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中国新闻的焦点是上海城管“钓鱼执法”引起的社会震动。海内外媒体都作了大量的报道,专业人士、评论员也都纷纷撰文,从不同角度分析事件的制度、文化因素。

国内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局限于“新闻审核”制度,分析的深度有限。笔者看来,上海“钓鱼执法”是官权的鱼肉百姓行为,这是自古以来中国专制社会一贯的弊端。本来是纳税人养活政府官员,官权敬畏的应该是纳税人;但在专制制度下的中国,正如十年砍柴文章中所说:“中国几千年来,设官牧民,就是为了‘鱼肉百姓’,而不是如现代社会政府受纳税人雇用为其服务的。”

“钩子”既然是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直白说,就是各地政府官员鱼肉百姓。实际上这也是黑社会行为,而且是有组织的黑社会行为。组织就是党和政府。

●海内外媒体的报道

▲英国广播公司(BBC)10月26日报道:上海承认“钓鱼执法”并道歉

上海浦东新区承认当地城管人员确实以“钓鱼”手法进行交通执法,并对公众作出道歉。

浦东新区星期一(10月26日)召开记者会,承认当地城管交通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对来自河南的18岁青年司机孙中界进行了“钓鱼”执法,使用了“不正当区政手段”。

另外,浦东新区区长姜樑承认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月20日作出的否认有“钓鱼”行为的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

姜樑说,浦东新区城管局的错误结论“误导了公众和舆论”,他因此代表区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姜樑说,浦东新区将责成有关部分终结对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的执法程序,并要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

他还承诺就城管局的错误调查结论启动问责程序,并对直接责任人追求相应责任。

断指抗争

孙中界在10月14日傍晚被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以“钓鱼”手法拦截,指责他“涉嫌非法营运”。

孙中界当晚回家后愤而挥刀斩断自己的左手小指,幸被及时送入医院缝合。

这一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媒体和社会舆论热议,也引起上海市政府的关注,并责成浦东新区进行调查。

而孙中界事件也让更多认为自己被“钓鱼”执法的司机现身,其中一名化名“张军”的司机已经在通过法律手段抗争闵行区对他的处罚。

而闵行区政府也在星期一宣布,张军“涉嫌非法营运”一案也有“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问题,“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交委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巨大利益

“钓鱼执法”指的是执法人员以诱饵引诱当事人作出违法或违规行为,以进行处罚。

上海市民投诉当地各区城管交通执法人员在道路上安插“钓钩”拦车,然后以生病或有急事等理由要求司机搭载,城管人员则随后拦车,并以“非法营运”名目对司机进行罚款。

“钓鱼”执法据称在上海各区广为存在,据《中国青年报》引《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提到,在这两年中,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自由亚洲电台(RFA)10月27日报道:上海浦东新区政府“低头认罪”

上海浦东新区南汇区交通执法大队“钓鱼执法”诬陷来沪打工的司机孙中界的案件星期一峰回路转:浦东新区不再嘴硬,向孙中界和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从外地到上海打工才几天的司机孙中界十几天前好心当雷锋,结果却被诬陷成“黑车搭载”。一开始在媒体上一直宣称自己没有执法犯法的上海浦东新区政府的城管执法局星期一终于以向社会大众道歉和答应通过协商赔偿孙中界相关经济损失的方式“低头认罪”。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不知什么原因,郝律师这样回答记者:

“我不方便接受采访,很抱歉,不方便。”

记者随即拨通北京“维权中国网”负责人秋风的电话。秋风针对上海浦东新区政府终于向社会大众道歉一事表示:

 “我认为这个道歉是不够的,不能仅仅道歉就解决问题了。那你能说这个‘钓鱼’执法是一天开始的吗?你之前你不知道吗?你之前的监督去哪里呢?本身他们那种‘钓鱼’执法就是抢钱的。我认为就是上海市这些主管交通的,这些官员应该马上就下课,还有什么脸还在那里呀?仅仅说一个赔礼道歉,出了问题,面对强大的压力的时候,它就赔礼道歉了。它对社会,对一个普通公民造成那么大的伤害的时候,说道个歉,赔点钱就算了?好像这个事情就当没有发生过一样,哪有那么简单的事情?它‘钓鱼’执法难道就这一例吗?不可能的。”

孙中界为证明自己清白至少付出了断指的代价。他的律师郝劲松认为,上海市18个区县都存在类似的“钓鱼执法”问题。对此,目前旅居美国的前上海《世界经济导报》记者张伟国表示:

 “上海在中国大陆向来被认为是执政水平最高的。竞争管理呀、人才呀、包括城市管理呀、上海领导呀,在外面都是非常引以为豪的。这个案子的发生反映出中国象上海这样管理得被他们认为是最好的一种城市出了杨佳的事情以后,马上现在又出这样的事情。反映出整个中国司法腐败、黑暗已经烂到了不能再烂的地步。”

不过,张伟国国同时表示,上海浦东新区政府终于向社会大众道歉与以往相比有所进步。中国有关媒体也刊登评论认为,希望此次上海“钓鱼执法”的处理能成为打击和处理类似“钓鱼执法”的转机。然而,秋风认为:

“这个只能说为其他的地方的‘钓鱼’执法敲响了一个警钟吧,在网络媒体跟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连番的轰炸下,他们确实面对立了强大的舆论压力,那么,到现在才开始说道歉,并不是说刚开始一发生后,他们并没有及时第一时间站出来。这种事情如果想要杜绝的话,我认为在中国目前这种情况下是很难做到。为什么呢?很多单位它的经费,上面拨下来的经费,他们是不够的,不够怎么办?不够就要去弄钱, 怎么弄钱?它手里有权呐,很多单位它有执法权呐,它就用执法权去执法,名义上是执法实际上就是搞钱的。它吃喝的那个缺口他总是要想办法去弄呀。这个东西呀只是说呢当面对一定强大的舆论压力的时候。它可能会想他的办法变通。你要想彻底杜绝的话,我不相信。因为你这个机制本身有问题。”

正是由于制度的缺失和缺陷。中国有评论认为,黑车的存在所破坏的不过是客运市场的秩序;相比之下,“钓鱼执法”却使法律和公权力的公信力陷于濒临崩溃的危险边缘。

▲重庆晚报10月28日报道:上海钓鱼执法“金牌钩头”自述:骗得水鬼上岸

看我如何“钓鱼”

被“钓鱼”的司机终于赢来一次胜利。前天,上海浦东新区区长姜梁公开承认,查扣孙中界金杯车的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并且,这不是个案,而是“系统性的局限”。说得直白些,即“钓鱼”执法在上海广泛存在。

与“钓鱼”执法同时存在的,自然是“钩子”。近日,记者采访了一名自称金牌“钩头”的上海人——金生(化名),不过,他在2006年已经“金盆洗手”。而金生曾经的“带头大哥”正是孙中界的“冤家”——指使手下“钓”孙的“钩头”蒋国辉。从金生的口中,我们可以近乎全貌地了解他们这个群体。

1天生材料 “可以骗得水鬼上岸”

金生做过许多小生意,比如修摩托、卖电器、开黑车。2000年前后,一个在闵行区做钩子的朋友邀他入伙。开黑车时,金生被钩过两次,总共交了1万来元才完事,那阵子他恨死钩子了。可一旦有机会做钩子,他却是毫不犹豫,“我不做,别人也会去做。再者这也不违法,是执法大队让做的。”

金生加入的是个小团伙,只有10来人,钩头是蒋国辉。

第一次钩车的情形,金生称已记不得细节,“那是晚上,几个人一起上的车,还有好多人等在前面,不觉得有什么可怕,很轻松。”金生说,钩车两三次后,他就变成了熟手,很快又成为金牌钩子,“可以骗得水鬼上岸”。做钩子约1年后,他联合30多名黑车司机,集体举报蒋国辉向黑车司机收取保护费。结果,蒋国辉被判刑3年,他则成了钩头。人手最多时,他手下有12个钩子。

刚开始,闵行只有金生一帮“专业钓鱼”的,后来增加到三四帮,其中一帮是蒋国辉出狱后纠集的。

2装备精良 配700多元一支的录音笔

金生做钩头时,每次钩车,地点自定,时间则由执法大队提前一天通知。

关于地点,金生说他喜欢挑路面开阔、人车偏少、容易脱身的地方,并且常是一次设三四个点。一切联系安排妥当后,金生自己开一辆车,再让人开另一辆车把钩子们全部送到街上。到了某个点,一次放两个人下去,等这两个人钓到鱼,再放两个人下去。钩子扬手招车时,金生把车停在不远处盯着。一旦有车被钩到,他立刻打电话给守候在目的地的执法人员,告知被钩车辆的型号、颜色等,让对方准备收网。以前,金生用执法大队发的对讲机与执法人员联系。2004年,执法大队丢了一部对讲机,为防泄密,双方改用手机联系。与此同时,开始用录音笔取证。金生买给手下的录音笔,是 700多元一支的名牌货。

3动作迅速 收网半分钟就能搞定

钩子拦车,不会先辨认哪辆车是黑车,站在路边扬手就招。金生说,停下来的绝大多数是黑车,其他或是临时起意想赚小钱的,或是经不住美色诱惑开门的,等等。偶尔遇到愿意免费搭载的,他的钩子一般不坐。因为如果录不到讨价还价的声音,就无法证明这是黑车,罚不到钱。不过,孙中界的遭遇说明,金生的做法只是一家之举,钩子不需铁证如山才出手。

收网之前,钩子会用付钱来分散司机的注意力。本来说好10元的,一般给20元、50元或100元面额的钞票,趁司机举头辨别真假或低头找零时,钩子和埋伏着的执法人员迅速扑上去,拔出车钥匙、对车前车后拍照、打开车门将司机拉下来、把车子开走,半分钟内就能搞定。金生说,动作慢了,一则会出事,去年3月份,因为没有及时打开车门,女钩子陈素军被司机捅死。二则,容易引起后面被钩来的车的警觉。如果司机把门锁死,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举锤砸碎玻璃。接下来,便把司机带到其他车上,让其签字承认在开黑车。遇到激烈反抗的,金生等人会把司机塞到两排座位之间的空隙,让其喘不上气,晕头转向,然后再威胁加哄骗,“最后,都老实了。”

4最强“业绩”10多人一年钩1059辆车

金生说,从出发到收工,最多不超过两个钟头,有时20来分钟就搞定。他那一伙最快记录是,7分钟内钩来14辆车。“业绩”最好的一年,十多个人钩了1059辆。人手少时,天天“上班”,人手多时,一周出动四五次。

“钓鱼”也有空手而归时。金生说,二三十分钟内钩不到,就换个点去钩。如果还是钩不到,就掉头走人。钩子们散去后,金生还要把录音存入电脑,然后再拷到U盘上。转天,把U盘送给执法大队。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钩了什么牌号的车,金生都有记录,尽量不在短期内钩同一辆车。这倒不是心存怜悯,而是怕欺负得太厉害,车主会来找他们拼命。

5付出代价 手下曾被打穿耳膜

钩车的劳务费,一个月和执法大队结一次,金生每次去领钱会留下签名。如果想知道某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有无放倒钩,申请查看该大队的财务支出情况即可。金生说,逢年过节,钩头都要给执法大队的领导送礼,以物为主,以钱为辅,他曾送过照相机、手机等。

结束谈话时,金生总结性地说,做钩子这一行,“会骗的话,一点都不危险。”他一再表示,钩车是单“轻松活”,但却又说道,他的手下曾被安徽籍黑车师傅绑架,被打得耳膜穿孔,交了1万元才赎回来。

钩子相

钩子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金生曾雇佣过一个来自湖北的7岁女孩。多数钩子是青壮年,有的看起来文质彬彬,像个白领;有的腆着大肚子,戴着暴发户式的金项链,一副老板模样。

金生说,面善,脸上没有疤痕等明显标记,会开车,会演戏,手脚快,心理素质好,都是做钩子的好料子。

几年前,还有警察扮钩子捞外快。金生被钩的两次,其中一次就栽在一个特警手中。为此,他跑到上海市公安局告状。“现在,相当一部分钩子是两劳人员。”

钩子史

事实上,钩子在上海已出没十几年。

1995年,上海首次颁布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本市常住户籍,“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由市客管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者非法所得十倍的罚款。”金生说,就在这一年,有了钩子。“刚开始抓黑车,只要认定是黑车,不管当时有没有拉客,拦下来就查。上午扣车,交3000元,下午就能拿车。”

▲南方都市报10月29日报道:郝劲松发函举报钓鱼执法“犯罪团伙”

本报讯 (记者左志英)昨天,孙中界和张军的代理人郝劲松发函向上海市公安局举报“钓鱼执法”犯罪团伙。

举报函中,郝劲松说,孙中界和张军被栽赃陷害仅仅揭露了冰山一角,据保守估计,上海每年被“钓鱼执法”所栽赃陷害的车辆有数千辆。自上海钓鱼执法被媒体揭露后,他每天都收到大量上海车主的来信和电话,自称曾被钓鱼。今年1月到9月,全市18个区县共查处黑车1 .6万辆,处罚金额近2亿元。这其中,又有多少人是被钓鱼执法?有多少个“孙中界和张军”?

郝劲松认为,根据刑法第266条,数量众多的“钩子”与上海各区交通执法人员相互勾结,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栽赃陷害大量车主,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十分严重,已涉嫌诈骗罪。上海市公安局应当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并对近年来查获非法运营车辆的所有案件重新核查,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郝劲松说,认定倒钩事实并不困难,只需查看18个区县的交通执法案卷,如果有人多次举报,就可证明这属于“倒钩”。孙中界和张军事件最后的调查和认定,就是通过这一点做到的。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0月29日报道:上海百余被钓鱼车主要讨说法

10月27号中国多家媒体都刊登了上海两个区政府分别向“钓鱼执法”的受害者孙中界和张军道歉的消息。孙中界获得平反后不用再交那1万元的罚款,政府可能还会赔偿;而张军的1万元罚款也要被退回了。

至此,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似乎已经有了一个结果,但是,除了这两宗媒体关注最多的个案以外,其他的被“钓鱼”者怎么处理,官方还没拿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昨天,100多名曾被“钓鱼”的车主聚集在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还车或退回罚款以外,他们都想讨个说法。

昨天上午9时许,这批车主陆续赶到上述地点,要求与负责人见面,但门卫却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车主入内。大门外的人越聚越多,最多时达到100多人,群情激愤;与此同时,身穿保安服和警服的人也越来越多。到中午时分,众车主推开大门,强行进入。有车主告诉记者,大家一齐上四楼去找执法大队的领导,挨着房间敲门,却没有一个开门的。但当他们退到大门外后,竟发现四楼的好几个窗户里都有人朝下张望。

报道又说,到下午1点多,执法大队仍然无人出来接待,当车主们决定从后院进入时,又被警方一道由四、五层人墙组成的警戒线挡在外面。尽管在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一度表示,有关领导已经赶来,但一直等到6点多,也未见有领导现身。

▲自由亚洲电台(RFA)10月29日报道:律师指控当局“钓鱼执法”陷害和敲诈公民

继上海当局承认以“钓鱼”方式执法不当后,有法律界人士指,“钓鱼执法”在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普遍存在。而代理上海苦主孙中界案件的律师郝劲松,已去信市公安局举报交警结合有组织黑势力,利用“钓鱼执法”敛财。“钓鱼执法”是指交警“放蛇”,捉拿非法营运的车主,不过,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滥权同不公情况。上海苦主孙中界就含冤断指以示清白。

上海民工孙中界,因为好心搭载声称患急病的陌生人,结果因对方是交警放蛇而被指非法营运,要自断小指表清白。另一人张军,同样是好心搭乘“胃痛”的路人,结果车子被交警放蛇扣走。这两起“钓鱼执法”案,在大陆引起强烈的回响。

孙中界及张张军的律师郝劲松,周三已经以邮寄信件方式,去信上海市公安局。指控上海18个区县长期以来,出现交通执法人员和社会不良人士相勾结,用“钓鱼执法”的方式陷害私家车主,诈骗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

郝劲松投诉指,孙中界和张军一案仅是冰山一角。保守估计,上海每年被“钓鱼式执法”栽赃陷害的车辆有数千辆。律师每天都收到上海大量车主的来信和电话,反映自己被钓鱼执法的情况。他与助手正统计相关的个案。

广东律师唐荆陵就表示,“钓鱼执法”岂止在上海,广东也有同类的“放蛇”罚钱,陷害车主的做法。他说:“广东这里也有这样的案例,就在最近也爆出来过,一个司机被查,被查的司机还不明白回事,然后那个人就说,你不傻B了,报纸里看过没有,我们就是钓鱼,这句话也说出来了。”

而律师刘晓原更指出,这是全国普遍现象,“做为一个律师,他在代理这个案子的情况下,如果你还在号召原来受到伤害的人出来,那肯定很多受害这站出来,那作为执法部门,他们肯定感觉问题严重了,因为把他们的问题,从原来个案曝露到一个普遍现象。”

受到孙中界一案的鼓舞,在周二,上海就有100多名曾被“钓鱼执法”的车主,聚集在城管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还车和退回罚款。

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在博客表示,上海南汇区、闵行区的交通执法大队,正在办理被“钓鱼执法”车主登记,凡是被拘留过的“车主”请尽快前往登记。记者周四曾致电郝劲松,他看来对接受海外记者的采访有为难。他说:“这个事件因为我不是当事人,我是代理人,因为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所以我无法接受你的采访,请你原谅。我实在不方便,请你谅解。”

维权律师刘晓原就相信,郝劲松已经受到了当局的压力,“普遍的执法违法问题,这个很严重,可能上面就会给代理案件的律师司施加压力,他就说,别扩大影响,别把事情搞大以后,会被甚么势力所利用。”

而据郝劲松的举报,上海仅闵行区一年处罚的“非法运营”黑车就达2500辆,今年1月开始,全市黑车罚金近2亿元,律师质疑当中有几多是被钓鱼执法。

但律师唐荆陵说,孙中界及张军一案,将有如孙志刚案,使社会发生变化,“像孙志刚案,他取消了政府可以运用强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实际上就可以合法保绑架,说白了。破使你拿钱来赎人,象这种钓鱼执法,他是用高额的罚款,一个车罚几万,那些有些人就可以靠这个生活吗!”

张军预算在下周一与当局就“钓鱼执法”引致损失,商讨赔款的问题。

▲新快报10月30日报道:上海2000车主自称“被钓鱼” 要求返还罚款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29日)上午,上海“钓鱼执法”事件车主之一张军来到闵行区建交委,领取他此前被罚没的10200元罚没款。而当天,自称“被钓鱼”、并在原南汇区信访部门登记的车主已达2000人。

在闵行区建交委,聚集大量自称曾被倒钩的车主,这些车主同张军一样,要求返还罚没款。在大家的簇拥下,张军走进该区建交委财务部,取回了属于自己的10000元罚款和200元的“代驾费”。

“我希望类似这样的行政处罚书越少越好,交通治安环境也越来越好。” 张军说。

当日下午,断指司机孙中界前往原南汇区城市管理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取回被扣的金杯车,但因“未找到人”而未果,因“断指”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等赔偿问题,目前双方还未达成协议。

同时,聚集在原南汇区城市管理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门前的车主并未散去,目前在该区信访部门登记的车主已达2000人。

针对连日沸沸扬扬的“钓鱼执法”事件,上海市政府发言人陈启伟昨日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法定程序处理“钓鱼执法”事件,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按法定程序处理这一事件。

▲联合早报10月31日报道:“钓鱼执法”揭露分利集团黑幕

 
今年7月,中国一个名叫张海超的打工者为了向自己所服务的企业和当地卫生部门证明自己在这家企业打工期间得了肺炎,不得已要医生为自己开膛验肺,此事引起人们的震惊。然而,时隔三月,相同的一幕又出现了,不过这次的地点换作了上海。一个名叫孙中界的司机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开“黑车”自断手指,由此揭开了上海交通执法行业流行已久的“钓鱼执法”黑幕。

尽管在强大舆论压力下上海地方政府撤消了交通执法部门原来的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道歉,但事情并未结束。因为由此事引发的民众对中国执法行业的不信任还刚刚开始发酵。比起张海超的开膛验肺来,孙中界的自断手指性质要严重得多。因为前者虽然表现出了政府对一个普通公民的冷漠,而在后者中,交通执法部门的“钓鱼执法”直接让孙中界背上了犯罪的嫌疑。倘若一个政府为了经济利益,有意挖一个陷阱,诱使公民去犯罪或者诬陷公民有罪,这个政府事实上已经在道德上破产了。而在中国,类似“钓鱼执法”这样的情况,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中。

“钓鱼执法”非偶然

“钓鱼执法”的直接诱因是执法部门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中国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由于冗员过多,政府财力有限,不可能做到用财政把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养起来,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让这些部门去创收。对于政府来说,它惟一或者主要的资源就是权力,这就为权力参与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创收的方式,除了提供一些民众不需要的强买强卖的“服务”外,更通过设置行政许可、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等管制手段收取费用。罚款自然也是创收之一种,而且在很多情况下,罚款是执法部门更乐意采取的方式。因为罚款更直接体现了权力的强制性和惩罚性,且事实上来钱也快。有了这种“激励”,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就创造出花样繁多的罚款方式,因此,“钓鱼执法”的出现不是偶然的。

不过,既然是“钓鱼”,就得有“钩头”和“鱼饵”,即中国媒体说的“钩子”。在“孙中界事件”中,“钩头”是与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有关系的“蒋某”,“鱼饵”则是那个佯装胃痛要搭车的年轻人。据媒体披露,南汇区交通执法大队一名队员通过“蒋某”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乘客”(“鱼饵”),要其按照事先约定的路线将孙驾驶车辆带到执法人员检查点。在一次“钓鱼”中,“鱼饵”一般可拿到酬金300元,“钩头”则是200元。但“钩头”手中掌握的“鱼饵”很多,如“蒋某”交代,他手中的“鱼饵”有三、四十人,所以“钩头”的收益比“鱼饵”要大得多。他们中很多人都以此为业。其余的则归执法大队所有。一般一条“鱼”的罚款至少1万元,执法大队再把这笔收入上交给上级部门。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就通过这种方式,两年钓到了5000多条“鱼”,罚款高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中国的分利集团

由此可见,这里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利益链。利益链的始端和源头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因对一些部门的财政拨款不足,因此寄望于其通过创收来弥补;中端是执法部门,执法单位创收多少与单位和领导的绩效考核挂钩,创收越多,单位提成和政府财政返回的就越多,领导和员工的奖金、福利等也就越多;末端是执法人员,单位又将创收任务分给每一个执法人员,并与个人奖金、福利、考核、提职加薪、评优等挂钩。这样就在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之间结成了一个公权力与私利错位纠缠的利益共同体。

中国改革30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放权让利的改革,也产生了一些分利联盟或分利集团,其中两个主要的分利集团,一个是以垄断央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另一个是地方政府。垄断央企垄断了国家给予企业的大部分政策和资源,并凭借定价权从全民手中攫取财富。地方政府在主导经济的发展中,也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利益。

由于央企是国家的税源所在,政府则掌握大量公共资源,这种利益相关性使得两者的相互依赖和合谋成为可能,并在现实中有越来越结合在一起的趋势,形成一个超级的利益集团,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特殊利益集团”。例如,垄断国企将从全民那儿攫取的财富以种种冠冕堂皇的借口和理由留在企业内部进行私分,并用于对相关政府部门及官员进行行贿和赎买;地方政府则为了地方官员的利益,一方面百般曲解和变通执行国家政策,另一方面通过出售政策向特定企业索取回报。此外,有时还公然直接将社会的公共资源据为己有。

近年来,政商勾结的分利联盟或特殊利益集团垄断了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排斥公众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使得人数庞大的弱势群体对他们形成了一种依附型关系。其造成的一个后果是,社会两极分化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里急速扩大。从这一背景下,人们能更清楚地认识到“钓鱼执法”的危害。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0月31日报道:上海浦东新区两天登记被“钓鱼”车主达2000名

上海发生数量众多的“钩子”与各区县的交通执法人员相互勾结,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裁赃陷害大量车主、骗取他人财物的事件之后,浦东新区政府信访办设点,接待那些曾经被“钓鱼”的车主。消息传开,众多车主蜂拥而至,截止周五下班时间,累计已有2000多名车主前往登记。

本台驻北京特约记者周西报道  从28号开始,上海浦东新区政府信访办开始设点接待那些曾经被“钓鱼”的车主。消息传开,众多车主蜂拥而至,截止到29号下班时间,累计已有2000余名车主留下姓名、身份证号与车牌号等基本信息。据了解,此项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1月3号。

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29号上午,张军开着自己那辆曾被“钓鱼”的车来到闵行区建交委,领取相关部门退回的1万元罚款和200元代驾费,同行的还有其代理律师郝劲松和数名记者。一看到张军,已先行赶来的四、五十名也曾被“钓鱼”的车主纷纷拥上前来,有人高喊“张军,你是我们的英雄,你是我们的骄傲!”随后,张军一行五人来到8楼财务室,其中还包括《南都周刊》和央视的记者,而其他跟随上来的车主们则被拦在门外。财务室的工作人员早已将单子和现金准备好,在一份单子上签字后,张军拿回了那1万元罚款。但“钓鱼”风波的另外一名核心当事人孙中界暂时还没有取回自己的车子。

对此,有评论写道,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上海居然还有如此不择手段栽赃陷害的“钓鱼执法”,这不能不说是权力的污点,也是国家的耻辱。中选网上作者高人的文章点评道,当年孙志刚以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如今孙中界为证清白而自残手指,又把“钓鱼执法”送上了历史的审判台。他们的个人牺牲和抗争,客观上都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因此,他们都可以算作是“为民请命”、改变中国的人物。

●专业人士、评论员纷纷发文谴责“钓鱼执法”

▲专栏作家长平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文章《上海钩子》

孙中界举刀断指,砍开了上海钓鱼执法的黑幕,被称颂为血性汉子,成为媒体宠儿。此时,我更关心故事中的一个反派人物,被孙中界的光明磊落映衬得猥琐不堪的“钩子”陈雄杰,如今他和他的同行们躲到哪里去了呢?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认为“钓鱼执法”涉嫌“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那么这些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罪责?

陈雄杰作为“钩子”的身份,得到浦东新区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的确认。“钩子”的工作就是演戏,在面对调查组的时候,他仍在撒谎,说自己只干过这一单,但调查组很快发现其它执法活动的案卷中,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赫然在目。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他们是被政府执法部门训练出来的撒谎者。

《南都周刊》的资深记者谢海涛曾经对“钩子”进行过深入的调查,发现他们有组织有纪律,层级分明,训练有素,被黑车司机普遍认为是黑社会。“钩子”们自己也不否认,有一个老“钩子”对谢海涛说,“做钩子的都不是好人,就是合法抢钱”。

显然,“钩子”群体具备黑社会的特性。但是,他们和通常的黑社会有一个根本的区别:世界上无论势力多么雄壮的黑社会,一般都知道自己干的是非法营生。而上海的“钩子”,撒谎欺人,栽赃构陷,却知道自己是在“合法抢钱”。当一个人认为抢钱可以合法的时候,不知道他和他的受害者怎样看待国家的法律?

更可怕的是,他们其实是政府部门的雇员。请注意,并非执法部门中的某些“蛀虫”,让他们为虎作伥,而是作为一种执法手段得到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承认和推广。有些贪官也雇人干坏事,但这些人知道他是在违法乱纪,自己也是帮凶,一旦事情败露,也要受到惩罚。或者像重庆打黑行动所揭露的那样,有些官员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黑社会成员干坏事的时候,知道自己有一个后台,但一般也都知道这个后台见不得阳光。“钩子”不一样,执法部门告诉他们,他们不仅没有违法,而且是在执法。他们并非为个别执法人员工作,而是为法律和执法部门工作,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在为这个国家工作。在去年“钩子”陈素军被刺杀的事件中,官方认可他们的身份是“协查人员”;在今年的张晖被构陷事件中,他们被交通执法大队的官员称为“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

从记者调查看,“钩子”们倒没有为“正义感”陶醉,而是深知自己的工作为人不耻,更知道自己整天都在欺骗良善,“有时披着白布,有时吊着盐水,有时装成夫妻吵架,有时挺着大肚子”,骗取人的同情心,但又不仅仅像乞丐那样要点钱,而是污蔑陷害,给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但是他们知道,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甚至是执法所需要的,不如此无法打击猖狂的黑车。因此,对他们治罪,就像给被国家征去杀人的士兵治罪一样,存在着伦理上的困境。

“钩子”多为社会边缘人群,有的甚至衣食无着,被执法部门利用,从人变成鱼钩,充当执法部门“合法抢钱”的工具。其中有些人成为“钩头”,过上了好日子,但多数人冲锋陷阵,只得到报酬中的“小头”。他们成为黑车司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仇人,有的遭到袭击,有的家人被绑架,有的自己性命难保。无论从个人幸福、人性良知还是社会秩序来说,他们都是被损害的一群。

假如“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得以成立,“钩子”们无疑也应该承担罪责。但是,作为受执法部门雇佣的“协查人员”,他们也应该起诉雇主,控告其不仅没有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而且直接带领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学者丁东发表文章《官方为什么紧急叫停孙中界事件的评论?》

一个月以来,发生在上海市的钓鱼执法事件一直是中国大陆的热门话题。在国内各类新闻媒体的一致谴责下,上海市当局近日终于让浦东区政府公开认错,还了断指自残的司机孙中界以清白。闵行区也很很不情愿地还了白领张晖以清白。正当人们要继续追问,当地还有多少被钓鱼执法冤枉的车主或司机需要纠错?这种钓鱼执法工程背后有怎样的制度设计?数亿元的罚款的到了哪里?公交执法部门和法院曾经达成怎样的默契,以致以往受害者行政诉讼无一胜诉?国内其他城市是否也存在钓鱼执法的恶政?官方却于昨日紧急下令,各报一律不准继续发表对这一事件的评论。

钓鱼执法,只是不受制约的公共权力伤害社会公德的一个缩影。在毛泽东时代,历次政治运动施阳谋引蛇出洞陷害了数以百万计的敢言之士,使得偌大神州鸦雀无声,栽赃诬陷、卧底告密、夫妻相害,父子反目盛行开来,使中国的传统美德荡然无存。现在,官方的兴奋点转向经济领域,于是又产生了罚款经济。前几年突出的是计划外生育罚款,靠罚款养活专职计生人员。现在弄出私人汽车违法经营罚款,领导部门制定罚款指标,以公民大量违法为预设,这本身极其荒谬。如果公民普遍守法,执法者就完不成任务。执法者为了完成任务,必然处心积虑地制造罚款对象,伤害无辜公民。据说,光是上海市,几年来罚款总金额竟高达8亿多元之巨。放任执法部门启用钩子陷害热心司机,必将严重地挫伤国民助人为乐的善心,摧毁社会成员之间的基本信任。执法者通过罚款获得经济利益,公权伤害公德将成为常态,使中国沦入丛林社会。

六年前发生的打死孙志刚事件,被《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揭露,激起公愤,导致收容制度的终结。《南方都市报》社长和总编辑也为此付出惨痛代价,被广东当局以贪污罪污陷下狱,虽得到任仲夷、吴南生等开明元老的营救,减轻了刑罚,但至今没有平反。当时的《南方日报》集团负责人范以锦近日还为此愤愤不平。

同年发生的逮捕孙大午事件,虽然受到舆论几乎一面倒的质疑,当地法院仍然以判刑三年缓期四年的方式给孙大午留了一条有罪的尾巴。民间金融的口子至今也没有开放。

今天,又发生了孙中界自伤事件,最终证明了执法部门滥用公权伤害无辜。官方紧急下令,禁止舆论继续评论,就是因为这一事件已经触及公权不受制约的专制制度的软肋。

然而,孙志刚、孙大午、孙中界这三个无辜受害的公民,注定要成为公众心目中的象征性人物。他们就像三面镜子,将永远地反照强权的不义。

▲专栏作家熊培云发表文章《上海钓鱼式执法,为什么自救者举步维艰?》

一位司机,在上海被“钓鱼执法”。司机自辩不是黑车,无奈之下,断指自白。

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终于就孙中界被“钓鱼执法”案向公众公开道歉。有评论员慈悲过人,竟认为这迟来的道歉“体现了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气概”。而以我所见,相较于那些经年累月因“钓鱼执法”而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公民而言,这个赞美着实太过廉价、太过轻薄。否则,这世界岂不是太不公平了?———一位男子在这场冤屈中失去一根手指,而那座城市在众人的逼视下,却因为暂时收敛了傲慢而收获荣誉。

为什么社会道德不断沦丧?为什么自救者举步维艰?虽说“钓鱼执法”未能给上海滩带来荣誉,但是伴随着相关一系列案件的曝光,其贡献总还是依稀可见的。至少,透过“钓鱼执法”这个模型,大家可以看到一些被掩盖的社会真相,可以试着打开上述若干问号。

就在上一例“胃疼式钓鱼执法”丑闻刚开始在网上传播时,我在MSN上看到有朋友如此签名:“本车拒绝搭载救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此个性签名虽有戏谑与批判的成分,但是,当善良成为一种冒险,而且随时可能被执法者钩住,人们拒绝善良却也顺理成章。

人们常说“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事实上,绝对的权力同样会败坏社会。在此,我们不妨分析一下“钓鱼执法”这一“鱼民政策”。显然,在执法者眼里,这个社会只有两类东西:一类是鱼钩,另一类则是鱼民。前者,因为击中被构陷者而被奖励,虽志得意满,奖励是从轻从少;后者,公民成为鱼肉,而且因为被构陷而只好任权鱼肉,难得伸张,惩罚是从重从严。

谁使公民为鱼钩,又将公民作鱼肉?当公权力成为鱼塘与江湖,当执法者成为垂钓者,个中成败得失可想而知。奖励是投入,惩罚是产出,而垂钓者正是通过这个“奖惩差额”不断牟取暴利。并且,也正是这种获利机制的存在,使垂钓者想方设法加固这条利益链。至于上述鱼钩与鱼肉,鱼钩因偷偷摸摸食人嘴短,鱼民因不敢公开反抗只好忍气吞声,在体制性的屏障面前,两者都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鱼钩”“请鱼入瓮”,执法者坐享其成,这根利益链条让每一位普通公民都有可能成为被钓、被围猎与被收割的对象。

以自残的方式自救。前有张海超“剖胸验肺”,今有孙中界“断指反钓”,两种意气用事的背后,都是无限悲伤。时常,人们总会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叹这些维权者,在走投无路时,竟将消灭自己的一部分身体作为维权与自救的本钱,宛若捐肾救父。如此遭遇,闻者情何以堪?

然而,这样的故事在这个社会并不少见。而且,你甚至无法苛责他们为何不知爱惜自己的身体或做事鲁莽———毕竟,他们曾经为自己的权利奔走;又毕竟,相较于那些自杀者或者报复社会者而言,他们的行为已经算是理性,而且他们对社会依旧心存善良。

就在不久前,来自中国的摄影家卢广以其系列作品《中国的污染》获得尤金•史密斯人道主义摄影奖。中国的生态危机,不可不谓触目惊心。事实上,透过“钓鱼执法”,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种生态危机,即在一个不被约束的权力污染的社会,善良、正直与自救都成了一种冒险。

有人感慨,“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终究是他们的。”这里的“他们”,不是别人,而是不受约束的权力。走在幸与不幸的路上,徘徊在自救与自残的边缘,在这样一个社会,除了约束权力,还有什么可以挺身而出,将鱼钩与鱼肉还原为公民?

▲复旦大学教授唐贤兴发表文章《上海钓鱼式执法,孙中界的断指并不会引发制度变迁》

很多事件和危机都有可能成为推动变迁的力量。对政府来说,这既是一种考验,也是一个机会。如果政府能因势利导,顺势而为,那么,危机就可以转化为积极的社会变迁;反之,若政府携其强势遏制变迁,则危机极容易演变为破坏性力量,既可能摧毁政府,也会瓦解社会。

尽管媒体和舆论正铺天盖地地对“钓鱼执法”进行口诛笔伐,但我还是愿意再一抒孔见。

我们正处于一个快速的社会转型时期,深刻的社会和制度变迁正在发生,很多事件和危机都有可能成为推动变迁的力量。对政府来说,这既是一种考验,也是一个机会。如果政府能因势利导,顺势而为,那么, 危机就可以转化为积极的社会变迁;反之,若政府携其强势遏制变迁,则危机极容易演变为破坏性力量,既可能摧毁政府,也会瓦解社会。

在评价“孙中界断指”事件之前,我忽然想到了“孙志刚断头”。2003年,孙志刚———他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不仅仅是一个符号象征的大学生———无辜地成为收容遣送政策这个违反人道制度的牺牲品, 直接推动了更多的孙志刚起来为基本人权而抗争,结果“恶法”很快便被扫进了垃圾箱。这一事件是一个危机,对当时社会稳定是一个考验。欣慰的是,高层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及时废除了以管制和剥夺为特点的收容遣送政策,出台了一项以救助服务为核心的政策。孙志刚之死最终成为了制度变迁的积极推动力量, 只是,由于这种形式的制度变迁伴随着流血和暴力,因而代价太昂贵。

但是,孙中界不是孙志刚,尽管他们都流血了。孙中界的愤而断指,目前看来还不会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制度变迁的一个变量,它(事件)与孙志刚的断头无法同日而语。很多观察者和分析者都认为,随着上海市人民政府彻查事件的决心有了好的结果,事件的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然而,仅有真相的大白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在昭揭真相与实现制度变迁之间建立内在联系。但是,目前建立这一联系的内在动力却是如此不足。

黑车泛滥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顽症,对它的治理找不到有效的方法。这不是因为缺乏这方面的法律,也不是因为管理者没有权力,而是因为政府没有能够很好地为社会和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便利和优质的公共交通。如果管理部门存在着趋利动机(事实就这样),那么,黑车的存在对他们来说反而是好事。这其实是人所共知的。所以,指望制定一部良法,能够既赋予管理部门查处黑车的特权又限定该特权的范围,既赋予民众行车和做好事的自由又设定该自由的边界,在技术上存在很大的难度,也会受到以罚款、完成指标为目的的趋利者的反对。

上海市政府表态将纠正“错误的”执法方式, 但这个“纠正”最多只是“终止钓鱼”,而不是去回答下列问题:管理部门到底有多少违法所得?多少“钩子”参与了犯罪(引诱,做伪证,分赃)?有多少条鱼和百分之百的良民被侵犯了自由?需要追查的上溯年限在哪里?问责问到哪一个管理层次?对任何一个问题的揭露都有可能引发政治地震。可以想见,上海市政府未必有足够的防震能力。所以,我们将无限接近的,可能仅仅是个案事件(一个,两个,三个,即便更多)的真相,而不会是制度的真相。“孙中界断指”事件是一个危机,但它终将在“领导高度重视”、“责任人被问责”、“当事人被安抚”、“集中整治违法执法”中结束。法国著名的哲学家埃德加•莫兰不就早说过了嘛:“危机并不一定必须具有演变的作用;危机有可能通过恢复原状而得到解决。”

断指引发制度重构只是我们的一种奢望。别以为我很阴暗,我根本没有“断指不够,唯有断头才成”的恶毒想法。我所揭示的只是我们决策和管理中的一个常态,即:只有在重大的事件和危机足以危及统治的时候,某些问题才会被重视并进入政府的决策议程。我所要表达的也只是我们的企望,即:什么时候不需要通过流血,不需要断指,更无需断头,便可顺利地实现制度的变迁,扫除那些不人道的恶法,创造安居乐业的好社会?

“遏制政治变迁不是治理,它不可能带来幸福。”记住卡尔•波普尔这句话,是有意义的。

▲专业评论人士邓聿文发表文章《杜绝钓鱼执法几乎不可能》

有关 “钓鱼执法”,媒体已谈得很多。尽管在强大舆论压力下,上海地方政府撤销了交通执法部门原来的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道歉,但此事能否催生交通执法以及其他类似执法走向正当化,我却并不乐观。

“钓鱼执法”之所以出现,与我国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体制大有关系。现行出租车行业采取的是特许经营的管制方式,即由政府实行准入数量控制,出租车公司通过行政审批或经营权有偿使用的方式获取营运权,并向政府支付一定资金。这种行业体制下,出租车司机须向出租车公司交纳数额不菲的“份钱”,从而一方面导致其收入维持在低水平,另一方面也导致乘客“打的”价格维持在高水平。而“打的”的高价,自然吸引着许多“ 黑车”前来非法营运,这又必然会侵占合法出租车市场,使低收入的出租车司机难以为继。因此,这些司机必然要向政府提出“打击黑车”的利益诉求。可见,查处 “黑车”是出租车行业管制措施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但对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来说,一方面,他们必须照顾到出租车司机的这种正当诉求;另一方面,因管理方式的落后,他们也明白,按照正当程序去查市场“黑车”,几无可能。事实上,他们也不愿意采取正当的方式去查“黑车”,因为这样即使有效率,也出不了效益。对交通执法部门而言,他们查“ 黑车”的动机,与其说来源于出租车司机的要求,不如说来源于他们内心的罚款冲动更真切。前者不过是给他们的执法行为提供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而他们之所以有罚款冲动,这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部门福利。

像交通执法这样的部门,在我国很多地方,政府一般不会用财政养起来,而是要他们自己去创收。除了提供一些民众不需要的强买强卖的“ 服务”外,主要是通过设置行政许可、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等管制手段来收取费用。罚款也属于创收之列,而且罚款是执法部门更乐意采取的方式。尽管罚款会造成严重后果,但这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除非因罚款搞得天怒人怨,引起了上级部门的不满。另外,在单位内部,由于创收是与奖金、福利、考核等挂钩的,这就使得他们有积极性去创造各种罚款手段。因此,“钓鱼执法”的出现不是偶然。

创收的初衷虽然是为了解决单位的经费不足,然而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就像魔鬼从瓶子里钻出来一样,它会按照自身的逻辑运转,最后形成一个个尾大不掉的利益群体。在上海这起引起司机断指的“钓鱼执法”事件中,就清晰地展示出了这一点。参与利益分配的,有地方政府、作为主管部门的城管局和交通执法总队、作为执法主体的区执法大队,以及下端的“钩头”和“钩子”,他们结成了一个公权力与私利错位纠缠的利益共同体,其目标是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这其实就成了“分利联盟”。

要比较彻底地废除“钓鱼执法”,决非易事。且不讲一个出租车管理体制,社会呼吁多少年,就是改变不了。单说这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没有强大的外力,也是很难打破的。为什么浦东城管局在第一次调查“断指事件”时能够理直气壮地否认“钓鱼执法”存在,原因无非在于,这个分利联盟已经形成了“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每个人都得自觉维护联盟的利益。而现在又被迫承认错误,更多是来自上级的直接干预。上级从汹涌的民意中,觉得再维护下级的利益,可能会对联盟的整体利益造成更大破坏,因此认为有必要干预。但上级并不总是“英明”的,所以,如果没有对联盟本身的解构,风声过后,事情还是会回到原来的状态中,完全杜绝“钓鱼执法”几乎成了不可能之事。

▲人民大学教授张鸣发表文章《钓鱼执法背后的古老顽疾》

上海闵行和浦东区交通执法部门的钓鱼执法引起了公愤。所以,原本就非常简单的违法性执法,真相大白。后果是,有关部门道了歉,一大堆曾经被钓过的鱼,一起奔过来,要讨一个说法。跟众多被钓的鱼对应的是,这些部门每年上亿元针对黑车的罚款收入,现在看来,里面肯定有不少不是黑车的冤枉钱。

说起来,上海交通执法部门的钓鱼执法,起因是为了查黑车。查黑车尝到了甜头,查过了头,就找来钩子,诱良为盗,或者逼良为盗,结果惹出事来。黑车哪儿都有。中国的城市里,绝大部分黑车的存在跟出租车专营有关。凡是想干出租车这行的人,非得进政府特许的专营公司,接受一头牛身上扒N张皮的盘剥。同时,这些专营公司得以提高打的费用,形成标准的中国式垄断,以行政力量阻止所有竞争者入场,维持高价、低质、高额利润。因此,所谓的黑车,就是没有拉客许可的车辆自行拉客运营。他们这样做,委实是一种无奈,如果政府能放开出租车营运许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我相信都会变成正规而且守法的出租车经营者。

事实上,黑车是我们特别的专营制度逼出来的,只要这种制度还存在,黑车就打不绝。一个行政垄断的扭曲市场外面,肯定会存在一个与之竞争的黑市市场。不过,原来我以为打击黑车,获利者只有出租车专营公司,有关部门又不是这些公司养的,有什么理由为他们的垄断利益卖命?现在发现我错了。打黑车的罚款,本身就可以变成一种强大的动力,只要有关部门给交通执法者一点特殊的政策,比如多少比例的罚款返回,比如允许罚款自收自支,这些执法者就会以百倍的努力,千倍的疯狂去做这件事。抓不到黑车了,就钓鱼,平白制造出黑车来。如果此番上海高层没有出头制止,那么可以预料,这样的钓鱼执法会更加恶性地拓展,到什么程度,没人可以说得清。现在我理解了,为什么在清朝,朝廷有时候会特意规定,官府里的衙役不许随便下乡。衙役们下了乡,没事也会有事,没事找出事来,凭着来自官府的身份,从原本安分过日子的百姓身上榨出银子来。据清朝的笔记,这些衙役的做法之一就是钓鱼。

就这样,垄断的出租车专营公司,跟交通执法部门形成了狼和狈的紧密关系。联起手来,合作愉快。黑车的确可以得到遏制,但如此执法的结果,肯定会把不黑的车也拖进来,不知最终会走到哪里,使得原本就公信力下降的政府更加丧失民心。从嘴上提倡的服务型政府,变成牟利型政府。

政府自我服务,自我借权牟利,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痼疾。不仅常设机构会这样,有的时候,原本为了兴一事而设置的机构,时间一长,对所兴之事不仅没有帮助,反而成了自生自养的体制怪胎,对原本该兴之事,反而有害。自古以来,只要政府或者权力人员染上这种借权牟利的毛病,就很难革除。上海是当今中国窗口式的国际化大都市,然而,在这样的窗口城市,居然出现清朝当年衙役的钓鱼执法,自我牟利的现象,的确让人失望,政府自身的现代化,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著名网友十年砍柴发表文章《在皇家的鱼塘里钓鱼》

中国传统社会里,说一个官员贪婪,那么他一定鱼肉百姓。但若理性地分析历史,中国几千年来,设官牧民,就是为了“鱼肉百姓”,而不是如现代社会政府受纳税人雇用为其服务的。百姓以土地为食,官员以百姓为食,食物链就是这样的。官员的总头目是皇帝,那么皇帝的食物范围最广,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因此,鱼肉百姓只要不太过分,被“鱼肉”的人也会觉得正常,若稍稍减轻“鱼肉”的程度,那么就会有人跪下来谢主隆恩了。

秦以前,天子封土地,建诸侯,采取的是“承包制”,天子、诸侯、大夫各有自己的 “鱼肉”范围,自家的东西当然格外珍惜,所以“鱼肉”起来当然讲究艺术,多数人不会干竭泽而渔的蠢事,所以孟尝君能接受冯驩的建议,免除采邑薛地一些已无偿还能力的欠债者的债务。冯如此劝说孟尝君:那些坏账反正收不回来,你要逼得太急,人家干脆潜逃,封地百姓逃亡更划不来,不如送个顺水人情。

到了秦以后,理论上说,各级官员只是皇家委派的管理人员,老板只有一人,就是皇帝,官员贪墨,鱼肉百姓,就是占皇帝的便宜,在皇家的鱼塘里钓鱼。但中国的历代王朝,特别到明清两朝,官员俸禄不高,让各级官员揩一点老板的油,是一种激励机制,所以没有哪朝皇帝会真正反贪。所谓千里做官只为财,人家三更灯火五更鸡,寒窗苦读得来顶乌纱,替皇帝看管那些两脚的牛羊们,替皇家从两脚的牛羊身上割肉剪毛,除那点门面上的薪水外,总得让人有更多的好处才行。但牧场太大,牛羊太多,皇帝不可能管住所有放牧人。对每个放牧人——— 即官员而言,皇家的鱼塘就相当于公共牧地,多数官员都想自己多钓鱼。如果大家都这么想,而皇帝定下的制度又不管用时,那么官员个人钓鱼自肥的积极性就会空前高涨,因为你不钓别人就钓了。

于是在朝廷的正税外,杂七杂八的费多如牛毛,这些“杂费”多数是进了各级官员的荷包,只要不太过分,皇帝只能无可奈何默认这种分肥机制。但多数官员不会讲大局,不会替皇家社稷作长远考虑,那么鱼肉百姓会越来越花样翻新,越来越不顾后果,也就是说渔网网眼会越来越密,每个官员都成了他管辖地盘上的“元规则”制定者。发展到最后,许多地方官会变成根本不需要讲理由地赤裸裸掠夺,要么是明抢。如晋代的石崇那样,简直就是官家豢养的武装劫匪。要么就是构陷,设个局请君入瓮,然后把人家的财物夺走。如《水浒传》中地方官和卢府仆人勾结起来陷害卢俊义,夺了他家万贯家私;如《红楼梦》中贾雨村捏造“拖欠官银”的罪名没收了石呆子的古扇;这些小说中虚构的故事,在真实的历史中一再重演。

如此下去,鱼肉百姓无极限。原来只钓大鱼,小鱼苗还得留在水中养大,到后来看管鱼塘的人一多——— 即出现“冗官”现象,不管你三七二十一,到了口中便是肉。如此,就威胁鱼塘主人——— 皇帝的根本利益了。鱼塘的收成一年不如一年,小鱼苗都被吃钓走了,哪还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而塘中的鱼鳖们不堪其苦,很可能会造反,掀起波浪冲垮堤坝。到这个时候,皇帝就会心痛自家的鱼塘,进行反贪,惩罚看守鱼塘的,要么就解雇原来看管雇用一批新人。但只要鱼塘里的鱼鳖们处在任人宰割的地位,它们不能制约看守鱼塘的人,那么新的看守会很快变坏。

几乎每个王朝都是这样的,这就是“窑洞对”中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周期率”。新王朝刚刚建立,看守鱼塘的人还不多,前几任主人比较敬业,能够威慑住各位看守有节制、讲分寸地钓鱼。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讲分寸的平衡一定会被打破,竭泽而渔那是一定的。于是,堤坝被冲垮,鱼塘换了新主人;再建筑新堤坝,然后再被冲垮……如此周而复始循环下去。