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3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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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中文笔会消息:浙江台州市中级法院今天下五2点30分对著名画家严正学案做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严正学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不成立,严正学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 3年,剥夺政治权利 1 年。

    据悉,严正学的辩护律师李建强先生今天上午8点30分接到法官的开庭电话,没有来的及赶到法庭。下午四点接到法官电话,宣告这一结果。法官告知,严正学秘密参加民主党指控被驳回,严正学当庭表示不上诉。
    
    有观察人士指出,严正学案件在律师李建强先生不懈努力下,能够从“颠覆国家政权罪”改判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属不易,严正学本人也表示接受。按照原来的罪名,严正学至少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六十花甲的严正学老人将是灾难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