能用于家庭教会聚会的房屋甚至包括一些三自教会办理这些审批手续的。因此,教会在建新房解决聚会场所的问题时候往往由于得不到批准。有些由于历史原因已经经过登记的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也很难得到批准重建新的教堂。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而建起来的房子也就被视为“非法建筑”了,这也就面临着随时被拆除的危险。
这种案例最近在全国各地也是不断出现。09年6月,天津静海县一家庭教会因为在村委会手里买了一块地,建房做教会聚会用,静海县国土资源局就以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作出了一个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拆除新建的教会房屋,并处以一万多元的罚款。
如果说萧山教案以及天津的案例中,政府部门还在试图运用“非法建筑”的问题为其打击家庭教会做借口,那么这次浮山县政府就根本不谈其建筑是否是“非法建筑”的问题了。政府部门既不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武器进行非宗教化打击的幌子,连“合法拆除”的法律程序也都不用了。拆除的目的十分的显然,那就是因为该房屋被家庭教会用于聚会。如此昭然若揭的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财产权令人难以置信。在中国宗教市场即将放开之际,宗教自由却又被如此的黑暗所笼罩,犹如黎明前的黑暗。也正是为此,浮山教案对于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意义。教产问题如何解决这是关乎中国公民能否真正享有宗教自由的一个重要问题,该问题的解决也是中国实现宗教信仰自由的一个重大突破口,也是理顺民事财产权的一个重大进步。
三、以“水治”取代“刀治”:中国处理政府与教会关系的中道无论是基层政府的黑社会化,还是政府部门剥脱公民信仰自由、打击家庭教会,首先损害的是政府自身的形象。一个政府要是丧失了正当性和合法性,那么它的权威也就随之败落了。安德鲁?拉利波特和马克?蓝滕在谈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面临的挑战一文中曾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三次的合法性危机以及共产党弥补的策略。他们认为,从“三反”、“五反”到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导致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合法性危机的发生。邓小平及其同僚将经济表现而不是意识形态的服从作为中国共产党合法性要求的基础,以此解决了第一次危机。1989年政治风波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第二次合法性危机。解决这次合法性危机的方法是建立一种基于经济民族主义、政治保守主义和重新追求个人幸福的新的合法性,以稳定求得了第二次危机的化解。尽管如此,腐败和滥用权力仍然是经济改革以及党和国家稳定的长期威胁。而对中国共产党合法性的另一个威胁是法轮功。1999年,这个组织数万名法轮功的拥护者在中南海门前示威。在中国共产党看来,这是社会不稳定的一种不祥征兆,可能会削弱当前的政权,而且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爱国主义要求的一种意识形态威胁。而在特殊的国际背景下,民族主义成为了新的合法性支柱。[5]
而民族主义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政府在对外关系的处理上令民众不满意,它也会受到国内各方面的压力。不仅如此,如今的中国政府以何种经济表现来获得合法性令人质疑。在三十年的经济改革走到了尽头,政府官员的腐败和堕落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社会的道德败坏,文化也丧失了教化民众追求文明、公义、诚信的作用。中国社会走到了如此山穷水尽的地步,当局政府继续的打压家庭教会,只会加快其政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丧失的速度,加快其政府权威败落的速度,也加快了社会溃败的速度。
一个只剩下强权、暴力、谎言的政府其实是一个外强中干的极其软弱的政府;而一个追求真理,讲爱与公义的家庭教会却处处受逼迫。国家政府的强势与家庭教会的弱势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家庭教会是一个在政治上极其软弱的组织,因为正如范亚峰先生所言,“家庭教会是宗教组织,而不是政治组织,自身不会也不应该被政治化,成为政治的附庸或政治斗争的工具。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第18章第36节)家庭教会的使命是解决中国社会的意义危机,让中国人重新获得爱与公义的能力,成为中国人自由的坚固堡垒。“[6]正是由于家庭教会的非政治性以及其爱的力量,在面对政府部门以黑社会化的手段刚硬的将其视为敌人进行猛烈的打击和消灭的时候,福音却被传开了,教会却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第7第38至39节)耶稣的福音不仅如甘甜的活水滋养中国人的心灵,也将医治社会身体的毒瘤,更新社会的秩序。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翰一书第5章第8节)家庭教会的发展不仅有圣灵的同在,耶稣基督宝血的赦罪与救赎,也有殉道者的鲜血的浇灌。而用水施洗也有除旧更新之意。家庭教会就犹如除去社会的污秽,哺育新生命,更新社会道德与文化的活水。在中国古人的智慧里,水德也被视为是最近于道的。老子认为:”上善若水。“最高的善乃像水一般,水善于帮助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它停留在众人所不喜欢的地方,所以接近于道。水不仅具有善德,也具有海纳百谷的谦下之德和以柔胜刚的柔德。家庭教会教导信徒爱神并爱人如己,连自己的仇敌也要爱,此乃善德;而建立在耶稣基督的磐石之上的家庭教会信徒效法耶稣,柔和、谦卑、舍己,顺服在上掌权的此乃谦下之德与柔德;然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坚。近两千年的教会历史也为此做了最好的说明。
无论是治理国家还是处理政治与宗教的关系,这与治水之理相似。大禹治水强调疏而非堵。法治被称为水治,而法制则被称为刀治。依法治国,建立宪政民主制度也就犹如强调疏导的水治;而依靠暴力加谎言的“刑不上大夫”的法制则犹如围堵治水的刀治。耶稣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第26章第52节)政府部门以黑社会化的手段,以暴力来打击和迫害教会,这种自杀式的行为损害的政府自身。而由于刀治导致的现政权正当性和合法性的丧失唯有依靠宪政民主法治的水治来更新重建,以其疏通之道化解政府与家庭教会之间的危机,使其宗教自由得到确实保障,统治者也能得到民意的尊重和顺服。
至此,浮山教案不仅暴露了政府部门的黑社会化以及导致了其执政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丧失,也成为了中国迈向宗教自由的一个关口,在国庆六十周年风云变幻之际,政府部门如何处理浮山教案至关重要。如果说发生在萧山地区的党山教案寓有“削(萧)平党山”之意,那么浮山教案是否蕴含有圣山浮出水面之意?在临汾家庭教会面临如此危机的境况下,是否也表明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到了临界点?打开宗教信仰自由的突破口既是顺应民主法治的历史潮流,也是当局政府重获新生,重建其执政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最佳良机。惟愿当局政府以法治这一水治方法“治水”,化解政府与教会之间的危机与困境,冲破宗教自由黎明前的黑暗,走出一条光明大道。这黎明的曙光不仅是照亮前方,更是恩泽万民的公义之光。
注释:[1]姜时华:“保护公民权利,还是强化国家控制?——评国务院2004年《宗教事务条例》”,载公法评论网,http://www.gongfa.com/jiangshzongjiaotiaoli.htm.
[2]范亚峰:“家庭教会的兴起和生存困境”,载公法评论网,
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zhuanti/zongjiaoziyou/20090220/278.html.
[3]曹志:“中国宗教团体登记制度分析——以基督教家庭教会为考察对象”,载公法评论网,
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zhuanti/zongjiaoziyou/20081128/107.html.
[4]刘同苏:“九个主日的意义——‘秋雨之福’事件剖析”,载公法评论网,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pinglun/20090912/550.html.
[5] [加]安德鲁·拉利波特、[英]马克·蓝滕:“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挑战”,杨大群/编译,公法评论网,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pinglun/20090204/260.html.
[6]同上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