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为什么说文革是邱县惨案导火索

12月19日,耀邦正式到中组部上班,召开了第一次全部工作人员大会,动情地讲了许多话。组织部不少同志向笔者回忆说,耀邦这次见面给大家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一句话、两个要求和一个大动作。那句话是:“积案如山,步履维艰!”

耀邦说:“这山究竟有多高?是喜马拉雅山、唐古拉山,还是泰山?”他说这一时难以说得清。他说光是人人熟知的“文革”期间的重大案件,诸如这天安门事件、“六十一人”问题、内蒙古“内人党”问题、东北的所谓“叛徒集团”问题、新疆马明方等的所谓“叛徒集团”问题、河北丘县的“国民党”大案、为刘少奇鸣冤叫屈和“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恶毒攻击林副统帅”而被杀头的“现行反革命”案件等等。究竟有多少受害者,谁也说不清。“文革”前的历次政治运动,究竟伤害了多少自己人,也没法说得清。还有建国前囿于历史条件而形成的一些冤假案,如被捕被俘人员问题、延安“抢救运动”的遗留问题、“红旗党”与其他一些地下党的悬案、一直推到当年苏区的大杀“AB团”的冤案,等等,又有多少冤魂在呼求平反昭雪,谁能说得清?所以说,这叫“积案如山”!

耀邦回忆起在延安担任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长时的生活景象说: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的党集中了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国民党固然比不上,任何民主党派也比不上。所以常常能转危为安,最终取得了革命战争的胜利。建国后,又涌进了更多的优秀人才,所以在三年过渡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从1957年开始的二十多年来,一个又一个莫名其妙的政治运动,坑害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没被坑害的只能装哑巴,甘当“白痴”;因为“有道难行不如醉,有口难开不如睡”,谈不上还有什么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和激情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真才实学。那么剩下来的,则多半是些庸才、奴才和鹰犬了!

耀邦更掰着指头对人一一估摸过:“反右派”和“反右倾”反掉过多少万人;“大跃进”中的“拔白旗”和七千人大会之后的“四清”运动又伤害了多少万人;举国上下大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更是冤案迭起,哀怨声遍野。每一次运动都说“坏人只占百分之五左右”,但不断地整来整去,多少个百分之五加在一起,天下还剩下多少好人?

至于地富反坏中的“地富”,作为一个阶级早已被推翻被剥夺了;但作为这个阶级中每一个具体的人,经过二三十年的改造分化,干吗老给人家压着沉重的铁帽子?

同样,“反坏”中的绝大多数已服服帖帖,改邪归正了,为什么还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再说有些所谓的“地主富农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和从旧营垒中过来的人,以及海外华侨留在大陆的眷属亲友中的许多人,过去在我们的革命艰难困苦地向前推进的时候,都曾冒着倾家荡产掉脑袋的风险支持过我们的斗争、掩护过我们的同志。我们当时和建国初期都曾尊称人家为“开明士绅”、“进步人士”、“爱国侨胞”、“亲密的朋友”;但转眼间却几乎都成了“阶级异己分子”、“历史反革命”、“海外关系复杂的人”。如果实在扣不上什么帽子,也成了斜眼看的、不可信任的人。

这些人有多少?光是有帽子的“地富反坏右”就有大约三千万人;他们每个人的背后又都有一大串亲属、朋友,加在一起少说也有两亿人,也都成了难以信任的人。这样,普天之下简直就没有多少好人了!

十年“文革”,国家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就占当时国家干部总数的百分之十七点五;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和地方副省长以上被审查的更达百分之七十五。其他虽没正式立案审查,但也或长或短地被批一批、斗一斗、“微火烧一烧”,几乎无一幸免。因此可以说,党内精英几乎被凋零殆尽! (摘自戴煌著《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一书)

文革就是践踏宪法法律

人是由动物转化而来,骨子里就有兽的野蛮。人类需要共存,首先要讲秩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人类的文明首先是道德文明和法治文明,依靠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人的社会行为,大家才可能和谐相处,安居乐业。

1966年6月1日,陈伯达率工作组到《人民日报》夺权的第二天,就发表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传达了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该文由陈伯达授意、口述、拟订标题并最终审定。版面处理上,在头版头条使用了通栏大标题和从未用过的大五号字,以期造成强劲的视觉冲击。

社论高调指出:“我国解放16年以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阶级斗争,一直是十分激烈的。目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正是这个斗争的继续发展,这场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在没有外敌入侵、政变发生的情况下,居然惊世骇俗地论定:“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解放16年来思想文化战线上的连续不断地斗争,直到这次大大小‘三家村’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的被揭露,就是一场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社论号召:“把所谓资产阶级的‘专家’、‘学者’、‘权威’、‘祖师爷’打得落花流水,使他们威风扫地。”

在突出政治形势敌我誓不两立严重性、制造恐怖气氛的基础上,并用煽动性语言说:“目前,我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规模和声势,在人类历史上还不曾有过,它的威力之大、来势之猛,在运动中所迸发出的劳动人民无限的智慧,远远超出了资产阶级老爷们的想象。”暗示可以冲破历来被视为天经地义的秩序和条条框框。“横扫钻进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横扫一切腐朽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封建的意识形态”。因为牛鬼蛇神的外延不确指,使得千百万无辜者惨遭荼毒,有的挨批斗,有的被非法关押,有的被扫地出门,甚至丧失生命。

社论标题“横扫”富于动感、气势,又意味着扫荡、扫除的干净、彻底,手段的强硬、暴烈。它号召群众起来进行文化大革命;打倒所谓资产阶级专家、学者、权威、祖师爷、使他们威风扫地。这是文化大革命的重要口号之一,也是推动“文革”进一步开展的催化剂。“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口号的错误提出,对文革初期的混乱和破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以此为标志,正式揭开了文革序幕。并以极大的势能和加速度,不可逆转地呼啸向前。

当年,毛泽东亲自登上天安门城楼,八次接见红卫兵。他戴上红卫兵袖章,鼓励红卫兵小将,“奋起千钧棒”,“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各地造反派首先把斗争矛头指向公检法,造成了司法机关瘫痪。这些身为专政工具的部门,虽然有明显的政治倾向,但毕竟要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可以大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而革命造反派只要打出“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名义,就可以随时对几乎任何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横扫肇始于以红卫兵对牛鬼蛇神抄家。这时的牛鬼蛇神只限于“五类份子”即“地、富、反、坏、右”和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资本家。北京市家被抄的多达十一万四千多户。从北京发源、迅速达于全国。抄家之多,史无前例。譬如上海郊区川沙县有七千八百多户人家被抄。浙江嵊县,八千余户被抄。全国城镇乡村被抄家的总数当接近一千万户。

伴随著抄家的,是拷打进而杀戮以五类分子为主的牛鬼蛇神。在中国大地上,从不曾有那么多人在那么短暂的时期内,死于刑具棍捧、皮带。

十几岁的中学生组成的红卫兵为什么能造成如此大范围的恐怖呢?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曾经这样说:“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份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于是各地派出所与红卫兵合作,将有“份子”头衔的牛鬼蛇神的名单交给他们,让他们去抓斗殴打。

对于红卫兵任意打死人的情况,谢富治当然十分清楚。谢富治在会议上还说:“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谢富治还召集在各省、市公安局局长开会,说:“打死人的红卫兵是否蹲监?我看打死就打死了,我们根本管不著。”一个省的公安局长问:“拘捕起来总可以吧?”谢答道:“如果把打死人的都拘捕起来,你们能捕得光吗?全国九千万个红卫兵,到时,他们不冲你的安公局就好了。”他还指示“如果你把打人的人扣留起来,捕起来,你们就要犯错误。”

六月间,打人之风刚开始盛行,北京新市委第一书记李雪峰传达了毛泽东的关于发生打死人事件的指示:“打就打嘛,好人打好人误会,不打不相识;好人打坏人,活该;好人打坏人光荣。”

得到这个“最高指示”之后,红卫兵们放开手脚开始搞“红色恐怖”。在此期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了红卫兵代表,后来官方统计说是北京市当时被打死一千七百余人。

由于各省、市公安局的局长们还是有顾虑,他们担心于手让学生在街上随意打死人,运动过后自己被追究。毛泽东于八月二十二日亲自批转了一个名为《严禁出动警察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文件,规定“不准以任何藉口,出动警察干涉、镇压革命学生运动。”“警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文革开始时,刘少奇曾手捧宪法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的公民权利应受宪法保护。可是直到他被残酷迫害致死,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没有派上用场。

毛泽东亲手发动的文革,其要害就是在革命名义下,践踏宪法法律。在这场浩劫中,数千万计守法公民受到人格侮辱,被任意抄家,被迫害致死乃至被逼自杀者比比皆是。没有法律保护,权势者成了为所欲为的洪水猛兽,失势者则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邱县革命造反派之所以兽性大发,敢把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变成人间地狱,就是因为在当时的中国大陆,私设公堂无罪、打人无罪、杀人无罪,法律已经成了废纸。

文革就是践踏传统道德

在中国,传统道德固然有许多不合理成分。但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仁义礼智信等基本道德信条依然不可或缺。在法律缺失或不健全的地方,如果大家能遵循起码的道德,社会基础就不会动摇。即使有人兴风作浪,大家也不会积极参与。

为了破除大家的禁忌,不受道德束缚,文革伊始,毛泽东就提出破四旧、立四新,实现“两个决裂”。即与传统所有制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与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除了毛泽东著作和样板戏,其它文化基本上被定性为“封、资、修”,大量文物惨遭浩劫。各种典籍图书被纵火焚烧或送进造纸厂。仁义礼智信,尊老爱幼等传统道德被定性为资产阶级人性论批判,道德观念荡然无存。

在传统的道德观念中,挖祖坟是不共戴天之仇。文革爆发后,邱县竟有90%以上的古墓被挖,棺材被砸,尸骨抛撒荒野。传统的人伦关系被新型政治关系取代,在毛泽东看来,人与人之间最主要的关系就是阶级关系,是不同阶级对立引发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必然会反映到党内,因此形成两条路线的斗争。这种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是长期存在的,不可调和的,是社会主义阶段的主要矛盾,因此就要倡导“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斗争哲学。

毛泽东很清楚,这样的斗争理论,在知识分子中没有市场。最欢迎这种理论的人,是不成熟的青年学生和缺少文化知识的工人农民。为此,毛泽东发明了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论。以保护群众积极性为名,鼓励他们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而邱县的造反派们以彻底革命的大无畏精神,将斗争哲学理论在实践中演绎到了极致。

抓“叛徒集团”树立了榜样

突破了道德法律防线后,中央文革小组又开始了典型引路。1967年,媒体铺天盖地宣传文革的辉煌胜利:挖出了以刘少奇、彭真、安子文等为首的六十一人叛徒集团。这是以江青为首的文革小组一手炮制的大冤案,为此,办案人员捕风捉影,栽赃陷害,严刑逼供。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一大批担任中央重要职务的领导人打成叛徒。列宁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此示范效应极大地鼓舞了革命造反派的斗志,全国各地纷纷响应。

毛泽东在此期间有一条最高指示,意思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深刻革命,是国民党与共产党长期斗争的继续……也就是说,这种斗争的性质是敌我矛盾,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当十二级台风、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开始后,头脑发热的造反派斗志昂扬,充满了上阵杀敌般的冲动。为了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造反派,怎么可能对阶级敌人手下留情?更何况破获了国民党地下组织就等于放了政治卫星,相关人员就会成了政治明星青云直上,登上权力宝座。于是,白手起家,急于立功的造反派们,恨不得一下子揪出所有阶级敌人,特别是隐藏极深的国民党地下组织。从此,全国到处开设刑讯公堂,严刑逼供成风,邱县乃是其中的佼佼者。

革委会提供了组织保障

要想干成大事,必须有强大的组织保障。没有一元化的组织,一个人说了算的机制,即使想干伤天害理的事,也不可能走得太远。
1968年,文革进行到了第三年。那一年,在支左部队的介入下,全国相继建立了新的政权机关--革命委员会。这种政治组织,消灭了不同派别,集党政财文、生杀荣辱所有权力于一身。其领导人只要打出忠于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旗号,其行为不会受到任何制约。革委会领导人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本地、本单位人员的命运。
革委会是唯一的权力机关,也是专政机构。为了革命利益,人、财、物无偿提供,满足需要。掌握了革委会大权,就等于掌握了本辖区范围的生杀大权,成了独霸一方的土皇帝。革委会以组织的名义进行政治斗争,各种各样的学习班数不胜数,进入学习班的成员大都被定性为“牛鬼蛇神”,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斗(争)批(判)改(造)对象。正是靠着这样的组织保证,邱县大冤案才得以从上到下,由点到面迅速铺开。而邱县革委会抓国民党的所有策划、行动都得到了上级革委会的强力支持。召开万人大会介绍经验,发表整版文章声援,派出工作组强化领导。没有制约的权力机构不走向极端,不制造冤假错案也不符合客观规律。

斗争哲学促使斗争持续升级

此案中被错划为国民党的大多数人是该县各级干部。

为什么众人很轻易地被激发起仇恨呢?恐怕与建国后干部执行极左路线不无关系。从1957年搞合作社开始,农民被迫走上集体化道路,可以说大家基本上没过上好日子。在城市、农村的二元化发展过程中,农民沦为二等公民。农业支援工业,巨大的差价把农村搜刮的一穷二白。成立人民公社后,农民更是缺少起码的公民权利。大办集体食堂,谁家也不许存粮食,大队干部挨家挨户搜,搜出来不但没收,当事人还会关黑屋挨打。大办钢铁时,村干部把每家的铁器搜刮一空,连箱子鼻,门锁都摘下拿走。当时,农民经常义务出工修渠挖河,数九寒天人人都得脱光脊梁干活,谁头上不冒汗,棒子队说打就打……这类情况,我在河北省曲周县(与邱县相邻,曾与邱县合并过)插队下乡时,经常有老乡们说起。

在奉行斗争哲学的国度,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既是斗争方式,也是生存方式。“仇恨入心要发芽”,没有多少受害者会心如止水,打掉牙和血吞。他们大都相信社会发展规律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冤冤相报交替进行。由于当年政治运动都是以极左路线取得胜利告终,因而当权者越来越左。左派的最大特点就是坚持斗争哲学,用阶级斗争的眼光看待一切,以整人为能事。当他们不能适应政治形势转换成为斗争对象时,很容易引发他人的报复。

在缺少文化、道德、法治的农村,宣泄仇恨的报复往往会以十分惨烈的方式进行。

贫穷怨恨无望是邪恶的温床

各行都有自己的规矩,自古以来就有“盗亦有道”的说法。

当社会正常秩序被彻底打破,出现了法律道德真空时,一些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没有文化、没有希望得到他人尊重的人,就可能借时以逞,干出匪夷所思事情。

有这样一则至今仍在邱县流传的故事颇能说明问题:

饼卷肉的美梦

东南乡有个独身汉,名叫王未兰。他勤俭憨直,不善言辞。灾年父母饥饿早亡,一生愿望如同他的世代祖先:“攒钱、盖房、娶妻、生子”,到老能过上好日子,天天能吃上饼卷肉。

人民公社化年代,他当饲养员常年挣高分,一年到头能分上几十元,但进城赶集总是怀揣窝头,站在大众食堂烙饼炉旁边,眼看着别人吃饼卷肉,却不舍的买一卷解馋。后来攒钱买了辆飞鸽牌自行车,晴天喂饱牲口照例去赶集,闻饼卷肉的香味,回家把自行车吊在梁头上,躺在土炕上继续做娶妻生子、天天吃饼卷肉的美梦。

转眼到了中国春天刚开始的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进了他的门坎。种棉花、速致富、盖新房、添家具,他48岁那年开始有人登门提亲。然后此时他却受到命运的捉弄,偏偏患了噎食病(食道癌),吃不下去饭,发现时已到晚期。一天天消瘦,汤水难进,临终断断续续地说了句“我这一辈子也没吃上饼卷肉……”就咽气了。

他死后,族弟在他枕中找出一叠人民币(外人谁也不知有多少)。烧“三七”纸时,“良心”驱使族弟骑车到县城买了两张饼卷,一卷肥肠,一卷牛肉猪肘。恭敬地放在族兄的坟前。不停地说::“哥,吃吧,哥,解解馋吧”。片刻,见四周无人,捧起饼卷,自言自语道:“还是我替你吃了吧!”

王未兰如此之低的愿望,经过一生努力却未能实现,这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类似王未兰处境的人,如果有了可以无法无天的环境,能做出什么选择呢?

发生邱县惨案的特殊性

同样的自然环境,同样的历史背景,为什么偏偏邱县会发生如此灭绝人性的大惨案呢?根据以上所述事实,经过梳理,初步得出如下结论:

1,理位置边缘的人,渴望得到重视。作为一个平原小县,邱县几乎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有野心的赵玉春等人利用文革动乱时机,以抓国民党邀宠,试图成为政治明星。

2,自然灾害频发,民生凋敝,缺少财富积累,人们没有安居乐业的长远打算。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质差,跟风搞运动成了他们的主要生活方式。

3,武装斗争惨烈,民不聊生。百姓要么被强权欺侮,要么进行武力反抗,几十年的暴力争斗,导致好勇斗狠成风。

4,政治运动频繁,败坏了社会道德,恶化了干群关系。

5,文革无法无天,给社会底层的流氓无产者提供了最佳舞台,流氓加文盲掌握了农村生杀大权,使群体兽性发作成为可能。

6,一批人格不健全的人,在文革中取得了邱县最高权力,成了为所欲为的土皇帝。

没有政治经验,缺乏法治观念的支左部队推波助澜。

7,以革命的名义成压倒一切的借口。由于多年政治运动倒行逆施,导致社会没有人性制约、没有法律制约、没有道德制约、没有权力制约,导致斗争走向极端。

8,邱县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缺乏不同价值观念的信息交流,加之文化程度低,道德水平差,贫穷落后,在土皇帝的淫威下,其主导思想恶性膨胀时,往往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在文革最疯狂时期,在信息量相对丰富的城市,有理性、有良知的人们还是保持了应有的冷静。他们的价值观总能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幅射,虽然不能影响政局,但是却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普通人的行为。有的红卫兵在学校打了人,回家后受到长辈批评,以后很有可能躲到一边。文革期间,不少人被定性为逍遥派。就是因为他们不参与极端行为。

邱县抓国民党大惨案的发生,绝对不是一起偶然事件,而是中国文革的缩影,是斗争哲学通过群众运动走向极端的必然。与之遥相呼应的还有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诸多惨案,这些事情虽然象金字塔尖一样,属于极端现象。但是,这个金字塔毕竟是由巨大的塔基支撑起来的。当年,自从红卫兵运动在全国兴起,学校当权派和黑五类就成为专政对象,红五类们可以不择手段恣意凌辱任何他们看着不顺眼的人,无数守法公民被所谓“革命群众”剥夺了生存权利。打人、杀人不必承担法律责任——有了这样的大背景,发生邱县大惨案也就不足为奇了。

人性为何泯灭
在这里,笔者想引用中国文坛泰斗巴金的封笔之作,这篇小文也许能说明许多问题:

《没有神》

我明明记得我曾经由人变兽,有人告诉我这不过是十年一梦。还会再做梦吗?为什么不会呢?我的心还在发痛,它还在出血。但是我不要再做梦了。我不会忘记自己是一个人,也下定决心不再变为兽,无论谁拿着鞭子在我背上鞭打,我也不再进入梦乡。当然我也不再相信梦话。没有神,也就没有兽。大家都是人。

在这篇短文中,巴金提出了神、兽、人三个概念。虽然隐晦,其指向并不难理解:所谓神是指群体崇拜的领袖人物;所谓兽是指巴金自己以及没有思想的人(当年除了神之外,谁有思想并公开表达就死无葬身之地)。巴金所指的人不是一般意义的人,而是能够享受宪法权利的公民。

中国文学泰斗级人物公然承认自己曾经是兽,这需要何等勇气?!
当年通过有组织的个人崇拜,领袖成了至高无上的神,紧跟领袖的官员成了不可侵犯的神。其时只要出身红五类,都可以自我神圣一把,随时可以批判、斗争、修理黑五类以及他们看着不顺眼的人。

巴金的思路十分明显:当个别人成为超越法律的神灵,另一部分人必然沦为祭祀神灵的供品;神灵的旨谕能够压倒一切,世人大脑若不休止则有无妄之灾。而人不思考与兽有何差异?所以巴金把自己比喻为兽。

人被奉为神就会失去正常人性,世人对神只能顶礼膜拜,不许品头论足。神不仅凌架于世人之上,还要把芸芸众生当成兽来作践,谁敢不服则有专政工具伺候。

新中国成立后,被神化的毛泽东成了各族人民的大救星,他的个人意志左右了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命运。由各民族、党派和各界人士共同制定的宪法便被束之高阁,公民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人道主义被冠之以资产阶级的反动头衔。

毛泽东违背宪法和经济发展规律,大搞一言堂,犯下了一次次严重错误后,自己不承认错误,又担心他人追究错误,便用更大的错误掩盖过去的错误,表现在政治上就是越来越左。于是在和平时期,革命成了时髦,斗争成了生活方式。发动群众参与的政治运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斗争不断深入发展使得党内外各种矛盾日益尖锐,难以调和。

人一过百,形形色色。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群众运动一旦发动起来,抱有不同目的的各色人等都要登上政治舞台施展拳脚,往往是越极端越能赢得喝彩。群众情绪被点燃后,便如同雪球下山势不可当。纲常法纪、物质财富、尊严生命都可能毁于一旦。

对于缺少法制观念的人来说,既然消灭敌人的生命是革命行为,那么折磨和虐待生命也就顺理成章。对于没有文化、缺少道德修养的农民造反派来说,这样的革命运动等于给他们提供了兽性飙发的机会,他们会不失时机地将兽欲变成现实,而且会越走越远。

革委会成立后的使命就是进行革命斗争,然而到了1968年,并没有真正的斗争对象。地富反坏右走资派已经被打倒成了死老虎。要想取得引人瞩目的辉煌成果,只能从自己的队伍中查找和制造阶级敌人,于是便开始了自相残杀。

有道是两和皆友,两斗皆仇。在倡导斗争哲学的国度,对手之间的矛盾往往是你死我活,不共戴天。得手的一方,往往不择手段,穷追猛打,将对手斩草除根,以防后患。他们的这种行为注定将自己置于了危险境地。压迫深,反抗重。局面一旦失控,就会出现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的局面。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冤冤相报。斗争走向极致必然是人性泯灭。有人对阿富汗塔利班炸毁阿米扬大佛行为难以理解,其实,这与当年极左路线的疯狂举动如出一辙。

人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只是在文明教化、道德约束、法律监管下,人的理性才可能压抑兽性。如果社会提供了无法无天的丛林环境,恐怕相当一部分人会无所顾忌地摆脱所有文明束缚,干出平时连想都不敢想的伤天害理事情,完全可能比最残忍的野兽凶猛十倍百倍。
不仅仅是邱县惨案,文革期间违法侵害人权行为虽然遍及全国。但共同规律是农村比城市严重,青年学生比成年人严重,基层单位比社会上层严重,文化水平低的人比文化水平高的人严重。由此也不难看出毛泽东发动群众搞文革的初衷,他就是利用青年学生和工人农民的无知无畏,打破社会秩序,并打倒政治对手,进而维护自己的一言堂统治地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法律的威严,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罪恶的牺牲品,倒霉只是来早与来迟的问题。

邱县悲剧将来能否重演?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那么,类似悲剧还可能发生吗?

应当说,可能性有,但实现的机会不多。

为什么说有可能呢?请看以下事实:

就在2007年元月份,在邯郸政府办的《邯郸论坛》上,就有一些网友公开提出,要一分为二地对待文革,说文革对推动社会进步有历史意义。还有许多网站,早就公开提出给文革平反,给江青平反。并公开提出,现在的政治路线是完全错误的,只有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才是中国社会唯一正确路线。

从人的本性来看。恩格斯说过,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决定了人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在于(兽性)摆脱的多些和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程度上的差异《马恩选集第二卷第140页》。
如果没有强大的法律强制、文化教育、道德约束,信仰追求,每个人都可能变成兽。

普通百姓心理变态以兽性报复社会,其能量也极为有限。前几年,石家庄市的靳如超制造了轰动全国的爆炸案,炸死了一百多人,算是最大的案件。近几年特大杀人案,杀死十几个人后,大都能抓捕归案。

事实上,最大的危险仍然来自不受制约的公共权力。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权力还是由上级任命,而不是由选举产生。权力的天性是向授权者负责,这就必然导致权力向上级而不是向选民负责。近年来由于滥用权力引发的民众上访、群体暴力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然而由于当局的对策大都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虽然查处了个别现象,但滥用权力的腐败趋势却日益严重。教改、医改、房改失败,垄断企业鱼肉公众,买官卖官、司法腐败、媒体腐败等不公正现象,令社会不满情绪难以缓解。如果金正日、内贾德、查维斯式的人物登上权力宝座,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的经济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很可能毁于一旦。

中国有极端主义的深厚土壤,几千年的专制统治愚民教育和愚民管理,使国人养成了不当草民就当暴民的思维定式。民众不敢、不会也不可能通过参与现实政治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处于一盘散沙的他们根本无力与官府抗衡。当自己的不公、不满日益加深时,他们要么听天由命,逆来顺受;要么揭竿而起,聚众造反。毛泽东当年所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就是对这一社会现象的高度概括总结。

这种状态的延续,很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在社会动荡中,最容易得势的是极端势力。他们若登上政治舞台,必然采取极端措施,当然,邱县大惨案不一定会重新复制。但类似现象完全可能发生。

要避免在同一个地方两次落入陷阱,最重要的是立出明显标志,提醒所有人提高警惕,防止类似灾难重演。然而时至今日,我国政治教科书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尽可能淡化文革。对曾经的历史悲剧三缄其口,反思文革的著作难得登上主流传媒。就以邱县惨案为例,我所接触的数百位邯郸人,除了极个别人略知一二,百万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竟一无所知。

之所以说悲剧重演的机会不多是基于以下理由:

一是失去了发动政治运动的经济基础。过去实行的是公有制,工农商学兵吃的都是公家饭,领袖让干啥就得干啥,否则就有性命之忧。现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大家都要自己找饭吃。谁也不会听信别人瞎忽悠,停产停工搞政治运动。

二是失去了发动政治运动的政治基础。党中央确定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受到国际社会和国内各界高度评价,标志着斗争哲学在中国政坛难有立足之地。

三是民主法治是人心所向。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国人有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有了依照宪法行使公民权利的强烈要求,这必将推动宪政改革发展。宪政的最大特征是给各种矛盾充分暴露的机会,再靠全社会的力量及时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这样的社会制度就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如何避免邱县悲剧的发生?

纵观世界历史,唯一的出路就是建设民主法治的公民社会。

什么是公民社会?就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能得到法律保护,能得到全面落实的社会。

就是把官本位转变成民本位,就是把统治者关进笼子,实现公民选举权力,公民决定权力,公民监督权力。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系统地、全面地进行公民权利教育,培养和引导公民懂得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如何使用权利,如何维护权利。公民成了国家的真正主人,他们才会自觉为国家履行义务,承担公民责任。大多数公民有了这样的意识,官员们就不敢胡作非为,社会的政治之舟才会按人民的意志航行。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虽然共产党一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是直到今天,宪法的公民政治权利依然被束之高阁,公民权利教育至今尚未被提到议事日程。

表面上看,由于公众监督不能到位,现在的掌权者可以呼风唤雨。但这种局面的持续,未必为所有当权者满意。当社会福利有了保障,利益不再成为最重要追求时,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崇尚道德。

如今已不同于闭关锁国的冷战时期,国门大开让国人有了比较鉴别,互联网使思想交流变得轻而易举,共产党内的有识之士早已形成共识,民主法治是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把实现民主法治、公平公正放在首要位置,足以表明,党心所向与民心所向是一致的。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由于有着几千年的专制文化传统,从未有过发展宪政民主的历史经验,要通过合法途径从既得利益群体手中争取权利绝不是一件容易事(虽然他们只是为数极少的一些人)。这就需要中国社会有良知的文人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法治尊严,维护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监督政府官员不能滥用权力。当越来越多的公民觉醒,开始自觉地行使公民权利之时。才会实现真正的社会健康和谐,邱县惨案以及文革悲剧才不会重演。
 
注释:文章部分事实引自《邱县志》、《疯狂岁月》一书,作者刘兴华、华章著,特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