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海市政府以一篇题为《市政府常务会强调: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营运 坚决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的新闻稿,向世人宣布了对发生于两周前浦东新区“黑车倒钩”事件的调查结果: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采用不正当手段取证;浦东新区城市行政执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初步调查结论事实不清、结论错误、公布草率;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问责。随后,浦东新区政府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各路媒体通报了上述调查报告,并向公众表示道歉。至此,这一十多天来牵动众人心弦的恶性执法事件终于真相大白;被冤枉了的“黑车”司机孙中界终于讨回了清白。

然而,在关注此事全过程的人们心目中,对于上海近年来连续发生同类事件的追究似乎远未到最后结论的时候。更值得思考的是,透过此类恶性执法事件,某种恶质执法理念更引人注目。

众多“黑车倒钩”事件激起众怒

被民众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此次“黑车倒钩”事件发生于10月14日晚8时许,地点在刚刚并入浦东新区的原南汇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到上海打工才两天的河南籍司机孙中界路遇一个自称等不到末班车、又衣着单薄的人请求搭车,并自行拉门上车。在不到一公里的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预伏地点,孙中界被以“非法营运”为由而扣车罚款。在众多“制服人员”的围攻之下,孙被迫签字认可,却又难嚥冤屈,愤而以自残手指方式以示抗议、并表明自己的清白。这一刚烈举动引起了众多民众和媒体的关注,强烈要求相关方面给出正确答案。

浦东新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反应迅速,于10月20日交出“调查结论”,称“经全面核查”,“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该执法大队负责人更是频频面对媒体,信誓旦旦地宣称“在整个过程中,执法人员肯定按章办事,没有违规”;“依据以往案例,百分之百可以认定孙先生驾驶的就是黑车”;“我们和乘客没有默契,不认识”,并非“倒钩”;并强硬表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走司法程序,申请复议”,“如果错了,这些费用全部是由我们承担”。

这些议论一出,不但没有平息众怒,反如添上干柴汽油,让不平之火更为燃烧。果然不出众人所料,仅仅数天之后,经浦东新区政府聘请、由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央和地方媒体代表、社区和企业代表共12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证明,上述政府部门和官员所称统统是谎言。新的调查报告称: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当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当天,该大队一中队一名队员通过一社会人员将执法的时间、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这一关键事实证明,该大队使用了“钩子”、采用“钓鱼”方式非法执法;孙中界并非“黑车”,确系冤枉。

其实,浦东新区的这一“黑车倒钩”事件并非偶然,而只是近年来在上海发生的众多类似事件中的一桩。

就在一个月多前的9月8日,闵行区一位公司白领张晖在去公司途中因同情心而让一个自称胃痛、要求搭“顺风车”的人上了车,而被该区交通执法大队“逮个正着”,以“非法营运”扣车罚款。张晖因为深感冤屈而通过依法办事,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由于张晖关于这一事件的叙述被公众人物韩寒贴上了他的博客,引发了广泛关注。

在此之前,年初的3月7日,上海郊区奉贤区头桥镇曾发生了一起“黑车”司机刺死女“倒钩者”的恶性事件,21岁的“黑车”司机雷庆文用水果刀将假扮乘客的“钩子”陈素军刺死。因为是命案,曾引来众多媒体的报道。

再往前的2008年年初,同样发生在闵行区,那里的康城小区出行不便,热心居民徐国志以“双跳灯”形式搭载有需求的邻居上班,结果被“钩子”出卖而变成“非法营运”并遭扣车罚款。这一事件被上海颇有声望的《新闻晨报》跟踪报道,最终却不了了之。……

上海近年来发生的这一系列“黑车倒钩”事件激起了众怒。人们纷纷质问:

评判“黑车”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是否只要有人举报就行?

政府执法部门究竟有没有使用“钩子”?为何众多受害者一致认为有、而执法部门却咬定没有?

只要扣车就有万元罚款入账,只要举报就有数百元奖励费,这种利益驱动难道不会引发恶性执法?……

面对民众和媒体的汹汹逼问,相关部门我行我素,哪怕出了奉贤那样的人命案子,都不改初衷,依然“照章办事”,以致“黑车倒钩”事件依旧连续上演。此次浦东事件之所以被迅速处置,其实有着特殊因素;其一,当事人孙中界采取了自残的刚烈行动以示抗议,因而引起了较之以往任何一次事件更为激烈的反响;其二,中央级媒体如央视经济频道、新华社上海分社高调介入,在上海媒体为配合调查而奉命“噤声”的时段里仍然连续不断地报道消息和发表评论,新华社甚至在上海市政府公布新的调查报告前一天,已经在报道中明确指出执法部门使用了“钩子”,甚至公开了“钩子”的名字。因此,如果说,上海市政府此次举动是对“倒钩”行为“绝对采取零容忍态度”,是“动真格的”,“决心之大,完全可以让人民放心”,倒不如说是在民众和媒体双重压力之下做出的反应。当然,无论如何,有反应、特别是迅速而正确的反应,依然是人们所期待的。

恶质执法理念的大曝光

上海相关执法部门之所以能够在相当一段时日里为所欲为,甚至能够坚持谎言而面不改色,是因为他们自认为有恃无恐,即有着某种执法理念在支撑。透过那些执法官员们冠冕堂皇的话语,人们不难窥其面目。就其荦荦大者,或有如下数条:

“你让他上来就是想做非法营运”。

这是闵行区执法大队官员对张晖说的话。张晖一再说明,是那个“乘客”表示“胃很痛”并做出了弯腰动作,才动了恻隐之心,让他上的车。张还一再说明,为了迎世博,政府也在倡导助人为乐。那个官员摔出了一句堪称“经典”的话语:“他胃疼关你什么事?”并称:“你别扯这些,不认识你让他上车干吗?”类似的话在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朱伟忠回答记者时也振振有词地表述过。他的“经典”语言是:“没有利益触动,我(车主)为什么会帮你呢?”

透过这些十分相似的话语,人们不难看到,在那些执法人员的心目中,这世上没有一个是好心人。但凡有所谓“助人”行为发生,其背后必然有着利益驱动。因此,在他们的执法行动中,只要看到钱,谈到钱,哪怕其实是“钩子”们故意设计,故意拿出,便可证明是“黑车”,便可扣车罚款。这种“以民为敌”、“逼良为娼”的执法理念竟然堂而皇之存在、并为那些执法部门和官员普遍认同,真可谓可怕之极!据受害者向记者诉说,那些“钩子”们什么花样都使得出,什么夫妻吵架的、假装生病的、冒充医院打着盐水出来的、甚至有说家里死了人身上戴着孝要去报丧的……千方百计启动人们内心的善良,然后狠狠加以蹂躏!这种恶质执法理念的推行,远远不只“损坏党和政府形象”那么简单,更是在倡导一种恶质生态,而将我们这个社会中原本已经十分稀薄的善心、良知予以无情摧毁。曾因同意了两男子搀扶一“病妇”要求搭乘而被上海宝山区交通执法人员以“非法营运”罚款1万元的湖北小伙胡汉兵就气愤地说:“从此再也不做好事了!”这种话语让所有尚具正义感的人们听来寒心!难道那些执法官员们真想把国人再度变成相互仇雠不成?!  

“我们在法庭上,去年的6个案子都是胜诉”。

这是南汇区执法大队大队长朱伟忠对记者说的话。他们在回答记者提出“如果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的问题时,虽然对设置“钩子”的安排早已心知肚明,却依然底气十足地强硬申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走司法程序,申请复议”,“如果错了,这些费用全部是由我们承担”。这是因为,他们对法院受理后的结果有着“都是胜诉”的十分把握。既然申请复议的结果必定“都是胜诉”,怎么执法过程还不任由我来?!央视采访到的一个上诉案例或许能说明这种“必定胜诉”的现状。上海某绿化建材公司职员陈瑞勤于去年5月12日被闵行区执法大队“钓鱼成功”。他两次将其告上法庭,并要求对方证人出庭,都遭法官拒绝,理由是“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毫无意外,两审都判闵行区执法大队“胜诉”。

这种“官官相护”的官场潜规则正是支撑这些执法官员们知法犯法而有恃无恐的更为重要的恶质理念。只要这种理念不清除,那么,官员枉法之事就不可能杜绝。由此联想到,上海市政府纠正了此次浦东新区“黑车倒钩”的执法错误,是否应该依此案例,去追溯一下去年那6个“都是胜诉”的案子中是否也有冤情?并以此去清查类似的“官官相护”冤案?

“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懂我意思么?”

这是闵行区执法大队官员“启发”张晖的话。白领张晖还算“拎得清”(上海话,意即听得懂),问道:“您的意思是交了罚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个大队官员立即说:“是啊是啊,就这样大家都好!”可惜的是,张晖最终还是不接“翎子”(上海话,意即不接腔),反诘道:“那我还是要交1万背负开黑车的罪名?”那位官员只得无奈表示:“你要这样我就没什么好跟你讲的了。”

至少就目前状况而言,罚款仍是上海整治“黑车”的主要手段。据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从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获得的一组数据,2009年前9个月,上海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就达到1万7000多辆,对于这些车辆的处罚标准每辆最少2000元,最多达5万元。央视记者还在上海一些“黑车”聚集地暗访到,“钩子”每“钓”到一个“非法营运”司机,可获300至600元的奖励。而“钓钩”头目会拿到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一个“成熟”的“钩子”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正是如此丰厚收益,促使执法官员与“钩子”们勾结起来,共同设计陷害那些司机们。也正是因为背后有着巨额利益驱动。使得他们不可能理解那些受害者们的助人行动和侠义心肠。恰恰证明他们自己是在信奉“没有利益触动,为什么要做”的信条。这一“罚款执法”的“恶法”被那些官员们视为当然的执法理念。当记者质疑时,他们振振有词地与“媒体奖励提供线索者”相提并论,毫无羞耻之感。十分荒唐的是,那些真正的“黑车”司机们为了求得一方天地,往往也向那些“钩头”们送上“份钱”。于是乎,人们看到的奇特一幕是,上海相关执法部门年年“严厉整治黑车”,“黑车”们却仍然活跃在上海那些该活跃的地方,丝毫没有收敛。人们看到的另外悲哀一幕是,这种“罚款执法”的结果激励了某些人内心的邪恶,造成了一批利欲熏心的官员和小人,却坑害了那些守法、善良、又有公德心的公民!

“你不配合只有强制执行”。

这是闵行执法大队官员回答张晖对其采用暴力执法抗议时的回答。其实,所谓“不配合”只是借口,几乎所有的整治“黑车”执法都伴随着暴力,这是为众多舆论忽视、却极为恶劣的执法行为。请看不同受害者的相似叙述:

孙中界:从车上跳下几个穿执法衣服的,没有亮任何证件就把我从车上拉下来,我就掏手机报警,我准备报警手机就被他们抢了,手就被他们控制住了,把我硬塞到一辆面包车上开到一个胡同里面。

张晖:七八个人来就扭我双手卡住脖子,叫出示拘捕证也没有,将我推搡到面包车上,叫出示证件也把名字挡住老远晃一下。

徐国志: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几只大手就将我按在方向盘上,胳膊被捏得生疼。

陈瑞勤:后来又来了大概七八个人,把我这样一勾,勾到另外一个车上去,我看这个不对呀,怎么这种情况?我摸到手机马上就打110,他们看到我打110就打我,把我打的身上满身都是血。……

张晖在网上披露的与闵行执法大队官员的对话中,有一段关于暴力执法的诘问和反诘问:

张晖:如果只是嫌疑的话就不能定性为违法,为什么他们七八个人要扣我双手卡我脖子?
    大队官员:我说了你不配合。
    张:要是执法人员,应该先出示证件,我会配合,而且我一个人又怎么能对付七八个人,这七八个人一下就上来压住我卡脖子,而后又将我推到面包车里,这是限制我人身自由。
    大队官员:这是为了保护你
    张晖:保护我什么,太荒唐了,暴力胁迫反扣手卡脖子这算保护我?
    大队官员:那当然是保护你!
    张晖:有这种保护么?这是侵犯我,限制我人身自由!
    大队官员:那执法过程中,你看对犯法犯人打的还很多呢!
    张晖:打犯人也是不对的,何况我不是犯人!
    大队官员:你不配合啊,没说你是犯人!
    张晖:你既然承认我不是犯人,也说只是嫌疑。为什么还认为这种暴力手段是正确的?
    大队官员:有些人被抓到会找砖头自己拍脑袋,撞墙,所以这样是保护你!
    张晖:我没有撞墙,也没有也不会拿砖头往自己脑袋上砸,现在是这群人在暴力胁迫绑架我,我不需要这种“保护”!

无论是指责张晖“不配合”也好,还是强词夺理地声称“保护”也好,或者举例“打犯人”也好,总而言之,在那些执法官员看来,在执法时使用暴力当属理所当然,毫无疑义,尽管“文明执法”明白地书写在每个执法部门的规章制度里和工作总结中。其实,“黑车”问题充其量只属民事纠纷。然而,在执法部门处理这类民事纠纷中也充斥着“暴力执法”理念,似乎非暴力无以执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那些执法部门和执法官员高高在上、视民众为草芥的暴戾之气与高傲自负,却丝毫也没有一点人民公仆应有的气息!

出路仍在基于市场规律的改革

任何一个善法最终必将引向社会公平、公正与正义,否则,人们有理由怀疑其“善”性。

上海政府以违法违规、偷税漏税、并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为由打击“黑车”,并从市到区设立了权限极大的交通执法队伍,以至与民众发生种种冲突,看似冠冕堂皇。直到此刻处理浦东“黑车倒钩”事件时,市政府方面仍在强调“必须坚持‘两个坚决’”,且首先必须“坚决依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其实,连当地媒体也不得不承认;“黑车”之所以屡禁不止,首要原因在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交通严重不足,造成市民的出行困难。只要这种状况一天不得到改观,某些市民就不得不依赖“黑车”,“黑车”现象就无法遏制。而造成公共交通严重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又在于上海政府部门从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出发,坚持不愿开放出租车运营市场。或许他们自有堂皇的理由,诸如假如放开市场,城市道路将更是不堪重负,行业搏杀将更为残酷,将不会再有严格管理而无法提供优质服务……其实,只要稍稍回顾一下中国改革之路,便不难发现,这种种理由在开放任何一种市场时都曾遇到。年龄五十朝上的上海人都应该记得,当初弄堂边开几家米店、几家剃头店、几家食品店……都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唯恐一旦开放,便会造成恶意竞争和严重后果。而市场开放的结果恰恰与这种担心相反,出现了在新的格局中的平衡。

众所周知,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体系的补充,是解决市民出行、特别是那些居民区到公交枢纽“最后两公里”的重要交通工具,不可或缺。然而,如同中国大陆其他城市,上海至今仍实行出租车总量控制,将出租车运营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发放“牌照”,将运营权转让给出租车公司进行特许经营,形成了这一行业特有的某种垄断格局。即便许多个人有能力购买和驾驶车辆,也无法进入这一市场。这使得出租车运营权成为一种不许他人染指的垄断行业,也就使得政府主管部门和获得出租车运营牌照的公司因此而垄断了这一市场和利润——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出让和验证,每年都能获得相应的费用;公司则确保从获得经营牌照的司机那里获得稳定的“份钱”。为了“把水不流他人田”,这些能够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有国资背景。目前拥有上海出租车行业总量70%的五大公司——强生、大众、巴士、锦江、海博——均是国资企业,便是明证。为了长久维护这一利益,上海政府宁愿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设置那种交通执法队伍(还有那些城管队伍),并承担与民众冲突的种种代价,也不愿花费小得多的精力去推动符合现代化市场规律的行业协会的建设。

早在若干年前,有识之士已经向上海政府公开呼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开放出租车市场,让所有有志于出租运输的人们自由从事这一行业,既能成为他们解决自身就业问题,亦能为市民出行提供便捷。同时,废除出租车公司,而代之以符合市场规律的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如此一来,“黑车”都可经过一定的规范进入运营队伍,自然不需要再进行“整治非法经营行动”,当然也就没有了那些如狼似虎的执法官员的地位和“黑车倒钩”事件的发生。然而,这一呼吁在那些手握决策大权的政府官员那里如同泥牛入海、悄无声息。

上海“黑车倒钩”这一区域性事件的发生与处置再度说明,中国改革往前的任何一个步骤,都会触碰到相关利益集团的抵抗。为了让那些恶质执法理念及劣行彻底绝迹,只有靠所有有良知和善心的公民来肩负起应有的责任。让我们共同为之努力!

2009年10月30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