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狱大门冲出的越狱者
中国已被公开报道的越狱事件甚少,即使极为罕见地报道了,也多是出于拉动人民举报潮流的目的。罪犯之越狱,多是长期精心策划的结果,而非一时冲动。成功越狱者多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加之监狱内部人员担忧秋后算帐,这使得警方的抓捕线索在内部极难准确寻觅,唯有从民众举报线索之中找到突破口。此次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越狱事件也证明了这一点。四名罪犯越狱后,警方找不到其中任何一人来予以突破,在监狱内部知情人员那里没找到线索,翻阅罪犯旧案资料也一无所获,当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推测和等待。
推测没起到作用,譬如推测他们为什么要逃亡,推测他们逃亡后是不是要寻求报复。在以往,这种推测一向颇有价值,一些罪犯——尤其是少年犯——越狱后,基本上都是直奔家中或寻找仇人,警方只须守株待兔或者在其途中截获即可。这次并非如此。乔海强、董佳继、高博、李洪斌这四名罪犯,没有选择回家,也未急于抢劫现金,而是悄悄躲避于偏远村落的土坑之中,还计划等待时机逃往山西。如果没有和林格尔县台几村村民王德贵的举报,警方要追踪到他们,恐怕还需费些时日,绝非67个小时就可抓获。悬赏的确能够刺激到民众,单纯的刑侦技术已难奏效,搞人民战争式的“网战”或可坐收渔利。
10月20日,在台几村抓捕过程中,高博以匕首刺向警察,被另一名警察当场击毙。其余三人,作困兽之斗,却已无济于事,控制的控制,打伤的打伤,投降的投降,一切都完了。事后,乔海强供认,此次越狱已经蓄谋一年之久,主谋竟是年龄最小的李洪斌(21岁)。现在,我们来回放这次越狱事件。首先,他们在服刑期间已经将“三人监督小组”的连坐法瓦解了,彼此形成了越狱同盟。接着,排除内部背叛的风险后,自制行凶利器,就是通过在监狱工厂劳动,获得钢板和塑料把手,将其加工成刀具。然后,仔细思索监狱的每一道防线如何突破。
这次越狱确实具备一定的智商与胆魄。他们骗狱警兰建国到无人处,将其杀死,一连刺了54刀,还割喉咙、切手指,太狠了。然后穿上兰建国的警服,用兰建国的工作卡打开第一道门,用兰建国被切下的手指打开第二道门。再尾随警察越过红外线监控,到最后一道门,把看守在门口的工人田国军刺伤,最后顺势搭上监狱外的出租车逃逸。在此之前,贵州曾有八个罪犯效仿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企图挖地洞越狱,却未能成功。其余成功的越狱事件,也多是寻求地下途径或越过高墙电网,有的是因具备电工技术而得逞,却未闻从监狱大门直接冲出者,此次内蒙古越狱者堪称无出其右。
在中国越狱比《越狱》残酷
“越狱”这两个字,在中国极其敏感。它敏感到即使美国超高收视率和网络普及率的电视剧《越狱》如此成功,在中国各大电视台也仍然不能登陆,唯有在一些小地方的有线电视和影视网站里才能看到。现实版的越狱事件,就更为敏感,一般不报道,即使万不得已要报道,也必须服从简略原则,最好是有通稿,举国照抄不误。去年3月12日,谢万礼在河北省保定市监狱成功越狱。今年官方媒体又报道了三起,除此次内蒙古越狱事件之外,其余两起都在安徽,一起是5月23日安徽省界首市看守所四人成功越狱,另一起是6月1日安徽省阜阳市九龙监狱曹辉成功越狱,两起都是越过高墙逃脱,也都是披露简要情况。
与简略报道其它越狱事件不同,此次内蒙古越狱事件被披露得极其详尽,例如谁开枪打死了高博,有照片为证;谁举报了四人行踪,也有名有姓有地址。大约因此之故,没被打死的三名罪犯被抓捕后并未遭受严刑拷打。公众的关注程度,媒体的频频介入,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不受皮肉之苦帮了大忙。警方悬赏抓捕的背后,一定有己力匮乏的原因。一旦悬赏,媒体披露,追捕越狱者就成了众所周知的人权案件。人人关注,人人追问,警方所作所为也就在公众视线之内了。若无关注,不知这四个亡命之徒是被狱警打得皮开肉胀,还是被其他囚犯打得死去活来。
没有任何办法能够救到他们,因为中国有死刑,他们此前已经被判无期或死缓,这次加之暴动越狱罪,不死都难。越狱的罪名,在中国的《刑法》里有五种:一是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这是暴动越狱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二是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这是组织越狱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是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这是聚众持械劫狱罪,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四是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这是脱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是劫夺押解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诸多深受美剧《越狱》影响的中国人,把美国式的监狱与中国式的监狱搞混淆了。有网民如此说:在美国,把犯人当人看;在中国,把犯人当东西、工具乃至畜生看。虽然都是管制罪犯,但是管制方法不一,管制理念也不一。一些狱警看完《越狱》之后觉得美国监狱极为可笑,反倒认为中国监狱更胜一筹,罪犯若要越狱,代价极高。譬如,在美剧《越狱》中,没有罪犯互监小组,进出监区无搜身,在监狱能随意打电话和外界联系,罪犯在与家人或朋友会见时没有做到隔离,监狱的下水道畅通无阻,罪犯劳动现场缺乏警察的有效监控管理,监管人员对罪犯缺乏思想教育、谈话教育、个别教育,罪犯去监狱卫生所就诊没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管……狱警说的是实情,但被网民纷纷批驳为无人性或“人性本恶”的执行者。
网络质疑一片,狱警同样弱势
在百度“越狱吧”里,许多网友惊诧于此吧言论无甚是非观。不难想象民众对美剧《越狱》的疯狂追捧,对主角Michael Scofield的崇拜,对Lincoln Burrows的同情,乃至对变态杀人狂Theodore Bagwell的另类感佩,这些都使他们的大脑穿梭于美国式的自由氛围,而不知真正的中国特色为何物。当内蒙古的四个80后罪犯杀警越狱,甚至在抓捕时凭肉身顽固抵抗时,多少人甚至心生同情,有网民如此深情写道:“困兽尤斗,何况人乎?”更有人强烈要求官方公布四人此前的犯案详情,以避免四名罪犯与美剧《越狱》中Lincoln Burrows的无辜受难情形雷同。
今日的中国已非以往。若在以往,重罪犯人杀警越狱,众人所云,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但如今不同,人们更希望看到悲剧的深层成因,也就是为什么他们不安心接受监狱改造?监狱当中的人权状况究竟如何?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功越狱,有没有监狱设施及监管制度层面的漏洞?相关责任人是否应该自责请罪?还有,在抓捕过程之中,警方猛力撞击劫持着人质的三轮车而不顾及人质安全,是否可取?及至上升为更加尖锐的追问,中国的监狱能否更加人性,以使得罪犯能够自觉改过自新?许多人正在从中国的监狱状况着手,反思人权问题,呼求避免内蒙古越狱事件的惨痛代价。
代价之一,就是狱警兰建国死了,他死得很惨很惨。这对从事这一危险工作的人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监狱,就是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多半是非文明的,罪犯之间你争我斗、尔虞我诈,罪犯与狱警之间或合作或对抗。在那里面,也许真有冤枉的人,但也有十足的黑道恶魔,以及腐败的官员和贪婪的奸商。林子不大,却是什么鸟都有。狱警本是正当行业,他们也是人,只因所在岗位与所属阶层不同,他们站在这个风口浪尖,同样冒着生命危险,与那不知下一刻是生是死的隐忧相搏斗,精神紧绷,时刻恐惧。网上一篇《一名基层狱警的心里话》就说道:“希望老天对我好一点,有突发事件的话,给我留条命,我家中还有老人和没成年的孩子。”
狱警之危,危在他们仅仅是国家机器当中最基层的人,有时甚至就是国家的殉葬品。他们虽在称呼上叫“监狱警察”,却没有枪,没有经过武警般的搏击训练,他们之于刑警和军人,犹如过去的狱卒之于捕快、之于将士,实在是弱势得很。一旦罪犯打架斗殴或者生病,若未得及时处理,狱警们负的就是直接责任,而领导责任几乎等于无责任。但他们真的有足够能力对抗复杂万变的罪犯吗?大家都知道,监狱工厂是监狱利益重镇,是罪犯就要劳动,一劳动罪犯就有劳动工具,剪刀、锤子、铁锹等等,这些都可以要你狱警的命。有位狱警在网上说:“在强调犯人的人性化管理的同时,领导和司法机构从来不拿狱警当人,每当我们提出合理的要求,他们就问:你能不能干了?不干就走人!”
不必害怕舆论,而应深思矛盾
兰建国之死,的确发人深省。但在这深省之外,又不能不顾及,是否会引起另一极端的反弹?基于一个狱警的死,而导致全国基层狱警群体愤怒,进而更为严酷地面对罪犯,会如此吗?过去我们看到过这种情形,那就是随着袭警个案的直线上升,各省市警察配枪之权被加大。扩权之后,舆论反弹,质疑统治阶层为何如此敌视人民?尤其是每当媒体报道又有警察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之时,这种民众与警察之间的对抗情绪又被一次次拉大。如何减少这种对抗,既无法苛求于警察,也无力苛求于民众,唯有在法治之路上努力,让彼此都更深入地认识法律,理解它的精神。也就是说,这并非身份与身份的对抗,而应是制度进程的同盟之议。
兰建国被残忍杀害之后,他的妻子、双胞胎女儿以及父母,总共得到了八万元。其中,两万元是抚慰金,六万元是保险赔偿。看到这个新闻,令人心寒,也让人不由得去关注一批在过去印象比较糟糕可现在处境同样可怜的狱警们,彻底明白了他们仅仅是人而已。内蒙古越狱事件之后,不用说,又一些狱警又要面临惩罚了,至少在行政处分上会留下烙印,但是他们有发言权吗?能让公众深度认识他们的痛楚吗?虽然他们的确就是国家机器,是统治者牢靠的一部分,但因为他们是这身份就没有提出抗议的权利吗?他们也是中国人,有苦衷就有权说出来,让上层思索他们的境况,让上层更多地站在真实的基层来看问题。
但是上层怕啊。内蒙古越狱事件一经媒体披露,他们做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监控网上舆论,消除负面影响。具体消除的是什么呢?我的理解是,会有人为越狱事件叫好,视他们为爷们,犹如一大批粉丝感动于电视剧里Michael Scofield的智慧、执着与胆魄。也可能是担忧人们真把这个事情“当个事”了,去深度追问罪犯是否遭遇非人待遇,继而寻求自由?再有可能,就是去为兰建国这样的基层狱警打抱不平,他死得太不值,死后的悲惨家境也太令人寒心,但这仅仅是越狱罪犯的罪恶吗?今后还会有多少狱警走向兰建国这样的死亡之路?如何避免?上层要去深思。诸如此类的舆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监控起来之后不予反省,却硬要将受害者之痛当英雄事迹般宣扬,遮盖流血痛处,涂抹虚妄光辉。
(作者为独立作家,1983年生于中国重庆,崛起于社会底层,业已奋笔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